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2001年以来,按照国家的规定,自治区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对依法加强粮食库存监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粮食流通形势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加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方案】容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2001年以来,按照国家的规定,自治区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对依法加强粮食库存监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粮食流通形势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加之近几年粮食库存量增加,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现行库存检查方式也需改进,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发挥粮食库存检查的职能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关于改进和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切实做好2016年检查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16〕25号)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力量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自查任务圆满完成。为了加强对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克健 县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文武全 县粮食局副局长
梁开林 县粮食局纪检组长
组 员:梁显才、黄 昌、王正南、陈业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文武全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县储备粮管理公司抽调韦金才、黄显江,从县泰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抽调梁远侨、周名林4名同志组成。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抓好此项工作。
二、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办法、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以及人员培训、要求
(一)检查范围
对全县存储的地方储备粮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数量检查。粮食数量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防止出现亏库、账实不符问题。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加大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的检查。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本次库存检查包括了春季粮食安全检查,充实了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规范了检查方法,强化了检查责任。各地一定要把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检查企业的资格资质情况、仓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库存粮食安全储存(包括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等)、仓储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将这部分检查结果单独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
(4)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5)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5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打白条”“转圈粮”、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检查企业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法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方法按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切实做好2016年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6〕48号)执行。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1.检查时点。2016年3月31日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2.进度安排。各企业要认真按照检查时点统计报表认真做好库存分解登统工作,并在5月9日上午前将《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版报送县粮食局调控监督股;县粮食局在5月9日下午前上报市粮食局。
(五)人员培训
为了更好地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提高检查人员的水平,县粮食局定于5月11日在县粮食局召开2016年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和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参加会议人员有:各企业正副经理、会计、统计、仓储科长等。
(六)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责任。各单位务必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自查工作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层层复核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
2.突出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检查。针对当前我县粮食库存总量大,而且是以政策性粮食库存为主,库点多等情况,要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底数,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实情,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3.做好检查工作汇总上报。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各单位在5月14日前,将填写的库存检查自查结果汇总表、库存检查自查报告和各储粮点的工作底稿按规定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公司和各储粮点各留一份,送两份县粮食局调控股((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库存检查总结报告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汇总表1-1、1-2、1-3-2、1-4-2、1-13、1-14、1-15(相关表格请从广西粮食网下载)。
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这部分检查结果单独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重点披露检查中发现的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各单位于2016年5月14日前将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总结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版)报县粮食局调控监督股。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同时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自查率要达到100%,完成企业自查后切实做好迎接自治区粮食局和市粮食局的抽查工作。
1.强化工作纪律,清正廉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2.对所检查的储粮点存在的问题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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