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效撬动金融资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农委《关于印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巢湖市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
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
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有效撬动金融资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农委《关于印发<开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459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金介绍
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是指在符合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金服务对象)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的情况下,由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和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合作银行按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放大贷款规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一)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由经批准办理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其在合作银行实际获得贷款额度的5%缴纳资金,形成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用于代偿所有参与风险补偿基金担保逾期的贷款。
(二)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共700万元,由省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组成,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市财政配套2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收入补充到基金资金池中。
(三)基金服务对象基本条件。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合作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合作社牌匾;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规模且运行良好;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合作银行准入条件。
2、家庭农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了家庭农场标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规模且运行良好,经营相对集中连片,达到规定的种植、养殖规模要求;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合作银行准入条件。
(四)风险补偿基金扶持方向。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基金服务对象生产发展,支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等,不得用于非农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1、承担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从事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4、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5、国家级、省级、合肥市和本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五)贷款要素。
1、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执行;
2、单笔限额:单位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含);
3、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可采用循环贷款方式;
4、还款方式: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方式。
二、设立管理机构
市政府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合作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定期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由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申请流程
(一)有贷款意愿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自愿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推荐给合作银行经办机构。
(三)合作银行按照合同责任,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服务。
四、风险分担
(一)确定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清贷款的,由合作银行启动代偿程序。先用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代偿逾期贷款本息,当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不足代偿逾期贷款本息时,合作银行和政府融资风险补偿金按3:7的比例代偿。同时,合作银行启动债务追偿程序。
(二)合作银行向借款人进行债务追偿。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扣除追索费用后,先按7:3的比例还政府融资风险补偿金和银行债权,剩余部分补回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
(三)借款人贷款到期按时还款,若不再办理贷款的,其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可在剔除借款人按比例应承担的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代偿损失部分后予以返还。若继续办理贷款的,且贷款额度没有增加的,可不再缴纳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
五、职责分工
(一)政府部门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在合作银行设立基金服务对象风险保证金和政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审核并拨付风险补偿金,并加强账户监督管理;
2、市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市农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宣传,筛选基金服务对象。
(二)银行职责。
1、与基金管理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
2、根据基金管理办公室推荐的名单,开展授信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基金服务对象发放贷款;
3、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时,负责组织代偿并积极开展债务追偿。
(三)借款人职责。
1、提供申报贷款的相关材料,并提供一定抵(质)押物;
2、按约定缴纳企业风险保证金;
3、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
六、绩效评价
建立贷款业务情况通报机制,合作银行与基金管理办公室向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办每季度定期通报业务开展、风险保证金和农业风险补偿基金使用情况。重要情况和年度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相关热词搜索: 巢湖市 实施方案 合作社 【农业方案】巢湖市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方案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