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立师德、强师能、铸师魂”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建设,充分展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经教育局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兴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立师德、强师能、铸师魂”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立师德、强师能、
铸师魂”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建设,充分展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立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并在兴隆一中礼堂组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张庆伟同志在全省2016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师范大学时讲话精神,把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与树立典型、评优评先以及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和推动我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建设,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提升职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促进兴隆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二、报告团成员
窦玉丽 平安堡学区田家庄校点教师
孙玉波 挂兰峪学区南天门小学教师
孟 菲 大水泉中学教师
王亚民 六道河学区副校长
王海栓 六道河镇中学教师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4上午(9:00开始)、下午(2:30开始)、10月21日下午(2:30开始)各一场。
2、活动地点
兴隆一中礼堂。
3、具体场次时间及参加单位人员安排
第一场:10月14日上午9点。参会人员:大杖子学区、大杖子中学、蘑菇峪中学、三道河中学、蓝旗营中学、蓝旗营学区、半壁山学区、半壁山中学、挂兰峪中学、挂兰峪学区、一中(144人)。
第二场:10月14日下午14点30分。参会人员:北营房学区、北营房中学、平安堡学区、平安堡中学、大水泉中学、兴隆镇学区(东小30、二小45人)、六道河学区、六道河中学,实验中学(17人)、一小(60人)、三小(45人)、二中(100人)、幼儿园(25人)。
第三场:10月21日下午14点30分。参会人员:青松岭中学、小东区中学、实验中学(17人)、职中、幼儿园(25人)、一小(60人)、三小(45人)、二中(100人)、一中(140人)、特教、活动中心、进修、局机关及东小(30人)、二小(45人)。
四、工作要求
本次师德教育活动,是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教育局各股室,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均要对本次活动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有序、高效。
1、报告会场设在兴隆一中礼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协调一中组织会场布置、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音响、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宣传股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2、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合理安排好学校各项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做好本校教师的签到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放假安全和教师交通安全工作(县城学校自行安排分两批参会,不放假),各单位由校长亲自带队,根据各校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与会人员安全。
活动结束后,教育局将把本次报告会先进事迹视频及文字材料上传到教育局网站,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座谈、讨论,深入学习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并且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兴隆县教育局网站风采展示栏目中“最美教师”先进事迹,组织书写本次活动心得体会。于11月 15日前各单位将开展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交教育局宣传股,并且要求将学习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总结、成果等以宣传信息的形式向教育局宣传股报送相关信息至少1条。
3、纪律要求。有序入场离场,服从安排,严肃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准抽烟、闲聊、接听手机和随意走动等,手机一律设为静音或关机。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良好效果,县教育局成立“兴隆县立师德、强师能、铸师魂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饶 铮 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德友 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
尹丽宾 教育局主任科员
狄凤清 教育局主任科员
杨景华 教育局副局长
柏宗元 县政府督学
孙浩亮 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教育局机关各股室人员
相关热词搜索: 兴隆县 先进事迹 师德 【方案】兴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立师德、强师能、铸师魂”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实施方案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