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在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6-20 18:36:02  阅读:

在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2月23日)这次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会议精神和政策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23日)


这次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会议精神和政策要求,安排部署我市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刚才,先进同志就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唐军、立根同志宣读了两个文件,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2011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推进机构调整与改革。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期工作扎实有效,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顺利推进,工商、质监、住房公积金和食品药品等系统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是建设美好安康的启首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机构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前不久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级编制部门要准确定位,科学规划,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为发展大局服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机构编制工作针对性。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机构编制部门要着眼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突出循环发展、富民强市的新要求,进一步抓好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机构建设,推进大瀛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重点镇强镇扩权工作,理顺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体制;要总结借鉴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推行中心城市“大城管”模式,提高相对集中执法的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深化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调整优化城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反应、维护稳定等工作机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二)强化动态管理,增强机构编制工作适应性。把科学配置和效益优化作为基本要求,既要注重管编制、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要注重管职能、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形势发展情况和现实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行政区划、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于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尽量整合资源、相应调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前瞻性。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为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严格执行政策,增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最近,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温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指示:“本届政府不再增编,要布告周知,严格执行”。我们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温总理的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除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提出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要求。确需增加机构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现有机构总数内,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认真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规定,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进人在后,严禁出现新的超编问题。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制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二、把握政策,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继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和国办印发了11个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改革的方向就是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配套改革措施。

2015年以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服务体系。

据统计,全国有126万多个事业单位,涉及人数超过4000万人。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共有3756个,编制57222名,实有人员53765人,占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四分之三。近年来,我市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本应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一些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既参与市场竞争,又享受着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公益职能弱化,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存在机构设置分散、职责任务调整不够及时、人员编制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清理规范,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搞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工作,确保稳妥推进。

(一)坚持工作原则。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项原则:一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稳妥推进改企转制;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任务;二是优化结构、精简高效。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等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对机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或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职责相近、名称相近、任务交叉或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整合;对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要予以剥离。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和编制配置,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行市、县两级分级负责,县区党委、政府负责本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今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撤并整合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和剥离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6月至2013年12月,主要任务是市、县区联动,分行业、分步骤对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四是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清理规范期间,机构和编制总量只能减少、不得增加,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除机构撤销、整合外,不再审批新增事业单位。

(二)抓住关键环节。一要严把方案制定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单位研究提出集中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符合政策要求,又要与发展形势相适应,做到符合政策、切实可行、促进发展。二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切实为事业单位分类和配套改革打好基础。三要科学界定职责。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事业单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审批意见,科学界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步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可交由社会、市场承担的职能,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处理好各类关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关系调整,工作中一定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改革进度、工作力度要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尤其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要审慎稳妥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决不能出现不稳定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的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因单位撤并整合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要落实有关配套政策,确保安置稳妥、人心稳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复杂,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成熟一个行业清理规范一个行业,成熟一个单位改革一个单位,不搞“一刀切”。二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的关系。要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工作业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降低。三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单位分类的关系。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时,暂不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待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下发后,再按要求分类。在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时,不得再赋予其行政职能,不能再出现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现象。

三、加强领导,确保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党委、政府要把机构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注重加强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保障机构编制部门正常履行职责。为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清理规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统筹、指导和协调本县区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各部门尤其是下属事业单位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及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县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要文件的审核制发和相关会议的安排协调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的纪律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宣传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牵头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审批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工信、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限期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得违规提拔干部、调动人员和评聘职称;不得泄露未公开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不得突击花钱、借机分钱分物及公款旅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相关数据;不得擅自变通已经审批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严肃查处。

同志们,机构编制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关系全局、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中省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美好安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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