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意见、批评、监督等形式对政府、企业及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鉴于网络舆论的广泛影响,以及因节目效应导致的网络现象和网络暴力出现频繁,对其进行合理监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将探讨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保障实行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同时也规定了言论自由的限制,即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络传播邪教、淫秽、暴力等非法信息,这也为网络舆论监督打下了宪法的基础。
二、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指在规范社会行为时,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尊重并依靠法律约束公民行为,避免单纯依靠权力的作用。因此,在制定和实施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确保合法、公正和完整性。
三、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对政府、企业及个人应当采取公平、公正、透明和客观的态度,在互联网上不以实际情况不同为由,对行为不当的政府、企业及个人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也应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公平的评价、污蔑和诽谤。公平公正的监督方法和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并且具备可操作性。
四、人权保障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必须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而不对公民的言论自由进行非法限制。同时,对于网民的个人隐私和自由,各方应当秉承相应的道德标准和伦理价值,并妥善维护其在线和线下的安全。
五、行政有效性
网络舆论监督的实施,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与此同时,针对网络舆论批评和反馈,政府和企业应该正确处理并积极回应,而不是采取限制言论的手段。
六、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保障采访、策划、发布、审核等环节公开,以彰显权威的基本原则,是舆论监督的一个关键环节。政府和企业应公开信息,提高透明度和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保证舆论监督公正公平、强化行政效率。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制度,使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实现网络信息的正确传播和合理利用,从而推动我国的网络治理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信息化进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吴定勇[1];庹继光[2]作者机构:[1]复旦大学新闻学博士后流动站,上海200433;[2]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68出版物刊名: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页码:155-158页主题词:传媒;舆论监督;合法性;法律风险摘要:国内传媒的舆论监督面临巨大法律风险,风险的表现是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风险的根源在于传媒的舆论监督在我国法律上至今没有得到明确授权,导致了舆论监督缺乏法律上的合法性。要在开展传媒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化解法律风险,归根到底是构建舆论监督的合法性基础:首先是确保舆论监督行为本身在合法范畴内实行,然后是争取舆论监督权利的合法性。
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边界与法律规范
刘振磊;张维克
【期刊名称】《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41)005【摘
要】互联网的平民化普及推动了网络舆论的壮大,使网络迅速成为社会舆论最活跃的场所.但是,网络舆论监督也存在着信息过载、信息虚假、信息保护不力、言论极端化等问题,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应当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互联网发展趋势与本土大众舆论认同,设定其法律规范,厘清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促进互联网时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公民权利的保护.
【总页数】5页(P70-74)
【作
者】刘振磊;张维克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山东青岛266071;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山东青岛266071【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51【相关文献】
1.一个行为违反不同法律规范,该如何处罚?——浅谈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2.淫秽电子信息技术控制与法律规范的合理边界研究3.微博“围观”:web2.0时代网络舆论监督行为研究4.网络舆论监督行为中的隐私权克减问题5.适用、行为与后果
—新修订《档案法》法律规范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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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舆论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网络舆论有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必要的。对于如何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督和管理,有下述基本原则。
一、法律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和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管理,即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工作。网络舆论监督和管理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所有涉及网络舆论的行为和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正原则
网络舆论管理必须遵循公正原则,防止管理过程中出现商业、政治、个人等利益的干扰和影响。监督和管理的基础就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防止一些网络势力对舆论操纵、对舆论进行扭曲甚至误导。
三、科学原则
网络舆论管理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在监管和管理上尽可能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和方法。网络舆论的跨界和复杂性使监管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非常困难,因此必须采用科学的方式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四、自愿原则
网络舆论管理必须遵循自治原则,保护网络自由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网络是各种信息的自由流动场,网络运营商和网民有权利表达和交流信息。网络舆论管理必须尊重网络的民主、公正、自由、科学的原则。
五、保障原则
网络舆论管理必须遵循保障原则,保障网络的安全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权利,使网络舆论的发展不受威胁。同时,网络监管的实施必须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等问题的发生。
六、信息原则
网络舆论管理必须遵循信息开放原则,保障网民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信息公开和透明是网络管理的基础,网络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利。
网络舆论监督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在具体的实施中,还应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和改进网络舆论监督和管理制度。
让法律为网络时代的舆论监督保驾护航
作者:邵丹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年第11期
【摘要】法律是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伞,是公民进行舆论监督的利器。互联网为社会大众提供了表达自身观点或意见的技术支持,而法律则为网络时代的舆论监督提供了质量的把关保障。在网络时代,用法律规范网络舆论不是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而是致力于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引导社会公众更加规范、合法地使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享受最大程度上的自由表达。
【关键词】法律
网络公共空间
舆论监督
舆论生态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1.012网络时代,我国舆论生态发生了巨大改变。以互联网为主阵地的新舆论场的出现打破了旧有的舆论格局,新旧舆论场之间展开了一场关于新时代话语权之争。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借助移动终端发布信息,这不仅增加了舆论管理的难度,还影响到舆论监督的质量。当前,舆论是社会主义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要建设积极向上的舆论生态,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尚未达到成熟之际,我们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让法律为网络时代的舆论监督保驾护航。
让法律维护网络时代的公民合法权利
网络舆论监督是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舆论监督方式。公民借助互联网络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并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即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权是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翁享有的政治权利之一,但法律赋予公民以舆论监督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该权利,即公民的网络舆论监督权并非不加限制的。有权必有责,法律在赋予公民监督权的同时,也要求公民的监督权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使用,一旦超出法律界限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强调权责相匹配原则,是由网络时代舆论的作用决定的。舆论借助网络技术的特性能产生强大的社会影响力,技术的加持使得传统媒体时代扩散速度慢的舆论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聚焦关注,由此形成强大的舆论浪潮。如若公民舆论监督权的使用逾越了法律的界限,那么合法的监督权便会演变成对他人的侵权,从而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网络时代更需要法律对公民舆论监督权的范围作出相对明确的规定,细分责任主体,在舆论监督失范之时能够有所依据,给监督方和被监督方以公正合理的解答,维护合法者的权益。
2020年9月
第36卷第5期唐都学刊Tangdu
JournalSep.
2020Vol.
36No.
5【伦理学研究】“网络反腐”两面性问题的伦理思考赵平(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芜湖241002)摘要: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立场和观点来看,“网络反腐”犹如一把“双刃剑”。其正面效应在于,能够激发民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及其道德素养、促使党
内外群众实行自我教育、扩大反腐倡廉的实际战果等;负面影响在于,可能会误导舆论、损害当
事人应有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给不良分子以可乘之机、干扰政府反腐败的决策部署等。因此,要在理解和把握“网络反腐”属性的前提下,遵循依法依规、主动引导、适当问责等原则,引导
人们审慎地开展必要的“网络反腐”,绝不因动机正义就可逃避道德与法律责任。关键词:“网络反腐”;正面效应;负面影响;制度反腐;伦理思考中图分类号:D621.5;B8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
0300(2020)05-
005-
06收稿日
10:2020-01-1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整体性视域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化研
究"(14BKS109);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赵平工作室(Szzgjh-11-201-19)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赵平,又名崔清臣,男,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中国伦理学会理事,安徽师范大学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安徽师范
大学皖江学院思政部主任,主要从事中国传统美德范畴、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
研究。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一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总是存在主要与
次要之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并制约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矛盾的主次两个方面由于受
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在特定的情况下会互换主次位置,从而改变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o本文运用唯
物辩证法观点分析“网络反腐”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同年“中国舆论监督网”诞生,正式开启了网络反腐的大门,对其研究也同步进行。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03—2009年基本属于赞扬肯定阶段;2009—2012年
属于冷思考阶段,尤其是后两年在分享反腐战果的过程中,开始注意到网络反腐的负面影响,呼唤网络
反腐要理性;2012年至今属于网络反腐治理阶段,开始呼吁依法反腐、制度反腐、程序反腐。学界主要研究了网民“固定成见问题”、网络反腐的有罪推定问题,淡化了网民程序正义观念问题、海量信息真假难辨问题、侵害隐私问题、“娱乐化”倾向混淆视听问题、非理性表达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等
等。而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近亲属的合法权利被伤害问题、近亲属的道德权利和人格尊
严被伤害问题以及热心网民违法乱纪问题等研究有待深入。对应对策略研究也较全面,提出了重塑主
流媒体形象,宜面民间舆论,提倡网民自律与网络他律相结合,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体系、打击违法乱纪
行为,助推从网络反腐走向制度反腐,通过技术手段,使保密工作纳入科技轨道,公共权力积极行使舆情
引导权,以政府反腐网络替代民间反腐网络等等,为网络反腐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对于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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