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5篇

时间:2023-07-06 18:27:01  阅读:

篇一: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篇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街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会议精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

  等文件要求制

  定本方案。

  一、建设标准

  (-)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

  名称:制作吊牌或方牌

  XX(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2.

  主要服务内容

  (1)

  解答法律政策咨询。

  (2)

  受理、调解矛盾纠纷。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

  (5)

  指引、协助群众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

  等服务。

  (6)

  受理群众的投诉、意见、建议。

  (7)

  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3.

  基本场所设施

  工作站原则上依托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拥有独立成栋用房的,设

  置在司法所一楼;没有独立成栋用房的,选择设置在司法所办公区域。

  如司法所用房紧张,仅有1-2间办公室的,可以依托镇、街道“综治

  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站各办公室

  应充分利用好现有办公设

  施设备,因地制宜,添置身份证识别器等办

  公设备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宣传资料架等服务设施。

  4.

  主要公示内容

  (1)

  工作站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工作人员。

  (2)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及救济途径。

  (3)“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5.

  基本人员配置

  (1)

  工作站站长,一般由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兼任。

  (2)

  工作站专干,一般由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司法所

  工作人员不足的,可以由综治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志愿者

  等兼任,负责工作站日常管理和服务。

  (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

  名称:制作方牌

  XX(镇、街道)XX(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下简称

  工作室)。不具备独立设置工作室条件的,可以按进驻单位统一要求

  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2.

  主要服务内容

  (1)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律政策咨询。

  (2)指引辖区群众寻求公共法律服务。

  (3)

  参与当地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解。

  3.

  基本场所设施

  根据村(社区)人口数量、居住分布、法律服务需求量等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原则上一个村(社区)设置一个

  工作室,特殊情况下

  相邻的两个村(社区)可以设置一个工作室。工

  作室应充分利用好现有办公设施设备,因地制宜,适当添置必要的办

  公设施设备。

  4.

  主要公示内容

  (1)

  工作室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工作人员。

  (2)

  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

  (3)〃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5.

  基本人员配置

  工作室负责人或者专干。一般由村(社区)综治干部、专职人民

  调解员或者调委会主任兼任。

  二、工作目标及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年底前):按照建设标准完成6个公共法律

  服务工作站的建设:篆塘、永城、三角、三江、丁山、文龙等公共法

  律服务工作站;按照建设标准完成8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

  (具体名单见附件)。

  第二阶段(202A年6月30日前):按照建设标准完成7个公共

  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古南、园区、石角、安稳、扶欢、石壕、打

  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按照建设标准完成13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

  作室的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

  第三阶段(202A年年底前):按照建设标准完成8个公共法律

  服务工作站的建设:东溪、横山、赶水、中峰、郭扶、新盛、隆盛、永新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按照建设标准完成162个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室的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强化保障。请各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

  处)和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街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

  设工作,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司法局建设为主,街镇党(工)

  委、政府(办事处)支持配合,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以街镇为主,司法局加强指导。各单位要明确任务,统一安排,充分

  调动相关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服务力量保

  障。

  (二)

  营造氛围,加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进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扩大

  社会影响,吸引广泛支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街镇、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

  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年终考核,各街镇要按照建设计

  划安排表有序推动,区综治办、区司法局要加强督查考核,对工作推

  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格逗硬考核。

篇三: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3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1篇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状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服务微信群,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级平台开辟开放式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网+"线上互动平台。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服务""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最基层、最前沿,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总量不足。一是服务供给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由政府单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务领域狭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基础法律服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1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

  (二)公共法律服务结构不协调。一是服务平台还不完善,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辅以县局法治微信,线下平台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但服务流程和评价标准还不统一,线上线下未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服务功能未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方式传统、"谁执法、谁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匮乏,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部分党政领导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司法行政"孤掌难鸣"。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层基础严重滞后。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下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定位、对象范围、供给机制、保障措施等,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合力。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案补贴标准。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利用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实体平台"。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一是强化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龙头引领作用,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机制,发挥"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作用。二是拓展线上平台。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统领,集微信、移动APP、公共法律智能服务系统为一体,建成具有九寨特色、科技和互联网含量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规范网上服务、管理、监督流程和标准,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一键式"完美法律服务。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一是加大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和培育,通过政策减免、场地租赁优惠、业务优先供给、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引进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制定扶持政策努力把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建成品牌服务单位,提升影响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法律人才纳入县级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不断充实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三是培育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指导和支持建立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宗旨的新型社会组织,完善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退休政法干警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2篇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

  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20xx年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

  20xx年办证9587件,比20xx年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20xx年增长18.9%。20xx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20xx年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

  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

  20xx年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xx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20xx年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20xx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20xx年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

  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

  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

  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

  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法律服务管理手段弱。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市作为县级市,其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3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启东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这两类对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21家,法律服务人员159人,其中律师76人,法律工作者83人。近几年,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平正义为主题,着力提升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果得到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法律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把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做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类技能比武,充分展示我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综合业务能力,其中法律工作者唐丽丽入选南通市代表队参加省法律服务辩论大赛荣获三等奖。

  (二)服务领域有所拓展。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通过参与各类诉讼活动,履行代理人、辩护人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中心工作,努力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参与"律师服务年"、"法律体检"等活动,跻身经济建设等领域,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有效规

  避各种经营风险;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及其部门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主动参与各类社会调解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共参与各类咨询宣传活动8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xx多份,利用专业优势参与解决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9件,为政法委出具涉法涉诉法律意见书12份。

  (三)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一是开展法律援助"零距离"行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实现服务"零等待"、渠道"零障碍"、办理"零门槛",使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起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百姓解难的作用。二是推出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模式。建立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库,满足不同案件受援人的需求,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互评互查活动。综合采用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讨论等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刘娟律师承办的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南通市十大残疾人法援优秀案例;黄新宇律师代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作为经典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会报》。

  (四)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市在南通率先建立了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务代理、公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了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镇乡、园区、街道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全市106名法律服务人员在全市304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实力有待加强。从数量上看,目前我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数量在159名,每万人拥有法律服务人员(含律师、法律工作者)配比只有1.6,不仅远远低于省委、省政府每万人拥有2.8名法律服务人员的要求,在南通各县市中也处于中等偏后位置。从经营规模上看,我市的法律服务机构,仍然处在"小作坊"的层次,人数少、规模小、管理简单不规范。依照惯例,律所内执业律师超过10人,可以算中等规模。如果按这一标准,我市律师事务所大多数都是小型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规模更小。从业务拓展上看,我市律师服务范围基本上以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等传统业务为主,非诉

  讼业务诸如项目投资、企业并购、破产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占比较少,律师队伍经验积累及专业团队建设缓慢,无力在区域化市场竞争中占据席位。另外,基层法律工作者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准入门槛低,无论法律专业素养,还是业务拓展方面,都与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有一定差距。

  (二)法律服务市场亟需整顿。一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影响了法律的尊严。极个别从业人员甚至与司法人员非法勾兑,拉关系,办人情案,贿赂司法人员,制造虚假诉讼,破坏整个行业的风气,严重损害司法公平和公正。二是"土律师"、"黑律师"等"黄牛"兴风作浪。"黄牛"多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这部分人通常全天候守在医院、交通事故受理点、正规律师事务所门口等待案源,第一时间接触这些缺钱又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体,蓄意唆使当事人缠诉滥讼,导致当事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致使此类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浪费司法资源。这些"黄牛"往往利用一些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或无经济能力的劣势,宣称"打官司包赢",对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并通过假定借款协议、掌握受害人银行卡等新形式来规避司法部门监管,从而获得超出正常收费数倍的高额代理费。一些新进或案源较少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其身份代理案件,获得少许代理费,依附这些"黄牛"生存。据透露,一些资深"黄牛",一年从中牟利可超百万元。三是部分法律咨询中介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启东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符合从业条件的执业机构和人员,如法律咨询公司、交通事故代理公司、讨账代理公司以及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名义登记的法律部等。民事诉讼法(20xx)、行政诉讼法(20xx)规定,只有三类人可以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社区、单位的人,取消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对于其他没有列举的对象则无代理职能。这些机构不具备诉讼代理资质,只经工商登记,便从事法律代理业务。由于这类机构和人员游离于各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之外,肆无忌惮地以压价、支付介绍费、乱许愿等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更有甚者冒充律师进行非法执业、欺骗委托人,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经营秩序。

  (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一是律师队伍监管乏力。按照现行的法律

  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管理缺位及监督指导乏力等问题比较突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主要依靠主任及合伙人,管理者往往把精力放在办案创收上,而忽视内部管理与制度的落实执行,而且由于律师执业的相对独立性,容易出现"各自为战"、"柜台出租"等情况;律师协会成立近十年未换届,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协调、维护律师权益、规范律师市场的作用。二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缺乏监管。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脱钩后,改制为自收自支的社会中介组织。相对律师行业而言,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行业自我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和整个社会对基层法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关注度和支持度较低,造成管理薄弱松散,行业发展缓慢。与律师队伍迅速壮大的态势相比,这个群体逐年老化萎缩。三是法律服务市场尚未形成监管合力。例如,我市在城东建立了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不同于句容、如皋等地业务繁忙、群众欢迎的情况,门可罗雀,冷冷清清。受地理位置偏僻、部门缺乏协调配合、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不定、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等多种因素影响,使该中心在降低交通事故案件成诉数量、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20xx年1-7月,我市道交一体化中心接访案件362起,调解成功85起,而同期交通事故诉讼案件近千起,接案数量和调解成功率远远低于句容等地。

  (四)执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一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不尽如人意。一个国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互相尊重程度,表明了这个国家文明、法治、公平、正义的进步程度。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从事的职业虽有不同,但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现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共同的理念没有确立,相互缺少尊重和理解,更没有形成职业共同体的文化,实践中仍产生不少冲突和矛盾。调研中,代表反映,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尚未被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二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待完善。当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两个方面。但事实上,政府可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上可以涵盖政府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服务评价、监督、失信惩罚等制度没有建立,且顾问经费补贴偏低,难以调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挂村顾问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三是社会认知度不高。大部分群众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这个职业群体了解不

  多,如果没有直接需求,基本不和他们打交道,因此公众对这个群体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现有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本意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有品质的法律服务,但调研中不少群众对这项法律服务知之甚少,导致部分群众一遇事就到政府讨说法。

  三、建议意见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法律大服务格局,为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强富美高"新启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一是积极实施人才战略。要高度重视律师队伍的人才引进培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将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列入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律师人才培养引进的扶持力度。二是常态化开展培训教育。结合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加强对其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及时更新和丰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拓宽业务范围。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法律服务机构主体作用,以党建促所建,提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活动,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基础堡垒和带头示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加强监督管理,从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一是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指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协会加快换届日程,逐步理清司法行政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协会之间的职能边界,完成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职责、机构、人员、资产的"四脱钩",实现"行内人管行内人"。以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为契机,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内部人员私设办公场所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改正的,给予暂缓注册。二是补齐法律服务市场监管

  短板。针对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不合法现象,要理顺各环节监管主体,重点完善交叉环节和领域的监管机制,明确市场管理局、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在排查、定性、信息核实、联合执法、分类处理等环节上的职责关系,补齐监管过程中的制度短板,确保各责任关口"层层把守"。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坚持部门联动,构建起公安、调解中心、保险公司与法院的协同工作格局,积极发挥调解中心作用,打破部门之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无缝衔接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司法环境,节约司法资源。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开展社会公信力测评,定期面向不同部门、不同人群测评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及人员办案质量、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以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守法、诚信执业。大力开展"十佳"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等推荐评选活动,展示法律服务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启东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美好形象。

  (三)营造社会氛围,切实优化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环境。一是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大力开展《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普法宣传,利用媒体、网络对法律服务行业中行风建设、诚信建设、先进事迹、经验成绩等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立体宣传,切实展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的决心和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二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建立定期活动制度,畅通司法人员与法律服务人员之间规范、公开的沟通交流和案例研讨渠道,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营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建立执业保障机制。早在20xx年便明文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规定几乎成为"僵尸条款"。建议法院配合设立律师换衣间,以及租借律师袍的服务,有利于增强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参照南通中院模式,给法律工作者享受律师同等待遇,开通参与诉讼免予安全检查的"绿色通道"。

  (四)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信访维稳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土地征用、房屋征迁、土地权属、医疗卫生、劳动人事、非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信访问题突出,信访维稳压力大,任务重,维稳经费多。太仓研究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及时总结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将"无限的维稳经费"向"有限的公共法律服务费"转化,适当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经济补贴标准,量化考核激励办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实现"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律师"转化,"信访不信法"向"信法不信访"转化。重点提高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探索推行"家庭法律顾问",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积极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1

篇四: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篇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

  (县/市/区司法局)

  乙方:

  (社区/村)

  丙方:

  (律师事务所)

  为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依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的要求,依据、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同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聘用法律顾问

  乙方聘请经甲方遴选、丙方指派的律师担当本社区(村)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区(村)法律顾问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

  社区(村)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状况;

  (2)制订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

  2、帮助乙方做好社区(村)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乙方起草、审核、修订社区(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乙方或乙方辖区内业委会、居委会等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供应法律询问和帮助;

  (3)为乙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供应法律看法;

  (4)应乙方要求,帮助乙方起草、审查、修改民、商事经济合同、接受托付参加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实惠收费)

  (5)帮助乙方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冲突纠纷;

  (6)帮助乙方刚好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务);

  3、为乙方辖区内的群众供应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询问;

  (2)帮助群众审查民、商事经济合同、并接受托付参加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托付代理手续,丙方应酌情予以实惠收费);

  (3)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救济,受乙方所在地法律救济机构指派,为乙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供应法律救济;

  (4)为乙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供应必

  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普法宣扬,包括:

  (1)举办普法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学问,增加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乙方辖区群众宣扬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爱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学问;

  (3)为乙方辖区内有须要的企业开展普法宣扬服务,促进就业依法经营(此项服务另行依法办理托付代理手续、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实惠收费)。

  5、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乙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加冲突排查和调处工作,帮助化解重大困难冲突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帮助乙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帮助乙方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乙方的人民调解员供应法律专业学问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社区(村)法律顾问根据以下方式和要求供应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乙方供应热忱、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季度到乙方现场供应累计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顾问服务,详细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乙、丙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为乙方供应2次普法培训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提交给县(市)区司法局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刚好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看法,并向县(市)区司法局报告。

  5、根据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三、社区(村)法律顾问补贴

  主动争取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策,对社区(村)法律顾问予以工作补贴。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和推动本辖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2、对担当备选法律顾问人员进行遴选;

  3、组织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考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主动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创建条件,帮助社区(村)内企业和居民相识和了解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熟识丙方供应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2、乙方应为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各项活动供应办公室、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以及其他工作上的便利;

  3、帮助做好社区(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主动协作和帮助社区(村)法律顾问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

  5、帮助社区(村)法律顾问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扬;

  6、指定固定的人员负责与丙方及社区(村)法律顾问联系。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及其指派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遵遵守法律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2、丙方及其指派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勤勉、尽职、尽责,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乙方供应服务;

  3、丙方应监督、指导本所指派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法律询问、普法宣扬、人民调解和法律救济等工作;

  4、丙方应为本所指派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供应工作支持和保障;

  5、若丙方指派的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供应法律顾问服务的,应刚好与乙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律师,并报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备案;

  6、丙方及所指派担当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对乙方及群众所供应的资料、文件、状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赐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乙方及群众同意,不得泄露。

  五、披露与提前通知

  为使担当法律顾问的律师能有效地供应法律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区(村)法律顾问具体、真实地介绍有关状况,供应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须要法律顾问参与有关会议、探讨合同或参与谈判时,聘请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应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顾问,以便统筹支配工作和必要的打算时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县(市)区司法局进行调解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备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篇五: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

  

  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不断深化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和依法治理,将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相关活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关于社区法律服务活动的一些实施策划方案,欢迎大家参阅。

  社区法律活动方案篇一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持普法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和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治镇的进程,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镇实际情况,制定“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发展,维护镇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和促进镇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的集中化管理。

  2、学习内容:邓小平民主法治理论和江泽民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中与领导工作相关的知识。探索研究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并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法律常识》为基本教材。

  四、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做到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1、努力做到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把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充分整合,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生动活泼。

  2、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协同各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掌握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有目的的组织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每学期至少开展三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根据在校师生情况,采取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促使学生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结合“七进社区”,有机地将镇各单位联合在一起,把社区、社会、学校紧密结合起来,减少和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好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积极向居民宣传,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

  4、结合“七进社区”工作,发挥社区、村(居)委会普法的作用,大力推行法律进社区。一是各社区、村(居)委会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电视、板报、座谈会、放电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既要丰富宣传内容,更要扩大宣传的影响面和群众的认识面,努力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力求做到了范围上广、力度上大、内容上新。二是利用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散发宣传单,组织党(团)员学习,社区居民分期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做到不拘一格、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五、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宣传工作中,要起到宣传一片、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效果。一是设点定员。即设立联络点,建立联络员,做到举报有奖。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稳定工作的积极因素。二是走家入户,发动群众。使宣传工作能真正起到发动群众的目的,着重在宣传面及深度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向纵深发展。在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形式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在内容上,以“讲形势,讲法制、讲政策”为主,在宣传对象上,注意分层次、分重点;在语言上,用贴近群众的语言,用活生生的事例等。三是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外来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加大对____群众的管理;对于外来流动人口,发挥社区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的宣传方式,在流动人口、居民区分别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有别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有效的成果。

  社区法律活动方案篇二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推动“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全面完成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居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快社区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构建和谐平安鹰潭,共创富民强市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题是: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

  法治理,打造民主法治社区。

  三、活动内容

  “法律进社区”活动应包括四项内容:

  (一)加强社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氛围。在社区广泛开展“普及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今年全市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应做到“四个一”: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法制宣传栏的内容;每季度在社区法制学校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和挂图;每个社区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二)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增强居民法治观念。社区法律服务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每个社区每季度确定一天为“社区法律咨询日”,举行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社区家庭聘请法律顾问,培养遇事找法习惯;每季度组织一次以“百姓。城市。法”为主题的社区民主法治论坛普法活动,让老百姓有话有地方说,学法有场所学,促进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社区法律保障,极力维护社区稳定。在社区建立“一岗一室一组”三个阵地,形成社区法律保障体系。每个社区设一个法律维权岗。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向社区每户居民发送一张载有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法律援助中心号码联系卡,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使居民随时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高质量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每个社区建立一个纠纷调解室,及时调处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每个社区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

  (四)加强社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现社区事务的民主化、法治化管理。

  四、活动安排

  (一)4月份,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根据各有关单位与月湖区各社区综治挂点帮扶情况,调整部分综治成员单位“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及法律服务机构;对20XX年全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启动20XX年“法律进社区”工作。

  (二)5月份,根据《全市20XX年“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好本地、本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5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市法宣办。

  (三)5月份,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根据全市深化“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暨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要求,开展“告别陋习,法治先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编印法制宣传单,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区入户、进驻区机关单位、企业、商业门店等要达100%。

  (四)6月份,组织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一次“法律进社区”大型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五)7月份至8月份,各县(市、区)、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对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为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做好准备工作。

  (六)9月份至10月份,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告别陋习,法治先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七)11月份至12月份,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掀起“法律进社区”活动高潮,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援助、法制展览、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12月底前,对“法律进社区”活动作阶段性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为20XX年全市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一个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追性,要切实将活动摆上议事日程。为加强协调与指导,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联合成立全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法宣办。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负责指导本地开展活动。各“法律进社区”对口服务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也要安排好本单位“法律进社区”活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落实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制度。“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要与江西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和“十佳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本地、本部门的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和活动总结,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鹰潭普法》开设专栏,及时予以交流与推广。

  (四)加强督促检查。“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全市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分别纳入年度“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综治目标考核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法宣办将分别在5月份、8月份、11月份联合组织督查,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社区法律活动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知识精神,全面落实《开阳路社区普法工作规划》,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为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向各种不法行为做斗争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产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居民自治工作向纵深开诊。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时间法制建设与人的素质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工作对象

  “法律进社区”要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再次基础上,突出重点,着重抓好青少年、经商人员和老年人、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四、具体内容

  (一)做到四个一

  1、设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小组要将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重点、有针对性、分期载入专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在提升居民道德素质的同时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

  2、每季度讲一次法制课,各小组要因地制宜,针对本辖区居民的不同情况,落实一年讲四次的法制课任务。

  3、配备一套法律图书。

  4、建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社区居民中的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经常性普法

  1、加强清朝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节假日和暑假与学校法制教育渠道向结合,搞好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确保对外务工人员、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的职责。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相结合,要不断创新形式,使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达到自我教育、自

  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3、加强老年人、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站、文化大院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地址宣传迷信、邪说等非法活动。

  三、加强社区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建章制度。按照“依法建章、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居民守则,建立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时间工作有规划,落实由措施,运行有成效。

  2、实行居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间的、做到居务公布。

  3、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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