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强化科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试行办法。
一、考评、适用对象
考评对象: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适用对象: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非党委、党组书记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
围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联系指导、推进落实、经费保障、督促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每年根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明确考核评估内容。
三、考评机构
考核评估工作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
四、考评方法和步骤
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主要通过日常督查、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突出群众满意度。
(一)开展日常督查考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开展专项述职评议。每年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专项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对专项述职承诺事项建立台账,于次年底根据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行年终考核评分。结合每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照日常督查考评、专项述职评议、年终考核评分5︰2︰3的比例,计算考评得分,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1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1—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结果,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县通报。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科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确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该领导班子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对上一年度述职评议中承诺事项没有兑现,或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未按要求完成基层党建目标任务,或考评等级评定为”一般”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对考评等级评定为”差”的,予以岗位调整或免职。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2.2015年XX县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
作考评评分表(乡镇)
3.2015年XX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党委
(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
要坚持书记抓党建、党建抓书记,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谋划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每
年至少听取1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下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要制定本单位的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台账。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台账要交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专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撰写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3.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推进”账单式工作法”为契机,切实改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软作为等作风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
要坚持面上领导、线上联系、点上指导相结合,经常深入基层,亲力亲为,以身示范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注重调动和发挥各地、各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落实挂点联系指导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带头,乡镇党员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1个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督、窗口服务一线等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3天。
3.深入开展”入户结亲、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帮扶企业、基层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每人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每年挂点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不少于2个;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落实
要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两大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1.分领域建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按需设置党组织,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农村,在坚持现有成熟做法基础上,重点抓好”两委”换届后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服务群众的机制。在社区,落实党建”三有一化”工作,推广社区”1365”工作机制,优化和完善社区网格和楼栋党组织设置,构建”网格化管理、片组户联系、组团式服务”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创新社区基
层治理新模式。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全部进社区报到、承诺办一件实事、开展技能志愿服务。在”两新”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派遣党建指导员力度,保障工作经费,采取单建、联建、挂靠建等方式,在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0%,规模以下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50%以上,微小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30%以上,推进基层党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时的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推荐干部一律实行书面署名推荐,谁推荐谁负责。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安排到一线岗位培养锻炼。严格管理监督一把手,凡涉及人事、财务、工程、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一把手都不能直接分管。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住宿。严格执行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凡领导干部外出、个人事项等必须如实报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具体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程序和标准,全面贯彻”三述三评三票决”制度,继续实施”五发展”工程,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大力发展壮大青年党员队伍,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模式。坚持和完善”党员先锋创绩百分制考核”制度,抓好《XX县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的落实。建立党员每年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确保按时播放,有播放记录。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坚持走访慰问、党内结对帮扶等制度,扩大党内帮扶基金规模,确保”党组织关爱金”应发尽发。
4.落实党内组织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
“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动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其他班子成员至少提2条以上的意见建议,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每年至少与每位下级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指导基层支部如实记载《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加强对下级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落实党内组织制度情况的监管。各乡镇要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表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健全党代表工作制度。
5.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民心民声互动平台”建设,发挥”杨斌圣群众工作室”作用,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均要建立”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各乡镇、县委各部、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探索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长
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XX县推进干部技能化、农民知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双化”工作。
6.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掌握党组织班子现状和运行情况,按照从严整顿、常态整顿要求,运用好整顿措施,每年按10%的比例倒排,滚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
7.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机制。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村(社区)”履职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社区)权力和职责内容、边界、办事流程等。依法依规开展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权力运行规范化、治理法治化。探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快村(居)民理事会建设步伐,2015年全面建立村(居)民理事会。
四、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保障
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1.强化队伍保障。选好用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知识、年龄结构,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专职化。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各乡镇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对其它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普遍轮训。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有效避免党务工作者边缘化、兼职化问题。
2.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5年增长20%以上,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基层干部工资报酬、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党组织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经费按要求足额配套到位。确保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障,每名党员每年活动经费不少于100元。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落实和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到位。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广异地置业模式,继续实行挂点帮扶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
3.强化场所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或场所未达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健全配齐,对办公活动场所已到位的,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同时,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维修改造。
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
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带动和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落实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定出台下级党组织书记履
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2.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强化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运用综合评估结果,真正把其作为下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项目
党支部工作清单(表解2.1)
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组织学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思想、组织、群众)路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可持续、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等,跟进学习党新出台的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广泛宣传动员,引领党员群众理解、支持、拥挤党的决定,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紧密联系单位实际,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局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用上级决策指示统一认识、指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并坚决执行,坚定自觉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重要事项,对执行上级决议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做法及时请示报告。
对党员大会、支委会作出的决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强化责任贯彻执行,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党员群众始终与上级和单位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心同向,保证正确政治方向。
研究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党员发展)各项工作方案,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定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研究审议单位行政、业务等相关工作方案、总结报告。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研究决定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工作,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育带领党员努力完成行政任务,维护、支持行政负责人职权,主动给行政负责人出主意,想办法,当后盾,协助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党支部要注重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党支部要注重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修订、补充、完善,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和行政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开展主题实践、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廉洁书展、书香机关、理论调研、论文评比、网络课堂等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弘扬革命文化,肃清流毒影响,匡正党员的政治认知、政治信念、政治感情、政治态度、政治价值,引领党员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关注新闻舆论动向,引导党员群众树好自身形象,注意网络言行,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辨清是非界线,确保思想端正、政治合格。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推选星级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干部,广泛开展先进典型的学习,尤其是身边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
(一)1.学习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2.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党的3.监督检查维护权威
主张
4.结合实际落实践行
(二)贯彻党的决定
5.落实上级决策指示
6.报告反馈重要工作
7.执行支部决议事项
8.保证单位正确方向
9.制定方案总结工作
(三)领导基层治理
10.决定重要工作事项
10.支持行政领导工作
11.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12.考核评价推荐人才
13.加强单位制度建设
1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四)政治理论学习
15.集中组织理论学习
16.搞好党员个人自学
17.搞好党员集中轮训
18.开展政治文化建设
19.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0.党支部党员大会
2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22.党小组会
(五)开展组织生活
23.党课
24.组织生活会
25.民主评议党员
26.主题党日活动
27.选举党代表
28.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9.双重组织生活
说明:此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60项具体内容,每项内容作了简要说明,直观明了,以期对基层党务工作者有所帮助。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工作项目
党支部工作清单(表解2.2)
具体内容
30.党性思想心理分析
31.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2.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
33.培养发展党员
34.党费收缴管理
35.组织关系与党籍管理
36.服务党员保障权益
37.党员关怀激励帮扶
38.实行党务公开
目标要求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准确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保持党员队伍纯洁、稳定、巩固。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党员发展的5个步骤25道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
核定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强化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激励党员强化责任意识、关心党的事业。
认真排查摸底,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籍、档案管理,搞好组织关系转接,全面排查空挂党员,搞好流动党员服务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教育管理。
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受理对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党员队伍发挥作用、走在前头。
落实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公布党内信息,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党支部研究重大事项、开展重大活动前,应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督促党员守纪律、讲规矩,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开展好谈话提醒、廉政家访、行风评议,维护和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坚决整治腐败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坚决整治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助残敬老、拥军拥属、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人防宣传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亮职责,开展“戴党徽、唱党歌”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窗口单位佩徽挂牌,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在本职工作中践行自己的承诺,向党员群众亮明自己的态度,表态自己的决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加强机关党支部与农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推动城乡党组织共享资源,共育人才,共谋发展,共抓帮扶,聚力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开展主题团日、文体比赛、书画展播、巾帼向党等活动。
党支部应安排人员整理好台账资料,严格做好召开会议、开展活动、交流情况的相关记录,管好党支部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做到分门别类、情况真实。
准确完成党内统计报表,搞好党员信息的动态统计,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请示材料、计划总结、党费收缴情况、党员信息等,为党员分发学习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党支部应安排专人更新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稳妥做好系统软件升级,做好党员身份网上认证,及时数据填报,搞好网上转接组织关系,完善党务基础信息数据。
因地制宜建好“党员之家”“党员活动室”等党员活动场所,配备专人管理,做好使用登记、资料更新、设施维护等工作,管理好党组织活动和党员学习的主阵地。
建设好“党员学习园地”“党建橱窗”,根据条件建设LED信息栏,展播党建情况,公示党务信息,营造浓厚的政治文化氛围。
优化基层党建信息化功能,实现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X智慧党建”云平台的互联互通,拓展“互联网+党建”运用,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六)党员教育管理
(七)39.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党内40.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民主41.监督党员干部履职
监督
4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43.及时补选委员
(八)44.定期组织换届
建强45.党务干部培训
班子队伍
46.抓党建述职考评
47.整顿软弱涣散支部
48.接待来访群众
49.深入群众调研
(九)50.组织党员志愿服务
团结51.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
动员52.组织承诺践诺活动
群众
53.进行支部结对共建
54.领导群团组织
55.归整党建台账资料
(十)做好党务工作
56.统计报送党务信息
57.管理党务信息系统
58.管理党建活动场所
59.更新党务信息栏目
60.推进党建信息化
说明:此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60项具体内容,每项内容作了简要说明,直观明了,以期对基层党务工作者有所帮助。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党组织制度清单范文,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
范文一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党建基本活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清单:
一、农村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
党员队伍。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或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务工作情况和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8、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9、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对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组织群众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10、村干部差异化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村“两委”班子考核管理办法,分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进行差别化管理和考核。推行村干部工资千分制,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社区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
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8、社区民主议事制度。对提交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务决策开展民主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和可行性的措施、方案,为社区“两委”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咨询参考。社区民主议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9、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镇(街道)党委负责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小组。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联系成员单位、确定会议议题、组织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会前由社区党组织向联席会议小组提交会议议题,重大议题需经镇(街道)党委研究确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四、“两新”组织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企业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8、交叉任职制度。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实现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9、沟通协商和民主恳谈制度。围绕企业重大决策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企业党组织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民主化。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厂)恳谈会。
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党建基本活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
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范文三
一、落实书记管党责任制
1.履行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初就如何抓基层党建工作向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公开承诺,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创建目标。年底召开述职大会,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完成时限:全年)2.落实党建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狠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推行党建工作基本清单制度。(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完成“五个一”。包括:为基层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上门走访所属党组织负责人1次以上;慰问机关贫困党员1次以上;到所联系二级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工作1次以上;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话1次以上。(完成时限:全年)4.强化基层党建保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资金,建有标准的党员活动室,落实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00元的“三会一课”专项经费。(完成时限:全年)二、推进重点工作项目
1.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检查督办,做到本单位党组织学习对象全覆盖、学习内容全覆盖,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五星级”党员争创率达100%。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成时限:全年)2.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清理,进一步联系查找,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加强帮扶教育,继续稳慎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完成时限:全年)3.加强党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建立党组制度建设清单,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4.组织“七一”纪念活动。按照区委要求,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喜迎建党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积极参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先进典型。(完成时限:6-7月)5.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党龄60年老党员,持续推进困难党员“一对一”精准帮扶。(完成时限:全年)6.配合工委开展“半月一展”工作展示活动。争取机关工委支持,5月初在“晒经台”展示工会亮点、特色工作。(完成时限:6月前)7.开展“决战精准扶贫
机关党员先行”系列主题活动。以“模范代表进农村”、机关党代表“访贫问苦听民声、嘘寒问暖献爱心”、精准扶贫“微故事、微摄影”评选展示等具体活动为主要内容,推动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深入雾渡河小庙村、开发区姜家湾村,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助推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完成时限:全年)8.深化机关服务品牌星级创建。突出抓品牌、抓效能,培育品牌科室,着力打造机关服务品牌升级版,力争达到“三星级”标准。(完成时限:全年)9.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按时进行集中换届,开展公推直选,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成时限:全年)
10.开展“微党课”大赛。创新党员活动方式,组织开展“微党课”大赛,选送优秀“微党课”参加区直机关“微党课”竞赛。(完成时限:6月底前)11.持续发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察担当
促有为”、反“四风”和落实区委中心工作等内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强化问责督办,推动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能。(完成时限:全年)12.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继续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上街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卫生保洁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工委举办的文体活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完成时限:全年)三、抓好全年基础性工作
1.配齐配强党建力量。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党组织改选和补选,及时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完成时限:全年)2.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每月最少1次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全年时间不少于24学时。按时参加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并加强本系统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完成时限:全年)3.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利用公开栏、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网络等形式,每季度一次对党内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完成时限:全年)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
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广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完成时限:6月30日前)5.抓好党内各项制度落实。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党建工作七项规范化制度等党内制度的贯彻执行。实行党建工作台账式管理模式,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建信息直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发展对象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等工作。(完成时限:全年)6.严格党费收缴。督促全体党员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工资在3000元(税后)以下,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7.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完成时限:12月底前)8.完成党建调研工作。(完成时限:7月底前)9.规范痕迹管理。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手册和会议记录本的填写工作,使党支部各项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完成时限:12月底前)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完成时限:适时)
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前期工作回顾
(一)及时动员部署
4月4日全市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动员会议结束,我县及时进行了再动员,县政府主要领导就XX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9日,我们又对全县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科或行政许可科的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再布置,并开展了业务培训。
(二)建立工作班子
建立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于县编委办。从县纪委、法制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抽调四名业务骨干与县编委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职权清理小组,分设一个综合组和三个业务指导组,对全县4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梳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初审。各单位对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十分重视,“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
(三)全面梳理权力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于4月28日顺利完成我县4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工作,工作进度全市最快。全县“一报”共梳理出十类权力事项8805项,其中行政许可38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88项,行政处罚4851项,行政强制277项,行政征收97项,行政给付74项,行政裁决25项,行政确认209项,行政奖励109项,其他行政权力2588项。各部门(单位)自行加压,主动减权,目前要求保留的权力事项共有7748项,占88%。
(四)市县(区)并联审核
5月初,按照市、县(区)职权清理“通盘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全市分为7个审核小组(市本级2个、每个县区各1个),我县为第四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民政、监察、审计、环保、统计、安监、人防办、机关事务局、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等九个系统(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材料的规范性初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照省相关部门“二报二回”审核意见,我县(市第四审核小组)在全市九个系统(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拼盘”的基础上,进行逐条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分系统召开市县区权力清单工作联络员会议,对接、沟通我们的初审意见。对未按要求上报梳理材料的民政、安监两系统,我们进行上门对接、多次座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截止5月30日,我们已经顺利完成市联席会议办交办的9个系统(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拼盘初审工作。“拼盘”审查质量位全市7个审查小组前列。
(五)广泛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本月上旬,我们分系统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的对象主要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权力相对人等,市联席会议办的领导也应邀参加了座谈。对座谈交流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共采纳建议意见78条。
与此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权力清单清理工作指南》等要求,对市联席会议办交办的9个系统(单位)提出第四审核小组的规范性初审意见,并于6月11日上报市联系会议办业务组和专家组进行会审,属全市最早完成规范性初审及上报工作的审核小组。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市联系会议办的统一部署,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6月底前,完成本级部门《部门行使审批简政放权登记表》、《部门履职情况分析表》和《部门交叉职责登记表》的汇总审核工作;
(二)7月上旬,召开第一次县联席会议,听取县联席会议办工作汇报,讨论我县权力清单梳理有关情况;中旬,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部门(单位)、上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分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征求意见;下旬,做好“二报二回”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8月上旬,各部门(单位)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上报县联席办;8月中下旬,做好“三报”材料及“制度”、“流程图”的审核;8月下旬,召开第二次县联席会议,讨论本部门相关材料并上报县政府确认;
(四)9月上中旬,县政府研究确定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上报备案;9月下旬,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及“制度”、“流程图”。
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近年来我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总体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行集中办公、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场所,是权力下放的重要平台,是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全区简政放权,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1、开展权力事项承接、运行和清理工作。一是以“三个到位”顺利完成市下放权力事项有效对接和规范运转。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权力下放的具体承接部门,做到确保权力承接到位。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权力下放目录,会同区法制办逐个与区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梳理对接,保证每一项下放权力的承接落在实处。确保权力进驻到位。切实推进下放权力集中运行,与江宁有关的187项下放权力事项,除行政处罚权外,涉及区20个部门的88项权力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窗口正式受(办)理,并确保下放权力事项与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行联网审批。二是加大权力事项清理力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对我区行政权力库的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去年以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
2、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梳理工作。今年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全区综合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进驻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为行政服务顺畅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一是梳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法制办对我区有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事项按行政许可类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各事项的的权力编号、事项名称、审批主体、审批依据、收费依据、审批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对各审批事项现阶段的审批流程进行书面化,为下阶段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做准备。经过梳理,现全区涉及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的部门
41家,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38家,未进驻部门
3家:国税局、地税局、民宗局。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
394项,其中行政许可125项,非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征收18项。二是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物价局对我区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初步掌握目前我区收费事项基本情况,为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中关于建立收费管理目录,对区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扎口收费打下基础。经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164项,其中涉企项目37项,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其中涉企项目8项。
3、拟定我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2014-2015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拟定了《XX区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包括了区政务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机构职能、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运行方式等内容。
二、简政放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放权”程度不平衡。中心扮演的还是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角色,“前店后厂”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现在进驻中心大部分审批项目中都含有一个处室办理或是领
导审批环节。中心受件后,还需要把办件转回到各部门进行办理,各部门出了审核意见或是领导的批示意见后,再转回中心出办结手续给办件人。审批项目中涉及现场勘验的,有的部门是中心进驻人员进行勘验,还有部门是其他处室人员进行勘验,审批项目的办理不全是在中心完成,中心也就更趋向是一个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
2、基层“接权”能力有待加强。简政放权后基层政府部门职能丰富了,但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如果没到位,下放的权力将无法正常开展。如我中心的质监窗口,简政放权前窗口业务办理量虽大,但能正常完成。简政放权后窗口工作量激增,而人员、资金、硬件设施等相应配套没有增强,导致窗口一段时间矛盾突发、常发,因此基层政府部门“接权”能力有待加强,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财权、人权也应同步推进。
3、基层窗口信息化建设繁杂。目前中心多数窗口审批平台有两套甚至三套以上,如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平台主要有3个:XX区权力阳光系统、XX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省市部门业务专网系统等,且这些系统都不兼容。窗口受理办件时,同样的信息有的甚至需要录入三次,信息不共享,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更降低工作效率。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方式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实践路径,而近年来审批系统的多元发展和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展。
三、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下步措施
1、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综合改革任务的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将配合区法制办对全区43家单位的许可类审批、非许可类审批、其它类事项进行逐一清理,重点对需要盖本部门公章而又不是审批类的其它事项,以及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继续保留的权力事项经法制办进行确认后由区政府发给“行政权力事项确认书”。采取上门指
导,成熟一家确认一家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权利清单,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区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已通过确认,并获得了《行政确认事项确认书》。
2、探索“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模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集中;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改革模式旨在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充分利用我区新的市民中心即将启用契机,加快推进全区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试点工作,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区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各部门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同时梳理收费事项,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收费最低”。
3、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集约化服务。
4、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要求,对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性质、统一机构职能、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运行机制、统一考评机制。要不断延伸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增设便民服务窗口。整合部门服务热线,形成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
农民负担是农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问题。自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减负政策的精神,狠抓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农民负担反弹的苗头,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稳定,促进了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是做到领导不放松,机构不变,人员不少,工作力度不减,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抓紧抓好。
2、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政策法规就不可能得到真正落实。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都非常重视,普遍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把减轻农民负担列为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目标管理责任列为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集中到中央、省委的减负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对减轻农民负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真正做到“三个确保”。
3、继续实行减轻农民负担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我区始终坚持执行中央和省里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将其作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基本制度,予以认真的贯彻落实,严格各类涉农收费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了涉农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对现行各种涉及农民收费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核,凡不符合国家和省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立即改正,并对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及时公布和更新。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活动场所涉农收费“公示制”。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地和涉农收费单位、村级集体组织活动场所的显要位置上通过公开栏、公开墙、价目表等形式,公开收费项目名称、征收标准、对象范围、文件依据等,让群众看的明白、交的明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几年来,我区涉农收费项目的公示率均达到
100%。三是贯彻执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并实行谁征订、谁负责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认真落实了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的镇村,实行及时层层上报,并对案(事)件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我区还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规范,要求各服务单位要征求农民本省意愿,体现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禁止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4、进一步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农监部门把抓好税改政策的落实,巩固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今后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农村税改后对村级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转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村,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对党和政府利民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农村低保政策、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征地补偿等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有关农户手中,确保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4]21号)要求,暂缓清收农民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对搞突击清收税费尾欠的镇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农村税改政策带来的实惠。
5、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积极自愿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点,凡是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都要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范围,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及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并要完善议事程序、上限标准、分摊办法及审批程序。主要是:一要把民主决策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区农监办备案。区农监办在备案前要严格审核,既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又要引导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二要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监管。把“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列入村集体资金的管理范畴,加强审计监督,防
止平调、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三要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必然加快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步伐,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进程中,必然伴生农民负担问题,因此,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公共财政逐步扩大对农村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切实加强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监管的原则,引导农民对其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项目投资投劳,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信访查办制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向全区农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近几年来,因监管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没有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现象。
7、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针对税改后农民负担的新情况,区农监办人员不定期下镇村进行明查暗访,每年都分两次下到所有镇(办)部分村和相当部分的农户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从而维护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职权的同时,要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严惩滥用权力,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食品药品稽查队和各乡镇食药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概括为9+x),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权力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现实施的行政权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缺项,逐条逐项登记,列出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等,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形成本部门权力目录。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行使的行政权力都要进行清理,并列入我局的权力清单上报。
(二)大力简政放权,缩减权力事项。
在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初步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规范,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严管等意见,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
1、职权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原则上全部取消。以部门自行发布“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对变相实施审批的事项一律依法取消。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暂时列入清
单,根据国务院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力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2、职权转移。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或者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3、职权整合。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权交叉、管理分散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
5、职权保留。有法律依据,确需保留的职责。
6、职权建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属于上级部门的行政职权,研究提请上级政府取消、下放、整合、加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围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重点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资源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加强职权的意见建议。
(三)依法审核确认,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
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应予保留的行政权力,要按照程序和标准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审核中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审核后依法依规确认保留的行政权力,报县审改办审定。对经审定后单位保留的权力事项,以清单列举篇二:xx区权力公开运行实施方案
xx区全面推行区委权力公开透明
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对区委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根据xxx党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x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规范区委职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公开和监督,推进区委权力运行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不断提升区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厘清界定区委的职责权限。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和机制。处理好权力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做到公开与保密有机结合。二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突出特色,提高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经常性。三要坚持便捷可行的原则。既要有可操作性,实用管用,又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把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五是坚持改革创新
-
1-
原则。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新模式、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厘清职责权限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文件,研究梳理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常委会、区委书记及常委、区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由区委班子集体研究、逐项审定,按照全局工作类、经济发展类、社会事业类、社会稳定类、党建工作
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类等进行分类,依法依规对权力的主体、对象、条件、范围等进行明晰,编制并公布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职权目录分以下几部分:
1.区委职权目录。包括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权目录。
2.区委领导职权目录。包括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的职权目录。
3.区委工作部门职权目录。包括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编办等部门的职权目录。
(二)规范运行流程
在依法确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高效、规范、有序、透明的原则,围绕“怎样用权”、“权力如何运行”,对区委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程序进行研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晰权力行使的主体、条件、运行程序、目标要求等,做到权力行使于法有据、程序正当。主要流程图有:
1.区党代会职权运行流程图;
-
2-
2.区委全委会职权运行流程图;
3.区委常委会职权运行流程图;
4.区委书记职权行使流程图;
5.区委副书记职权行使流程图;
6.区委各常委职权行使流程图;
7.区委各职能部门职权流程图;
8.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事件处置流程图;
9.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事项的权力运行、决策流程图;
io.其他重大事项职权行使流程图。
(三)公开权力运行
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围绕权力运行过程和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向党员群众公开决策、执行、监督过程和结果。
1.
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职责职权
包括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区委各职能部门职责职权。
(2)“三重一大”事项
①重大问题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
3-
a.
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xxx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意见、工作措施;
b.
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包括重要领域、重要工作的改革举措;
c.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涉及全局的发展战略、工作思路、重要工作安排;
d.
涉及全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e.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重大土地征用和出让事项;
f.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动、国有资本投资或参与投资组建公司、国有企业改组改制;
g.影响本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信访矛盾化解处置;
h.区副科级以上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和调整;
i.党的建设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层党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j.其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a.
区委管理干部的录用、任免、交流、调动、奖惩等事项;b.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c.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d.向上级党委推荐提任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
-
4-
e.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
③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a.
以政府及其所属国有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涉及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
b.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包括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扶贫济困、社会保障等重大项目,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
c.
涉及户数在凡是涉及50户或200人以上的拆迁事项,重要地段集中连片旧城改造拆迁事项;
d.
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承办国家和xxx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涉及全局的经贸、文化、旅游、体育等重大活动。
④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主要包括:
a.
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编制、调整和决算;
b.
2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资金支出;
c.
由本级财政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需追加投资,且追加金额占项目预算lo%以上的资金安排;
d.
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及举债总规模的确定;
(3)其他事项
其他涉及面广或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大事件处置,如重大自然灾害灾情,重大事故处置过程、结果;涉及大规模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关乎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等。
2.公开形式
-
5-篇三:权利清单汇总
(四)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权利清单(行政征收类)
(七)行政职权事项分表(行政确认类)
篇四:小微权力清单
阳明街道村(社)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
(试行)
阳明街道纪工委2014年5月
目
录
1、阳明街道村(社)小微权力清单2、村干部廉洁履职“22个不准”3、余姚市“阳光村务八步法”
4、阳明街道村(社)小微权力运行操作规范5、阳明街道村(社)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阳明街道村(社)小微权力清单
村干部廉洁履职“22个不准”
———摘选自2011年《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五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三)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八条
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推进
“六权治本”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站所: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发##11号)的要求,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轨道运行,现就我镇开展“六权治本”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书记讲话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改革创新,依法行政,阳光操作,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把“六权治本”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抓住重点领域、重要权力、重点环节、重点对象,以创新思维和改革举措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
-
1-
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作为“六权治本”的核心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坚持系统推进。要把“六权治本”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党委负责,以上率下,由镇机关、各站所及各党支部、村委会自上而下统筹实施,从而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准主攻点和突破口,先易后难,有步骤,分层次地扎实推进,让群众切实感受“六权治本”的工作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确定权力
1、清理规范职责权限。镇党政班子和各站所、党支部、村委会要对党务、政务所有的职责权限进行清理、确认和规范,按照“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规范权力、界定权限。
一是清理职责。各站所、村委会要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中涉及的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在梳理过程中发现职责存在相互重叠、职责不清等问题的,要重新优化整合、科学设置。本部门职责清理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镇领导组予以确认。
二是确认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划清各站所(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划清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明-2-
确站所(部门)职责、领导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确定具体岗位责任人。重点解决部门职责交叉、人员职权不清的难题,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规范职责。各站所(部门)要根据确定的职责权限,编制部门职责和人员具体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工作问责制,要严格规范部门执法和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做到责任到人,便于考核,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和绩效,促进本站所(部门)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2、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镇党委、政府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
一是确认有效。经依法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继续执行的,确认为有效;
二是确认修正。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修正的,或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已不符合现在的社会发展需要的,或文件已到失效日期的,但是根据管理需要还得继续实施的,确定为修改的,-3-
待修改后重新下发施行;
三是确认废止。对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或者作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的,或者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的,或者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不适应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一致的,一律废止。根据清理的情况按照有效、修改、废止三个类别形成目录,以党委、政府文件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凡未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3、制定“三个清单”。镇政府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厘清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
清单,逐步做到清单之外无权限,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厘清权力清单。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为依据,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项目,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超越法律法规范围的坚决予以调整。对确认保留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要按照减少层次、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进行流程再造,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名称、设定依据、行政对象、行使主体以及办理条件、程序、标准、期限等,做到每一项核心权力都有一张权力运行流程图。-4-
推行自由裁量权限定管理。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定管理,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先行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筹具有自由裁量权限的事项进行限定,分类制作自由裁量权列表,按照种类、幅度、事实认定、情节轻重等方面进行明确,限定主观随意性,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二是厘清责任清单。根据清理确认的本部门职责权限和岗位职责,编制责任清单,内容主要包括: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四个方面。其中部门职责要从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部门、站、所、队等)几个方面进行明确;对职权有交叉、边界模糊不清的事项,特别是涉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厘清责任界限,明确划分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职责事项;各站所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要从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处理等几方面明确监管责任;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突出义务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危房改造、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各站所(部门)要从责任的角度,对以上四类职责进行分解,对职权、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要具体,要明确到具体的工作事项,表述要直观,不得使用概念性语言、概括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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