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工会管理办法2023(8篇)

时间:2023-07-07 19:54:02  阅读:

篇一:工会管理办法

  

  2023年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篇:工会探视慰问管理方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方法

  为关切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气氛,表达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心。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以下状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在职和退休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在职员工结婚的㈣在职员工符合支配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一般一个年度内支配慰问一次,特殊状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

  送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庆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庆贺,送礼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状况另行处理。

  四、本方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方法工会负责说明。

  其次篇:工会探视慰问制度

  工会探视慰问制度

  为增加我司工会组织的凝合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视、慰问的范围和标准

  〔一〕在职员工因工伤或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不含3天〕,工会派人探视,送价值200元的慰问品。〔一般一个内支配慰问一次,如属重大疾病再次住院、重大手术等特殊状况,可增加一次探视)

  〔二〕在职员工去世的,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吊唁,送花圈一个,并送其家属800元慰问金。

  〔三〕在职员工直系亲属住院在15天以上〔不含15天〕,工会派人探视,送价值300元的慰问品。〔一般一个内支配慰问不超过三次)

  〔四〕在职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工会派人吊唁,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五〕在职员工初次结婚的,工会派人庆贺,送价值1000元礼品。

  〔六〕在职员工或配偶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庆贺,送价值500元礼品。

  〔七〕在职员工生日当天,工会通过确定的形式予以庆贺,并送价值200元礼品〔鲜花和生日蛋糕〕。

  〔八〕在职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担当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工会应关切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并视状况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九〕因受自然灾难和重大意外,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员工家庭,工会派人慰问,并视状况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元困难补助金。

  二、探视、慰问的程序

  〔一〕在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伤病及亡故慰问、在职员工结婚生育,由员工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在职员工家庭困难,由员工自行或由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

  〔二〕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等特殊状况需要增加探视的,工会应向党委报告,合理确定探视次数和慰问标准。

  三、不予探视、慰问的状况

  〔一〕违背支配生育条例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因受罚款惩处造成生活困难者。

  〔三〕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缘由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四〕受法律法规、治安惩处以及公司纪律处分者。

  〔五〕工作严峻不负责且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四、特殊状况的探视、慰问

  〔一〕因工受伤、亡故的,除工会进行探视、慰问外,其他待遇按国家、省和州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但仅依据一方的标准进行探视、慰问。

  〔三〕在职员工住院、直系亲属住院及亡故,在XX市范围内的,工会派员探视、慰问;不在XX市范围内的,慰问品交员工本人或其亲属,特殊状况另行处理。

  五、工会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员工的关切,对员工及其家庭状况应全面驾驭。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工会负责说明。

  第三篇: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方法

  为关切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看法》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工字〔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以下状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内支配慰问一次,特殊状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㈡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㈣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状况另行处理。

  四、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方法由县局负责说明。

  第四篇:探视慰问制度

  探视慰问制度

  对生育、生病、受伤、死亡职工及家庭突遇重大变故的职工家属探视慰问,是组织对职工关心的一种方式,也是同事之间表达关切支持,关心他们尽快复原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途径之一,为规范工作时间的探视活动,保持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特做如下规定,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探视范围

  1.职工因病〔及伤〕住院。

  2.职工因生育住院。

  3.职工亡故或职工父母亡故。

  4.职工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灾难。

  5.遗属。

  二、组织探视规范

  1.职工因生育、病〔及伤〕住院、职工父母亡故及家庭遭受重大灾难,探视活动由办公室组织,分管领导、被探视对象所在科〔室〕派1至2名代表参加探视。

  2.职工亡故,探视丧属活动由办公室组织,分管领导、被探视对象所在科〔室〕派1至2名代表参加探视,亡故者为党员的党支部派1人参加探视。

  3.离退休职工因病〔及伤〕住院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探视活动由办公室组织组织,分管领导参加探视。

  4.离退休职工亡故,探视丧属活动由办公室组织,分管领导、被探视对象所在原科〔室〕派1人参加探视,亡故者为党员的党支部派1人参加探视。

  5.春节、中秋节,探视遗属活动由办公室组织,分管领导参加探视。

  三、慰问品、慰问金规定

  原则上每人每次慰问一次,慰问品〔金〕标准原则驾驭在200元左右。

  四、探视丧属、向逝者敬献花圈及挽联书写规范

  职工、职工父母、离退休职工亡故的送花圈1只,挽联落款为:“内江市土地统征和开发整理中心〞。

  第五篇:XXXXXX工会慰问管理方法

  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件

  盛工发01号

  ★

  员工慰问管理方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切实关切员工身心健康,发挥工会联系党政和员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群众的主动性,促进公司和谐健康进展,坚持“五必访制度〞〔生病、婚丧、生育、退休、重大困难〕的落实,切实履行工会是困难员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关心人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公司慰问探访的范围及慰问费标准:

  1、凡公司员工均为慰问探访的对象。

  2、公司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员工,赐予慰问费200元;员工因工伤或因病住院的动手术的员工,赐予慰问费300元。

  3、公司员工结婚〔初次〕,赐予贺金500元。

  4、员工生育第一胎,赐予贺金500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员工生育其次胎,赐予贺金300元。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员工,赐予一次性慰问费500元及敬献花圈或帐子。

  6、员工过生日,公司通过确定形式表示庆贺,同时发放价

  值100元的生日蛋糕购置卡。

  7、员工退休或返聘员工不再聘用,发放价值300元纪

  念品1份。

  二、公司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1、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员工家庭、年底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2、凡是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担当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年底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3、凡是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过重,影响家庭生活的困难员工家庭〔低于当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年底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4、因受灾难和重大意外,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员工家庭,年底一次性赐予500元至1000元困难补助金。

  三、补助和慰问手续的办理及审批权限:

  1、工会对公司的困难职工要全面驾驭其困难状况,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经济来源清,生活水平清,员工抚养人口清。根据员工的实际状况,刚好向公司工会提出申请补助的状况说明报告。

  2、慰问方法的操作流程:员工个人申报—工会委员会审核资料—工会主席审批—审批后工会办理登记--财务部门领取费用发放。

  四、违背以下条件之一者不予补助:

  1、违背支配生育条例选成生活困难者。

  2、受公司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治安惩处者。

  3、工作不认真负责且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4、违背规章制度受到罚款处分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5、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缘由而造成生活困难者。

  五、本慰问管理方法自盛昌公司工会成立起执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说明。

  XXXXXXXX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2023年1月8日

篇二:工会管理办法

  

  2023工会财务报销制度

  2023工会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威海市总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和山东省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市总的本级预、决算草案,年初先由各部室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做出预算支出,再由财务部统一编制,报经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省总工会审批或备案。根据省总工会提出修订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条

  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以领代报,不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财务部审核,报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若遇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条

  按照《山东省总工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支付手续。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提出使用分配方案,提交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经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审批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批后送财务部拨款。

  各类专项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到指定单位及个人,除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不跨年度使用,年底前清零。

  第五条

  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审批制度,做到经办人、审核人、签批人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报销程序,经办人先将原始单据送财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财务部负责每周一下午,集中报送分管主席签批,签批后由财务部负责通知经办人并付款。

  第七条各部门需要领用支票或支取现金,均需首先领取支票或现金借款单,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所在部门、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并经财务部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凡需要一次性支取现金在¥10000元以上者,须在用款日前一天向财务部预约。

  各部门领用转帐支票须在15天之内归还。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对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凡财务部通知各部门领取的款项,无特殊原因,须当日领走。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可持发票到财务部直接报销现金。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使用银行转账。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物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所有物资的购买须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2、所有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由财务部负责统一集中采购,采购过程需按照《物资采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购物发票及物品分配明细单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报账手续。

  各部门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若未列入市总当年预算经费中,则只有在年底追加经费预算后的情况下,经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及领导审核后,方可购置。

  各部门用自由资金及接受捐赠、奖励等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须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按照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各部门报废固定资产要按照市总规定写出资产报废申请报告并填制报废清单,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按有关规定会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持财务记账联到财务处办理手续。

  第九条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市总下达的预算指标来控制,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年度内需要调整预算时,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条各部门经费报销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发票,所开发票单位名称为“威海市总工会”,发票应写明日期、品名、金额,发票背面应注明资金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若购买办公用品,还须附有购货清单,不得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笼统代以冠名的发票。

  第十一条职工因公出差的各项开支标准和范围按照《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财行[]313号)执行。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按规定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会议通知及相关费用单据,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由财务部会计审核,领导签批后予以办理。

  第十三条预付给个人的各种差旅费等,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部审核。借款额应根据往来交通费、当地住宿费等各种费用总和合理匡算。

  第十四条各部门、个人的借款,应在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后,按以下规定时间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1、预借差旅费,在出差归来后十五天内报账还款;

  2、预借各种购货款,在所购货物验收后,十天内持发票和货物清单(固定资产还须入库单)到财务部报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账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说明。

  3、对于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应交市总的各种款项,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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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院所工会财务管理,明确职责权限,现制定以下2023工会财务报销制度:

  一、在使用工会经费时,应遵守合理、合法、真实、节约的原则。

  二、分工会及协会活动以下拨活动经费额度为限,不得透支。

  三、各分工会及协会应由财务委员负责办理财务报销手续,非院所职工不得领取现金及支票。

  四、资金支付方式:

  (一)根据现金管理规定,500元以下支出可使用现金。(二)500元以上支出应采用支票支付或汇款。

  五、经费使用流程:

  (一)提出申请:

  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或金额超过3000元支出时,填写《活动申请单》,做好经费预算,明确结算方式,由总工会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备案。

  (二)付款:

  1、自行垫付现金。

  2、从工会财务借款:

  ①工会活动借现金:必须填写《活动借款单》,由总工会负责人审批。

  ②工会活动借支票,需提供对方单位全称。3000元以上凭《活动申请单》借款;3000元以下填写《活动借款单》,由分工会主席(协会会长)审批。

  ③借款执行一事一办。

  (三)报销:

  1、需提供如下资料:①工会支款单②正规发票及购物明细③参

  加人名单或物品发放名单④《活动申请单》⑤《活动借款单》⑥《劳务费发放表》

  2、签字:工会支款单及发票应由经办人、分工会主席(协会会长)、工会负责人逐级审批。审批人应仔细核对,确保发票的内容、金额与支款单一致后方可签字。

  3、要求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及时清账。不能无故拖延报账日期,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4、具体规定:

  ①分工会及协会所有经费支出,均由总工会负责人审批,交工会财务办理。

  ②工会支款单在报销时必须填写完整,其中支款内容要求填写工整、时间地点等事项陈述清晰。

  ③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正规发票,假发票一经证实一律退回。

  ④发票付款名称一律为“肿瘤医院工会”。

  ⑤工会经费不能用于单纯用餐,活动中误餐或餐费需列明事由、人数和开支标准。

  ⑥报销出租车费,需列明事由和到达地点。

  ⑦开展活动时购置奖品或食品等实物时,发票需列明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若商场没有提供购物明细,经办人必

  1、工会支款单

  2、活动申请单

  3、活动借款单

  4、劳务费发放表须另行提供,并由工会负责人签字证明(分工会由分工会主席签字)。

  ⑧组织活动需提供参加人名单。

  活动中发放纪念品、奖品及食品等需提供发放名单,剩余物品需明确数量及去向,由工会负责人签字证明(分工会由分工会主席签字)。

  ⑨发放外单位人员劳务费需提供《劳务发放表》,按所列事项如实填写,并明确税前税后发放金额。

  计税标准:每月累计800元以下不扣税;800元税前金额4000元,计算公式为:(税前金额-800元)__20%

  ⑩发放本院职工劳务费需提供发放名单,一律由院所财务以工资形式合并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肿瘤院所工会财务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

  预算制度

  1.工会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2.编制预算前,工会委员会必须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公司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

  决算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决算。

  2.编制决算时,须将上年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准时报上级工会批复。

  第三条

  经审费审查制度

  1.工会经费审查员应代表会员群众,认真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会每年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都应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员审查。

  2.工会对经费审查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将上级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项经费审查员报告,以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员的检查监督作用。

  第四条

  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制。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由工会委员会委员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予以及时汇报,便于全面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并按年度预算组织收支。

  1.使用工会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请款报告,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办理支款手续。

  2.工会经费的报销,必须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

  3.在办理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载明所购商品明细项目,在单据后面几号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工会主席的签字方可报销。

  4.物品采购、验收、发放制度。

  (1)工会物资大采购,必须按年度预算指标控制,事先编制开展某项活动所需费用计划,报请领导批准,方可组织落实。

  (2)凡工会购买大宗物品,需征得工会主席意见后,再委派相关人员按照阳光采购的方式,按质定价、按量计划进行采购。发货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凡工会各种奖品的发放,由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发放表

  一式两份,经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不经工会主席批准,不得随意发放各种奖品及纪念品。

  (4)奖品发放后,应将奖品发放表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会计入帐一份。剩余奖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归工会内勤人员统一管理,另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定期公布制度

  1.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收支账目),每年在工会会员大会上公布一次,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2.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时,由工会主席向大会作工会财务收支报告或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会员群众了解工会财务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以促进工作。

篇三:工会管理办法

  

  2023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治会,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勤俭办会;搞好预算管理,确保“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强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努力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

  第二章

  经费管理工作组织

  第三条

  学校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经费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进行核算和管理。工会财务接受学校纪委、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设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会预、决算报表以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审查工会会计核算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会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并按期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校工会财务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

  经费________

  第六条

  校工会经费由学校计财处设立专户核算,经费收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提或拨入。

  第七条

  校工会经费的"主要________

  (一)会费收入。凡我校工会会员,均须依法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基本工资的0.5%计算,每半年由各单位委员收取交给学校工会账户。(二)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季(或月)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由学校财务处计提,并如期拨入学校工会账户。拨缴经费的40%上解上级工会。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校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视财力情况和工会开展活动的情况,每年以行政补贴的方式拨入学校工会账户的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章

  经费开支

  第八条

  校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按年初经过上级工会审核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坚持节约原则。

  第九条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在工会会费中,支付一定额度,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包括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二)用于职工活动支出。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七)其他支出。如对本校教职工工伤、患病的慰问费和特殊困难补助、节日慰问等。

  (八)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第五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校工会财务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学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为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十一条

  校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由工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提出意见,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并由学校财务处编制,提交工会办公会审核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分级审批的制度。预算内的各项支出,须经工会办公会议讨论,其中10000元及以下的,由主管工会财务的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10000元,报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各项开支要按预算控制。特殊情况确需超出预算的项目支出,须事先编制追加经费计划,由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控制在校工会规定的经济指标范围内,按实际支出数列支,不得虚列假报。

  第十五条

  购物金额较大的,须事前编制预算,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购物发票上应开具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细目。购物要优质、低价;由三人以上参与采购,做到账物相符,手续清楚。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登记入账。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需备用现金时,须经工会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款手续,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账结算。

  第十七条

  校工会一切收入和支出,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存款;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费用。

  第十八条

  校工会经费实行“一年一审”制,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时间安排在次年一月份。审查内容包括当年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经费使用等。审查结果向工会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篇2一、工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行政拨款、会员会费、自主创收等方面,经费一律进入工会财会帐户,统一管理使用。

  二、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上解上级工会、工会日常工作与建设、全校会员的各种活动和福利开支。

  三、每年由主席会议商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交工会委员会审定执行。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主席为兼职的情形下):

  1、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由常务副主席审批。

  2、开支项目应按年初工会委员审定的计划和预算执行,一般不得超过。单项开支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0元或超项目超预算部分须报主席审批后方能报销。

  3、招待费开支应从严控制。一次性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元,由主席批准报销。

  4、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凭据,每张发票上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不合法的发票不符合审批权限或违反审批程序的发票,财务人员应把关拒报,否则财务人员应承担责任。

  5、任何项目(含差旅、接待)的开支在该项目完成后,一个月之内(若遇寒暑假则延至两个月),办完报帐手续,否则,须经主席签字后方能报销。

  6、计划项目活动借款(招待费不予借款)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5000元由主席审批;差旅费借款在元以内(含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元由主席审批。

  7、常务副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主席审批,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工会财务人员负责工会资金的安全,监督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与审批程序的规范性,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向当事人指出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按会计规定做好经费帐目,每半年向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书面报告一次工会经费开支与运行情况。

  六、工会经费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七、若本规定与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相悖,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工会管理办法

  

  2023年关于学校工会工作制度4篇

  2023年关于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1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

  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2023年关于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2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

  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委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2023年关于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3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2023年关于学校工会工作制度篇4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学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开展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学院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

  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院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会代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3、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院民主评议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

  4、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五、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三八节”、“教师节”)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

  2、每年一届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等。

  3、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工会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活动。

  4、配合组织教职工一年一次身体检查。

  5、对生重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六、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

  规律立卷。

  七、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1、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2、院工会委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院工会安排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工会委员会。

  3、各分工会应制订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

篇五:工会管理办法

  

  2023工会财务管理制度_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的规定

  1、基层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及上解会费的方式

  会员每月应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按岗效、工龄两部分或岗位、技能、工龄三部分工资之和的0.5%计缴会费。工会会费收缴方式采取由会员所在单位行政财务从工资中代扣。基层工会财务在上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时所扣会员的会费收入要同时发转账通知书,一并报公司工会财务。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层工会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随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

  3、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在当地银行建立开户账号,不得与单位行政混用一个银行开户账号。对工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如实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不得隐瞒不报。

  4、凡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行政财务发通知书拨入各单位工会的经费、图书款、各种奖励款、职工困难补助费等,要分开科目列帐。接到转账通知书之后,各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财务主管要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使公司工会拨入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基层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收入要悉数入账,以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公司工会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一份报公司工会建立台帐)。

  2、固定资产的管理

  (1)基层工会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2)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填制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一式四份,及时到公司工会办理有关的注销手续。

  3、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

  (1)会员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的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教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3)文艺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等的奖励费用。

  (4)体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宣传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组织政治、时事、科技讲座等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以及订购图书、报刊等费用。

  (6)其他业务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如基层工会的办公费、维修费等项支出。

  各单位工会必须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

  4、福利费支出科目分类

  (1)困难补助费:本科目只核算用于工会会员有困难而发生的补助费用。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公司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本科目核算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费用支出。如基层工会购置的用于为职工服务的洗衣机、专用天线等。此项费用支出前,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

  三、各项工会经费、困难补助费支付的标准、范围以及要求

  1、各级工会在重大节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时,可购买一些小奖品发给参加活动的优胜者。其人均标准不超过15元,费用检据报销,并在购买奖品的发货票上附上获奖人名单。

  2、各单位工会利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品的发票,必须写清楚单位具体名称、购货日期。购买的各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要分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

  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发票写不下,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公章要和发票的公章一致。

  不得在报销单据中夹杂白条子单据以及没有税务机关公章、没有售货单位公章的发货票。

  各种原始单据和发货票须经经手人签章,并填写报销事由、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由各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盖销,由本单位工会财务付款报销;凡工会工委所属基层工会,须报经工委主任审核签字加盖专用章后,财务方可付款报销。

  3、各级工会一律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或变通购买不属于工会使用的各种物品,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食品、饮料、以及烟、酒、茶等物品。

  4、各级工会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填制购买物品清单一式二份,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原始单据转公司工会财务。

  5、困难补助费属专款专用,各级工会不得擅自将困难补助费转为工会经费使用。

  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公司工会审批权限为300元至500元;工会工委审批权限为200元;各基层工会为100元。对超出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6、工会经费的报销和困难补助费及其它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并严格审批程序。

  四、其它规定

  1、为了调动兼职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各单位兼职工委主任、工会主席,每月给予15元补助。由各单位工会财务按兼职工会干部实际兼职工会干部时间,每年支付一次。费用由公司工会列入工会建设费支出积极分子奖励费项下。

  2、各单位工会专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本单位行政列支。其标准执行财电()2号文件规定。

  3、各级工会必须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填写的科目内容和名称要与报表一致。上报的汇总表须经本单位工会主席和制表人共同签章。报送时间分别是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

  4、各单位工会专兼职干部和主管工会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在工作岗位调离前由公司工会财务或公司工会委托的人员负责监督办理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手续。待本人经管的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清楚后方可离职。

  本《规定》处6月8日起执行。公司工会以前发文与本《规定》有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工会财务。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3为保障工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一)工会的经费

  主要是全体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扣除应上缴厅工会的会费)、及中心拨入的工作经费,及工会自行开展的创收等费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会的会议、工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所需费用、慰问职工住院、帮扶困难职工及社会上的捐赠等。

  (二)支配方式:

  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会需要请示分管领导,并请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要中心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会组织实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会委员研究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审核报工会财务。凡慰问本单位职工的,由工会委员统一购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办理丧事的,慰问金标准500元(指父母),非直系亲属不予慰问,慰问其他有关人员酌情处理。慰问金的支出是由参与慰问的工会委员,报告需要慰问人理由后,由工会研究决定从工会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财务按照支出情况规定制表入帐。

  二、工会财务人员职责与管理

  工会设立会计、出纳各一人(兼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工会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银行转帐和结算、各项经费收支及票据的审核、记帐、报销。每季度上报给中心领导财务报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况。

篇六:工会管理办法

  

  2023年最新的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职工为争取更好工作条件等共同目标而自愿联合的组织。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3)员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五天以上的,慰问礼品不超过200元。

  (4)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5)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责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按审批结果发放。

  (3)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对象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如因家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突发困难,可按“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初次审核→办公室调查核实→办公室填写申请及补助标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困难员工基金收入中发放”的程序申请困难补助。

  (4)凡申请困难补助的员工,本人申请后需附有户口所在村、社区领导签署意见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5)补助标准:员工困难补助金额500至2023元(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如“困难员工基金”不够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困难员工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困难补助。

  教职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工会教职工慰问制度,创建和谐校园,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学校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如下制度。

  一、慰问情况及对象

  1.教职工结婚

  2.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

  3.教职工生病住院

  4.教职工遭遇重大灾难

  二、慰问标准

  1.教职工因病住院,工会对住院患者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5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可根据患者病情适当控制掌握。

  2.教职工结婚,工会给予祝贺,贺礼标准500元。

  3.为教职工祝贺生日,送生日蛋糕一只(约100元)。

  4.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500元(另送花圈)。

  5.教职工本人因故去世,工会给予慰问,慰问金标准参照上级文件。

  6.教职工家属因病住院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工会给予慰问补助,慰问标准500元。

  (注:慰问金根据情况使用现金或者相当价值的礼品。教职工直系亲属指该职工丈夫或妻子、父母或岳父母、子女或儿媳女婿。)第三篇: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工字〔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㈡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㈣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

  为表示慰问支付的慰问品。

  5.退休慰问:员工退休时公司赠送的慰问品,以退休日期为准办结。

  6.亡故慰问:员工亡故时公司支付的慰问金,以亡故日期为准办结。

  7.直系亲属亡故慰问:员工的亲属(限于父母、子女、配偶)亡故时公司为表示吊唁或慰问支付的慰问金。亡故人员有多位直系亲属在公司工作的,支付一份慰问金。

  8.配偶父母亡故:员工的配偶亡故时公司为表示吊唁或慰问支付的慰问金。亡故人员有多位亲属在公司工作的,支付一份慰问金。

  报销单,经基层工会同意,公司办审核备案,公司工会主席批准,方可在财务部报销。

  (4)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5)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对象应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如因家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突发困难,可按“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初次审核→办公室调查核实→办公室填写申请及补助标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困难员工基金收入中发放”的程序申请困难补助。

  (4)凡申请困难补助的员工,本人申请后需附有户口所在村、社区领导签署意见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5)补助标准:员工困难补助金额500至2023元(不含公司组织的针对本人的募捐款项)。如“困难员工基金”不够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困难员工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困难补助。

  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一、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成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二、帮扶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

  (1)帮扶资金由公司统一发放。

  (2)帮扶资金发放后要及时汇报和登记并签字。

  三、节假日的救助活动

  实施节日临时救助,每年重大节日期间,实施走访贫困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每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夏季送清凉活动和根据实际需要的专项帮困活动。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及时表扬在扶贫帮困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五、职工慰问范围和标准

  (一)慰问范围:

  1.职工遭遇重大灾难

  2.职工去世及直系亲属(含(岳)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去世。

  3.职工及直系亲属生病住院

  (二)慰问标准

  1.职工及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工会对住院患者给予慰问,慰问标准: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和不超过100元的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和200元内的慰问品;年度内多次住院,一年内慰问金总金额不超过2023元。

  2.职工去世可以给予不高于2023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

  3.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慰问,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不超过21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普

  通月饼、粽子、米、面、油、水果等,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四、要求

  ㈠探望慰问工作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同时列入对各基层工会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各基层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常态化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探望慰问工作的记录。

  ㈡在开展探望慰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探望慰问工作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探望慰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集团工会负责探望慰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基层工会将探望慰问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最后一月的25日前上报集团工会。

  ㈢各基层工会要随时了解、关注、掌握员工情况,对符合探望慰问标准,需集团工会探望慰问的,各基层工会要及时向集团工会报告。

  ㈣在岗(内退)、退休员工红白事用车,基层工会主席、各退管会主任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标准提前作好用车安排(有公务车单位安排公务用车,由各基层工会主席自行作好安排,并报集团总裁办备案;其它基层工会安排公务用车,需提前与集团总裁办报告,由总裁办与运泰公司或公交公司衔接),保证车辆提前到达,并要作好过程监控。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作废。本规定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篇七:工会管理办法

  

  2023年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_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备、规范管理、物尽其用”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明晰产权关系、申办相关的法律文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等部门组成。财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闲置资产的调剂、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和审批等,应征求管理小组的意见。

  第五条

  办公室是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财务会计监督。

  经审办依据有关制度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

  第六条

  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实行领用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领用、保管、清点和维护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管。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其它;交通工具:小轿车、其它车辆;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手提电话、其它;家俱: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其它。

  (二)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

  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将购置预算统一报办公室,办公室依据《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配置细则》及《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细则》,提出意见,纳入办公室年度预算草案,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编入年度预算,按预算编报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一)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办公室固定资产购置工作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凡属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办公室应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应遵守竞争性原则办理采购。

  第十二条

  购入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

  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形式与理由用会议、活动经费等夹带购买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固定资产账时,应对《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账及资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条

  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为使用部门留存联。

  第十六条

  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实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先将固定资产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讨论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入账。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等临时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借用制度。其预算、购置与日常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会议的决定和大型活动临时机构提供的固定资产需求清单配齐固定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包括购置、盘盈、受赠、无偿拨入、建造、扩建等。接受捐赠、无偿划入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等凭证办理增加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价值的核算,有凭证的按凭证价格入账,无凭证的按重置价入账。建造、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指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淘汰、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等正常报废以及盘亏、调出与转让、出租出借、损失等。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使用部门根据批复办理注销手续。办公室收回报废固定资产,原使用部门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换零配件,特殊情况下丢失的零配件必须有相关证明和说明。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登记入账、内部调剂、对账、报表等。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资产卡片》设定要合理、规范、科学。录入时要连续、系统、准确、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动态变化。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和价值核算管理,每月要进行一次对账,《固定资产月对账表》要有签字并备案保存。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并附报告。报告要对盘点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因部门的调整、人员岗位的变动,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调配时,应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会议有关机构和人事调整的决议,统一进行内部调剂。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办公室应督促其归还的固定资产,经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库存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按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失的,由办公室就损失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但要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为正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篇2一、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按市总财务部、银行有关规定开立基

  本帐户(即工会专用帐户)。基层工会上解的工会经费必须解入工会经费专用帐户,财务室按月、按时、按规定上解工会经费。集体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现金的存、提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严格控制空白支票开具,有价证券应建立登记簿,定期进行核对。

  二、往来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定期与债务人对帐核实,及时催收清算。如发生坏帐,应依据国家坏帐损失的有关规定,确定无法收回的数额,并以书面形式向主席会议报告,经主席批准后,作为坏帐损失记入当期支出。

  三、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所有财产,凡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价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且数量大的同类财产均为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有预算,并事先提出购买申请,经主席审批签字后方可购买,金额巨大的(五万元以上)需经专职主席会议集体讨论审核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属于专控商品的必须办理专控商品购买手续,购买后由办公室主任签收,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经财务管理部门确认后予以报销、登记入帐。

  四、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财务工作人员:负责按财产分类的价值进行管理核算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财产的验收、登记、保管、调配、维修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物品数量的核对。

  五、固定资产按类进行分类编号: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通讯设备;

  (3)文化宣传、体育用品及设备;

  (4)图书、橱窗陈列品等;

  (5)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音响设备等;

  (6)其他。

  六、固定资产设总帐和财产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人员须登记核算固定资产总值,按品名、规格设立明细帐。总帐与明细帐须定期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七、工会资产由工会负责进行清查、登记和管理,固定资产每年清查一次。如有问题须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以保证帐物相符。

  八、财产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员调离岗位,须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完备方可离职。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海市教育工会及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篇3一、责任组室

  办公室

  二、责任人

  主席,副主席,相关人员。

  三、权力行使依据

  雁峰区总工会制度汇编

  四、内部职责范围

  1、办公室归口管理部内各类资产的添置、更新、报废、划转、使用和保管。

  2、主席负责协调管理部内各类资产,副主席具体负责,3、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部内其他物品。公务用车为固定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归属上级政府统一管理。其他资产使用、管理按照部内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五、办事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资产购置处理申报表》,交总工会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对会议结果进行通报或公示,属于上级统一管理范围的,交上级部门批准后公示。公示后,购置资产按照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报废或者调拨资产根据公示结果对资产作出相应的处理,接受监察部门监督。

  六、办事时限

  上级统一管理的固定资产,按照办理程序时间处理;低值易耗品

  七、流程图

  八、权力运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权力运行风险表现:商业贿赂,廉政风险点为三级风险。

  2、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雁峰区总工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程序操作,定期通报审核。

  九、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在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追求责任:

  1、不按程序和期限办理的;

  2、恶意损坏损毁资产的;

  3、利用职权之便,挪用资产的;

  4、其他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在资产管理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责任。

  3、办公室内部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席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有关责任人违法本制度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篇八:工会管理办法

  

  2023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体现工会经费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活动经费,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制度,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管理、勤俭节约、手续完备原则,组织工会财务活动,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工会经费筹集

  第四条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根据工会章程规定,在职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工会委托校财务处从工资中扣缴。

  第五条

  学校行政拨款。学校根据《工会法》规定,每月按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含各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2%下拨给工会。

  第六条

  专项资金。学校为支持工会开展大型活动(如教代会)、老干部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工福利等加拨的专项经费。

  第七条

  其他收入。社会赞助、捐赠、上级奖励、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文化教育和文体活动、工会干部培训和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职工福利和困难教职工补助、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对外交流和调研考察、工会建设和办公费用等。

  第九条

  按照“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

  第十一条

  工会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年初由工会财务人员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作出经费使用预算计划,经工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严格按财务预算运行;年终做好决算,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分管财务的副主席“一支笔”审批。2万元以上大额开支须有主管校领导(工会主席)签批。报销时要有正规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分管财务的副主席签审后方可报销,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第十三条

  校工会组织大型活动前,由活动的第一负责人拟定活动费用预算报告,提交工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十四条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十五条

  校工会将上解上级工会后的工会经费的30%按比例划拨给分工会,作为分工会独立开展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

  各分工会应将划拨的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不得用于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七条

  各分工会经费开支由分工会主席审批,经校工会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核后,凭正规发票(发票背面要注明活动项目,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分工会主席签审)实行实报实销。

  第四章

  工会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必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平时经费开支要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

  发挥工会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按工会财务制度办事,有权拒付不合理开支。特殊情况下,需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批并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

  工会委员会换届时要向下一届工代会报告本届财务工作情况;各分工会年终要向本单位、本部门的会员公布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做到财务公开。

  第五章

  工会财务人员职责要求

  第二十一条

  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有财务工作经验,一般由学校财务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确保工会经费运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

  工会账户会计记账凭证要求合理合法,真实反映经费业务,凭证内容要素要齐备完整,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应将工会财务的一切凭证、账本、表册、印章、现金、支票等所有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员当面向接管人逐项清点移交。财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十五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册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加强工会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相对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并由专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产损坏、遗失照价赔偿。遗失按原价新旧程度折价赔偿;损坏按修理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财产年久废旧,由管理人员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废建议,经审查核实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工会委员会。

  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2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财务室应依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汇总预算草案,按时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经主席批准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各部室、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的金额开展活动,根据活动内容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超出预算、超出使用范围的均不予报销。各帐户年终结余的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会经费支付报销执行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一事一报。支付凭证报销有经办人、部室或社团负责人签字后(外聘人员的工资、指导费、劳务费等必须由当事人签收),经主席审批方可报销。

  四、各部门工会会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经部门工会经办人和部门工会主席签字方可使用;数额较大的须经部门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爱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审核程序,并须得到主席的审核批准。根据学校“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凡预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专职主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工会开展各种事业活动,按规定所需的奖品、纪念品、奖励费用等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发放物品的数量与范围由专职主席会议审定,发放价值较大的物品,必须造册签收。

  七、确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领用支票或现金,应填写借款单,并经主席审批。现金数额较大的应提前三天预约,使用完毕后及时与财务室结算,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八、依法向有关部门收缴工会经费,并按时足额上缴上级工会。本细则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经审会及财务人员对本细则的实施有监督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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