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村干部,仅指村“两委”成员。
第三条
村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监督约束、报酬待遇、后备干部、奖励惩处、免职或罢免。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四条
村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⑴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科学发展观;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村工作经验;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⑸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公道正派,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突出,能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⑹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周岁以下,新任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大专以上,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村级班子成员中应有一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五条
村干部行为规范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⑴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⑵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⑶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⑷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⑸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⑹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⑺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六条
村干部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村党(总)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任命。村委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
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一般按3-5人配备。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八条
教育培训作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
教育培训方式:
⑴经常性教育。村党(总)支部每月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镇党委每季度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⑵集中培训。村干部任期内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10天;
⑶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镇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第十条
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农村实用新技术,领导科学及其他相关的知识等。
第十一条
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考评考核
第十二条
实行年度考核制。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由镇党委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考评考核的内容。主要指: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第十四条
按照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村干部进行考评考核。每年应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参加的测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
于应到会人数的4/5。可以邀请落户企业负责人、个体私营业主、群众代表参加,对村干部进行测评,会议由镇党委派人主持,全体村干部在大会上要进行述职述廉。
第十五条
村干部年度考核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划分考核结果。综合测评优秀票占86%以上的为优秀,得称职以上的票占60—85%的为称职,得称职以上的票在60%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村干部违反行为规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⑴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各种谣言的,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
⑵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以上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⑶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
⑸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并查实的;
⑹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第五章
监督约束
第十七条
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则上实行值班制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轮流带班。其他干部轮流值班,为了便于群众办事,各村每天必须有一名干部坐班。防汛防火等特殊时期、重大节假日,所有村干部必须坐班。
第十八条
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凡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先由村党(总)支部会议研究,再召开村民委员会议讨论提出议案,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由村“两委”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民主理财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监督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处事公正、热心服务、代表群众依法进行理财监督。
第二十条
村级事务民主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级事务报告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以邀请部分村民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一年来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村重大事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及村民关注的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以一定方式给予反馈。
第二十一条
村财务管理。实行村有资金镇代管、村帐镇代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的审核关和批准关,规范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第六章
报酬待遇
第二十二条
村干部工资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缴纳养老保险,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七章
后备干部
第二十四条
村应配备3名村后备干部,由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经镇党委考察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
要对村后备干部建档造册,严格管理,定期培训,跟踪培养。
第二十六条
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村两委每年要对其进行考察考核。
第二十七条
村党支部要为后备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强化锻炼。换届选举时,要对后备干部优先予以考虑。
第八章
奖励惩处
第二十八条
村干部考评考核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第二十九条
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工资。
第三十条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将提醒谈话。
第九章
免职或罢免
第三十一条
免职是上级党组织对犯有严重错误或犯有错误拒不改正的村党支部成员,免去其职务的组织措施。
罢免是对不合格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律规定免除其职务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两委可以请示镇党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暂停其职务、免职或支持村民罢免其职务。
1、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无正当理由,借故阻挠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正常开展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的,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族、派性思想严重,闹不团结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极坏的;
5、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
被免职或罢免的村干部有申辩的权利,应当保障其权利的行使。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村两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村干部履行职责承诺书
村干部履行职责承诺书
为规范个人廉洁从政行为,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模范形象。今天,我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勤政廉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大公无私,廉公办事。
3.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一名合格的基层领导者。
4.坚决服从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努力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将自觉履行承诺,并按有关规定报告承诺情况,真诚接受大家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
承诺人:张艳洁
村干部履职承诺书
根据镇党委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加强干部管理,强化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真心为民服务,一心谋划发展,我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不折不扣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镇党委的领导、加强本村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入党积极份子及新党员的培养,把那些致富能力强,发展意识好的村民发展成为党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立足为民,搞好增收。积极推进我村的农业水利工程积极争取项目、筹集实施村民饮水工程建设。到2015年争取村民实现自来水80%覆盖。同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现有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完善和运作功能,带动二、三产业迅速、健康发展。积极做好劳动转移工作,争取每年不少于100人次,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强化服务功能、发展社会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水利
设施,村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全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老弱病残的照顾。经常性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公开惠农政策,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加强文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宣传普及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化创建工作。及时有效的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切实做好农村稳定工作。
我一定严格遵守村干部行为规范,坚决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坚持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严格按照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要求,服从镇党委领导和各项规定,同时团结村党支部班子和全体村民的努力完成《前进村2012——2015年工作计划》的确立的各项任务目标。
以上是我的履职承诺,请村党支部及广大村民群众监督。如不能做到,我将主动辞职。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村干部履职承诺书
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在村党委的领导下,团结村两委班子成员,勤勤恳恳地做好工作,本人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知识理论水平,增强为民办事的能力,更好地为民办事、办好事。
二、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当中,并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做好建设当中的具体项目。
三、以身作则,同广大村民一起创建和谐村居,力争办好村内各项事业,增加村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四、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村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度村干部履职承诺书
1、加强村两委干部自身建设,及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2、落实村委会办公楼暨避灾中心建设。坪山村一直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这给我村的各项工作开展带来很多不便之处。今年,在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村委会办公楼暨避灾中心总算可以开始动工建设。接下来,要加快办公楼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
3、解决康庄工程遗留下来的问题。
4、争取自来水饮用项目,解决村民的吃水问题。
5、积极解决村民纠纷,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加强村治安管理,力保不出现刑事案件。
6.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抓好计生经常性工作。
承诺人:程文鑫
2011年3月
村级干部职务履行与廉洁自律承诺书
各位党员、各位村民代表:
2015年本人按照镇党委的工作分工,主持村委会行政工作;重点抓好村组财务管理,布置村务长效管理、防违治违、安全生产,负责村组财务审批。
今天,我向各位领导、各位党员、村民代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坚决服从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4、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不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建立帐外帐和开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的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我将自觉履行承诺,并按有关规定,通过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形式报告承诺情况,真诚接受各位党员、村民代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监
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
承诺人:
2015年3月31日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一: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
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
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
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
席。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
上学历;
(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
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元,缺席一次3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016/13(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
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
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
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
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
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
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
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
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016/13(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
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
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
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一)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
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二)村支书、村主任向驻村领导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
请假。
(三)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驻村领
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
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2016/13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月,村里重大
事项,主要工程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
(四)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
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五)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
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五)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
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
签字入档归案。
七、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新农村
2016/13建设理事会负责人。
(四)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两委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
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
(五)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
骤进行,评议结果由乡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六)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
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
50%以上者,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务财务的管理的监督。
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
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
立“小金库”和记帐补帐的,就予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
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责任。
2016/13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
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帐
入方出。
5、村级财务开支地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
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同时必须经驻村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
的票据,本村报帐员和镇代管办有权退回。
6、村级财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
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
支和挪用,每季度前10天内,按规定预审上一季度的收支票据,填
写报帐单,送乡代管办审核,及时领取报表,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
九、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二)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
取非法利益。
2016/13(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七)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八)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
策。
(九)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十)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十、村干部绩效管理制度
篇二: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村干部,仅指村“两委”成员。
第三条
村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监督约束、报酬待遇、后备干部、奖励惩处、免职或罢免。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四条
村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⑴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科学发展观;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村工作经验;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2016/13⑸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公道正派,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突出,能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⑹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周岁以下,新任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大专以上,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村级班子成员中应有一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五条
村干部行为规范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⑴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⑵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⑶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⑷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⑸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⑹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⑺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六条
村干部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村党(总)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任命。村委会成员按照和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
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一般按3-5人配备。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八条
教育培训作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
教育培训方式:
⑴经常性教育。村党(总)支部每月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2016/13镇党委每季度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⑵集中培训。村干部任期内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10天;
⑶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镇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第十条
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农村实用新技术,领导科学及其他相关的知识等。
第十一条
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考评考核
第十二条
实行年度考核制。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由镇党委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考评考核的内容。主要指: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第十四条
按照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村干部进行考评考核。每年应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参加的测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可以邀请落户企业负责人、个体私营业主、群众代表参加,对村干部进行测评,会议由镇党委派人主持,全体村干部在大会上要进行述职述廉。
2016/13第十五条
村干部年度考核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划分考核结果。综合测评优秀票占86%以上的为优秀,得称职以上
的票占60—85%的为称职,得称职以上的票在60%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村干部违反行为规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⑴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各种谣言的,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
⑵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以上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⑶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
⑸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并查实的;
⑹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第五章
监督约束
第十七条
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则上实行值班制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轮流带班。其他干部轮流值班,为了便于群众办事,各村每天必须有一名干部坐班。防汛防火等特殊时期、重大节假日,所有村干部必须坐班。
第十八条
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凡涉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先由村党(总)支部会议研究,再召开村民委员会议讨论提出议案,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由村“两委”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2016/13第十九条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全程监督。民主理财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监督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处事公正、热心服务、代表群众依法进行理财监督。
第二十条
村级事务民主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级事务报告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以邀请部分村民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一年来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村重大事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及村民关注的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以一定方式给予反馈。
第二十一条
村财务管理。实行村有资金镇代管、村帐镇代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的审核关和批准关,规范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第六章
报酬待遇
第二十二条
村干部工资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缴纳养老保险,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篇三: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
太平村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
201611/13一、学习制度
关于学习制度我们可以这样实行:规定每周某一天下午两小时的时间为大学生村官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工作知识、基层工作方法、农村工作经验及心得体会等等各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制定了学习考勤与考评制度,每人在学习时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并将学习考勤和学习情况记录都存放在档案里,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计入考核。
二、工作制度
大学生村官要自觉接受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与工作时间,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务实作风,做到任劳任怨。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例会制度:为全面掌握到村大学生村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可以规定每个月底一天为例会日,汇报上个月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安排部署本月的一系列情况,同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办法。
2.日志制度:通过工作日记进一步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情况,大学生村官应自觉认真、仔细详实地记好工作日记主要记录其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及工作体会等。
3、考勤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镇将进一步健全考勤制度,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大学生村官因事因病请假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1天的,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
201612/13(2)请假3天以内或者离开本镇范围的,需以书面请假报镇党务书记或组织委员批准;
(3)请假7天以内的,需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离市范围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村干部科批准;
(4)请假7天以上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村干部科,经分管部长同意后批准。
(5)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计算,无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律
按旷工处理。
4、考核制度: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注重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合格的,我们将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市委组织部。
三、日常生活制度
定期与选聘大学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201613/13
论村干部在突发事件中的行为规范
许婕;王征兵
【摘
要】Takingvillagecadresastheresearchobject,in‐depthstudyismadeontheimpactoftheirindividualdecisionanddutydecisionindealingwithemergencies.Throughanalysisofvillagecadres’behaviorinemergen‐cies,proposalsareputforwardofstandardsandspecificationprocessofvillagecadres’behaviorinthreephasesofincidentpreventionbeforehand,disposalinthematter,andrecoveryandreconstructionafterwards.Suggestionsarealsogivenforstrategiesestablishingstandardizedvillage‐levelemergencyorganizations,soastopromotethein‐stitutionalizationof,standardizationandproceduresofdecision‐makinginemergency.%以村干部为研究对象,深入考察村干部个人决策行为与职务决策行为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并通过对村干部在突发事件中行为的分析,提出突发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重建三个阶段中村干部行为的标准及规范流程,并提出建立规范化村级组织机构应急策略,以此推动应急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
【期刊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6(016)004【总页数】6页(P155-160)
【关键词】突发事件;村干部;行为规范
【作
者】许婕;王征兵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06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颇多,自然及人为的矛盾因素相互交织,由此引发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存在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及环节[1]。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头人——村干部要正确引导农村广大地区的群众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这是村干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防范突发事件的职责,由此也决定了村干部在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对农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我国学者从2003年“非典”事件爆发后就广泛展开。其中莫利拉、李燕凌所著的《公共危机管理农村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与责任机制研究》一书中对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及分类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并提出了突发事件问责机制建设[2];王东阳通过对“非典”事件的研究延伸到突发事件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3];姜长云针对欠发达农村地区提出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建设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4];此外还有很多学者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进行创新研究。但是,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仍然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1.信息收集和传递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信息收集往往是在事件发生之后,信息发布迟缓、来源单一、传递渠道少,无法为应急决策提供及时、完整、精确的支持,导致出现诸多问题,很大程度限制了地方政府对于危机处理的应变能力。
2.缺乏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农村地区没有设置应急管理机构,而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实行的是分部门管理的模式,即在一个临时性、非常设机构的领导下,由一个或者几个具体部门来应对。部门分治的决策体制,存在功能定位不清、职能不完善,导致各方之间无法协同配合进行应急管理,这样的体制弊端,造成应急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无法实施有效管理。
3.政府应急管理法制不完善。2003年“非典”后我国立法有了显著进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成为了我国初步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的里程碑。但总体上,我国至今仍还缺乏农村地区相关不同类别灾害的法律规范,现有的村级基层应急预案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也没有形成完善的程序化应急管理模式。
4.村民的危机意识薄弱。村民缺乏危机、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更多地表现出恐慌和猜疑,加重了对各种危机的敏感性,尤其当多领域交叉型灾难突然降临时,因预防机制欠缺,降低了应急管理的有效性。根据黄建伟等人对我国居民危机意识进行网络调查显示:50%以上的被调查者从未考虑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如何避难;63%的被调查者抱怨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危机应对或者生存急救方面的培训[5]。
综上所述,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人员和公众的行为是否准确、合理,往往决定了他们在灾难中能否生存[6]。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求管理者必须迅速做出决策,调动和配置一切可得到的资源进行应对,突发事件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就有可能产生次生或者衍生灾害。
(一)村干部职务行为的特殊性
职务行为是指组织的个体成员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是其不同于自然人身份的组织行为[7]。职务行为的法律概念是指行为主体以公家的名义或身份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且发生的行为必须与其公务职能(职责)相关。村干部执行的公务包含:(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
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经营管理;(3)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用管理;(4)户籍工作;(5)代征、代缴税款;(6)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法律解释中还说明了将是否从事公务作为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标准,关于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与公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8]。村干部被认为“国家经纪人”[9]“中介人”[10]等角色,长期来看,村干部的职务行为角色应当是出于动态的变化中,而不是双重角色理论的静态描摹[11]。伴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村干部的行为角色也将发生动态变化。首先,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是依法任命,村干部从其产生、任命、管理和实际承担的职责来看,均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有所不同;其次,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基层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干部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干部受命于基层政府,被委以政府任务,代表政府利益,因此,村干部行为具有双重性动态特征。
突发事件中村干部的行为应该属于政府职务行为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农村地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村干部来组织村民,相关款物需要委托村干部管理,这种管理活动本身属于国家公务,村干部从事此类管理行为过程属于国家公务。基于村干部的个体行为决策对突发事件的影响甚大,村干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职务行为角色需要经历一个演变过程:即原生角色(农民本身)-异化角色(村干部)-同化角色(农民本身、村干部及国家代理人)。
(二)村干部个体决策行为的重要性
个体决策主要靠个人的价值观、知识、经验以及个人所掌握的情报信息来决策[12]。它是决策者根据自身的认识过程、知识结构以及外部环境来获取信息,然后处理、判断信息,最后做出决策的过程[13]。人们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面对复杂的的环境,由于时间紧迫、信息不畅通等原因往往无法冷静的思考。而突发事件需要的是冷静思考、合理分析、正确处理处置。因此,此时的个人决策行为就显得极为重要,村干部
需要通过个人的知识、经验以及外部环境的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根据Eisenberg等学者的研究,在易变性极高和时效性要求极强的情况下,村干部个人即兴决策对突发事件的影响度极高[14,15]。
(三)突发事件中村干部决策行为过程
突发事件中村干部的决策行为过程主要体现在应急预案、先期处置及后期恢复等方面,突发事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村干部的行为角色,随着突发事件的阶段性,村干部的决策行为过程会随之发生变化。首先,突发事件孕育阶段,村干部应做好预防工作,其中应急预案建设是重点。应急预案建设的内容涵盖“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种基础性决策行为(见图1)。
这四种基础性决策行为中,坚持以预防为主,准备和响应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恢复灾后农村地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在农村地区的突发事件中,要建立村、乡、县三级应急体系:一定的物质储备;对村干部等直接决策者培训;畅通有关信息渠道[16]。村级组织是突发事件发生时需最先作出反应的组织,村干部对农村当地的情况熟悉,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信息进行有效整合。
村干部作为村级基层组织的主体,应按照规范有步骤地开展村级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流程,推动应急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当前,突发事件越来越表现出叠和性、衍生性的特点,这就对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信息沟通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及时反应和适度反应的关键是正确的应急决策,村干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决策能力的提高,同时要健全村级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村级应急管理流程,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能主动采取行动,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村干部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第一响应人员,需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承担先期处置,包括采取紧急疏散措施、救援活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和信息报告等工作,这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采取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应急处置得当,
将会大大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突发事件有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这四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及事后恢复与重建。通过对突发事件的分期,可以将应急管理分解到不同的阶段。根据突发事件具体类别、级别等科学设置各个阶段,可以实现从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到善后的全过程规范化流程管理[17],如图2所示。
(一)事前预防
1.村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农村中均设立了应急预案,但其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规范流程。而应急预案的核心是解决突发事件发生时谁来做、怎么做、做什么、何时做、用什么资源等问题。据此村级应急预案规范设计工作流程分为疏散撤离、资源保障、交通治安保障、路线保障和避难场所安排五个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正常环境下能够满足的资源将因为需求量大而无法满足,因此需要留出余量,并安排补充方案。
村干部在具体的预案工作流程中职务行为包括:(1)绘制本地区的重要资产清单。根据上级部门给出的应急预案,村干部需要确定突发事件可能涉及的区域以及哪些地区会受到影响。根据规定,清单内容有:第一,对村民的安全、生活具有重大影响的资产,如卫生所、学校、水库、桥梁以及煤气、水、电等公共事业设施;第二,处于危险区域的面积;第三,农户家中可能被突发事件损害的资产清单,主要有房屋、田地、家庭资产等。(2)疏散撤离。依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地域及周围情况的判断分析,村干部需要做到:第一,清点事故现场人员,清点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并确定预案中设计的应急避难场所,如村学校、礼堂等地,具体指派各小组组长负责;第二,确定应急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的方式。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距离村民最近的村干部以每户为单位,快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带领村民选择安全路线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第三,当应急避难
场所无法到达时,就地选择安全的临时安置地点;第四,人员撤离并清点后,划分可能受影响区域,并及时上报事故现场的基本信息(地点、时间、类别、人员安置点)。(3)资源保障。村级资源的保障主要有应急储备资金和应急储备物资。村干部要做到村级应急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审计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经费使用的监督。村干部要将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主要包括:第一,将突发事件发生时农村地区所急切需求的简易房搭建材料按照应急预案避难场所规定的区域放置;第二,重要的各种生活物资,比如水、压缩食物等需要定期检查更换;第三,经济实力强的地区可与当地有关企业签订合同,采取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进行物资保障。社会资源的储备可以贯彻到各家各户,村干部要动员村民完善应急包,其中包括手电筒、哨子、绳索、必备药品及一些武警工具等。(4)交通路线保障。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对交通造成的不同影响,负责指挥疏导交通的村干部需要首先确定安全路线规划图;其次,分析可能出现的交通堵塞点,并及时予以疏导;最后,协助专业人员进行道路维护维修。(5)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该根据专家所给出的安全区域进行规划,设置应急储备物资点。情况紧急下,可临时指定安全区域为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该具有统一、明显的标志。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水、食宿、医疗、厕所等方面条件。
2.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在明确应急预案中村干部职责的基础上,需要对村干部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应急意识、预案演练、应急处理程序、应变能力。之后,村干部需要组织对村民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有:(1)增强村民应急意识。首先,村干部可定期通过村民大会宣传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让村民重视突发事件,培养村民的危机意识;其次,可通过村庄壁画形式宣传应急知识,增强村民的自救和互救能力,以便在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2)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村级演练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第一,可通过桌面推演,桌面推演由村级应急预案中所有参与干部参加,通过口头设定应急环境,村干部们按照村级应急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行动。桌面推演一般在会议室举行,主要锻炼村干部遇事解决问题
的能力,以及组织之间相互协调和职责划分的问题。第二,村干部可设定突发事件情景,进行模拟演练,首先,通过村级广播进行组织行动,提前通知村民进行应急演练;再次,广播宣传演练步骤;最后,根据预案中划分确切的村级小组,指导每户家庭成员之间内部分工,使村民融入到应急合作机制中。
(二)事中决策处置
这一阶段,村干部作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主要领导者,需做出初步判断决策,对事件进行早期的控制或处置,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随时报告上级政府事件进展,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扩大。
1.突发事件的确认。由于突发事件的发源地和最初影响范围一般都具有地方性,如果让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逐级汇报,肯定会延误时机。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具有确定权或决定权。村干部应同样具有对等的确定权或决定权。但是,有些领域的突发事件并没有实现地方政府的确定权,例如《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增加甲级传染病的认定,卫生部有权增加乙级和丙级传染病,省政府没有任何权利增加新的病种,更不用说村干部,这种情况需要改善。
2.启动预案。村干部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启动村级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村级各区域负责人要按照程序沉着应对突发事件:首先,清点所负责区域内村民人数(以户为单位);其次,带领村民按照事先规划的安全路线前往应急避难场所,如果安全路线已经遭到破环,立刻组织村民寻找安全区域,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再次,通过各种方式(便携式麦克风、手电筒等)联系距离最近的其他人员;最后,等待救援期间,安抚受灾群众,制止谣言散播。
3.先期处置。(1)所有村干部要及时建立起与村民之间“自救、互救、公救”相互结合的关系,村支书、村长及各小组组长应联合村民开展就近区域的救援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实施中应按照“先多后少,先近后远,先易后难,优先医务人员”的救助原则,尽快开展营救。(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地区、各
部门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村干部在接收到村民或其他组织上报信息之时,需要将突发事件信息汇报上级。而突发事件具有阶段性特点,一般报送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初次报送。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工作的村干部在获得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立即报告给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需说明具体原因。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报告人姓名、报告单位、接报事件、信息来源和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和简要情况。第二,阶段报送。阶段报送要求及时续报,信息报送需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响应情况、先置处理情况和事件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第三,总结报送。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立即进行总结报告。其中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涉及的人员、财产和事件的分类分级情况;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影响的范围、控制和发展状况;受灾人员的安置、受损财物的损赔等。(3)村会计立刻启用应急救援资金及物资。(4)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迅速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5)村委会成员组织村民参加应急救援,联系区域间的协作,整合现有的资源,如物资资源、人力资源等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6)村妇联干部需要及时安抚受灾群众,运用受灾物资进行自救,并且等待专业救援。
4.应急响应。村干部在接到上级部门的指令之后,需要协调和处置好村民工作。及时将现场的各个重要情况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听从上级专业指挥决策,配合现场指挥人员,听从专家指挥,将村级绘制图、农户基本信息等资源交由专业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内管理好志愿者的集结和捐献物品的分配。
(三)事后恢复重建
1.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态得到一定控制,村干部应当协助上级应急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对突发事件涉及的村民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登记,根据对村庄的熟悉度协助制定安置方案。
2.应急恢复重建。(1)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期间所产生的紧急调用个人物资等问题,及
时归还或按照规定进行补偿。(2)及时清点生还人员数量,根据国家相关补贴政策,将慰问金和抚恤金总额公布,根据人员数量公平公正地发放救灾补贴。(3)协助专业人员组织重建灾损房屋、设施和修缮居民住所,对恢复重建中遇到的困难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3.影响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上级部门主导,村干部协助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总结报告。
以上四个阶段所包含的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化流程,不仅要求村干部要遵循既定之规,还要求村干部具有一定的临机决断能力和创新能力。
农村地区每一次突发事件发生和处理都是对政府的重大考验和挑战,也是对农村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和创新的推动。
1.通过规范村干部行为,提高了村干部应急处理能力。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致使受灾地区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但也为受灾村村庄的整合提供了契机,救援与重建工作的顺利与否,取决于村干部行为规范,也取决于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度和灾后工作的满意度。村干部直接服务于村民,参与村级重建,其不仅要有代表村民意愿,还要具备对内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对外进行协商、合作的能力。
2.通过规范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流程,增强村民的自组织能力。受灾群众是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直接主体,是灾后重建的主力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动村民参与和开展自救互救,是减少灾后损失和重建家园的关键。
3.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注重村级资源整合。村级组织是各种资源最终发挥效用的目标单位,引导各种资源在村级进行有效整合,不仅有利于村庄内资源的高效管理,还有利于满足广大农村农民工的实际需求,使资源配置适当合理。
4.积极调整村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危机心态。村干部应及时关注突发事件发生后村民的不良心态,并及时引导调整。如对村干部和村民的之间的敌视心理、对补助标准的不公平感、对国家和政府的过度依赖心理等等。这些不合理心态一方面是由
于突发事件自身引发的,另一方面是处于农村地区落后观念影响而引发的。针对这种心态,需要村干部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营造积极向上、振奋人心的氛围,在精神上鼓舞其进行家园重建。
5.强化村民的民主参与,保证应急处理过程公平、透明。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尊重其意愿,使之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中来,确保灾后重建过程中的规划实施、资源分配等工作顺利进行。为了保证参与的广度,村干部在制定决策与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信息公开,并让村民参与和监督整个工作过程。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廉洁履行职责行为标准
一、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以下行为:
1.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2.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3.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二、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以下行为:
1.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2.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3.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4.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5.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三、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以下
行为:
1.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2.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3.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4.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6.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以下行为:
1.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2.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3.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4.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五、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以下行为:
1.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2.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3.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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