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4.28?
【字
号】铜府办〔2017〕56号
【施行日期】2017.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府办〔2017〕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铜梁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整合资源、自我管理、惠及群众的原则。
第三条
我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各镇街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有关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建设。
第六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根据需要配置图书、报刊、电脑、宣传栏(橱窗)、文化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提供书刊阅览、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服务。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一个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便民办事大
厅、一个多功能厅(功能包括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村民议事等)、一个室外文体广场、一个简易舞台(戏台)。
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增设广播室、排练厅和健身室等。受地形、建筑面积限制的村,可将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和电子阅览室合并使用。
第七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现有建设规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采取盘活存量(如利用闲置中小学校、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等)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解决。凡现有条件能够满足需要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
第八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财政资金配置的设施、设备和图书等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
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时,要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尽量保留原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行政区域较大的村(社区)可以有多个文化服务中心。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十条
建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区级统筹规划、镇街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区文化委负责具体指导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区文化委应当将文化惠民服务项目与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
心的文化服务活动相衔接,创新文化惠民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村(社区)文化骨干,强化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协作,共同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
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辅导和流动文化服务,向其配送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二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健全民意表达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其设施用于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四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向群众免费开放,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
因设施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告知。
第四章
人员和经费
第十五条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村“两委”确定至少1名文化专(兼)职人员,同时通过镇街、村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鼓励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文化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标准,将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宽资金供给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十七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应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率考核指标。区文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第十八条
对在基层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其文化专兼职人员给予表扬。
第十九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群众开放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侵占、挪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30日起施行。
上海市社区公共?化服务规定第?条
为了提?本市社区公共?化服务?平,保障?民群众基本?化权益,繁荣和发展公共?化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条
本市?政区域内各级?民政府及其?化?政等部门或者社会?量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化设施(以下统称社区公共?化设施)和公益性?化服务活动,适?本规定。第三条
社区公共?化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均衡发展、?便群众的原则,坚持把发展公益性?化事业作为保障?民基本?化权益的主要途径。第四条
各级?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的社区公共?化服务?作,制定公共?化服务发展规划,将其纳?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社区公共?化服务?作所需经费列?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市?化?政部门是本市社区公共?化服务?作的主管部门。区、县?化?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社区公共?化服务?作。发展改?、经济信息化、教育、科技、农业、财政、规划国?资源、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司法、民政、卫?等?政部门依据各?职责,协同做好社区公共?化服务?作。第六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建设经费、运?经费和社区公共?化活动经费纳?区县、乡镇?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区县、乡镇?民政府应当按照建设规模、服务项?、服务??确定每年对社区?化活动中?的财政投?数量,并不断加?对社区公共?化服务的经费投?。第七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的设置应当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本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社区公共?化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社区公共?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实?、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落实?便残疾?使?的?障碍措施。第?条
各街道和乡、镇的?政区域内应当设置?个社区?化活动中?;常住??超过?万?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分中?。各居(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内应当设置?个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常住??超过五千?的?政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两个以上综合?化活动室。社区?化活动中?的基本配置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由市和区、县?化?政部门按照规定进?监督检查。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具体负责本?政区域内社区公共?化设施的管理?作,承担以下职责:(?)社区公共?化设施的设置;(?)社区?化活动中?的?常运?管理;(三)为社区公共?化设施的运?提供保障;(四)对社区公共?化设施提供公共?化服务的情况进?监督。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的?常运?管理。第?条
?励社区?化活动中?实?社会化、专业化运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按照公平、公正的程序,择优确定社区?化活动中?的运?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应当与社区?化活动中?运?单位签订协议,确定双?的权利义务,明确社区?化活动中?运?的具体要求。社区?化活动中?运?单位应当是具有独?法?资格的?营利性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有开展公共?化服务?作的能?;(?)有与开展公共?化服务?作相适应的专业?员;(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可以结合各?特点,实?居民?我管理,建?适合当地实际的公共?化服务运?机制。第??条
市?化?政部门应当制定社区公共?化服务规范和标准。社区?化活动中?和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管理制度,开展?明、健康的公共?化活动,保障公众基本?化权益。第??条
社区?化活动中?应当为公众提供?艺演出、书报阅读、展览展?、影视放映、上?服务、体育健?、学习培训、科学普及、健康教育、法制宣传、国防教育、?物质?化遗产传承、?理辅导等各类公益性服务,并为社区开展其他公益性活动提供服务和?持。社区?化活动中?应当通过征询公众意见等形式,了解公众对服务内容的需求,开展具有社区特?的公共?化活动。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居民、村民提供形式多样的?化服务,为居民、村民开展各类?化活动提供便利。第?三条
各级?民政府及其?化?政部门可以采取购买服务、项?补贴或者奖励等?式,?励和?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化团体、社区群众?化团队和个?为社区提供公共?化服务,丰富社区居民?化?活;?励和?持本市?联、社联等群众团体发挥优势,参与社区公共?化服务。第?四条
?持社区居民在公园、绿地、?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有益的公共?化活动。?化?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应当依据各?职责,对??组织的群众?化活动给予?持和引导,满?居民的基本?化需求。居民参加社区公共?化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避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作和?活。第?五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应当根据?年?、未成年?和残疾?等群体的特殊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化服务。第?六条
有关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可以依托社区公共?化设施开展?向社区的相关服务,也可以依托其他公共设施开展社区公共?化活动,促进社区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社区公共?化设施应当为群众?化团队参与社区公共?化服务提供便利。第?七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应当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运?新媒体、新技术为公众提供公共?化服务。社区?化活动中?应当实现光纤接?和?线局域?覆盖,?便公众上?。第??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应当每天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公众的?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相应的?化服务项?。社区?化活动中?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五?六个?时。?励有条件的社区公共?化设施延长开放时间。社区公共?化设施的开放时间、服务项?等应当向公众公?。社区公共?化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开放的,应当提前七?向公众公?。第?九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的基本公共?化服务项?,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化服务项?外,社区公共?化设施内设置的其他?化服务项?可以适当收取费?,收费项?和标准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众公?。第??条
社区?化活动中?向公众开放?于公共?化服务的?积应当不少于使??积的百分之九?。居(村)民综合?化活动室向公众开放?于公共?化服务的?积应当不少于使??积的百分之九?五。第???条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拆除社区公共?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途,不得挤占、挪?、出租社区公共?化设施。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社区公共?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途的,有关?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级?民政府?化?政部门的同意,报上?级?民政府批准。经批准拆除社区公共?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途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的原则。重新建设的社区公共?化设施的建筑?积不得少于原有的建筑?积。第???条
市和区、县?化?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社区?化活动中?提供公共?化服务的情况进?评估考核,也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进?评估考核,并逐步建?居民满意度测评机制。
市和区、县?化?政部门应当定期通过报刊、?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评估考核和测评结果。第??三条
市和区、县?化?政部门应当建?社区公共?化服务信息平台,公布社区公共?化服务?作经费投?和使?情况、考核评估结果、奖惩情况,公?社区公共?化设施?录,并为公众提供公共?化服务指导信息。第??四条
各级?民政府及其?化等有关?政部门应当加强社区公共?化服务?员队伍建设。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应当为社区?化活动中?配备专职?作?员。社区?化活动中?专业岗位?作?员的资格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市和区、县?化?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区公共?化服务从业?员进?业务培训,?持社区公共?化设施的?作?员参加技能培训,并与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府共同做好社区公共?化专业技术?员的职称评聘?作,提?服务?平和能?。第??五条
?励和组织志愿者根据社区特点和实际需求,参与社区公共?化服务。第??六条
?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通过设?专项基?、资助项?、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社区公共?化服务。?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向社区公共?化事业捐赠财产。向社区公共?化事业捐赠财产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为,可以向?化?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第???条
各级?民政府及其?化?政部门对开展社区公共?化服务?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为,法律、?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社区公共?化设施有下列?为之?的,由?化?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政处分:(?)未按照规定的最低开放?积对公众开放的;(?)未公?收费项?价格的;(三)对国家规定的免费公共?化服务项?实?收费的。第三??条
挤占、挪?社区公共?化设施的,由?化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政处分。第三??条
擅?拆除社区公共?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途的,由?化?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由其上级?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三条
本规定?2013年4?1?起施?。备注:最近更新:2021.10.02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Preparedon22November202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为活跃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社区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中心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体活动中心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0:30,下午13:00—16:30,晚上18:00—20: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中心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社区外的人参加,须经社区居委会批准。
四、凡来文体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活动。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借阅报报刊杂志必须进行登记。
2、陈列的报刊杂志,仅供在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阅后须立即归还或放回原处。不得将报刊、杂志带出阅览室。
3、听从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议论、谈笑。
4、保持室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不丢果壳、纸屑,不移动桌椅。严禁在室内吃零食。
5、爱护报刊杂志,不涂写、损坏、弄脏、不撕页,污损报刊杂志,损坏照价赔偿。
文化活动中心规范
篇一: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标准
附件:洛江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标准
一、设施标准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原则上提倡灵活掌握、因地制宜。所有新创建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原则上应拥有三室一场,即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培训室、文体活动广场。活动中心应在醒目处悬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牌匾,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一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标准
1.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100m以上;
2.图书阅览室面积30m以上,藏书3000册以上,报刊15种以上;
3.综合文体活动室有棋牌、锣、鼓、乒乓球桌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
4.多功能培训室桌子不少于25张,座椅不少于50把,配备有上网电脑、电视机、DVD机和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并结合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5.有小型文化广场一处,室外有文化体育设施;
6.配备有1—2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文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7.成立1支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艺队伍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二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标准
1.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80m以上;
2.图书阅览室面积20m以上,藏书2000册以上,报刊10种以上;
3.综合文体活动室有棋牌、锣、鼓、乒乓球桌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
4.多功能培训室桌子不少于20张,座椅不少于40把,配备有上网电脑、电视机、DVD机等多媒体设备,并结合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5.有小型文化广场1处,室外有文化体育设施;
6.配备有1—2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文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7.成立有1支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艺队伍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三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标准
1.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60m(转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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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
档
网:文化活动中心规范)以上;
2.图书阅览室面积15m以上,藏书1000册以上,报刊5种
以上;
3.综合文体活动室有棋牌、锣、鼓、乒乓球桌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成套演出设备(器材)等;
4.多功能培训室桌子不少于15张,座椅不少于30把,配备有电视机、DVD机等多媒体设备,并结合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5.配备有1—2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文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6.成立有1支以上有一定规模的文艺队伍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求
活动中心应坚持公益性质,无偿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年开放时间在200天以上,每天开放6小时。能适时组织本社区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居民文体活动在4次以上。
三、人员配备
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人员本着自愿原则,由社区自行确定1—2名思想觉悟较高、有一定文体专长和组织能力的人员负责管理。活动中心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间与居委会签定工作目标责任,待遇由各社区组织视自身财力与聘任者协商确定。聘用人员要上报街道文化站、区文体局备案。同时,各居民小组要确定一名文体联洛员,作为社区文化活
动骨干参与组织文化活动。
四、制度建设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做到管理科学、运作规范。要按照公益性文化设施的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文化活动中心工作制度》、《村民参与文化活动公约》、《文化活动组织制度》、《文体器材保管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篇二: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因此其建设应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社会需求,明确发展目标,依据服务人口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功能优先、高效服务的原则,以经济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为基础,统筹规划与建设,兼顾运营与管理,量力而行、合理投资。
文化馆的建设方式有两种,独立建设或联合建设。
文化馆建设规模较小时应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特别是一些功能相同的辅助用房可以联合设置、统一管理,共享服务资源,达到节约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文化馆在城市建设需要时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我国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文化馆与青少年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联合建设,会更有益于促进其各项活动的开展。
另外,文化馆附近500m范围内(步行不超过lOmin可以
到达)建有公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的,可不再设置阅览室、儿童活动室等用房或相应减少这些用房的使用面积。
根据文化馆群众活动的特性与需求,参照文化馆建筑用房项目设置,具备最基本功能用房的小型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用房:多功能厅兼舞蹈排练室1个(面积300㎡)、展览厅或廊(面积150㎡)、老人活动室1间(面积60㎡)、计算机与网络教室1间(面积70㎡),小教室2间(面积60㎡×2)、独立学习室2间(面积60㎡×2)、业务用房4间(面积24㎡×4)、办公室2间(面积15㎡×2)、会议兼接待室1间(面积60㎡)以及相应的辅助用房(面积lOO㎡)。由此对应的小型馆使用面积约为1106㎡.则需建筑面积约l500㎡。可见,功能基本健全的小型馆,建筑面积达到1500㎡时,基本可以开展文化馆各项群众活动项目、承担相应的业务研究和管理工作。文化馆建设资金不足时,可通过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逐步完善基本功能,达到使用要求。
综上所述,本建设标准将文化馆建设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并分别划定了建筑面积控制规模。根据我国文化馆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小型馆建筑面积下限划定在800㎡,以兼顾地区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先解决文化馆的有无问题,当条件允许时再逐步改善,健全文化馆的基
本活动功能。建筑面积不足2000㎡的文化馆应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建设标准
建标136-2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文化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0〕13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文化部负责编制的《文化馆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文化馆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馆建设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要求,依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7〕144号)的要求,编制《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包括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选址、用地与总体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室内外环境,建筑设备。
《文化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化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鹿
勤
詹雪
红
张
全
李
湉
王
亮
王亚青李家志
王明田
龚道孝
王贝妮
李
潇
技术顾问:冯守仁
韩光宗
李建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
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
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篇三: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一、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概况。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芝罘区青年
南路842号,现有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台球房、书画室、图书阅览室、舞蹈排练室、棋牌室、多功能会议室、老年人休息室、日间照料中心餐厅等各类功能室15间,总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是一座集文化娱乐、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作品展览、体育健身、图书阅览、团队活动、老年人日间照料为一体,覆盖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服务所需的现代化、多功能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设计和建设坚持“服务社区群众”的理念,以体现公益性、便捷性、服务性为原则,针对居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2.建设投资情况。2011年4月,由烟台XX公司投资30余万元,在机场路27号改建了建筑面积2000㎡的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随着下曲家旧村改造的推进,2014年11月,由XX出资投入500余万元的新的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社区最大的居民小区馨逸家园内投入使用。
3.人员结构。目前,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共有工作人
员14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人。
4.团队管理。XX社区目前共有文艺团队两支,一是金
夕阳文艺队,有健身舞蹈队、秧歌队、腰鼓队、吕剧队、合
唱队等组成,二是威风锣鼓队。团队开展活动的主要服装道具由XX公司出资购买,并提供活动所需场地等。
二、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活动情况
社区文化建设是提升社区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街道、社区和XX的大力支持下,文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极大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逐步形成了XX社区特有的文化氛围,为营造温馨和谐的文明社区做出了贡献。
1.社区秧歌队的“跑旱船”,舞蹈队的“开门红”,健身
腰鼓和威风锣鼓表演等,都形成了鲜明的社区文化特色,进一步丰富了社区的文化舞台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些团队常年活跃在社区的文艺舞台上,有效带动了群众性文体活动的蓬勃开展。近一年来,文化中心组织和承办各类演出活动8场,参加演出的人数约500人次,观众人数达到5000余人次。
2.社区教育是XX文化活动中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文化活动中心主要以社区学校为抓手,开展各项社区
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居民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开设了各类讲座和学习课程。2014年至今,居民各类专题讲座7次,参加人数超过600人次。2014年,依据街道各部门对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安排,利用辖区内资源,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8次,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次。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设有一间100余平方的图书阅览
室,拥有各类书籍、杂志4000余册。社区阅览室根据功能和内容的不同氛围电子阅览区、儿童阅览区、外借区和阅览区四部分,向辖区居民提供文史、法律、科技、艺术等方面的图书,为居民提供阅读学习的场所,通过优秀的读物,普及最新的科学知识,提高居民科学文化水平。
二、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开展活动的经验
1.制定制度方案,健全组织机构。XX社区文化活动中
心由曲兴海担任负责人,孙秀芝、曹晓莉负责具体负责中心的运行。中心工作人员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其中专职人员5人,主要负责中心的卫生保洁和餐厅工作;兼职人员有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中心活动的组织和执行;志愿者由辖区内热爱公益的活动的居民组成。
2.完善活动场地,奠定活动基础。2014年新建成的文化
活动中心,各类文体活动场地配臵齐全。舞蹈室、棋牌室、书画室等文化活动场地,建筑面积约480㎡,健身室、台球室等体育活动场地,建筑面积约240㎡,各个活动室内设施
11器材配备齐全,健身室内还配有跑步机、骑行机、拉力器等10余种器材。完善的活动场地和设施器材,为社区居民开展各项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场地基础。
3.强化功能布局,合理开展活动。为更好地开展各项活
动,社区在原有基础上配备了各类活动器材和设备,力求让
居民们能充分感受到文化活动的魅力。多功能会议室内配有音响、投影仪、点唱机等设备,居民可以在此开展多种活动;100㎡的舞蹈室内可进行舞蹈、腰鼓等培训和排练,600㎡的小广场可进行威风锣鼓训练和户外演出。活动中心力求利用好每一块活动场地,合理开展各类活动。
4.组建艺术团队,定期开展活动。为顺利开展各类文化
活动,社区组建了两支文艺团队,一直是金夕阳文艺队,一支是XX威风锣鼓队。金夕阳文艺队成立于2011年,现有成员60余人,团队中各支表演队伍积极参加社区内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如庆元旦联欢会、妇女节演出、庆“国庆”演出、庆“重阳”演出、社区消夏晚会等,为广大居民奉献了一场场精彩的演出。XX威风锣鼓队,成立于2014年,现有成员30余人,锣鼓队成立至今多次参加社区节日庆祝活动及居民的婚庆活动,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为了提升演出水平,各文艺团队均制定了排练制度,周一到周六,严格按照排练时间表进行排练,每年都新推
12出二到三个新节目,团队的演出水平也明显提到,得到了上级和居民的称赞。
5.丰富活动内容,追求服务质量。文化活动中心通过组
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让居民融入社区这个大家庭,各种演出活动也成为各类艺团体展示的舞台。中心还设有休息室和餐厅,为周围独居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解决了辖
区许多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
6.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文化素质。为提升社区整体文化
水平,社区活动中心通过多种途径,为社区工作人员和文艺团队成员创造学习机会。一是鼓励各文艺团队的骨干成员参加市区和街道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引进优秀文艺团体(艺舟书画院),带动社区居民和书画爱好者的学习热情。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同兄弟单位进行交流,吸收兄弟单位的管理经验,是中心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今后,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将根据居民的需求,进一
步拓展服务项目,利用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经常性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文艺演出、社区电影、展览和其他群众自娱自乐性的文化活动,创立XX自己的社区文化品牌,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最终打造以社区为基础,吸引辖区内外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的,属于老百姓的社区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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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团队管理制度
富兴社区文体队伍管理制度
社区文体团队是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五角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的综合水平,加快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五角场社区文体团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文化凝聚社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人文资源,推进社区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管理任务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运作机制建全和居民参与程度高的高质量、家园式文明社区。
具体为:1、组织开展社区各层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活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
2、立足社区、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的丰富文化资源,逐步形成社区文化与辖区可发展文化相结合的新格局,从而推进社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共同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途径,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发挥文化活动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运用好活动中心的专业特长的优势,组织经常性的骨干培训工作,为基层文体团队培养更多的团队领导组织人才。
5、拓展思想教育功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歌咏比赛、歌舞表演、纳凉晚会、戏曲沙龙、广场文艺汇演、艺术品展示等。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6、探索和构建社区文化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活动机制,改进组织运作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群众文体团队自主管理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管理的"责任部门,对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培训、培育、扶持和服务。
四、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建设,要求每支团队在10人以上,设立团队队长,建立队员名册。
2、建立文体团队党建联络员制度,协助团队负责人做好群众文体团队各项工作。
3、文化活动中心负责社区群众文体团队每年登记造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文化中心定期组织群众文体团队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5、文化中心负责安排各团队在文化中心的的日常活动。
五、团队活动
(一)团队活动分特别组织和日常组织两大类:
特别组织:群众文体团队参加市、区文体活动、展演、比赛的团队。
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由街道主管部门承担。市、区要求街道参加比赛、展示、宣传等文体活动的,由文化中心根据参赛要求配送师资、选定团队代表街道参加。相关经费由街道承担,活动中如由街道出面包车,则不再另发放车贴,如自行前往活动点,则根据常规发放车贴。
活动场地:市、区要求街道参加比赛、展示、宣传等文体活动的,由文化中心根据参赛要求选定团队后,除日常排练外需要再行增加排练的,由文化中心统筹安排,任何团队需服从文化中心统一管理。
目标任务结束后,仍按原团队活动日程进行,如团队有特殊需求,文化中心酌情处理。
活动时间:每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若活动人员低于10人,将不再提供活动场地。
日常组织:需要群众文体团队参加其他文体活动、展演、宣传或团队自娱自乐的团队。
活动经费:原则上团队自行解决。特色团队活动经费视具体情况而定。
任何自行收费的团队,需上报文化中心,否则,文化中心将不再安排其在室内活动的场地。
活动场地:文艺团队以室内为主,体育团队以学校场地、公园、绿地为主。任何团队不得自行进入文化中心进行活动。
活动时间:每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若活动人员低于10人,将不再提供活动场地。
活动中,各团队安排专门人员对活动结束后的室内卫生、灯光、空调进行检查,杜绝出现活动结束后垃圾成堆、照明不关、空调开启的现象。
(二)
社区文体团队组织活动的方法
1、群众文体团队要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公益性志愿者活动。
2、群众文体团队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宗旨开展文体活动。根据团队自身实际情况,广泛开展、横向交流、整合资源,提高团队综合素质和水平。
3、任何团队参加非街道组织的民间交流活动,均应向文化中心上报,文化中心将根据此活动对街道的影响力提出建议和要求。若活动与本街道组织开展的活动时间上有冲突的情况下,应以本街道活动为主。
社区文化管理制度
一、通过多种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住用人)的文化生活,激发爱小区热情,促进小区管理,增强凝聚力,树立小区文明新形象。
二、重视群众艺术,突出特色,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形成有张力、有弹性的社区文化
活动网络。
三、群众性活动和日常活动相结合,动员和激励全体业主(住用人)参与、出谋策划,提高小区整体素质。
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小区文化气氛,营造整洁、舒适、安全、宁静、便捷的生活环境。
五、开展富有创意的专题文化活动,增强业主(住用人)的邻里和睦关系,激发主人翁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
六、通过丰富、有效的文化活动,加强与业主(住用人)的交流、密切情感,争取业主(住用人)的支持和信任,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文化活动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客户对活动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活动计划。
二、按计划要求,向公司提出可行性活动报告和经费预算。
三、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制定活动具体方案。
四、通报具体的活动时间和内容并认真准备。
五、指定活动项目的筹备,管理和服务人员。
六、根据联欢活动的规模,对客户或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和请帖。
七、采购奖品和纪念品。
八、布置会场及活动场地。
九、整个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应注意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十、清理活动现场,将活动资料、照片等及时归类存档。
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一、活动人员必须文明参与,做到不吵、不闹、不说脏话。
二、室内不得有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丢杂物等行为。
三、爱护设施和活动器具,不得将球具、棋牌乱丢,不得在台面、墙面上乱涂乱画、坐或站在台上,损坏设施或器具照价赔偿。
四、活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依照规定的时间场次进行活动,不得无理取闹。
五、每次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应清理现场,收拾好活动器具。
网球场使用规定
一、所有来客使用网球场,必须到值勤室办理登记,并遵守“网球场使用规定”和网球场使用收费标准。
二、进场者须听从当值人员的指导。
三、球场最多容纳客人8人,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或不适合激烈活动的客人谢绝租用网球场。
四、打球者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进入场内。
五、请勿携带宠物进入场内,不要在场内乱扔硬质物件。
六、请保持场内清洁,切勿在场内进食,喝有色饮料或遗漏任何废弃物品(特别是口香糖)。
七、请勿携带玻璃器皿或利器、易燃易爆、腐蚀物等化学物品进场。
八、禁止攀登场内围栏、灯杆,以免发生意外。
九、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允许,场内禁止进行任何带有商业性的活动。
十、如人为造成场地、设施、用具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私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管理处概不负责或赔偿。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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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社区文化体
育服务中心简介
xx镇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体活动阵地,是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多功能机构。
文体服务中心是集市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教育、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中心内设有台球厅、卡拉OK厅、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是社区居民学习充电的场所,休闲小憩的去处,交流沟通的空间,相互服务的平台。
文体服务中心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融洽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家园意识,弘扬社区文明新风为主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满足市民的各类文化需求,xx镇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热忱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前来参加活动。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内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内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内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内安静。
5、禁止在楼内存放自行车。
6、楼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下午2:30—6:3冬季上午:8:00—12:0下午2:00—6:0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卡拉OK室管理制度
1、严禁青少年及儿童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正确操作音像设备,不能无故损坏音像器材。
3、所有音像制品,不得擅自借出或带走。
4、管理和组织活动人员,要做好周密安排,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5、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内,保持室内清洁。
6、经常检查电源、电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活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器械放在显眼处,严防火灾事故。
二、台球室管理制度
1、参加台球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使用台球前要先学习台球操作要领,掌握一般的击球姿势及击球方法、战术和比赛规则。
3、严禁在击球时使用球杆大头击球,击球用力不得过猛,以免球杆捅坏台面。
4、台球附件专管专用,不得随意更换,因使用不当造成部件损坏,视其情节和损坏程度赔偿。
5、活动完毕,将球杆、记分器等用具按规定位置放好备用。
6、进入台球室要换用拖鞋,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保持室内清洁。
7、不准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本室面向居民服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活动室公物,不乱涂乱画。
3、要爱护球桌、球拍、乒乓球、使用完毕放置妥当。
4、乒乓球运动量大,跑步多,要谨防滑倒、摔伤。
5、不准高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6、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内,保持室内清洁。
7、讲文明,讲礼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对无理取闹者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健身室活动制度
1、凡来参加健身活动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弄懂所用器材的功能,学会使用后再进行操作,以防损坏身体器官,损坏器械设备。
2、要爱护健身器械,所有器械不准带出或外借,造成器械设备损坏,必须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3、用电源为动力的健身器械要特别注意电源短路和漏电现象,其他设备要注意零部件松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进入健身室时要换拖鞋,禁止在室内抽烟。
5、工作人员对参加健身活动的会员使用器材、治疗部位及效果等,进行详细登记,积累资料以便更好的为广大居民群众服务。
6、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清点物品,存放妥当。
五、棋牌室管理制度
1、棋牌室是面向居民群众开放的业余活动场所,非居民群众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2、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不能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3、活动室禁止吸烟。
4、爱护活动室内一切设备及用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讲文明、讲礼貌,活动时请勿大声喧哗吵闹,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是镇文广中心与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创办的文化活动场所,面向广大辖区居民开放,以丰富群众文化、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为宗旨。
2、阅览室免费提供报纸、杂志、小说、科技书刊等供广大居民阅读。
3、入室阅读者须爱护室内报纸、杂志、书籍,不准撕毁、折叠及其他损坏行为。
4、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严禁吸烟,防止火灾。不能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5、社区图书阅览室每周一至周五(9点至11点30分,14点30分至17点)对外开放。
村(社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社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某某县村(社区)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2022年2月1日)
委组织部、县民政、财政管理部门每年对各村(社区)活动场所资产核查登记一次。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社区文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公司社区文化的实施、监管力度,促进公司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社区文化的共同发展,根据公司社区文化发展需求及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社区文化建设组织设计
一、社区文化管理组织架构:
总经理
行政综合部总监
行政综合部副总监
行政综合部社区文化主管
各单位(异地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
各单位(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专员
二、社区文化岗位设置: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社区文化专员岗位,安排专人负责社区文化策划、上报及组织实施工作。
(一)社区文化专员主要责任
1、负责公司各项社区文化活动文件、指示的上传下达。
2、负责与公司文化主管进行工作对接。
3、负责上报各单位年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4、负责各单位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社区文化活动管理制度
一、社区文化方案的上报
(一)社区文化年度活动计划表
1、提交日期
每年1月份,各单位需将全年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表提交至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待审核确定。
2、社区文化活动类型
以公司社区文化理念为指导,可根据各地风俗及各社区居民特点组织形式各异的社区文化活动。
3、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表内容
各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年社区文化活动进行预期规划,概括介绍预计举办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日期、活动类型、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参与人员、活动预算。
(表格模板如下)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安排与审批表
记录号:策
划
策
划
部
负责人
门
活动内容、计划及经费估算:(可附页)
管理服
务中心
负责人
意
见
行政综合部
意
见
经
费
来
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
审
批
年
月
日
版本号:06编号:QPR7.5.1—7-2
(二)社区文化活动策划方案
1、方案报批
(1)各单位社区文化活动预算伍佰元内,可自行组织实施,无需向公司申报审核.(2)超出伍佰元的社区文化活动,需在本单位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前2周内,将详细的活动方案提交至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待审核确定.(3)大型社区文化项目审批
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举办大型社区文化活动(花费超5万以上为大型活动),需经过以下申报审批程序。
A.大型社区文化活动策划书.各分公司在举办5万元大型活动前,需在活动一个半月前向公司社区文化主管提交详细的社区文化活动策划书,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人员、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影响、费用预算。需提交详细的书面文件。
B。活动审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举办的大型社区文化活动,将由行政部审议,报总经理办公会后进行举办意见的反馈。
C。前期沟通。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大型社区文化活动的举办形式、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和跟踪,就活动举办同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专员进行详细了解与及时沟通。
D。筹备与实施。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在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大型社区文化筹备阶段将赴现场进行指导、协助,把握活动的整体筹备落实情况,确保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大型社区文化活动的成功举办。
2、详细的实施策划方案
包括时间、地点、主、协办单位、活动目的、负责人、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费预算等.(三)活动归档
各单位需在本单位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后一周内将该次活动的总结材料及时归档,作为公司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总结报告表格模板如下)
社区文化活动工作报告
记录号:组织策划部门
活动名称
活动过程记录:(可附页)
策划负责人
举办时间
记录人
年
月
日
序号
图
片
记
录
编号
部门主管
(签字)内
容
序号
内
容
总张数
序号
内
容
年
月
日
版本号:06编号:QPR7.5。1—7—3(四)上报文件格式
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提交的各项目文件需按照严格的文件格式要求撰写、提交,以方便文
件归档、分类和规范化管理.1、文件存储名称
构成方式按照: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名称+活动主题名称+项目名称+文件编号(活动前公司统一提供)。如:纯水岸家园美化大赛报名表2010001。
2、页眉页码
页眉按公司统一模板制作.页码为底部中间.3、文件内容
(1)文字文件:主标题+活动方案(总结报告)+落款(单位及提交人、日期)(2)表格文件:按照公司发布的需统计的表格数据,填写清楚后,按时提交。
4、文件备份: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需按照社区文化活动日期、项目内容建立专项文件夹,将上报及总结文件及时备份归档。此项将作为对口业务考核标准计入绩效考核。
二、社区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1、凡企业内外部商家进入社区进行商业、公益或其他形式宣传、活动者,都需严格按照公司社区场地使用报批流程进行审批后,才可开展活动。
2、审批流程:
(1)
商家填写华侨城社区场地使用管理申请表,交由公司行政综合部报公司相关部门、公司领导进行审批.(2)
审批流程结束后,由公司行政综合部知会商家审批结果、费用金额等,并反馈华侨城社区场地使用管理批复件。
(3)
商家执批复件同所报批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合作细节洽谈,由相关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商家开展活动细则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报批表格见:附件1:华侨城物业公司社区广告及活动申请表
附件2:华侨城物业公司社区广告及活动批复件
第三部分
社区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一、执行情况抽查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的对公司要求的社区文化宣传、社区文化培训及社区文化活动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二、项目审查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根据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年初提交的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表,每季度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进行社区文化活动落实情况审核评分.评分结果将计入绩效考
核。审查细则包括:活动是否按时举办、活动举办整体情况、活动达到的效果等。
三、项目指导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策划、实施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
(具体审查督导记录表格如下)
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执行情况统计表
文件编号:
审查审查单位
活动名称
日期
海报发放
宣传力度
活动实施概况
活动效果评述
材料归档
审查
情况
总结
审查意见或建议
审查人签名:
日
期:
第四部分
社区文化培训
各单位需积极开展公司社区文化的培训与推广工作,确保员工对公司社区文化理念的深刻理解与体会。
一、公司社区文化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的社区文化实际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切实有效的社区文化培训辅导计划。(培训计划表模板如下)
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培训计划表
文件编号:培训日期
培训类型
培训名称
培训主题
培训目的培训导师
参与人员
培训地点
培训预算
二、月报。
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专员需每月将社区文化宣传落实情况上报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每月完成的社区文化理念推广宣传工作做总结分析。包括:具体社区文化宣传品、例会、培训、活动等开展情况.
三、审查。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每季度对各分公司社区文化推广宣传工作做一次评估、总结,包括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频率、效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四、定期统一培训。
公司社区文化主管将定期对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社区文化专员及员工进行社区文化培训、社区文化宣传工作,使员工更深刻的体会、理解公司社区文化,做好各地社区文化推广的落实与深化工作。
五、总结材料: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需在大型社区文化活动举办后一周内,及时提交每次活动的落实情况总结。
第五部分
社区文化建设奖惩办法
一、根据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办法,社区文化建设考核满分为10分.1、各单位(各异地分支机构)按年初活动计划进行,活动记录及时、完整;活动新闻稿件及时完成;每月未达到公司要求的一处扣2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2分。
2、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社区文化活动筹备、宣传、组织、配合工作,积极参与集团、酒店物业事业部、公司组织的各项社区文化活动,出色完成任务或获得相关单位领导表彰的每次奖励2分,未达到公司要求的一处扣2分。
3、自觉遵守社区文化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未按要求执行社区文化相关规定,出现一处不符合
扣1分。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是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平台,也是社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使用、运行和管理。
第四条(运行管理原则)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运行有效、惠及居民。
第五条(管理部门)
**社区居委会是本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社区文化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规范。
第六条(基本任务)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为社区群众提供书报阅读、团队活动、教育培训、娱乐健身、影视放映、展览展示、网络信息等各类健康有益的公益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普法、思想道德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
第七条(基本功能配置)
社区文化中心内应当根据其基本功能用途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图书馆、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团队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备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
展联谊活动等条件的多功能厅。
社区文化中心内的活动场所应当一室多用,根据功能特点可以悬挂多种标牌,发挥资源共建共享的最大效用。
第八条(设施使用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益文化服务,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出租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
第九条(财政保障)
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应当纳入社区财政预算。
社区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采购等专项经费。
第十条(主办单位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文化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运行方式)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应当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十二条(开放时间)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每天向社区居民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
第十三条(收费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的公益文化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服务项目公示)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公示其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依法查处: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开展与社区文化中心功能、特点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五)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出租社区文化中心的。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主,建造居委会五个一”工程(即有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综合活动室、一个健身点、一个宣传阅报栏、一套电教设备)形成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社区居民受益,人人参与文化,人人享受文化。
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和文艺演出、培训、辅导、讲座、展览、电影、图书、文博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街道设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各社区设立文化站,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
一建设项目: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要求
面积:300平方米设立图书阅览室、文艺表演室、宣传室、信息共享教育室、健身室布局按照功能分区域,动态文化活动、静态文化活动区域。
项目:多功能活动厅:报告讲座、小型集会、联谊活动、数码电影放映。配置内容座位在200席以上,配置灯光、音响、数码放映设
备、大屏幕、投影机、活动桌椅等
项目:书法展示
展览厅:作品展示、形势宣传、科普展览、藏品陈列的展示陈列室
项目:图书室不少于80平方米。年入藏新书不少于1000种
项目:排练厅供文艺团队和培训专用活动室如音乐室、排练室、绘画室、工艺室等
第三篇: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管理,提高中心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社区群众。根据上海市《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活跃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需求,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性服务功能,使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顺畅,真正成为居民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和社区居民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的原则。
三、管理体制
1、成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镇分管领导担任管委会主任,相关单位、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居民代表担任管委会成员。管委会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审议、决策、统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重大事项,考核、评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运行情况。
2、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是文化活动中心业务主管和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文化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运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有监督与指导职责。
3、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下设办公室、总务室、社团室,负责接待服务、事务协调、活动组织、社团管理、安全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
四、运行机制
1、人员运行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员除文广站编制人员外,缺额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招聘使用。一部分事务性工作可发动志愿者给予辅助完成。
2、物业运行管理:一般性的物业项目由中心内负责后勤的部门承担,专业性的物业项目,如户外保洁、绿化等承包给专业物业公司。
3、经费运行管理:文化活动中心的经费由镇政府列入预算。每年由文化活动中心根据运行情况、设施维护、成本支出及演出任务等提出预算,报镇政府审批。文化活动中心加强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确保专款专用。
4、功能运行管理: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公务接待室、咖吧休闲室原则上由镇政府办公室安排使用。老年学校、东方信息苑、党员服务中心、爱心慈善中心、规划展示厅、科普体验室、家庭文明指导中心、青年活动中心、职工之家、老年学
校、志愿者服务基地、志愿者培训基地等由进驻的单位或部门负责管理。其余各功能区由文化活动中心负责运行管理。
5、社团运行管理:文化活动中心根据社区内各群众文体团队活动需要及对外演出任务等,合理安排舞蹈排练厅、绘画工艺室等功能区的活动时间,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活动。对本社区外的文艺社团来中心展示、演出等活动由镇文广站统筹安排。
6、服务运行管理:文化活动中心根据社区群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制定菜单式活动目录。在开发自身活动项目的同时,与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建立文化资源配送机制。文化活动中心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周开放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
7、考核评估机制:文化活动中心接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中心的文化服务导向性、设施利用率、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的绩效测评考核,同时接受镇政府对文化活动中心活动项目设置的合理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的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文化活动中心责任主管单位年终工作考核挂钩。
附件1: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附件2: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作机构
附件3: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作机构职责
附件4: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各功能区日常运行管理任务分工表
崇明县新海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四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的设想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体制的设想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体制的设想
高鸿翔
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为做好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社会资源的优势,以降低政府成本,提高使用效率,服务社区群众,贴近居民百姓。现就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设想: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活跃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文化设施的需求,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原则。
2、坚持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
3、确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一切以群众需要、满意和方便为主的原则。
4、公益性、服务性、非营利性原则。
三、管理体制:
1、建立社区文化活动管理中心(下简称管理中心),在民政局登
记成立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实体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2、管理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政府相关的业务部门,具体管理工作由街道、镇直接负责,政府相关的业务部门主要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3、管理中心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董事会(或理事会)由街道机关代表、居民代表、社区企事业单位代表、群众活动团队代表和管理中心负责人等组成。
4、董事会(或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推荐决定管理中心法人;
②讨论决定管理中心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③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④对群众活动团队代表街道社区出境、出国演出进行审议;⑤其他事项。
5、管理中心建立党组织。
四、工作机制:
1、内设机构:根据管理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公益性的服务及搞好设施管理的职责设置有关机构。
2、人员管理:管理中心的所有人员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招聘使用,其社会保险按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沪民社综
【2002】8号)执行。除必要的固定人员外,一部分事务性工作可发
动群众团队的志愿者给予辅助完成。
3、物业管理:一般性的事务有管理中心内负责总务的部门承担,专业性的项目,如水、电、音响、绿化等可承包给专业公司,由管理中心与他们签订合同。
4、经费管理:管理中心的经费由街道负责核拨。每年由管理中心根据街道提出的主要工作、管理中心设施的维护成本及演出任务提出
预算,经董事会(或理事会)讨论决定后报街道审批。街道同意后按照实际情况支付费用,如临时增加或减少项目,可按一事一议的方法进行沟通商量。
5、队伍指导:合理安排社区内各群众活动团队到文化活动中心的活动时间、内容、对外演出任务,包括党建工作、涉外活动等,指导街头绿地、小区内的自发群众活动团队开展活动。
五、其他:1、管理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先由街道垫资建立,由街道挑选合适的人选作为法人,在运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调整。管理中心所产生的利润可作为管理中心的财产予以支配使用。
2、由街道出资建造的文化活动中心是街道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应与街道签订租借或使用合同,确保所有权和使用权属清楚明晰
2、街道同意管理中心的使用经费是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下拨,而不是无偿提供使用。
3、文化活动中心开展的活动主要由本社区各群众团队参加为主,免费为本社区的群众团队开放。也可按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参加对象和项目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弥补管理中心的经费不足。
4、管理中心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票据及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沪财预【2003】98号)的规定使用票据和享受有关免税政策。
5、管理中心使用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六、说明
为使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并且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可以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文化活动管理中心,将街道原来就有的文化站、图书馆、有线电视工作站等合并在内,作为街道下属的一个实体单位,使街道从原来办文化、搞活动的具体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在街道领导下,根据社区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内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街道在建设精神文明的工作中符合要求,并取得实效。
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利之处是,作为实体,它有自己的独立
帐号、统计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由它承担法律责任,并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社会服务方式完成街道和居民群众对它提出的要求,满足社会公众和领导部门的需要,也解决了街道在文化活动中心上既要前期投入建造设施,后期投入管理人员和资金。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实体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比较可行的方式。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公益事业的特点,其宗旨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不是为了营利。根据文化活动中心的服务内容、场地设施,在组织各项活动中,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并不排斥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根据其提供的社会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这些费用是服务的成本价值,是继续维持并扩展社会服务的必不可少的资金。因此,我们感到可以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其他,如由现在的群众活动团队组成联合体或协会,以群众团队自己管理的方式管理活动中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管理。如凉城、曲阳打算找文广局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人员来管理。或建立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等。这些做法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从长远看,企业肯定要有利润,要讲效益;社团组织或管理委员会主要是召集、动员、安排活动,不能作为实体单位开展自己的经营业务活动。因此,还是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比较妥当。
第五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规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应遵循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般规模的建筑面积为4500m2,使用面积应不低于3500m2;中心城区(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可适当降低使用面积标准,但不得低于2500m2。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调整。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按照节约用地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达不到配置标准,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首先要调整规划,并经区县人
民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布局构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布局构建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按配置标准建成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各个功能部分不得轻易改变性质、功能,已挪作他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5、地域范围较大的街道、乡镇,可根据人口与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延伸服务点,在居民小区或村建立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形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综合文化活动室的互动服务网络。
6、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建有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障人士进出的坡道,多层建筑室内有要电梯,公厕内要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备,无法安装电梯的,应将适合残障人士活动项目安排在底层。
7、郊区乡镇、街道一般应配置活动广场和座位在300—500席左右的小型影剧场,影剧场建设规范执行国家剧场建筑设计行业标准。
三、关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资金投入、产权归属、使用管理的规定
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何落实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配置和合理使用是区县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市、区县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区县政府承担主要建设经费,市级政府给予必要补贴,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区县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行余缺调剂、综合利用、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用途,如需调剂和改变用途的,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理手续。
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以社区为基本网络,实行区县、街道(社区)分级负责管理。街道受区县政府的委托,对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日
常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附: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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