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制度5篇
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等消防器材。
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职责。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务必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透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状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状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用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职责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状况做来源理决定。
过_小时,每小时加收_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_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_元/月。
(一)办理年卡、月卡及免费卡(即id卡)的车主须交一次性工本费_元。
(二)各承包单位须交纳设备及停车费押金_元方可领取刷卡机。
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二)若用户电子出入卡遗失,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带给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电脑将删除所有资料。
(三)电子出入卡不得转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盗,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表,清收现金、银行进帐单。在“营业收入”交班表、现金“缴款单”上签字,一联自存,一联交停车费收费员保存。并将现金及时缴存公司财务或银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员每周将各班“营业收入”报表汇总,连同现金“缴款单”上交财务部审核。
(七)财务部在审核保安部停车费收入汇总表后,并将盖章后的停车费“缴款单”一联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财务部编制“停车费收入缴款缴卡状况汇总表”,与保安部“营业收入”汇总表及停车费“缴款单”相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保安部经理、财务总监签字认可,当月停车费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3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务必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
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务必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到达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状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状况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务必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状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持续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
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状况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九、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务必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务必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一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十、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状况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状况,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状况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状况,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4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__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带给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停车场管理制度。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进行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理解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
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8、停放车辆时应持续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9、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大厦停车场内停放。
10、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持续车位清洁、无油渍。
11、车场巡逻人员对停放在本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场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主管,填写《个性事件登记表》。
12、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带给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职责,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停车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篇5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明确行驶方向。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状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员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第七条:违规状况处理:
1、职工车辆违规停放,发现一次扣50元。
2、车辆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导致交通阻塞,发现一次扣车管人员50元。
3、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职责,按医院《目标管理职责书》扣罚。
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停车场管理,确保停车场车辆规范有序停放,结合办公区域和小区的管理特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便于执行;
一、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保安部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队长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停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工作,并熟悉车位情况:地下车库95个;外围57个未划线68个;小区57个,共计277个,固定车库除外;
1)
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和其他专用器材,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
在停车场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
在停车场车辆进出口位置设缓冲路障和防护栏,安全缓行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5)
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车辆场地使用费;
6)
进入停车场的内部车辆须办理内部车辆信息录入,登记行驶证、保险单、车辆号牌、车主姓名、电话等信息,特殊情况时应支持配合保安员移车等工作;
7)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按进出场出入程序行车,并服从交通引导,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并服从保安员车辆指挥统一朝向摆放;
8)
车辆行驶停放应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好车辆后,车主应做好车辆的检查,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保安员不负保管物品的义务;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10)
进场车主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11)
进场车主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2)
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13)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保安员引导,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责任自负;
14)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办公区、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15)
闲置、报废车辆不准在停车场内长期停放;
16)
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17)
机动车辆在办公区、小区内禁止鸣号,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8)
因车位紧张,为不影响公务秩序,在办公区预留30个活动车位,确保公务车辆停放;
19)
遇重要会议、活动时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安全下,划定临时停车区域可灵活指挥车辆至临时区域停放;
20)
出入停车场车辆分内部车辆和临时车辆两种,内部车辆凭预先录入车牌号系统自动感应识别进出,临时车辆计时收费;内部职工车辆由综合部收集信息负责录入;
21内部职工如需更换车辆信息,需凭工作证到综合部提前办理好更换手续,未录入信息车辆,统一按系统显示收费;
22在车位满时提前根据停放情况摆放车位已满温馨提示牌告之,除公务车辆和内部车辆外,外来车辆引导至周边停车场停放;
23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举报电话0731—欢迎监督;
二、车辆收费的标准
1)
车辆收费的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方案1P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公示牌
定价方式:政府指导价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公示牌
收费标准
定价方式:政府指导价
车型
计费方式
元/辆车位
收费标准
车型小车
P1计费方式小时
计免费
元/辆/车位
其他车型按按所占小车
车位计算
其他车型经营单位:长沙市天创物备注:
按所占车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计时
1小时—12小时
10元
5元
20元
10元
时
15分钟—1小时
12小时—24小时
1小时—4小时
4小时—8小时
15元
位计算
1、1小时内免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8小时—24小时
20元
停车场地址:中国联通湖2、内部车辆免费通行;
经营单位:长沙市天创物备注:
南省分公司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价局监督电话:1235停车场地址:中国联通湖2、内部车辆免费通行;
南省分公司
3、的士、大型货车不得入内;
物价局监督电话:1235三、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3、大型货车不得入内;
1、15分钟内免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统一按公司的着装规定着装,穿黑色皮鞋,佩戴工号牌,服装整齐、干净、笔挺;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有礼;
2)
男队员要求头发不得过耳,要求短发;形象规定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6)
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四、停车场安全管理
管理处设定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对停车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车辆的停放、票据的收缴、资金的回笼、车场员工的形象督导;
1)
不定期对岗上人员的票据进行抽查,杜绝假票事情的发生;
2)
不定期对车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不定期对停车场设备进行抽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不定期对电脑收费系统进行抽查,避免人情票、假票及其他车辆的放行;
5)
不定期对车场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器具进行检查,避免发生安全问题时,能够使用;
6)
不定期对车场管理员进行安全培训,使车场管理员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7)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五、停车场票据管理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管理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停车场票据管理规定;
1)
联通物业管理处按照天创总公司财务管理停车场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票据管理;
2)
管理处建立专门的停车场票据台账,财务设定票据管理人;
3)
财务设定票据编号登记制,对每班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处理;
六、停车场人员配置
因对车辆实行收费制,对车辆的保管赋有更大的责任,为保障车辆停车秩序及安全,根据车场现场布局,结合财务实际情况,对人员配置的方案:
方案一:原大门岗早中晚3人调至收费岗,小区道闸撤销,小区门岗早中晚班3人分2人至停车场白天管理指挥车辆,另外1人白天在小区指挥车辆;这样安全系数更高;
方案二:原大门岗早中晚班3人调至收费岗,小区门岗不变,那么为保障停车秩序及安全,需再额外增加3人到停车场管理指挥车辆;
七、车辆管理负责人队长职责:
1)
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
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
3)
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
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
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
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
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
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八、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
负责对停车场的车辆管理;
2)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
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
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
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应收款;
、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
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
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
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
员工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禁止拉帮结派,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6)
严禁给钱不给票,废票重复使用;
九、门卫管理制度:
车场进出口需24小时专人值守,登记车辆出入情况、收费,上下班时段早班上午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00;
岗亭保安职责:
1)
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钱票清晰,不清晰不交接的原则;
2)
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
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
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
与巡逻保安保持紧密配合,根据检查停车场车辆停放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窗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
搞好停车场值班房的清洁卫生;
7)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严禁动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十、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
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
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
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钥匙、工具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5)
严禁物料、设备和其他事项未清交接;
十一、秩序维护部停车场值班工作流程
1.
整齐着装由带班员统一带到指定位置进行交班,检查装备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2.
检查进出口是否畅通,停车场内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如有违章车辆及时制止;
3.
检查各部位的消防设备有无损坏和过期,如有损坏和过期的设备做好登记后及时上报维修;
4.
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核对检查,确定为专用车位车辆后,再登记进入停放,并做好驶出登记;
5.
仔细观察进场车辆,当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立即向车主指出,并做好记录;
6.
提醒和指挥车主进入停车场后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泊车;
7.
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时如发现出入口有任何可疑情况,及时制止或上报,并与其它岗位保安取得联系;
8.
做好本班次值班巡查登记和交班记录,在指定位置进行交接班,交代下一值班员班本
班次所发生的异常事项和有无待办事项;
管理规范
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经营牌证
第一条
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将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停车场标志牌固定悬挂在停车场入口,并保持标志牌的整洁。立柱式应当采用统一规格的不锈钢管,并树立于停车场入口道路旁;挂墙式应当固定悬挂于停车场入口墙壁上。标志牌不得影响道路交通、人行安全和城市景观。
第二条
经营者应当将《别竟是公共停车场备案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牌等有关证照统一、规范悬挂于停车场办公场所内明显位置。
第三条
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内明显位置公布交通、价格等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监督电话。
第四条
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内明显位置公布停车场服务承诺、停车须知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五条
停车场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应当佩戴明显标志。
第二章
场地设施
第六条
停车场地面须硬化处理,并保持坚实、平整。室内停车场应为混凝土或沥青地面;室外停车场应为混凝土或沥青地面,或者用砂石硬底化后的平整地面。
第七条
停车场内各功能区划分应当合理明确。
第八条
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效能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并悬挂指示牌。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负责场院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实施定期检测,保持完好的交通标志、消防设施、照明、通讯和安全监控设施。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改变场内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其他设施。
第三章
安全保卫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切实执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制度,防止车辆丢失、损坏,杜绝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停车场应当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发放全市统一的停车凭证。有条件的停车场应当建立闭路电话监控系统,防止车辆失窃案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
车辆进入停车时可以验证有关证件,但不得擅自扣留或抵押。
第十四条
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和出入顺畅。
第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提醒司机离开时锁好车辆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七条
停车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应当参见相应的业务培训,掌握治安防范有关知识,与派出所建立治保联系制度。
第十八条
停车场保安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文明执勤。
第四章
消防工作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做好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停车内应当按照规定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一条
停车场内应当张桂防火警示标语。
第二十二条
停车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二十三条
停车场内不得使用明火,停车区严禁烟火。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制度,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抓好防火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五章
卫生保洁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应当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
第二十七条
停车场应当由专人负责停车场内和周边的卫生
保洁管理工作,场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做好停车场的绿化、美化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或清除地面油渍。
第六章
劳动保险规范
第三十条
经营者应当接受停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范经营。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停车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安规定缴纳税费。
第三十四条
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指挥车辆按制定地方整齐、划一停放,保持停车场通道、出入口畅通。
第三十五条
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人员不得在车上留宿。
第三十六条
经营者发现他人在停车场内人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必须立即采取制止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坚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热心为车主提供服务和排忧解难。对服务质量投诉,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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