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和利益的调整,各方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
一、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前一段时间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
二、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地折迁、男城女乡或闺女出门等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众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
三、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近年来,群众利用走访形成反映的问题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如土柏岗乡近2年竟未收到一封反映信访问题的信件,集体访尤其大规模的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的增幅较大,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国家、省、市“两会”),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到重大政治活动场所聚集、非正常上访增多,如“两会”期间冲击会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剖析其中的原因:
一、近一个时期,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
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如村组发生了问题群众往往到乡政府甚至到市越级上访,2008年4月土柏岗乡南神岗村三组调地无法进行到市上访。
三、干部执行力之强弱差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较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访,重牵头轻责任,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上访群众存在误解和偏见。
1、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
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多。群众来访也是如此,信访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的同志,我要找党委、政府一把手。
2、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3、信访群众主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解决,否则就说信访部门失职,对信访部门按《信访条例》要
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要求见领导立即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4、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还有少数信访人借机整人,在信访接待中,常常信访人扬言“就是让
那些当官的丢丢人”。
五、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的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便限时接人,这种办法不仅增加了信访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的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有相当一部分上访人借机向政府索要钱款,提出条件;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乙地办也不少见,如顺河区土柏岗乡南神岗村民反映1959年到甘肃支边,要求落实待遇的历史遗留的问题,交办该乡调查处理,很让人费解;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的“拿钱买平安”。
六、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是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缠访者气焰越
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面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
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对辖区村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村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
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加强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优秀干部组成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每周乡党委、政府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专项工作组要针对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土柏岗乡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
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包村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办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一
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破解信访群众信访对信访的误解,走出认识误区。
第一,要讲清楚一个道理,即依法信访的硬道理。在实践中,更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向他们讲清楚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依据《信访条例》告知信访群众有关信访事项:①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畅通信访渠道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②信访工作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的程序以及时限,告知其信访应通过何种途径,如何提出,有关部门应按何种程序,如何办理,让信访群众知晓重复访或越级访既花时间又费钱财,避免产生“有病乱投医”的现象。③信访诉求提出的范围。即哪些属信访处理的问题,哪些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哪些问题应向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工作不是“万金油”,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受理。④信访群众应依法维权,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采取“六种禁止行为”信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信访群众明白信访是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信访。
第二,要表明一个态度,即依法限期办理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定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受理,按政策的规定进行调处。据调查,信访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他们是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和解决困难,希望信访部门能给一个肯定而明确的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往往以“请示领导”或“调查研究”之类的话应付,使信访群众误认为这事可能比较复杂,在这里可能解决不了,只有找主要领导或找上级部门要求解决,无形中导致了越级访或闹访现象的发生。因此,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信访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对一般问题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信访群众是否受理,何机关受理,谁负责调处,什么时间有结果。这样可以打消信访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做到心中有数。即使信访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也应明确告诉信访群众“你有权要求复查和
复核”,让信访群众吃个“定心丸”。
第三,要有一个调处法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信访事项。在调处信访事项时,执行政策不公、处理事情欠妥,是导致越级访、重复访和闹缠访的重要原因。信访群众误认为在你这里不能依法依政策办事和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应有的信任,另辟蹊径。因
此,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或信访事件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不能依靠想当然、更不能漠然置之。应带着深厚的感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信访问题(事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这样既可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又可以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矛盾上。
近阶段,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5篇)
第一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12.0pt;mso-ascii-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NewRoman”>、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第二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
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工作汇报《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三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字体:大中小】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
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
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第四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
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
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
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农村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
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
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
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
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
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夏履镇普遍情况是纠纷直接由村支书调解,调处不成就移交到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而弱化。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我镇的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夏履。2004年外来人员8361人,2007年达到17272人,三年间增长了一倍。他们为夏履的经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近三年来,劳资纠纷的比例一直较高,05年发生162件,占总受理案件的33.3%,06年105件,占27.4%,07年97件,占23%。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大力推广“夏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我镇自2003年逐步推行“夏履程序”管理模式以来,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现任干部财务或作风方面的矛盾和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劳动法颁布已12年,新劳动法又于去年颁布,其他相应法规也非常完善,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十分平常。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每月2次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增强镇村两级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健全工作机构,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1、提高镇级服务水平。加强对镇综治中心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交流学习,丰富工作经验,增强业务本领。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到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审理过程。镇机关应招考法律专业的公务员,充实到综治中心,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降低群众司法成本,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涉法信访的发生。
2、提高村级调处能力。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析农村信访的原因和特点,笔者以为,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我镇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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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信访案件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人民法院对涉法涉诉的案件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级人民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部门,区高级人法院也下发了对信访案件包括“四定一包”等在内的许多文件,但从办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各法院对信访案件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领导重视,法院就重视,领导不重视,法院、干警也就不重视。多数法官都有重审判轻信访的观念,加之现在的审判案件压力过大,许多办案的法官都有:“正经的审判工作都干不好,哪还有时间管那些闲事”,再者很多法官都认为信访人都是告法院的、告法官的一些“赖人“,专门损害法院、法官的形象,对这些人法院不应管,一接到信访件,就有抵触情绪。
2、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实。大部分在案件处理时就已经对审判人员反映过了而且办案的法官已经解释过了。在信访案件中,有的信访人为了引起领导的重视,反映问题不负责,随意扩大问题,或者有的信访件无中生有,损坏法官、法院的形象,使被反映的法院、法官很反感。这样就直接导致在接待来访人或办理信访案件时,有拖、推的现象,有的案件法官有:“我办的案件没有问题,你想告就告。”的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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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愿意接触当事人。
3、涉及执行方面的信访案件数量上升。我院XX年、XX年上级机关及本院信访接待反映的信访案件90%以上都是反映执行方面的。执行方面的涉诉信访案件主要反映几个方面:第一执行不力,认为法院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导致执行不力。第二提供执行线索。认为法院以对方没有财产为由推拖执行,给执行人员提供了执行线索,但执行人员却没有采取措施,只能通过信访渠道,以便引起领导重视。第三执行人员因办人情案,有推、拖不执行的情况。第四反映案外人反映执行错误的,这种信访案件比较少见,多数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第五反映一些长期不能执行的案件,这类案件法院主要是执行积案或正在中止的案件。信访人以信访的形式希望领导重视,能够将案件执行。执行方面的信访案件,基本都是随着案件执结信访案件也就结了,有的一天不结,信访案一天不止,造成了重信重访。
4、信访接待人员或者不同的部门之间答复不一致导致当事人信访不断。因我们是基层法院面对的大部分是文化素质不高的人群。我们在给他们作辩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时上级机关不顾及下级法院及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意答复,有时一句“法院他们应该管”一句话,就使本来已经在基层法院解决的信访案件前功尽气。还有一些不属于法院主管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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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的案件,但政府相关部门又不能解决,就直接一句“你们找法院去!”但到法院后法院答复不属法院管辖的,信访人就认为法院推、拖不愿管,导致到政法委等机关信访。县机关、部门及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认为,法院就是解决事情的最后一道防线,解决不了的事就找法院,他们把法院看成是一个大箩筐,只要他们认为解决不了的或者是棘手的都往法院推,导致一部分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或管辖案件的当事人信访、缠诉不断。
5、原审判法官或执行人员态度恶劣、答复不准确,造成当事人针对某个人信访不断。
通过接触这些信访案件有些案件是由于我们的审判、执行人员在答复当事人时对案件处理的过程及执行的进展情况没有向当事人公开,造成当事人存在一些合理的怀疑,对审判、执行人员不信任,认为审判、执行人员偏袒一方,怀疑审判执行人员有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针对某个主办法官或执行人员进行告状信访。
6、个别信访人员属于无理缠诉、缠访。法院处理的案件是公正的,程序合法,但信访人认为只有通过信访渠道才能有领导重视,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如果判决或执行的情况他们满意,他们还行,如果判决书执行的结果稍不顺意,他们就会到处写材料上访、告状。我院有一案件谷某某,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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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审判到执行几乎每一个环节,他都要信访,写材料到上级机关信访,结果审判、执行人员谁一见他们都头痛,不愿审理、执行他们的案件。这样的人抓住了上级机关和法院对信访案件的重视程度,上级机关只要一有信访案件,内容是关于法院的就一级一级批转下来,法院一接到批件,就准备着汇报材料逐级上报。但这样的信访人很难被安抚,只要案件一天不结或者说他的目的一天达不到他就会不断上访缠诉。例如常到我院信访的余某某,其在1996年被人故意伤害致成重伤,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调解被告人赔偿其损失7万余元,后余某又经二次手术,经审理也全部予以赔偿,但余某某的妈妈常年到我院信访、缠诉,认为赔偿数额过低,但答复其如果再为余某某治病有花费的可另行起诉,余某某却没有看病的票据也不起诉。隔一段时间就用轮椅推着余某某到我院来,丢在院门口走了。没办法我院出于到残疾人的考虑还给买点吃的,再用车送回家去。不得已我院与其所在的乡、镇联系给其解决了社会救济的事情。今年余某某死亡,崔某某还来我院信访,缠诉不断。
7、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的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确有压案、拖案、推案的情况。有的案件信访人不反映案件没有结果,执行也执行不下去,一旦作为信访案件为领导督办,下一番大力气,这些案件就很快的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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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办法:
一、加强对信访案件的重视,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
丰富信访案件的来源渠道:1、上级机关批转的书面信访案件;2、信访专人接访中信访人反映的信访案件;3、院领导在院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中发现的信访案件。信访人无论是口头反映还是书面反映,都应统一由立案庭进行登记,填写信访案件流转单,并由院长根据反映的问题将信访案件分为三类:第一类反映审判的确定主管领导为包案领导,主办法官为责任人,实行案件责任包干制;第二类反映执行的,确定执行局长为包案领导,执行人员为责任人;第三类反映审判、执行作风方面问题的交院纪检组查办。立案庭根据批示将这些信访案件确定一个办理的期限转交责任人的手中,这件信访案件就作为一件案件开始进行流转。立案庭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信访案件超过办理期限的按超审限案件对待,进行处罚。
二、作好解疑释惑、判后答疑工作。
反映的许多审判、执行方面的问题,实际是我们的审判法官、执行法官并没有给当事人作好十分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工作。我们的许多法官认为只要我适用法律没有问题、程序合法,当事人的文化素质十分有限,法律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科,给基层的当事人讲法律无异于天方夜谭,他们不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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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追求了审判的法律效果,而忽略了法律的社会效果。但我们仔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这种观点认识上的不足,我们的法律不是一部纯理论的法理学论著,它的根源是来源于人们对道德、伦理、生活的总结。比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它是源于人们对借债还钱这一千百年来道德准则的总结。法与理、法与情是相通的,我们太多的给法披上冷酷的外衣,使我们法官手中的法成为普通老百姓难以理解的天书,这与我们法官以审判作为法律宣传阵地一直忽略的工作有关。我一直认为理是相通的,只要作工作的方式的恰当的,只要我们把法律用一种人们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出来,只要我们把法律的立法原意体现出来,只要我们是真心真意地对待当事人的,普通老百姓一定能听得懂我们的法官解释的法。这样,有一部分因为案件处理的十分公正、当事人上诉信访的案件就会少了。
三、坚持执行案件审判、执行公开制度。
从信访案件反映的类型来看一些信访人无根据的怀疑法官、执行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通过我们处理的信访案件,这类案件几乎没有。但当事人为什么还会这么认为呢?从信访反映的情况我们复查了案件,结果发现案件处理的很公正,但当事人为什么还会怀疑呢?通过询问当事人得知,信访人也没有证据,只是偶然看到法官、执行人员与另一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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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一起说话,或者听人说法官与另一方当事人以前就认识等一些不沾边的情况。我们有一个信访案就是这样双方当事人调解完了以后却说另一方当事人与院内的一位法官是亲戚,于是就信访,不仅告主办法官还告另一法官。我认为凡此种种与我们的审判、执行公开的程序不够有很大的关系,说明我们审判、执行工作还未全部在阳光下,才造成当事人的怀疑。我们法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自己的交往圈。我们不可否认的现在社会环境不是很好,普遍地认为中国是一个关系的社会。所以一直都有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说法,我们要怎样才能纠正这种说法呢?这就要求我们法官要把审判的全过程公开化,甚至于要牺牲一部分的个人生活,与律师、代理人保持距离,不给当事人合理怀疑的机会。在执行工作中要向申请人讲明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并向申请人公开我们已经多次执行的执行日志,告知申请人执行风险,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向申请人行使释明权。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对信访的、审判执行进行听证会的方式。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除了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情况、审判人员对案件的个别个人意见,法院的审判、执行都是依据公开、公正的法律办案,我们有什么不能公开的?让审判、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是对法律最好的实践。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亲民、为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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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案件特别是执行案件,没有确定为信访案件时办案人员执行不了,一确定为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很快就执结了,通过领导督办,近三年以来30%的信访执行案件得以执结,说明我们的办案人员有压案、拖案、推拖不执行的情况,这也是执行信访案件逐年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其中也有执行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的可能,对于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严肃处理;有的是我们的执行人员工作作风飘浮,工作不扎实,没有穷尽执行措施和方法,致使案件不能执行,对于这种情况应视情况给予执行人员处罚。对于因工作态度不好,导致信访人只针对个别办案法官进行信访的,只要是案件办理的合法公正的,审判、执行人员应该放下“官老爷”的作风,认真听取信访人对自己的意见,耐心给信访人作解释工作,消除信访人的成见,平息信访人的怨气,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五、不仅发挥庭审的法律宣传作用,还要加强对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宣传力度。
通过在给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对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宣传法律,使他们对国家的基本法律例如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有一定的了解,切实转变机关单位认为的只要解决不了的事,就找法院的观念,对来访的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要文明接待,更重要的是依法答复,不属法院主管或管辖的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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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不能向法院一推了事。
六、对信访人不负责,随意扩大问题,或者无中生有,恶意损坏法官、法院的形象的信访人,一经查实,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如果信访人再执意不听,触犯我国的刑法,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案件是一个法院全部工作的缩影,虽然我们都知道“不以小慎掩大德”的道理,但是一名法官、一个法院争取名誉,赢得社会的认同和赞扬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是一名法官、一个法院可能经过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一件小小的信访案件不仅得到了上级机关领导的关注,也牵动着普通的人民群众的心,处理的不好这种“小慎”真的会掩我们法院、法官的“大德”的,重视处理好信访案件是人民法院真正体现
“群众事情无小事”和司法为民的宗旨,也是树立人民法院的威信和法官良好形象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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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精选三篇一、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有些村主要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乡村说事日、解决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时工作存在应付思想,不下势动真,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导致群众上访不断。三是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四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二)信访对象多元化。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城镇信访对象有呈逐年上升之势,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三)信访内容复杂。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四)无理缠访依然存在,群体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背后专人策划一些较大规模的集体访,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组织化倾向较明显。无序信访突出。二、解决问题及建议综揽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我们以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
效途径是: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包案制,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处理,大的信访案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完善情报信息机制。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制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化解引发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三、经验和做法近年来,我们洽川镇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全镇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稳定工作格局。2008年,全镇实现了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赴京、省非正常上访“双零”目标,我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无越级上访乡镇”。各类信访案件的到期结案率达100%。在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没有来自我镇的干扰。(一)全力促进“事要解决”,进一步完善解决问题机制成立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会审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在全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了一批重点案件,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村各单位也都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中心户、乡村说事日等工作,研究重大案情,全镇上下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主动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二)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推动信访稳定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建立了信访稳定“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上墙小红旗
挂牌督办,有力地推动案件快查快结的过程。我镇的“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被市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渭南宣传》上予以发表。(三)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全镇认真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乡村说事日制度,包村领导、机关干部负责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三项活动的开展,将大量上访群众稳定在镇内,现场处置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一事一策研究解决措施,减少越级信访量和重复信访量,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领导包案,明确专人处理,明确解决时限,20-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上访事件。对于苗头性的重大信访件提早接入,我们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主动性。今年我镇夏阳村码头群体性纠纷事件由于我们提早主动介入,积极向上汇报,在县联席办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终于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按照《中共黄海市委、中共黄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在经过深入的宣传发动之后,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征求“浮、庸、散、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公开承诺,树立了一批治浮、治庸、治散、治奢问责工作的正面典型。现将征求意见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群众评议,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广纳社会各界的意见,排查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上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制定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贯彻执行上与要求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也不够,个别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如工作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没有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2、创新意识、主动作为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缺乏超前考虑,习惯于墨守陈规、循规蹈矩,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或者遇到复杂的工作情况,瞻前顾后,求稳怕乱,求稳怕险。3、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平时忙于具体业务工作,忽视政策法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整改的措施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整治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干部队伍中作风纪律不严和存在的“浮、庸、散、奢”问题,通过治庸提能,治浮增效,治散聚力,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转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营造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信访化解水平,为加速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我局的一份力量。1、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我局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将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2、严肃纪律,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片诚心办事”的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接待做好每件有关信访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办理公务、政策咨询等事宜的工作。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格遵守服务承诺,认真落实文明言行规范,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批评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良好机关形象。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我局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实行哪个部门存在的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整改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机关作风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同时?坚持内查和外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管力度,促进我局信访工作作风建设。4、加强学习,狠抓素质建设。严格执行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日制度,加深学习信访政策、信访管理、信访资金使用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主要精髓等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当前省、市、县主要中心工作。用全面的知识来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解放思想,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在四治活动中查找梳理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仍有不足之处。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秉承边学习边贯彻、边查找边整改落实的原则,将其贯穿始终,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提升自身形象将“四治”活动全面深入、广泛扎实地开展下去。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中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
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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