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现就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人事处、工程处
人事处、工程处分别负责推进××公司对口扶贫、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信访办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察室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参与单位:各二级单位
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整治××公司交办的民生领域问题清单及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措施
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为抓手开展整治。
1.加强调研督办。各级领导人员带头,采取“四不两直”调研督导,深入基层一线,针对从基层征集上来的民生领域具体问题清单一一予以解决,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突出案件查办和通报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中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强化督办,限期办结。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曝光在群众身边,放大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
3.全面压实责任,严肃约谈问责。组织××公司驻村扶贫点、扶贫工作责任单位召开会议,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脱真贫、真脱贫。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后、漠然处之的开展约谈问责。
4.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信访投诉和举报渠道,提升群众知晓率,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差距,找准症结,统筹解决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个性问题,逐个对账销号。
2.做到常抓不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坚决整治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持续整治。
3.注重整改实效。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尤其注重整改落实,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
4.加强联系沟通。各参与单位和部门及时汇总并报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情况。
关于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X年7月至9月)的“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全县针对脱贫攻坚领域,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城镇低保评定不公、村“三资”管理混乱和违规借用人员和吃“空饷”、机关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等9个方面典型问题,镇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列出“1”(镇村干部“四不现象”)个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133+2+1”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村社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有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有的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浊流不仅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各村、镇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扎实开展“133+2+1”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
问题,减少“微腐败”存量,遏制“微腐败”增量,激浊扬清、固本清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目标重点
“清源行动”着眼“两升一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信访举报量下降)目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实现“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转变、发展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增强”四大成效。
各村、镇级各部门要站在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的政治高度,围绕“133+2+1”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四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作用,重点针对扶贫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查处整治在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问题;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违规审批、监管履职不力等问题;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数字游戏、虚假项目、质量低劣、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引导说清一批
要把握总体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如实说清违纪问题、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经济损失、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若违纪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查处其他违纪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纪给予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两会一谈”督促引导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即:及时组织召开镇党委专题会议,带头查找问题;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动员被谈话人如实说清问题。凡拒不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组织核查属实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专题宣讲,并将督促引导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张贴至每个单位、每条街道醒目位置,利用“宣传小分队”、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院坝会广泛宣传,确保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政策、触发自觉。加强舆论引导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厉惩处问责一批
要抓好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以集中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积极开展广场集中大接访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网络舆情
等方式,分析梳理出新的问题线索;各村纪检员每月将收集的问题线索报镇纪委。
要抓好重点监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面群众“四不两直”的暗访监督检查方式,紧盯所(站)长、校长、院长、村长(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群众接触最频繁、又握有“实权”的基层“小四长”,开展重点监督,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村、部门开展重点督办,对群众关心的惠农惠民领域开展专题督办。
要抓好执纪审查。选取一批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充分利用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X1月1日后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要抓好问责追究。充分发挥主责单位自查自纠、镇级责任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察局专项抽查“三级联查”机制作用,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瞒案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三)建章立制完善一批
要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情大走访“三四五”工作法,将民情大走访和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相结合,逐家逐户上门走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上门,下足“绣花”功夫抓落实,确保精准识别工作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要认真填写民情日记,全面梳理群
众诉求,逐一对照处理,限时答复群众,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要健全政务政策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低保五保、镇村财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积极运用传统的“公示栏+坝坝会+村村响”等途径公开政务政策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让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政务政策信息。
要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坚持用好举报意见箱平台,充分发挥“133”专项整治监督员作用,拓展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融合“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加大对扶贫和环境保护领域曝光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廉勤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监督。
要健全科技防腐治腐机制。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变“人为运行”为“科技运行”,不断巩固“互联网+阳光扶贫监督”整治成效,进一步拓展、深化完善,真正把“微权力”关进“数据铁笼”里。
要健全干部教育警示机制。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普纪教育,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选择危害大、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实现经常式、环绕式的思想敲打。大力挖掘家风家训等传统文化精华,培养积极向上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负责人要把“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部书记要靠前指挥,亲自动员、部署、推动。“133”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切实围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按进度开展好专项整治。镇党委、政府将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镇级部门督促指导制度,镇纪委要加强对村、镇级部门落实“清源行动”的督查,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推动工作落实。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清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务求抓细抓实。“133”责任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工作机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步骤和具体措施,并落实周报告、月小结、季总结制度。
(三)加强督查问责。镇纪委要发挥“再监督、再检查”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查进度、问效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清源行动”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肯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的支配和准备,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职场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盼望能为大家供应关心。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的要求,依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对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部署,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
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和市纪委提出的"七个重点",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系统个别干部职工工作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作风不实、执法行为不规范、方法简洁,工作态度生冷硬推等"四风"问题;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的问题;着力查处利用审批、认证、稽查惩罚等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案件;着力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着力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不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详细措施
主要实行以下6项措施: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渠道作用,在市食药监局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布监察室举报电话、在市食药监局设立投诉举报箱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排查问题线索,加强督办把关,确保件件有调查、事事有结果。亲密关注各新闻媒体、网站论坛等的举报和曝光,有针对性地实行跟进措施。
(二)开展自查自纠。要仔细组织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宣扬引导和训练防范。要仔细对比着力查处的重点问题,扎实抓好日常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准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觉的严峻违纪违法线索,要准时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要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件,不失时机地开展反面警示训练和法纪训练,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执政为民的意识。
(三)规范权力运行。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
进度,明确行政权力边界,优化行政流程,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推动行权平台、监察平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三重监督等,推动网上行权,实时监督。分级、分类、分项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从制度机制上防止行政执法的选择性和倾向性。找准最易失控、最易消失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建制度、堵漏洞,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深化公开工作。设立政务公开栏,把不涉及国家隐秘,与办事相关、适合公开的事项都公开。将单位职能、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收费项目、工作流程等实行上墙常年公开和网上公开;对外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使食品药监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避开"暗箱操作"。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厉
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仍旧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消失严峻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厉
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实的"四风"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或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六)加大执纪问责。着重加强主动监督和事前监督,尽量避开被动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快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及早发觉问题,订正问题。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有方案、有重点地深化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的方式,重点打击顶风违纪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一抓究竟。8月6日前各直属单位要将《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报到市食药监局监察室,9月10日前,各直属单位要向市食药监局监察室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状况报告。
(二)建立督查机制。监察室要坚持每月督查1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仔细、不负责、弄虚作假、简洁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将从严追究责任。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督查中发觉的问题,实行台帐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准时梳理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阅历,并将其转化为科学合理、详细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
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推动建立规范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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