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3篇

时间:2023-07-16 20:36:01  阅读:

篇一: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

  (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

  (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

  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2.党员积分考评民主测评表

  3.党员积分考评汇总公示表

篇二: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在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我局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各领域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争优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增强党性意识。使全体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二)提高综合素质。使全体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三)牢记党的宗旨。使全体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使全体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促进社会和谐。使全体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四、积分内容、积分流程和结果运用

  (一)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1、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2、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在职党员,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目标任务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

  3、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二)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并上报党委进行汇总,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党小组)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2、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3、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4、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员大会上通报。

  5、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三)积分运用

  1、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2、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3、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4、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五、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5日前)。

  (二)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量化积分标准(6月10日前)。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本着因地制宜、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本系统、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特点,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能被党员接受,真正把组织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

  (三)开展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6月10日-12月下旬)。各党组织要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积分考核

  工作一般在年终进行,根据每一名党员积分情况,计算党员全年总得分,党员得分情况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支部要结含自身行业特点、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履职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扎实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党支部要明确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采取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公示栏、网络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

  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篇三: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

  

  2019年XX党支部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升组织活力,争当合格党员,争创星级党支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先锋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本分+先锋分-扣分)。

  (一)基本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先锋分。每完成一项加5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本分、先锋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管理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本分+先锋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会党支部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019年2月21日

相关热词搜索: 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党员 实行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