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类供给工作方案(2020)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岑溪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类供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岑溪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类供给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牧发〔2019〕3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自治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业平稳运行若干措施落实的通知》和《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打嬴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业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梧农局发〔2020〕29号)要求,为了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和提高猪肉自给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梧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艰巨任务。全力抓好生猪生产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各项非洲猪瘟防控措施,降低疫情风险,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加快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梧州市下达我市的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到2021年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按照“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压紧压实属地政府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提高猪肉自给率的部署要求,一手抓非洲猪瘟防控,一手抓促进生猪生产,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生态环境、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序组织引导生猪生产,落实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提升生猪产业基础产能。各镇政府要采取有效举措,统筹谋划好本镇“菜篮子”工程,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殖生猪,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
(二)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加快落实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生猪种业、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优先满足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简化养殖用地审批手续,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尽量避免因发展生猪产业而占用基本农田、生态林地的行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养殖生产扶持政策
1.扶持种猪生产,保护生猪种源。
(1)对专业生产商品代仔猪的种猪场,给予生产补贴,保障仔猪供给。
扶持标准:养殖场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取得相应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存栏能繁母猪3000头以上的种猪场,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2)鼓励养殖场引进能繁母猪,实行自繁自养,对养殖场已存栏的能繁母猪(包括后备母猪,体重100斤以上)给予适当补贴。
扶持标准:养殖场已存栏的能繁母猪(包括后备母猪,体重100斤以上)100头以上的每头补贴300元,每个养殖场最高补贴给予一次性扶持不超20万元。
(3)扶持条件:要求规模化养殖,办理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齐全,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到位等。
2.扶持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户)
(1)对养殖商品肉猪规模猪场进行扶持。
扶持标准:每个养殖场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肉猪存栏或出栏500-1000头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万元;肉猪存栏或出栏1001-2000头的,给予一次性扶持10万元;肉猪存栏或出栏2001-5000头的,给予一次性扶持15万元;肉猪存栏或出栏5001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2)扶持条件:要求规模化养殖,办理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齐全,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到位等。
3.以上扶持政策为我市本级财政扶持政策,不影响养殖场申报中央、自治区、梧州市扶持项目,但相同的项目建设内容获得上级财政扶持后我市本级财政不重复扶持。《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岑政办发〔2020〕6号)中“对养殖场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取得相应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证,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存栏能繁母猪3000头以上的种猪场,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30万元;对每个养殖场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肉猪规模猪场,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肉猪出栏3000-5000头的,奖励扶持10万元,出栏5001头以上的,奖励扶持20万元。”条款不再执行,以本方案扶持政策为准。项目申报、验收的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加强市、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充实人员,改善工作条件,落实畜牧兽医工作卫生津贴补助政策,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类供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我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猪肉供给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伟华
市长
副组长:陈文强
副市长
成
员:李国松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闻人光生
市委农办副主任
朱耀宏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海荣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莫石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
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再明
市财政局局长
梁翔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立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志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正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兴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伟仲
市林业局局长
何
凡
生态环境局局长
赖丰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
晓
岑城镇政府镇长
曾繁星
马路镇政府镇长
岑
冰
南渡镇政府镇长
高耀斌
水汶镇政府镇长
程文波
大隆镇政府镇长
江祚强
梨木镇政府镇长
罗振明
大业镇政府镇长
曾晓娜
筋竹镇政府镇长
杨
靖
诚谏镇政府镇长
李
柯
归义镇政府镇长
胡
鹏
糯垌镇政府镇长
甘家兴
安平镇政府镇长
谢国海
三堡镇政府镇长
韦
己
波塘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朱耀宏同志兼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筹措资金,通过本级筹措与争取上级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未使用的生猪调出大县资金),将稳定生猪生产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扶持资金落到实处。
(三)技术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要以非洲猪瘟防控为主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指导养殖户切实转变养殖方式,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四)压实责任
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生猪生产供给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特别是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项目的申请验收方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确保我市稳定生猪生产工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镇政府要充分利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及社会融资等途径,争取每个镇发展3-5个高标准生猪规模养殖场,每个场生猪养殖存栏达1000头以上。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工作,要从生猪生产的发展规划、发展用地、扶持政策落实、提升猪场生物安全水平、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粪污资源化利用、基层兽医队伍建设等方面为抓手,重点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恢复和扩大生产,稳定基础产能,确保我市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稳定。
五、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自本方案印发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广西畜牧兽医202年
Vog36(4)165F养猪与猪病防治3乐条条条条条条条条条以金城江区综合施策促进生猪生产保供稳价工作覃玉谷,韦雪,杨飞(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广西河池547000)中图分类号:S828.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5235(2020)04-0165-02doi:10.
3969/j.
issn.
1002-
5235.
2020.04.0092018年8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发生了“非洲猪
瘟”疫情,对整个生猪养殖产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猪粮安天下”,猪肉和粮食一样,始终
猪产业、3.
31万亩淡水生态养殖产业,通过推广生
态养殖模式示范点和基地,2020年底全面完成“十
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的目标和任务。1.1“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前后金城江区生猪养是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根本问题。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河池市人民政
殖业指标对比数详细情况见表1。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
署,金城江区党委、政府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河
1.2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情况金城江区2019年年初生猪规模养殖场有1家,存栏生猪22056头,其中能繁母猪1503头。
池市金城江区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金发
改价格[2019-5号,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按文件要
求开展了促进生猪生产和保供稳价工作。二季度后由于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等
各方面因素的影响,2019年三季度的统计数:17家
1金城江区养殖业生产发展情况近几年来,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河池
市和金城江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十
生猪规模养殖场尚存有9家,养殖场数下降了
47%。9家养殖场共存栏生猪5100头,生猪存栏
下降76.
8%
,其中能繁母猪仅有190头,下降
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建设,认真抓好100万商品
鸡产业、5.
76万头肉牛肉羊产业、15万头生态黑
87.
3%。表1金城江区生猪养殖业指标对比数一个度_________________二二度_________________三三度_________________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__全年单位2018年2019年増速%
2018年2019年増速%
2018年2019年増速%
2018年2019年増速%
2018年2019年増速%万头2.
582.
621.
653.
533.
725.483.
331.
11-66.663.441.
31-61.9612.
888.
76-31.95-65.89-57.93198420191.
76272929799.
1625278622643111298836972-29.45吨-67.65万头7.
727.
58-1.
847.
397.
471.
038.
202.
657.
262.
82-61.147.
262.
82-61.14-73.03-71.62万头0.
981.
001.
341.
071.
080.
941.
020.
281.
000.
281.
000.
28-71.62计量
肉猪出栏肉类产量存栏能繁殖的母猪2主要措施2.1完善机制,促进发展落实“菜篮子”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各乡镇
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生猪生产及市场供给负总责,
案”要求,具体落实了畜牧站、水产站、产业办为主
体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对具体乡镇、村、养殖场(户)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2.3综合施策,促生产保供应2.3.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家禽、肉
牛、肉羊、蛋鸡等猪肉替代品的养殖技术培训和技
术指导,宣传发动农户开展肉鸡、肉鸭、蛋鸡等短、平、快养殖项工以缓解市民对肉类产品的紧张需
求。采取有效举措,统筹谋划好本乡镇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2.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列猪
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和指挥部,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
2.3.2因地制宜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增加猪肉替
代品供应,确保肉食品的供应稳定、及时、安全。2.3.3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集体建
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同时进一步简化用地
案,设立9个工作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
保障生猪供应稳定猪肉价格的几点措施
由于受疫情和整治养殖业两方面的影响下,从7月下旬开始市场猪肉供应出现紧张猪肉价格一路攀升。市场生猪购价从8元每斤涨到16元每斤,涨幅100%;市场猪肉零售价格从平均
12元每斤涨到平均
23元每斤涨幅达91.6%。受猪肉价格上涨影响市场猪肉销量大减,屠夫不敢多进,群众不敢多吃。同时猪肉价格上涨又带动其他副食品如牛肉,鸡、鸭、鱼、蛋、蔬菜等随之上涨,大大加重了市民菜篮子负担,群众意见不小。为此,我局与各有关部门商谈后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保证生猪供应。
县城市场生猪供应维持或接近7月猪肉价格上涨前的供应量保证居民对猪肉的需求。____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至少供应生猪50头给县肉联厂,县肉联厂按原先的供应渠道供应给县城各超市和农贸市场且不得销往县城之外,并在县城四个农贸市场设八个直销店按规定价格直接供应市场。
二、稳定生猪供应价格。
____集团供应给县肉联厂的生猪价格在现有的市场毛猪每斤购价的16元基础上降低4元即
12元
调拨,肉联厂批发给超市和市场的价格在换算后的成本价基础上降低4元批发即每斤16元,超市和市场的猪肉价格则实行限价措施即零售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4元销售,超市和市场执行统一零售价,具体分类价格待定。
三、政府财政补贴。
政府财政对温氏降低供应价格给予每斤2元的财政补贴,一个月结束后列出每日生猪供应量和价格清单报送县市监局,然后由县市监局出具证明到县财政局领取补贴,肉联厂应每天报送猪肉批发对象量价清单并加盖公章。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市场猪肉价格的监督管理切实稳定市场猪肉价格,着重打击哄抬猪肉价格和欺行霸市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的问题猪肉,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企业和政府惠民政策。政府应发布公告,新闻单位则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将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政策向市民广而告知让全社会参与对市场的监督。对敢于违反价格干预限价措施的经营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从重从快处罚。
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9〕32号)精神,稳定全市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下半年生猪存栏恢复到150万头左右,生猪养殖转型升级进展明显,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现代养殖体系构建步伐进一步加快,2020年年底全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5%,规模养殖场(户)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促进生猪产业稳步发展,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种猪场和养猪场(户)发展的基础设施补助、农机补贴、贷款贴息、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用地等政策,2020年新建和改扩建10家。(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二)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场户发展。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促进大型养殖企业与中小场(户)合作,饲养“合同猪”。2020年实现对接合作户250家。(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三)区域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建设10个粪污区域收集中心、3个区域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推进10个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快市级和新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2020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区、县(市)政府)
(四)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科学划定禁养区,自查和调整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并上报自查结果和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五)加强养猪信贷扶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责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
(六)统筹推进生猪保险。从2020保险年度起,在康平县实行养猪统一保险试点工作,参保率达到100%,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全面上调理赔金额,育肥猪上调至每头800元,能繁母猪上调至每头1500元。(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七)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继续实施日排查、周报告制度,坚持在养殖、屠宰、运猪车辆等环节集中开展大清洁、大消毒。指导现有及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建立隔离场、缓冲区。在生猪主产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各建1个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区、县(市)政府)
(八)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各地区要保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对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及规模养殖场防检疫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乡镇动监所监督执法工作用车。(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九)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规范生猪产地检疫,运输车辆每年备案1次,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配齐清洗消毒设施。严格落实种猪、仔猪和生猪产品调运监测风险评估。落实仔猪及冷鲜猪肉“绿色通道”政策。(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十)加强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屠宰企业“两项制度”,在产屠宰企业100%按要求派驻官方兽医,100%检测非洲猪瘟,坚决关停已确认的4家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支持有能力的养殖场(户)就近规划建设屠宰企业。(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健全完善生猪产销监测体系。建立规模养猪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和生产月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动态,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增加生猪(猪肉)价格监测点16家,将仔猪价格纳入监测体系。(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十二)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做好冻猪肉储备,完成冻猪肉储备3500吨。密切关注CPI指数,做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各项准备工作。促进生猪产品冷链物流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
(十三)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猪肉批发零售、冻猪肉商业储备等领域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层层抓落实。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将适时开展生猪生产和供应情况专项督查,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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