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精选5篇)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1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2为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端正风气、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切实将上级政策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决策贯彻落实,提升机关形象,结合局实际,特制定局督办工作制度。
一、督查内容
1、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上级领导批办的事项;
2、局党组会、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定事宜;
3、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推进及工作计划的事项;
4、重大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5、局领导要求办理的及其他需督办、催办的事项。
二、督查形式
书面催办;对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定期通过
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催办;对复杂情况,综合成文字材料及时反馈有关局领导参阅。
三、组织领导
督办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局办公室秘书人员承办具体事宜。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督办件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督查程序
1、审批。根据督办事项,由办公室秘书人员填写好《市科技局督办工作通知单》,报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送办。将《市科技局督办工作通知单》送达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签收。一般事宜要求一周内完成。重大事宜要求两周内完成。
3、联系。局办公室及时掌握承办情况,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保持联系,根据承办情况督办催办。
4、汇报。督办催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有关局领导汇报,必要时要提交书面材料。
5、复办。如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承办单位、处室应按要求再次办理,并汇报复办结果。
6、归档。督办催办材料经局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同意后,要立卷归档。
五、其他
1、在特殊情况下,在办结时限前不能完成督办事项的或需要延长办结时间的",承办单位、处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重新确定办理期限。
2、局办公室对督办工作每年统计汇总一次,并将结果报局党组审核。
3、督办年报情况将作为年度评比先进和考察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对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提前写出书面说明。对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局党组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3一、督办内容:
xx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
(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
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
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2、交办。交办采取发《上海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3、催办。《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4、总结。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十、考核奖惩
1、基地将督办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办工作质量,即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办报告质量。
2、基地按季采取《督办通报》的形式,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办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4、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4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对公司部门、司属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班子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议决事项;
(三)公司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立项。凡属公司领导批示督查或交办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汇集整理材料,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呈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拟办。对已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均应编号登记,根据内容和分工,由督查督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并草拟督查督办函;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转交指定的承办部门办理;对个别不宜转给有关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督查督办部门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分管领导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三)督查通知。督查督办部门要根据时限要求向承办部门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
(四)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督查督查部门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五)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公司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公司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
(一)专项督查。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二)跟踪督查。对公司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公司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
(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检查;
(四)现场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
(二)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督查督办人员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凡是应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应办但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由于政策或其他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5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责任部门
镇督查办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督查督办各站、办、所、村的具体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要求督办的检查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职能和权限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工作;
(二)落实完成镇党委的有关决议、决策及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促各村、站、办、所落实涉及旧城镇工作方面的建议、提案;
(四)调查处理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和百姓热线答复及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事项;
(六)检查、处理和通报各村、站、办、所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
(七)督查各村、站、办、所年度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八)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及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三、查办事项的具体分工
(一)涉及部门清楚的,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具体查办;
(二)涉及到具体哪个党总支、村委会范围的,由哪个党总支、村委会查办。
四、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
(二)部门协助。由督查办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办复时限的,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未作具体规定办结时限的督查督办事项的,按以下时限办复:(1)紧急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为5天;
(2)党政领导指示事项的办复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重大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3)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和前期工作推动的办复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期限一般为四个月;
(5)本机关受理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1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以上五点所要求的办复时限具有灵活性,各责任单位在办理中要遵循宁快勿慢的原则,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三)对周内、月度内未完成的工作,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提出需配合的具体部门,由办公室汇报公司领导同意后责成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四)对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说明原因、提出完成时间的,办公室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采取立项督办。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口头或书面通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
的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领导同意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二、督查。主要是对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办公室每月至少对公司各部门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罚意见书面报总经理。
(二)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或工作,办公室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反馈信息,随时为公司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
(三)对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办公室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____相关部门联合督查。
三、办公室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一)办公室根据督办任务检查、协调、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并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
(二)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现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提高效率。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做到高效、快捷。
(四)注重实效。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督查督办的内容
(一)年度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长指示、批办的其它工作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分发。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登记,根据批示和交办事项内容,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转相关责任科室办理。
(二)承办。承办科室应按照督办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进行办理。如认为承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理由,由办公室转其他科室办理。
(三)督办。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对承办科室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情况进行督办。对有时限要求的,承办科室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四)督查。对于局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实地督查,及时促进工作落实。
(五)反馈。对承办科室上报的反馈报告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进一步办理。
四、督查督办的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办理督办事项。对违反时限规定,特别是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在督查督办时发现其人员工作态度差,敷衍了
2事,完成任务不力,工作出现重大差错或监督改正事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____年____月____日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三)
为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医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医院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日常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落实医院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医院领导交办事项等。并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各种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决议事项;
(三)医院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分项。医院领导每周要重点安排部署工作事项,常抓的劳动纪律。工作制度检查,由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提出要求,制定时效,明确督办事宜。
(二)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科室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三)办结反馈。承办科室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
1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医院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医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
(一)专项督查。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医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二)跟踪督查。对医院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医院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科室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办公室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____相关科室由院长带队共同督促检查;
(四)现场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问题突出的工作,不按规范工作的个别人和事。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
(二)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医院工作安排各科室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
2凡是应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应办但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由于政策或其他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办公室
____年____月____日
3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四)
(四)所领导批示给各科室办理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二)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承办科室应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抓紧办理并报告结果。
(三)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所领导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一、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又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领导负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督查工作,正确处理好督查和承办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要紧紧把握各个时期组织部门的中心工作,特别要把了解和反映组织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对某一事项的查办,促进同类或类似事项、问题的解决。
(四)注重实效。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力戒形式主义。
二、督查工作的内容
(一)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陈巴尔虎旗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的贯彻情况。
(三)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领导同志及组织部门领导同志有关组织工作的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及全体职工大会决定和宣布的重要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以及新闻媒介、内部刊物、来信来访中所反映与组织工作有关的重要意见、建议的办理和采纳情况。
(六)下级党委、各直属单位有关组织工作请示的答复办理情况。
(七)有关部门转来的重要事项的办理和完成情况。
三、督查工作的分工
(一)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科室(中心)办理。
(二)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件和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下级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由各科室(中心)考评,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排列名次。
(四)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转来的批办件,领导同志转来的批示、交办事项,下级机关及本级直属机关各单位的请示、报告等,由办公室按科室(中心)工作职责,负责转办、督办,由有关科室(中心)承办并回报结果;有关部门转给各科室(中心)或有关人员承办的事项,由承办科室(中心)负责督办落实。
(五)科室(中心)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由主办科室(中心)负责督办并回报结果。
(六)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或部领导直接交有关科室(中心)办理的事项,由承办科室(中心)办理并回报结果。督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中心)的,由办公室协调,明确牵头科室(中心)落实并向办公室回报结果。
(七)信访件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督办并回复结果。
四、督查方式
(一)定期报告。在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本部的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决定下达或重大工作部署之后,已明确要求报告日期的,要督促按期报告,凡未规定报告日期的,一般半年要报告一次。
(二)日常催办。对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主要工作安排的进展情况,本部决定的重要事项,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部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每周各科室要开展自查工作,每月各副部长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
季度办公室要按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表》对各科室进行督查。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办公室要定期汇总落实情况,向部领导或交办部门报告。
(三)信息反馈。充分利用组织部门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和反馈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决定和组织部门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对下级党委报送的情况,要认真整理、分析和综合,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四)实地督查。办公室要根据部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针对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选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调研能力的同志深入工作
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查办件一般在两个月内办结。对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查办,并及时向发出查办通知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报告查办结果。
(三)催办。督办件转办后,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根据事项的难易或有关要求,适时催办。对下级党组织要及时填发催办单,逾期未报或久拖不办的,要查明原因、追查督促,并及时采取措施督办。对重要的催办情况,要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四)办结。事项办结后,有关承办科室(中心)应及时综合情况并报告。凡业务工作任务的查办结果应以本部名义和正式文件向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和旗委报告;凡一般批办、交办件以本部名义和督查专报形式向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和旗委或有关领导报告。
(五)归档。《督查呈报单》、领导的批示意见、督促工作办结报告等开展督查工作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材料,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档案资料要实行微机管理,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归档,不漏不缺,能随时统计、查阅、调用。要保守秘密,查办工作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材料必须妥善保存。
六、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督查工作是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督查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加强具体指导。
(二)督查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主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务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同有关业务科室(中心)的联系,做好重要事项督查的组织工作。
(三)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要定期讨论、研究督查工作,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提出任务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四)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网络。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联系,认真开展工作。
(五)要加强经常性联系。采取多种方式通报督促检查要点,注意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六)加强督查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督查工作人员的素质。健全督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1]第三篇:XX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
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第二章权限管理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第十条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
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第十五条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四篇:2021年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2021年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一: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___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3.处理紧急、重大、___的公文;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本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络人;系统各企业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总经理工作部督办人员负责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总经理工作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
2.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3.___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活动;
4.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加强成果应用和交流;
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
第十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
1.提出督查督办立项建议,明确承办事项完成时限;
2.确定督查督办事项承办人;
3.保证承办事项正常运转,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第十一条系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___制定本企业的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本企业督查督办事项落实,并认真___实施。
第十二条督办联络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拟定本部门(单位)需要进行督查督办的事项;
2.协调并督促本部门(单位)承办项目负责人按照督办要求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或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针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第五章工作方法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专项督办。重大决策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
2.跟踪督办。对办公管理信息系统中有重要批示的文件主动跟踪,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3.现场督办。经领导授权直接到部门或基层企业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4.联合督办。___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促检查。
5.催办催报。对已交办事项,及时跟踪提醒,督促按期上报。
6.定时反馈。对周期性较长的督查督办事项,按节点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7.___协调。对在运行中遇到梗阻的督查督办事项,通过沟通协调或___召开专项会议,协调推进。
8.结果核查。对已办结的重要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回访复核,防止弄虚作假或出现反弹。
第六章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四条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程序与要求
1.立项。督办事项发起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拟定工作内容及要求,向相关承办部门发出《大唐___公司督查督办任务__》(见附件1),由承办部门拟定督查督办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督办事项、工作目标及要求、主管领导、协管领导、牵头和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等),经主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工作部分类汇总登记后,发出《大唐___公司督查督办事项处理单》(见附件2),启动督查督办管理程序。
督办事项发起按如下原则确定:
(1)党组工作要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或党组秘书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事项牵头部门或议案提出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2)领导公务活动部署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整理汇集,由总经理工作部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事项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3)公司工作要点、总经理办公会议、年中工作会、月度工作例会、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决定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4)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及部门和专业工作安排,由责
篇二:某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___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
查工作制度,根据《___督查工作制度》和___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___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__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___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
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___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四、督查督办事项的确认
(一)公司文件、行政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___责成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管委会、文化集团各类___、各种通知、来文及督办通知单责成公司落实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1、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2、公司各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3、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由总经理审定后列入督办范围。
(二)凡列入督办范围的事项,应分别登记,并按照督办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批办意见,确定完成时限。
(三)凡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并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定期报送进展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立项。
督办事项确定承办单位后,行政人事部、项目发展部应逐项进行登记,内容包括督办事项、督办依据、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理时限等。
(二)交办。
对立项督办事项,由督查办以会议、文件、督查表单等形式及时通知责任部门。
(三)反馈。
责任部门收到督查通知后,应立即落实、及时反馈督办事项:
1.文件、会议及领导交办的督办事项最新进展情况于每周三之前上报最新进展情况,由行政人事部在周要情中予以体现,并在月中、月末更新《会议督办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
2.项目督办事项须根据节点计划及时反馈最新进展,并于每月末填报《项目督办任务汇总表》上报至项目发展部;
3.目标责任计划落实情况于每月末填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表》上报至项目发展部,财务类指标于次月首周填报。
督查办负责部门应及时将督办事项汇总分析,并将进展状况及异常事项报告相关领导。
(四)催办。
对可能或已经超过时限尚未办结的业务,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及时进行催办,切实做到急件跟踪催办,要件重点催办,一般件定期催办。催办除电话询问,必要时可安排专人到承办部门和项目现场实地进行查办,督促落实。查办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五)调整。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在承办事项到期前填报《督办任务变更申请表》,按照督办事项确定的流程办理调整手续,未办理调整手续或审批未通过的,按原任务未完成处罚。
(六)办结。
承办部门完成督查督办任务后,应填写《文商集团督查督办回执
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回执单和成果性材料交行政人事部或项目发展部备案。
(七)通报。
行政人事部于每月中、月末对所督办事项进行通报;项目发展部于次月首周对上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节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办每月编写《督查专报》上报文化集团。
六、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督办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督办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因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的延误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二)承办部门上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应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妥当,文字简练,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三)督查办要紧紧围绕督办事项时间节点,深入一线、提前预警;
每月深入各项目现场督办不少于一次,深入各部门实地督办不少于一次。
(四)督查办要摸清工作实情,暴露存在问题,督促提出改进措施,跟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通报。
(五)督查办要___落实上级督办制度,重点___列入上级督办的事项,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提前预警,提前向上级办理相关手续。
七、奖惩
(一)未按要求的时间、格式上报的,由督查办对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进行通报。
(二)未能按要求办结的督办事项,追究相关部门(子
篇三: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部门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___领导
建立以行政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行政管理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通知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通知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___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
在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通知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行政管理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承办部门报送的延期申请,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在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五)督办:督办事项由行政管理部按照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
行政管理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对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的,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确需报请分管领导协调的事项报请分管领导,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六)反馈:承办部门要及时、准确的向行政管理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行政管理部需将承办部门的反馈情况整理汇总,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行政管理部和有关领导审结,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七)审核:对承办部门报送的办结报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一是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初审,行政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分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是分管领导对行政管理部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交行政管理部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交行政管理部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
三是对退办的事项,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四是对承办部门的办理结果,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在___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办结报告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并签署意见。
(八)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行政管理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分管领导批示;
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
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___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
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督查督办通知单
NO:___-号
督查督办事项反馈单
NO:___-号
第五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举报、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一)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文件作出的需要我所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部署;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明确要求我所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我所主要负责人阅处、研究、考虑,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三)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议、专题会议,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计划,我所、季度工作计划等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所领导批示给各科室办理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拟办。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批示内容和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呈批表》提出拟办意见,报所领导批示审定。
(二)立项。按照所领导批示精神,对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重要工作任务,办公室将其列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并进行督查督办立项登记。
(三)交办。办公室以《文件处理表》向所领导批示的承办科室交办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办理要求。
(四)承办。承办科室接到《文件处理表》后,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按时办结。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牵头承办科室要做好承办组织工作。
(五)督办。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促承办科室抓紧办理。对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要强化跟踪督办。
(六)反馈。承办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协办科室意见后统一报送。以所文(函)件形式反馈的,应按公文处理程序送办公室核稿,再报分管所领导、所长审定后报出。
(七)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将办理结果送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文件退回办公室。办公室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时限
(一)督查督办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办结的,承办科室要及时与办公室沟通联系,由办公室向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原因,或申请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二)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承办科室应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抓紧办理并报告结果。
(三)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所领导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
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责任
(一)办公室负责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立项、交办、督办和归档,及时向承办科室提供必要的有关材料,跟踪掌握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二)承办科室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督查督办任务,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分管所领导、所长审定后及时报出。
(三)对多个科室共同完成的督查督办任务,牵头科室要积极组织协办科
室共同办理,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第八条建立分级负责的督查督办工作落实责任制。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对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好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具体承办同志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督查督办任务的办理工作。
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科室和干部职工考核内容。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1总
则
1.1为加强公司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公司各项部署和决策能够及时、准确、有效落实,制订本制度。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一级,各二级单位可参照该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1.4本制度中“重点事项“是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沟通会以会议决议和纪要形式体现的,对所议事项形成的各项决议、对汇报事项所形成的各项决定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党政联席会议以会议决议或纪要形式体现的,对所议事项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工作要求等;公司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1.5公司重点事项分为一次性办结事项和持续性落实事项。一次性办结事项是指能够在明确的时间内达到规定的目标。且后续无需在继续办理的事项;持续性落实事项,是指需要经过较长时间、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予以持续性推进的事项。
2工作职责和流程
2.1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就公司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与落实部门和信息反馈部门进行信息沟通,跟踪了解重点事项的落实进度,收集、汇总落实情况的信息并向相关会议或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1.1督查督办事项落实部门也是相关落实信息反馈的责任部门,对反馈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般为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及事业部。各落实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重点事项落实的信息反馈工作,协助做好督查督办事项的对接工作。
2.2重点事项督查督办流程
2.2.1立项:办公室应及时根据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和主要领导批示意见,以书面形式将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传达至相关责任部门。
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1)对未明确责任部门的,根据公司职责分工可明确的落实事项,由承担该职责的部门作为落实部门,既未明确责任部门,又不能按职责分工明确的,由提请部门作为落实部门,其他部门、单位做好配合。
2.2.2承办:各责任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限填写《重点事项督查督办跟踪表》(以下简称“跟踪表”,见附件1)并反馈至公司办公室。
1)对一次性办结事项:有明确期限的,应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结信息;不能按时限完成的,应以办结时间为限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办公室,并就事项紧急程度按周或按月专项反馈落实信息,直至事项办结;未明确办结时间要求的,由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合理的计划办结时间并书面告知办公室,办结日期提出后不得随意修改。
2)对持续性落实事项:应根据事项期限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直至相关事项落实到位,公司主要领导认为必要时,可随时要求落实部门反馈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过程中,如汇报事项有关内容导致所议事项的前提发生变化并对决议或决定产生影响的,落实部门应当在相关情况知晓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
2.2.3催办:为了及时了解督察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办公室通过《督查督办事项催办单》,适时加以催办查办。
2.2.4反馈:落实部门在事项完结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办理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定期向相关会议、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2.4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完结后,办公室应将各种有关材料,包括公司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
3附
则
3.1督查督办工作要以重在落实、实事求是为工作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情况。
3.2督查督办过程中,督办人员要加强与落实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涉及多个落实部门的事项,意见不统一时,要做好沟通联系。
3.3落实情况与反馈信息有重大出入或谎报、瞒报落实情况的,应限期整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3.4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附件1:重点事项督查督办跟踪表
集团有限公司重点事项落实情况跟踪表
一、重点事项基本信息
1.会议名称/批示文件编号
2.议题/事件名称
3.决议/决定/领导批示意见
4.落实部门
5.规定/计划办结时限
6.事项类型
□一次性办结事项
□持续性落实事项
二、本期落实情况
□已办结
办结时间:
1.未办结原因:
2.本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次性
□未办结
3.预计办结时间:
办结事项
4.办结主要措施:
5.其他说明:
□已落实到位
办结时间:
1.本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2.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持续推进中
持续性
落实事项
3.其他说明:
三、落实责任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督办工作流程图
分管领导
办公室主任
秘书主管
秘书
相关单位、部门
指示
批示
记录领导
意见
按分工
交办秘书
按分工
承办
传递到相关部门或单位
汇报
汇报
了解落实
进展情况
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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