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3-07-21 13:36:02  阅读:

篇一: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X车改〔2017〕1号)要求,按照《XX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本公司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事业单位/企业名称、性质、任务、主要职责、编制数量/经营规模,下属机构/子属企业情况,人员数量及结构(包括司勤人员数量及结构);

  2.事业单位/企业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等)数量及结构、主要用途、管理方式、经费来源;

  3.事业单位/企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车辆购置及更新、运行维护费用)、司勤人员劳务支出(工资、X贴、福利等)、其他相关公务交通费用支出情况;

  二、改革方案

  1.事业单位/企业本部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数量及结构、拟采取的改革方式等,其中:

  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为:

  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

  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人员(事业单位提供)为:

  2.拟保留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类别、用途、配备标准、管理方式;

  3.拟取消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类别、处置方式;

  4.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计发时间、年度发放总额等;

  5.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的使用范围、标准、管理方式等(事业单位提供);

  6.拟留用司勤人员配备情况;

  7.拟安置司勤人员的数量、安置途径;

  8.节支率的测算依据、测算方式、测算结果和测算说明;

  9.拟保留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标识化办法;

  10.改革起止时间;

  11.对下属机构/子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保留必要业务用车、节支率测算预期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在不同步实施改革情况下提供)。

  三、保障措施

  1.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2.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3.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

  4.事业单位/企业对不同步实施改革的下属机构/子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办法。

  附件:

  1.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

  2.事业单位拟取消公务车辆汇总统计

  3.事业单位拟保留车辆汇总统计表

  4.事业单位发放补贴/报销额度岗位人员汇总统计表

  5.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总体“节支率”统计测算表

  6.(集团)公司本部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

  7.(集团)公司本部拟取消公务车辆汇总统计

  8.(集团)公司本部拟保留车辆汇总统计表

  9.(集团)公司发放补贴岗位人员汇总统计表

  10.(集团)公司本部公车改革总体“节支率”统计测算表

  11.事业单位/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篇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企公车改革方案

  国企公车改革方案2016-12-19浏览:分享人:邵朗聪手机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

  核心提示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1/11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2/11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2、主要内容和范围

  问:《意见》提出了车改的四大任务,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3/11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3、补贴标准怎样定

  问:公务交通补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意见》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出现以补贴为名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4/11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4、怎么确保

  做成做好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问:公车改革触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范围的改革,怎么能够确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方针政策都能落到实5/11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不管推进的难度和压力有多大

  都要坚决落实中央决定

  回顾中国公车改革的历程,如果从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已经“摸着石头”探索20个年头了。20年间,有多份中央文件涉及公车改革,一些地方和部门也进行过各种公车改革的实践,但大部分或陷于沉寂,或效果不佳。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一些干部享乐主义和崇尚奢靡的官本位思想作怪,当改革触及本身利益时,动力就不足了。

  长期以来,一批党员干部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追求奢靡享乐,公车要超标买大排量、高配版;不给派车就不下基层;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有“三驾马车”:城里坐轿车、下乡坐大排量豪华越野车、考察坐高档商务车;还有的甚至将公车当私车随便用。久而久之,一些干部屁股坐得软了,步子迈得少了。便宜占惯了,自然也就吃不了苦,不愿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这种“轿子抬出的老爷作风”不仅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更弱化了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6/11应当看到,公车改革固然可以改变现有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大幅度降低相关行政经费开支,减轻财政负担,但公车改革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公车改革最终目的还是要推动干部转变作风,革除掉一些干部身上的“老爷作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向深入。

  公车改革既是改制度,更是改领导干部头脑中的“官本位”意识和虚浮作风。所有参与此次改革的机关和单位,都应该认清公车改革的深层意义,不管改革涉及的面有多广,推进的难度和压力有多大,都要坚决落实中央决定,将公车改革方案执行好。同时也要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防止公车改革出现阳奉阴违、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当前问题

  能否真正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私用”现象如何扭转?“从我做起”

  “公车私用”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存在的一个“顽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全国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就有442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合理补贴公务交通费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车。

  7/1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此次公车改革实现了从长期议论到具体实施的跨越,“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从自身改革做起,加强廉政建设,勇于担当,推进改革的力度和勇气。

  改革过程中腐败如何防止?

  标准明确

  各地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公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减少,但采购汽车数量仍在增加的问题。个别干部在照样坐公车的情况下,还拿到了相当于工资水平的交通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高亚飞认为,取消公车发放车补是一大创新,但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与公交车、出租车的价格相比,有的地方车补过高,难免被质疑为“创薪”。但如果补贴过低,又容易减少公务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明确,司局级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对于地方补贴标准,指导意见指出由地方决定,但各地差异不宜过大。改革方案也同时明确: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8/11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开执行

  2016年,湖南省岳阳市给全市4200多辆公车装上了GPS,对公务用车实施全程监控。而此前,广东云南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措施。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百姓认为他们依然无法看到安装GPS公车的运行轨迹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说,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让公车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此次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对此,牵头此次改革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新华社)

  算算细账

  车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财政钱

  9/11财政部专家为公车改革算细账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可望较为明显地减少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关开支,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贾康看来,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如以涉改车辆上一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

  贾康认为,如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车改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公车支出,综合考虑将有望缩减一半左右。”

  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10/11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节约行政开支效果,方案要求财政部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也要加强财务管理,其中包括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规定。

  对此,贾康表示,公车改革的推进,配之以财政深化改革将带来的预算约束硬化,将会明显地降低公共财政支出中的相关经费支出与未来行政成本压力。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这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公共财政支出绩效水平的大好事。”贾康说。

  11/11

篇三: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____基本情况

  ____有在职在岗管理人员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名、中层干部人、司勤人员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企业现有用于项目生产经营、商务活动等日常交通保障公务用车部(其中:越野车部、小轿车部、客车部、工具车部),车辆的管理养护、调度运行均由企业党政办公室负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均未配备有专用车辆及专职司勤人员。

  (三)车辆及人员费用情况

  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约为

  万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车辆保险费及司勤人员支出等。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包含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本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即:企业负责人),以及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即: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____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____》(来车改〔____〕____号)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里位中在编

  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报经来____审核同意后执行。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一)参改人员及保障方式

  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人,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中层管理人员

  人。

  1.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无。

  2.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企业正职人,企业副职人,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人,副科级人,科员以下人员

  人。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用途及管理方式

  鉴于企业现有车辆的情况,以及企业建设项目较多且距市区及乡镇较远,为便于企业应急保障和建设项目检查,企业申请保留目前使用的一辆越野车、两辆小轿车、一辆皮卡车,车辆由企业党政办公室按照《____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严管理。

  (三)取消公务用车的数量及处置方式

  企业保留原使用车辆

  辆,拟取消

  辆公务用车。涉改公务用车由企业车改____(以下简称“车改办”)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拍____置程序,处置取消车辆。

  (四)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企业正职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

  2.企业副职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

  3.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

  4.企业管理干部副科级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

  5.企业管理干部科员及以下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

  6.下属二级企业班子正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按____元/月标准发放。

  7,下属二级企业班子副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按800-____元/月的标准核定。

  8.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标准核定,不得重复领取。

  9.补贴发放方式。按月发放。

  10.计发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始

  (五)司勤人员配备及安置

  企业配置有

  名司勤岗位人员,拟留用名司勤人员,根据《____企业驾驶员分流安置方案》统一安置司勤人员。

  (六)节支率测算

  改革前(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企业公务交通车辆及人员年度总支出为

  万元,包括车辆运行费和司机年度支出费用。其中,车辆运行费用总计____万元,主要为路桥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保险费等;司机年度支出总计

  万元。改革后,企业年度公务交通运营费节支率将能下调

  %以上。

  (七)保留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办法

  对拟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统一要求喷绘标识。

  (八)改革起止时间

  起计发企业公务交通补贴,____年____月底前完车辆改革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改革____实施的工作机制

  企业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班子副职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____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和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严肃有序,并逐级落实责任。

  (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改革后,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同时根据《____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公务出行进行补贴。

  (三)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企业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对今后的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护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

  配。同时,企业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附:____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

  为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运行成本,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参照市车改办《____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____》(来车改〔____〕____号),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为目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与____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统

  一、与推进国有企业____倡廉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企业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以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为原则,按照“坚定不移、平稳和谐”的方针,采取“整体推进,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改革。

  (二)注重实效。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三)统一模式。实行统一的公车改革模式,执行基本相同的改革政策。

  (四)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对公务用车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实施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车改思路按照“取消公务车辆、限额货币补贴、市场运作保障、同步____实施”的工作思路,拍____置企业原有部分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企业管理人员在本场行政区域内的公务用车改为定额货币补贴,本场行政区域外公务及重大商务活动通过公共交通、购买交通服务等市场化途径解决;保留原有的____辆越野车和____辆小轿车以解企业商务接待及日常必要的经营和商务活动用车,保留____辆皮卡车以解决企业应急用车需求。同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对象范围

  1、公务用车改革的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及所属的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

  2、公务用车改革的对象。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上述企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在岗在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岗位和人员(以下称“管理人员”)。

  3、分步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班子成员按照市车改办《____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____》(来车改〔____〕____号)文件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

  车改革,但须报经____审核同意后执行。在公车改革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二)核定涉改车辆

  对非生产经营用车进行核定,原则上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小型客车等非生产经营用车辆一律列入车改,取消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

  (三)拍卖出售公车

  对核定的涉改公务用车,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评估结果经确认后,根据国家有关国有产权转让的规定,由企业统一____,采取车、牌分离方式公开拍卖。

  (四)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1、场班子成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取消为班子成员个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____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____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场本级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或安排公务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

  班子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市本级党政机关同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____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按市本级科级每人每月____元的公务交通补贴的____倍,设定上限为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班子副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高于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____%(即:按本级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____元的公务交通

  补贴计提____%,设定上限为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发放),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____备案。

  2、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企业根据本级管理人员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核定应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执行差旅制度保障公务出行的工作岗位或人员,并按照“分岗、分职、分档”的原则确定场本级管理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被核定为执行差旅制度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本级关于差旅制度及规定,公务出行由企业统一安排公务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被核定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管理人员,取消其公务用车安排,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____范围之内的所有公务活动(应急和重大商务活动除外)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其本人自理。在____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本级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公共交通、社会化用车的方式进行保障。

  管理人员公务交通货币补贴标准分别为。科级每人每月____元、副科级每人每月____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月____元的标准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下属二级企业正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按每人每月____元,副职(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按每人每月____元的标准核定公务交通补贴。

  3、有序实施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根据本场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生产技术服务、商务接待、执纪及特种专业服务等实际需要,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适当的保留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其余公务车辆按规定先行封存,待评估定价后,公开拍买处理。

  4、补贴发放方式。公务用车补贴应单独列帐,按月打入车改人员专用账户,不可提现或与工资并行支付。相当上述职级不同称谓的其他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核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其公务用车补贴按其最高职级标准核定,不得重复领取。个人享受公务用车补贴的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相关配套政策

  1、企业应急、重要商务活动用车。因抢险救灾、处理____、执行紧急公务、特殊岗位用车,配置的皮卡车,要设置特殊标识或用特殊号牌。重要商务接待、重大商务活动用车,采用保留的商务用车及市场化服务方式解决。采取市场化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汽车租赁企业,设定服务条件、确定服务标准、实行定点服务。

  2、车改后留用车辆的使用管理。按上级核定留用的公务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严格的用车管理制度,同时统一____gps进行监管,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3、借(换)用车辆的处置。场本级及下属企业出借(换用)的车辆,原则上应在车改前统一收(换)回;特殊原因无法收(换)回的,经车改办核准,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企业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的,车改前一律归还车辆产权单位。

  4、驾驶员分流和安置。实施车改后,对在编驾驶员可采取工作调动、内部转岗、提前退休、自谋职业等途径妥善安置。

  5、职务或岗位变动人员的车改待遇。享受用车补贴人员发生职务变动,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任职务调整公务用车补贴;职务变动后不符合车改条件的,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用车补贴;因各种原因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调离的,从次月起(以文件时间为准)停

  止发放用车补贴;一个月请假____天及以上工作日的,取消当月用车补贴(公休假、病假除外)。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经区党工委、管委批准后,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认真____实施。

  (二)开展申报。成立由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及责任人员,向区管委及市车改办提交参加车改的申请报告,并附真实反映本单位有关情况的材料。

  (三)____实施。根据上级规定,要于____月____日前完成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工作。在办理车辆封存停驶手续后,次月起执行车改政策,向涉改人员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并执行相关配套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且敏感的任务,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对公车改革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____(监察委)、党政办、计财科、劳动人事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决策的____实施。

  企业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____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小组在党政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车改业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要充分掌握车改动态,全

  面了解车改基本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细化实施方案,研究处理各种问题,制定与车改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二)统一思想,参与改革。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推行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形成全体管理人员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在场车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研究制定车改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服务与政策解释等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稳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

  根据《____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____》(____委办〔____〕____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____开发公司(下称“公司”),为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____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下属有____家全资子公司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有正式职工____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____名、中层干部____人、中层干部以下人员____人,司勤人员____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生产用车____部,产权在____公司名下,____部为小轿车,____部为越野车,主要作为生产用车,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交通保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相关运行费用由下属公

  12费用。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公务交通补贴____元,车辆运行费用____元(含路桥费、加油费、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年审费等)。

  改革后总体平均节支率为____%。

  (八)保留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办法

  对拟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省、市统一要求喷绘标识。

  (九)改革起止时间

  起按照新标准计发公司公务交通补贴,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批准后补发;____年____月底前基本完车辆改革工作。

  (十)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保障措施

  (一)改革____实施的工作机制

  公司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____同志任组长,____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____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和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严肃有序,并逐级落实责任。

  (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改革后,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公务出行,同时根据《____公司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公务出行进行补贴。

  (三)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

  公司根据文件精神,明确改革后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对今后的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护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同时,公司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四)对所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办法

  参照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式,各所属企业按照市车改办《____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方案____》(____车改办函〔____〕____号)的规范要求,参照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并报我司,我司将参照____集团对我司方案的审核办法,对所属企业进行审核。

篇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8.11.282018.11.28广安府办发〔2018〕61号

  机关工作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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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广安府办发〔2018〕61号

  市级相关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四川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川车改办函〔2018〕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29号)、《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委办发〔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安实际,现就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市属国有企业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同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点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偏高、公务出行社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也对区市县、园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有示范作用。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

  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为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创新。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坚持厉行节约。以市属国有企业整体的公务交通成本节支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提,合理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三、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三)分类分级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其公务出行。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本部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可选择配备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履职需要;其他负责人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履职需要。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广委办发〔2015〕24号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配备的公务用车。企业不得同时为企业负责人既提供公务用车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除上述企业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市属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配备公务用车,其公务出行应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其履职所需公务出行费用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3.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为1750元,其他负责人按主要负责人补贴标准的0.8倍范围内确定。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以本企业整体节支为前提,在上限标准范围内,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批准后执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广安市主城区内(广安区北辰办事处、浓洄办事处、广福办事处、中桥办事处、万盛办事处,广安经开区奎

  阁办事处、枣山园区枣山镇、协兴园区协兴镇的建成区)。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不得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及支付相关费用。企业负责人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前往机场接送站可使用保留车辆。

  公务交通补贴从公务用车封车当月开始计发。企业由于非政策性因素连续亏损或处于脱困时期,应当下调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或采取报账形式限额据实报销公务出行交通费用。

  (四)合理控制市属国有企业车辆。

  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为保障企业正常开展业务,结合企业机要通信、应急、商务接待、执纪、安全生产等实际需要,市属国有企业本部可保留1辆其他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车辆。

  市属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保留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经营和业务保障专用车辆(包括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车辆、搭载专业器械的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的车辆等)。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市属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集中统一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维护等费用,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公车私用。

  合理控制其他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数量。新购置的轿车型车辆配置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商务型、越野型其他公务用车的,应将配置标准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并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数量,市属国有企业本部原则上不超过1辆。

  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广委办发〔2015〕24号和本意见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不得因租赁公务用车增加企业公务交通运行成本。

  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市属国有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

  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六)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市属国有企业应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取消车辆进行公开规范处置,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并于车辆封存停驶后半年内处置完毕。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七)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留用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与企业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九)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巡视组巡视工作内容以及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要求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属国有企业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于正在开展或者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行规范。

  (十一)分步组织实施。各市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本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级部门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审批,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属国有企业本部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审批。各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情况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统一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备案情况,组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情况。

  (十二)加强舆论引导。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引导企业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结束——

篇五: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XXXXX》件精神和相关政策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节约企业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国有企业良社会形象。

  (一)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公司不增加用车出行成本。积极创新制度,探索符合公司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并严格规管理,切实保障公司负责人履职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二)坚持从严规,应改尽改。将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围,做到应改尽改。从严核定保留车辆,规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核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规公务交通费用核算。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三)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根据公司特点和实际,区分不同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根据公司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实行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

  (四)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成立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周密制定车改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三、适用围

  本意见适用围为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公司所有负责人和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进行改革。日常经营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在节支的前提下实行据实报销办法。

  (二)保留车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其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严格控制数量。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公司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下属公司不得为公司集团本部的部门负责人、部门其他员工以及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三)做司勤人员安置。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要立足内部消化,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购车价格原则上要控制在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公司应严格控制数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四)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11月1日起,封存应取消车辆,并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保障公务出行,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改革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成立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注重做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氛围。

  (二)明确改革工作分工。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指导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方案,做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三)规处置公务用车。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司车改取消车辆由主管部门协调汇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按规定程序公开处置。

  (四)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司应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车改后公司保留车辆应纳入全县公务用车信息监督平台系统统一监管。

  (五)加强宣传和引导。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9年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

  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分级推进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大学高考小编收集的《意见》全文如下:

  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就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同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点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中央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范围过大、管理运行成本偏高、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推进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树立中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所属的中央企业(不含境外中央企业,下同)。

  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以下简称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2.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3.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中央企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

  三、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篇七: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施行方案〔共8篇〕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存一般公务车

  辆〔有允许保存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存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存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用车

  辆,改革后保存执法用车

  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存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一〕保存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存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人,改革后提早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人,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司勤人员缺乏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效劳平台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存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施行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本钱。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4.标准透明,承受监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言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承受社会监视。

  〔三〕总体目的xx年1月底前根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标准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根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讯、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标准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存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垂直管理系统驻本县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那么,与本县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县公车改革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应。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公务用车效劳平台

  保存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存的公务用车,原那么上不再装备到各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乡镇、开发区保存的车辆,留在所属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保障,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缺乏或本钱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地、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调研等公务出行需要。待平台稳定运营后,适时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或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形式运作。

  〔二〕确定保存公务用车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保存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那么,合理保存全县公务用车数量。1.从严核定保存车辆编制。整体统筹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根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保存公务用车数量。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定编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可保存工作用车岗位范围确定。承当特殊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车辆,经核定后按编制保存。

  保存车辆实行编制管理,并按以下原那么确定编制总额:

  ①参改单位各保存一辆应急用车,按照“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在40人以上的增加一辆应急用车。

  承当特殊机要保密通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按现有数量保存机要通信车辆。

  ②副科级及以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车辆编制,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车辆编制。

  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调研、视察、巡视等工作用车,纳入其他车辆中,按照不超过原有车辆数的35%核定编制。

  ④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根据县政府公布的《xx县县级政府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直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原那么上按不超过现有车辆数45%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中央确定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车辆,在机关入户的,必须理顺关系,确保执法执勤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保存数量。我县装备保存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委、市场监视管理和林业〔含森林公安〕。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那么,保存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及以下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交通补贴,每多保存1辆,每年按6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存车辆详细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防止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存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存比例执行。

  〔三〕完善公务交通保障体系

  1.交通补贴使用范围。县直单位在xx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东至东环路,南至s343,西至沿岗河堤,北至北环路〕,乡镇、开发区在其政府驻地5平方公里范围内〔四至边界由乡镇开发区在报审方案中详细明确〕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此以外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根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做好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跨区域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方法。公务用车效劳平台车辆,可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方法。

  3.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效劳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应,适时组织社会化租车效劳商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完全市场化的汽车租赁运营公司,补充参与保障公务出行,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确定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整体节支率测算,按照《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施行方案》规定,我县执行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执行,补贴标准为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7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局部公务交通补贴作为内部公共交通费统筹使用,统筹比例原那么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按月进展公示。详细管理方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县车改办审批后执行。

  〔五〕司勤人员安置

  1.安置原那么。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那么,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的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选择到公务用车效劳平台竞聘上岗。在册司勤人员不能满足公务用车效劳平台需要时,可在聘用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未能竞聘上岗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通过单位内部转岗、提早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借用的司勤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各参改单位做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3.安置司勤人员的必要支出,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六〕车辆处置

  县辖区范围内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方法》,处置方法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施行。对核减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的原那么,公开招标采购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交易、解体及相关效劳处置机构,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进展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处置后车牌号收交公安车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车辆处置工作进展监视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提出参改申请

  各参改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核对汇总本单位参改人员和车辆信息,制定本单位详细施行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车改办审核。施行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包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架构及成员、联络方式等。

  2.现有人员组成及参改人员情况。包括现有人员编制数、实有数及其职级构成情况。

  3.现有车辆情况及拟保存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编制数、实有数〔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分类填写〕,拟保存的车辆数〔含未参改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车等〕,详细保存车辆的车牌、车架号等信息,拟保存车辆数按编制核定原那么确定。

  4.司勤人员情况。包括司勤人员总数及l县车改办统一出具封存、上交凭证。公示完毕后,各单位在县车改办规定时间内封存上交车辆和车辆相关资料。

  〔五〕发放补贴

  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缴工作的次月,开场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暂不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参改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或退休情况,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次月开场调整交通补贴。

  五、管理措施

  〔一〕留用车辆的管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公务用车装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公示等各项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平安、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存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1.定向化保障车辆的核定和管理。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效劳平台,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编制管理、统一预算安排、统一购置更新、统一报废处置和统一调配使用,对保存车辆实行信息化监视管理。保存的实物保障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定编和统一管理。留用车辆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

  2.执法执勤车辆的核定和管理。执法执勤部门按规定保存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展核定和标准。

  3.八部门以外的行政执法车辆的核定和管理。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超过同级执法执勤用车保存比例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公务用车中的财务制度管理

  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参改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进步补贴标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各负其责”原那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直机关及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实在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深化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县车改办负责全县车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县车改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县发改委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施行方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涉改车辆处置方法》和《xx县县直乡镇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装备使用管理施行细那么》,组建县机关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县财政局负责拟定《xx县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方法》,严格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县直各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县人社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审核县直、乡镇、开发区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标准,并指导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套政策与本方案一并印发施行。

  〔三〕严明纪律,标准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处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装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承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用处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机关要对保存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装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视。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查违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

  〔四〕注重宣传,言论引导。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言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历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阔公务人员和司勤人员理解和积极支持改革,确保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车改领导小组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XX,本单位有XX人符合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拟取消车辆申请

  由于车改前未装备有公务车辆,所以此次无取消车辆。

  四、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

  本单位共有司勤人员0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0人。

  五、车改节支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为

  。详细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详细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支出额

  和节支率。六、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详细方法

  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执行据实原那么,报销票据应是正规的公共交通合法票据,报销手续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施行方案将在充分征求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施行.镇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承受广阔干部群众的有效监视。

  三、主要任务

  1、对单位在编的11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按照规进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展管理。

  2、在辖区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那么.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部门负责人联络公务用车效劳平台实行租赁保障.四、总体目的。

  加快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标准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根本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加强监视检查.镇纪检监察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工作,对公车是否违犯用处使用等现象进展着重监视,建立完善的监视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施行。

  平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通费用报销额度,在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约束的前提下,据实报销交通补贴标准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岗位,不再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政策,XX区范围以外的公务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XX系统各事业单位除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参照区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外,其余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正科级650元/月/人,副科级630元/月/人〕其他岗位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内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员岗位安置

  司勤人员内部转岗。

  五、加强监视

  单位应严肃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不得虚假捏造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为推进公司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标准公务车辆管理,根据公司有关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的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

  辆管理标准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根本形成符合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年1月1日起,市、县分公司全面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市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其他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各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装备公务用车,相关涉改车辆于**年12月31日前移交市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县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

  二、参改范围

  总经理、分公司其他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各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公务出行

  1、城区出行。市、县分公司在城区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市公司保障范围为市区范围。各县分公司的交通补贴范围指各县城整个城区范围。

  2、城区以外的公务出行。市、县分公司城区以外的公务出行,原那么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公司出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市公司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三档,分别为:市公司总经理**元/月、市公司其他负责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元/月、市公司总经理助理**元/月、县分公司经理公务交通补贴为**元/月。

  四、管理措施

  1、市公司公务车辆由市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公务用车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各县分公司公务车辆由各县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务用车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2、公务用车改革后,交流人员不得使用公务用车辆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

  3、租车、私车公用作为保障公务出行的补充保障方式,分公司要加强管理租车、私车公用行为。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的〔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本钱,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立。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应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装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

  3.坚持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省、烟台市和我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那么制定改革施行方案,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4.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本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本钱节支率不得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

  〔三〕总体目的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车辆管理标准、交通费用节约、监管问责有效,根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讯、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

  鼓励市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

  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标准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莱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参照市直部门参与本次车改。我市地税系统参加本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应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存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莱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标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装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装备车辆;对保存的必要的国有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互相衔

  接。

  〔二〕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节约本钱、保证公务的要求,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划分5个补贴层级,并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展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那么上不超过10%。详细管理方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那么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拓新的就业岗位、提早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展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予以保障。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四〕公开标准处置公务用车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标准处置。要制定处置方法,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

  一、标准透明、防止浪费的原那么,创新处置方式,公开招标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和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展,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改车辆的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会同市财政、市编办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装备优先选用新能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道路执法执勤等车辆装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汽车,并确保到达一定比例,装备标准及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汽车施行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93号〕的有关

  规定执行。除核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涉及我市的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纪委监察、市场监管、农业〔含畜牧、农机〕、林业〔含森林公安〕、海监和地税]外,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车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平台进展集中管理,逐步探究社会化监视的有效形式和详细方法。除涉及国家平安、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亦不得增配车辆。

  1.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市级党政机关按照从严控制总量、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那么,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在符合公务交通本钱节支要求的前提下,市级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共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共119辆,其中市级保存85辆,镇街保存34辆。市级和镇街党政机关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详细使用管理方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根据上级车改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个镇街保存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

  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方法。

  2.执法执勤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装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装备。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按市财

  政局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70%保存。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涉及我市共有10个部门,详细包括国土、住建〔含规划〕、城管、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物价、劳动监察],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按市财政局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60%保存。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并于两年内到位。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市可保存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中我市涉及的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可保存14辆,其余4辆为一般部门的特种专业用车,目前尚未装备,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分配。

  4.调研和接待用车。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那么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存局部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我市共可保存2辆调研和接待用的中巴车。

  〔二〕严格财务管理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公务交通费用预算管理,车改后按照市财政、市编办确定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数

  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进步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监视检查

  把公务用车装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视及政务公开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处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装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承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用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视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在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效劳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局部汽车租赁公司,开展合适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效劳,增加社会化交通供应。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做好组织施行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在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莱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莱政办发〔2023〕2号〕精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开展改革局承当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公车改革施行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党政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以及保存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的编制核定和装备使用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研究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测算、制定和发放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法规定,办理已处置车辆的账务核销。市人力资社会保障局负责司勤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市编办负责参改单位和人员信息审核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公务用车改革全过程进展监视,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装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视。市国资中心根据市车改工作部署,负责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的组织施行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施行本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施行方案,须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前方可施行。

  〔二〕加快施行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施行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视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改良工作形式,确保高效便捷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言论引导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要实在做好宣传和言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历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阔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气氛,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市******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施行方案

  一、单位根本情况

  **市****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名,在编人员*名。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AA名,其中七级职员**名〔领导岗位〕,八级职员**名〔一般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名,工勤人员**名。改革后报销公务交通费用AA名。

  三、车辆保存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现有车辆总数3辆,改革后取消车辆1辆,保

  留车辆数2辆,其中,主要是必要的业务用车1辆,机要通

  信誉车1辆。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无司勤人员。

  五、车改节支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详细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元。

  改革后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详细来看,专业资料整理

  WOED格式

  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报销公务交通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万元,节支率为**%。

  六、保存车辆管理规定

  保存公务用车〔川********机要通信誉车、川********业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情形和用车流程。

  〔一〕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建立档案。

  〔二〕办公室负责按时组织车辆进展保养检查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用车需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用车人严格按办公室

  派车单出车。

  〔四〕车辆进展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登记、签字;每月5日前驾驶员应准确上报上月过路费、停车费票据和公里数。

  长途用车(成都市范围以外)确需加油,须索要正规加油发票,交办公室审核,按程序予以报销。车辆的行驶里程、耗油情

  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局分管领导、**领导传阅。

  〔五〕下班或公务活动后用车人应将车辆平安停放在单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归位停放,应及时报办公室说明原因。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

  车辆练习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七、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详细方法

  按照《**市**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施行意见》,参

  专业资料整理

  WOED格式

  改人员在保障区〔**街道、**街道、**镇、**镇、**镇、**镇〕

  内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为主;保障区域外

  公务出行,按《关于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事项

  的通知》〔*府办函〔2023〕**号〕执行。报销金额在确保本

  单位节支的情况下,按照当月不高于同级别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执行。

  八、其他情况

  无

  专业资料整理

篇八: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私有化改革方案

  第一篇:公车私有化改革方案

  关于拟推行公车私有化改革

  和员工购车补助方案的通知

  一、公车私有化改革方案:

  (一)为合理平衡公司现有部分小型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规避公司与员工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对车辆使用费用的归属不够合理的矛盾,公司决定拟对现有部分小型车辆以折价转让的方式,过户给目前实际使用该小型车辆的员工个人。

  (二)对现有部分在用小型车辆的转让价格,将在综合考虑该车辆的原始购置价值、已使用年数、已行驶里程数等车辆成新率指标基础上,再根据实际车况按适当幅度的折价比率来确定协商转让价格。

  (三)员工在确定购车后,须按协商转让价格一次性交清购车款。公司将与购车员工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负责办理车辆正式过户手续。

  (四)公司在推行本次公车私有化改革方案后,原公车使用者每月的油耗报销指标将维持不变,即仍然采取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集中购买油卡的方式,将“油卡”按月发放到“私车公用”的员工个人手中。

  (五)在部分小型车辆实施“公车私有化改革”方案后,鉴于原车辆的所有权已转移,除油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车辆使用费用,包括保险、修理、保养、车辆年检、违章罚款等项费用,公司不再给予报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将由车主个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二、员工购买私家车补助草案:

  (一)鉴于本公司地处徐州市郊区,为方便员工上下班出行,公司对今后有购买私家车需求、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拟采取分期发放购车补助款的方式,提倡并鼓励员工私人购车。

  (二)对员工新购买私家车的补助,拟按员工所购新车价款的20%给予补助(注:计算补贴的新车价款中不含任何购车附加费用,且仅限一辆)。购车补助金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车款补助将分四年按月支付,即每年支付应付补助款的25%,公司每月以工资补贴的方式,随当月工资按时发放到享受购车补贴员工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三)若已享受购车补助的员工,在购车后四年内主动提出辞职离开本公司,则该员工须退还前期已收到的购车补助款;如不退还公司有权从其未领取的工资薪酬中扣除,同时还将保留对该离职员工追索该项资金的法律诉讼权利;若员工在享受购车补助四年之后离开本公司,或公司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均无须退还购车补助。

  三、本“车改方案”为征求意见稿,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O一三年元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公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央例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实现本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坚持厉行节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按规定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坚持制度创新,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坚持统筹兼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改革范围

  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四、改革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保留任何车辆。对参改人员实行以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个别特定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应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出行频率等多方面因素从严从紧核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五、车辆处置及司勤人员安置

  没有公务用车,不存在取消和保留车辆情况,也不存在司勤人员安置问题。

  六、工作安排

  按照省统一部署,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18年12月底前报省车改办,经批准后实施。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取消车辆封存工作,并从封存当月起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七、经费测算

  1.处级干部人,公务交通费用按报销额度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元/月测算,计

  万元/年;

  2.科级级干部人,公务交通费用按报销额度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元/月测算,计

  万元/年。

  八、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加强报销方式规范管理,按照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探索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按次按距离包干公务交通费用的报

  销制度。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公车私养、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方案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篇: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

  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

  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司勤人员安置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

  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篇:公车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公车改革方案终于尘埃落定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在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即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干部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退休后不配备专车。

  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条例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中国的公车改革终于尘埃落定。对于这一条消息,我和大家一样,期待已久。

  此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曾提到“不准违规配备公车”。在“三公”经费中,最高最难管的就是公车经费,公车经费占到“三公”的60%以上,如果加上司机的经费的话,还要高出一头。在过去的十天,很多人一直在期待反浪费条例有没有车改的内容,显然,已公布的反浪费条例内容可谓不负众望。

  本次车改主要亮点如下: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在市场经济之下,到底还有没有必要一个单位养一个车队,包括车辆与司机,这里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市场能做的事完全可以交给市场去做。这就是“市场决定性作用”。如果有公务员站出来反对,就是在留恋可以自由地“公车私用”的日子。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这里有很丰富的含义。联系到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的“不准违规配备公车”,我觉得是在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即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干部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退休后不配备专车,安徽已经再次启动这项工作。在公车中,除了专车就是一般公务用车,而一般公务用车是取消。随后就是公车拍卖、聘用司机不再续聘、有编制的司机转岗等问题。当然,公车拍卖之前要评估。同时,会“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除了特殊用途的车之外,其中有“机要通信”的提法,我估计一个单位可能有一两部车会被保留下来。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这是最关键的一句话。单位不养车队,社会上有的是提供者。预计,在市内以及需要出市区要用到车辆时,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提供,办公室只要准备一笔钱即可。租车公司会和定点饭店一样有个名单。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适度”二字已经说明车补会有的,但是不会很高,估计会低于杭州的水平(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2600元。)。但是,要注意的是这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公务员所有的交通补贴,办私事不在其中。而且也只是市内的公务交通补贴,出差依然可以报销。

  总体上说,该方案综合各地的车改方案,又超越了各地的方案,保持了公车制度的一致性与严肃性。与我的车改实践也十分的接近——“自购私车,一月补助1200元,出差实报实销。”希望车改在节约800亿到1000亿之外,还能够重树政府的形象。

  第五篇:某某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公司(集团)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车改组【2018】10号)、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以下简称车改工作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

  车改工作组在监管(主管)部门YY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企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本企业公车改革的组织实施,做好本企业公车改革的宣传引导,报告本企业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二、参改人员

  截止2018年**月**日,********公司(集团)主要负责人数人,姓名**、(是/否)选择参加车改(见附件1)。

  取消配备公务用车企业副职及以上负责人**人,发放公务交通补

  贴每月共计*****元(见附件4)。

  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三、保留和取消车辆

  本企业改革前现有车辆总数***辆(见附件3),改革后保留车辆数***辆,改革后取消车辆数***辆。

  (一)保留车辆

  保留车辆共***辆(见附件4)。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辆、业务用车**辆、应急用车**辆、特种专业用车**辆、生产经营用车**辆、其他车辆**辆。

  (二)取消车辆

  取消车辆共**辆(见附件5)。

  四、司勤人员安置

  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实施意见》(**办【2018】10号),对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保障其合法权益。

  (一)司勤人员数量

  经统计,********公司(集团)涉改司勤人员**人。其中,在编司勤人员**人,编外司勤人员**人。

  (二)司勤人员安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安置,通过综合考核,在编司勤人员**人中**名司勤人员留用,**名内部转岗,**名提前离岗;对于**名非在册司勤人员,区分不同性质,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与本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安置见附件6)。

  五、车辆封存停驶和处理计划

  本企业取消的车辆统一交投资集团封存停驶、公开处置。

  六、节支测算

  节支是中央、省要求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底线。按照“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100%”测算,********公司(集团)节支*****元,节支率为**%(见附件7)。

  七、严肃公务用车纪律

  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企业负责人使用;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同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八、工作进度安排

  ********公司(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2018年**月**日开始,2018年**月**日前完成。

  第一阶段(2018年**月**日——**月**日):方案上报。根据《**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车改组【2018】10号),制定《********公司(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会议集体研究同意,上报(监管)主管部门YY审批。

  第二阶段(2018年**月**日——

  **月**日):组织实施。按照(监管)主管部门YY的批复要求,做好本企业人员参改、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及公开处置、司勤人员的安置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8年**月**日——**月**日):报请备案。待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将改革完成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监管)主管部门YY,由(监管)主管部门YY统一汇总后报送市车改办备案。完成备案的当用公务交通补贴开始发放。

  九、其他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需补充的相关情况(见附件8)也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如********公司(集团)子企业车改有关情况介绍。

  以上妥否,请批复。

  ********2018公司(集团)年**月**日

篇九: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有效节约管理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国有企事业单位北京地区机关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是指服务保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所属单位两级机关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轿车和商务车。

  二、配备标准

  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公务用标准为:轿车排气量1.8升(含,下同)以下,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商务车为排气量3.0升以下,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

  三、改革方式

  (一)现有不超标的车辆继续使用,达到更新或报废年限后,作报废处理。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公务用车,应采用租赁方式配备。租赁公务用车,应按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规范选商程序,参照北京市同车型的市场平均价格和服务标准选择出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集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专业企业。

  (三)改革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1—

  在五环路以内区域,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但以下情况可为其提供用车保障:

  1.执行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2.机要通信、保密用车;

  3.应急、抢险用车;

  4.外事、商务接待用车;

  5.执纪执法、维稳用车;

  6.3人以上参加集体会议或活动;

  7.其他特殊情况不宜使用社会车辆的。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

  制定并印发北京地区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11月30日)

  一是各单位在组织好改革相关文件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对涉改车辆信息、证件、随车物品进行登记造册。二是综合考虑职工履职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合理确定公务用车数量。三是对超标车辆进行封存。四是组织好司勤人员的招聘、解聘工作。五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上报公务用车改革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国有企事业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革情况进行抽查。

  五、健全改革配套措施

  —2—

  (一)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根据集团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和计划,严格按规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车辆。对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多、车况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按规定报废。所有超标车辆全部停用,通过报废、拍卖等方式处理。

  (二)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加强日常管理。公务用车的租赁、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统一保险、统一核算。公务用车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以及维修保养等各种运行费用,要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六、有关要求

  —3—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逐级明确改革任务,层层落实改革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引导职工转变观念,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职责分工,对每一环节做好研究部署,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问责

  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巡察及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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