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

时间:2023-07-26 19:27:01  阅读:

篇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尊敬的领导:

  自查自纠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之一。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中,我认真总结自身工作经验,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现向您作一份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从中找到差距和问题的所在,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改进提供参考。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我发现:

  1.部门制度不够完善,纪检监察制度的建设还存在一些滞后。

  2.周常工作计划与实际工作任务存在一定的脱节,工作重心不够明确。

  3.对工作流程管理的标准化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法治化建设方面

  在法治化建设方面,我发现:

  1.对法规、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存在不足,有些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深入,无法很好地指导工作。

  2.在执纪执法中,法律思维和法律态度还不够成熟,对条例和程序的遵守还需加强。

  3.在办案过程中,有时候需要更多地考虑案件的程序正义,严格根据法律程序来开展调查、处罚工作。

  三、正规化建设方面

  在正规化建设方面,我发现:

  1.与公众沟通的能力有限,工作沟通和处理问题的方式还需进一步提高。

  2.工作汇报文书的编写标准化和规范化还存在欠缺,需要重新加强学习和培训。

  3.职业操守和信息保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通过教育和培训加以解决。

  以上是我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建设的差距和不足。为了更好地加强工作,我将继续发扬自查自纠的精神,努力克服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针对上述问题,我将会采取以下方案进行改进: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

  1.加强部门制度建设,推动制度规范化、制度集约化和制度责任化。

  2.定期审核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任务,落实工作重点,保证工作的有效性。

  3.明确工作流程,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工作。

  二、法治化建设方面

  1.每周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充分掌握法律知识。

  2.加强执纪执法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程序的遵守意识。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处罚工作,切实保障案件程序正义。

  三、正规化建设方面

  1.提升与公众沟通工作的能力,提高沟通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增加与公众的互动。

  2.规范工作文书编写流程,建立规范化的文书编写标准,确保文书质量。

  3.继续对职业操守和信息保密等工作进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最后,我感谢您能花时间审阅我的自查自纠报告,我将认真对待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自身不足之处,尽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更大的贡献,并为党和人民更好地服务。本文主要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案。首先,针对规范化建设方面,需要加强部门制度建设,定期审核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工作。其次,针对法治化建设方面,需要每周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加强执纪执法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处罚工作,切实保障案件程序正义。最后,针对正规化建设方面,需要提升与公众沟通工作的能力,规范工作文书编写流程,继续对职业操守和信息保密等工作进行培训。

  通过针对这三个方面的改进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上述建议,并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正规化,以最大化地保障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必须始终把法律红线、政治底线放在心中,强化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全力以赴为党和人民群众服务,真正成为认真履行职责的纪检监察工作者。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年以来,XX县发改局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按照

  权由法定,依法审核

  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此项工作,为规范我县发改工作运行、提高我县发改工作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规范权力运行的现状

  (一)统筹安排,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是深入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行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举措。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监察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发改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局主要领导亲自对整体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有力地统一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步调,为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各项行政权力规范透明的运行,我局明确局长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平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局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中,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举措。明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即以

  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

  为目标,以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考核奖惩,有力推动了机关整体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经过层层的宣传发动,我局营造了

  良好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舆论氛围。为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从全面清理和规范权力入手,各股室按照《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和

  权由法定,依法审核

  的原则,对所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找准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没有出现未按规定乱作为现象。

  (四)规范程序,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为切实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县里的统一范本,制定了《发改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明确了各股室的行政职权,并报经县编办和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审核确定的行政职权,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了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法定时限、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实施机构等内容,真正做到了分类清晰、承诺时限、定位准确。为了直观地表现第一项行政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每一环节,体现出制定合法、监督渠道公开、办结时效,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公开办事、方便监督的原则,根据每项行政职权运行的环节和程序,高标准绘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注明了办理条件、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当事人的权利、举报电话等,简单、直观的表现了办理程序,做到了一项职权一张流程图,行政职权与流程图一一对应。

  (五)公开透明,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权力公开的范围和程序。通过服务窗口、网络、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在规范工作中涉及的各项行政职权,让社会广泛知晓办事项目和办事程序。建立统一的规范权力运行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了规范权力运行信息资料的共享,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开放、便利、快捷的操作和查询平台。并在县政务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名,进入政务中心审批办理项目9个。承诺件实际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53%。通过实现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有效提高了发改局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六)完善制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为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有序、长期有效的开展,我县不断强化权力运行

  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部门联审制度。对涉及前置审批较多的审批事项,实行由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同步审批的联审制度

  和行政审批县政务服务中心******度。由审批顺序中排位第一的部门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同步审批,对企业和投资者提供

  一站式

  服务,有效地畅通了审批的绿色通道,提高了行政效率。二是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围绕权力公开运行,开展评价和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受理投诉制度。从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我县在政务中心大楼开通了电子监察系统并设立了行政投诉中心,公开了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建立受理、登记、查处、回复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职权的公开形式比较狭窄。目前,由于办公环境的限制性,只能依托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宣传栏、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建立。我县现有的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县房屋建设及基础设施交易中心、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县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县交通工程交易中心等都是分散交易。这样给招标投标市场规范管理带来难度,公共资源交易容易出现漏洞,难于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政府投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工作有待于加强。主要是从项目的设计、施工、主设备招标到建设进度、竣工审计验收等各环节未实行全过程公开,部分环节工作透明度不够。

  三、解决上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拓宽行政职权公开面。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要加强发展和改革网络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栏目,提高发改工作公开透明度。

  (二)整合资源,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为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

  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执法监管,确保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必须整合建立XX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一个公共资源统一交易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各类市场交易的规范运作。

  (三)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一律要面向市场公开招标,严格实施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二是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制度。要把建立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作为投资决策的基本准则。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三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严格规范投资计划编制下达程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切实加强投资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四是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探索和研究,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因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违法违纪等造成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和腐败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工作。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公开。要从项目的设计、施工、主设备招标到建设进度、竣工审计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公开,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

篇三: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作者:郑云龙

  来源:《唯实》2022年第01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度建设是基础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首要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无不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察法》突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官法》将

  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各方面,《监察法实施条例》贯彻《监察法》的要求,不仅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指导思想,更落实到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监督等具体制度设计中。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就是为了实现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化、法治化,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连云港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制定《连云港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列出请示报告事项74条,依规依纪依法向连云港市委和江苏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努力实现科学系统完备。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加强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出台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党中央部署,修订《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配合全国人大制定《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从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有机整体,把纪检监察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1+N”制度体系,从严落细各项工作要求,划出制度标尺,全方位规范纪检监察工作。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持之以恒改进优化完善。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立足时代特点,紧紧结合实际,不断发展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在精细具体、有效实用上下功夫,使制度能够立得住、管得着、行得通、用得上。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持续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學性、系统性、完备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良性循环。《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细化完善补充,依法解决了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满足各级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是监察法规制度与时俱进的优秀例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手册》《走读式谈话安全指导意见》《留置案件实务流程》《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在本地区落地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落实执行是关键

  加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法治思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首先要从思想上抓起。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

  强法治意识,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程序意识,严格依照规则程序来行使纪检监察权力,做好请示报告、集体决策、审批把关、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合法,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证据意识,充分认识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最大限度地证明事实真相,查清楚违纪违法事实,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保证办案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把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坚持落实全员培训理念,分级分类精准开展教育培训,定期举办案件审理业务大讲堂、安全专题培训班等,着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

  锤炼过硬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得到不到位,决定因素在于执行人的能力水平。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法治化、专业化要求高,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连云港市纪委监委自2017年以来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阳光纪委、规范纪委、担当纪委、效能纪委、清廉纪委等系列专项行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推动队伍履责担当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协调机制,构建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是规范化、法治化落地落实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请示报告、沟通会商等制度,理顺权责关系,促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扬优势补短板,推动监督资源重组,有效提升工作质效。同時还要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确保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连云港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室组地”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教育医疗、违法建设、欺诈骗保等领域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监督制约是保障

  以更加完善的内控机制,实现权力制约。《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并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分解权力,形成内部制约。加强权力制约,要从“关键少数”抓起,从规范运行严起,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请示报告和议事决策事项、程序,明确部门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定期排查权力运行风险,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的科学严谨的管理链条。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议事决策规则》,排查梳理部门集体研究事项清单,着力提升班子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各个层面集体决策优势,深化内部风险防控。

  以更加严实的内部监督,加强自我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提出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防止“灯下黑”问题,要求做“遵守纪律的标杆”、保持队伍纯洁。中央、省、市三级纪委监委相继成立干部监督室,专职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实现自我监督的重要力量,形成了纪委组织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大监督格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由干部监督室牵头,结合内部督查调研、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处等工作,着力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问题所在单位整改落实,同时总结共性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研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以更加广泛的外部监督,促进阳光规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诚恳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要求部署,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报告好专项工作。要定期向政协和党外人士通报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要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接受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接受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内外监督联动,以外部监督推动促进内部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连云港市纪委监委从市人大代表、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群众团体等领域选聘22名特约监察员,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履行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职责,定期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依规依法接受监督。

  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制度建设、落实执行、监督制约上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有序、高效顺畅运行,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共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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