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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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表日期:2009年1月15日阅读:7041【编辑录入:宣教室】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领域拓宽,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更加严格。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头脑认识上的不顺应。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美满,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征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面对成绩,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产生了松懈麻痹头脑,惯于用老看法、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在分歧阶段呈现出的分歧特征认识不足,不擅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精神;有的对反腐倡廉自身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把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单纯依靠在增加人手上,存在着“等靠要”的头脑;有的大局认识、忧虑认识、服务认识不够强,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局中去掌控;有的本位头脑严峻,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于是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表现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工作方法简单。一些纪检监察机关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惯延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老观念、老做法,不能够以人为本,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讲求工作策略,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是以关怀帮助为主,不是采取开展

  批评教育和谈心活动,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改正、加强预防,而是惯于照搬条例,简单处置,不能够有效发挥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作用。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等、靠的思想,不愿主动触及矛盾,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坐而论道夸夸其谈,临机处变百无一能,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提不出有见地的针对性对策,工作主动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是,一些本应是政府或其他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本应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去抓。这种“越俎代疱”、“包打天下”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严重削弱了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性,造成职能错位。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

  时重“惩处”轻“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五)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而且缺乏能够了解国际法律法规、国际经贸规则的人才,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和财会电算知识,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虽然制定了研究教育、工作管理、内部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监督制度落实的制度,所订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导致研究教育不经常、日常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不落实,特别是对“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抓得不严格,导致少数

  纪检监察干部丧失了警惕,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顺应时代和发展的要求,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眼前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正视纪检监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力在以下八个方面实现创新。

  一)必须创新头脑看法。看法创新是统统工作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必须从创新思维方式动手,用正确的看法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一是要解放头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解放头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头脑路线,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头脑,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服务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遵循的指导头脑,应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扶植的大局中来斟酌和掌控,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一同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情况清礁除障、为经济扶植保驾护航。三是要抓源治本。要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经济发展、严肃党纪政纪与调动积极

  因素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愈加注重治本,愈加注重预防,愈加注重制度扶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扶植和反腐败斗争。要在主动监督上下工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研究党风廉政扶植的有关规定,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当中,贯穿于对带领干部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必须创新领导体制。要认真按照XXX关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做到“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使每个党政领导干部都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同时,要根据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切实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要按

  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强化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在协调中加强监督、服务,在监督、服务中搞好协调。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机制是实现头脑看法和带领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要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各项奇迹的改革发展服务,加强党风廉政扶植的成效,就必须改革与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顺应的体制和制度。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泉源治理工作的力度,更多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从管权、管钱、管人、管物方面进行改革和寻找治本措施,不断深化从泉源上防治腐败工作。要抓住用人、用权、用钱等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以及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着重抓好落实。既要配合顺应形势的不断变革,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党员带领干部清廉从政供给行为标准,又要美满贯彻规章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包管对权力方式的有效监督;二要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带领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建立制度化、标准化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三要建立一套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运行机制,组织协调方面要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运作方面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培树典型与面上推动的关系,使纪检监

  察工作得以科学安排、标准管理、高效运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针对党风廉政扶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和美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四)必须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纪检监察工作越是任务繁重,越要防止陷入抓具体事物的状况,既要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又要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既要保证纪检监察系统思想统一、工作协调、行动有力,保持机关内部的整体性,又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既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又要克服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化;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总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

  动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必须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足够的检查权,如冻结银行存款甚至划帐的权力,可以使用拍照、录音、摄像、监控等办案手段等。二是要充分发挥查办大要案协调小组作用,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要改进工作,构建“大”格局。即将具有职能的机构合并,提升县纪委室级格为办,设立统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的受理、梳理、转办、处理、反馈机制,形成一个电话举报,一个部门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新局面,畅通民情渠道,维护社会和谐。四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案件公开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既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又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五要明确查办重点。要改变以查办案件数论英雄的考评办法,而以查办大案要案的情况,特别是以查办领导干部案件为考评的主要内容。只有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才能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在部分群众中“专拣软柿子捏”的形象,真正树立“卫士”形象。

  六)必须创新监督机制。目前,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往往进行联合执法。那么,监督部门也可以联合监督,以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除纪检监督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也是很重要的监督形式,按理说,不管是财政部门的资金检查,还是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有问题就应该有责任人,问题是跟人走的,而事实是,这两种监督经济制裁的特点明显,且一般不追究个人责任,制裁乏力。建议:纪检部门建立以纪检牵头、财政、审计及其他部门配合的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利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资金检查和财务审计结果等一手资料,为纪检监督服务。要加大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经常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发展和蔓延。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组织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七)必须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根据XXX“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财政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需要进一步的改进,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而非走走过场。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四是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我国实行的公民存款凭身份证办理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对领导干部私有资产起到了监督作用,但这种监督还远远不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还必须实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领导干部在上任前要向监督机关申报原私有财产,每年定期申报私有财产的增减数目及原因。离任时要进行财产核查登记。领导干部若对自己的某些私有财产的来历说不清楚,这部分财产应无条件地没收充公。若发现经济支出大于收入的,监督部门应立即予以查处。(八)必须创新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断研究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要加强研究教育培训。要高度重视政治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学历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年龄层次等方面严格要求,进一步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管理。四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按照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的要求,XXXXXX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五要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

  合同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尺度规定了XXX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尺度适用于XXX项目扶植期间的各种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种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尺度执行。

  2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职责

  4.1总经理:XXX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质的订购合同。

  4.5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篇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基层纪检监察现状及解决措施

  作者:王小松

  来源:《数码设计》2020年第06期

  摘要: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理的内在要求。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新时代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因此,应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职权配置、推进人才培养、建构柔性空间。

  关键词:纪检;监察;措施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129(2020)06-0165-01Abstract:Reformingthedisciplineinspectionandsupervisionsystemistheinternalrequirementofpromotingthecomprehensiveandstrictgovernanceinthenewera.Thereformofdisciplineinspectionandsupervisionsystemisnotonlytheintrinsicrequirementofpromotingthecomprehensiveandstrictgovernanceinthenewera,butalsotheessenceofpromotingtheconstructionofpoliticalcivilizationinthenewera.Therefore,weshouldimprovetheworkingmechanism,optimizetheallocationofauthority,promotethecultivationoftalents,andconstructflexiblespace.Keywords:Disciplineinspection;Monitoring;measures1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的实践困境

  尽管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已经进行了新时代改革,有效构筑了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的制度性基础,但是在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机制效能困境、监督名实困境、队伍建设困境和法规执行困境。

  1.1机制效能困境。在纪检监察实践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的相关制度机制并没有抄送同级的政法机关,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基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协调配合机制“粗放”,缺乏可实践的程序化、精细化机制“安排”,致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政法机关横向实践协同缺失。机制固化工作成果存在短板,对工作的总结提炼不充分。基层成果机制化效能较低,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共性问题做得不到位。

  1.2监督名实困境。在监督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因为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面广、任务重,因此,对于一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更多的还是需要牵头部门或行业部门负责抓落实,基层纪委监委的“业务性”监督事实上难以全覆盖,这就衍生出基层纪委监委监督之“名”与监督之“实”的分离、基层纪委监委监督之“责”与监督之“权”的分化。

篇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文内容: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所是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前沿阵地,是否廉洁高效,事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质量。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推进基层所党风廉政和行政监察工作,确保所及其执法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基层所内部监督机制相对疲软,各所虽然配有干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由于认知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一些干部职工错误地认为所兼职纪检监察员只是个虚职,可有可无,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是有名无实,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少顾及纪检监察工作。而且普遍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吃力不讨好。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对一些违纪和腐败现象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视而不见;有的则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板下脸来履行工作职责,无所作为,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队伍不专业。虽然目前各个所都配备了纪检监察员,但基层所纪检监察员都是兼职人员,一般由副所长或业务骨干兼任,他们肩负着比一般干部更繁重的工作任务,时间、精力、人员、制度、体制等方面难以充分保障,投入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日常监管一手硬,纪检监察一手软,不能完全发挥组织、监督、协调职能,甚至出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等不良状况,起不到实质性的纪检监察作用。同时,身兼多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责。

  (三)业务素质不高。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监察效能。一方面,全系统还没有建立起完整、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至今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依靠老同志的传、帮、带,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和钻研性,知识面窄,导致综合知识匮乏,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考核机制不完善。目前,基层所纪检监察干部以兼职居多,在业务分工上与其他干部一样,纪检监察成了额外增加的工作,但在年终考核上没有得到体现。并且纪检监察干部很容易产生“纪检监察工作吃力不讨好,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绪,在实际开展工作时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敷衍了事,或将问题直接推给领导或上级,使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策和建议

  配强配足队伍。首先要从人员数量上为基层纪检监察履职提供保证,特别是一些人数较少的基层所,要充实人员,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次要从制度入手,条件成熟的时候,要从制度上明确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配备的编制标准,为基层纪检监察的人员配备提供制度保障。

  勇于担当责任。工作有难易之分,能力有高低之别,但关键的还是能不能勇敢地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责任心强不强,是决定我们的工作能否完成好的重要因素,是成就事业、推动发展的重要保证。

  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培养主动学习的习惯,持之以恒,坚持做到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老同志学,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把好工作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秉公执纪、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从保护党员干部、维护国土资源形象的角度出发,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篇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伍剑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用,笔者拟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是“养老”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而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

  有的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

  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在41个区县基层检察院中,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有三分之一的院只配备了纪检组长,还称不上是专门机构;有的虽配置了设置了纪检监察部门,但配备人员带有临时性或兼顾性,纪检人员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甚至只有部门没有人员;有的建立了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配备了1-2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但其中还有一部分人还需要兼职其他如工会、党建、业务等工作,从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工作质量。

  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而少有的一些年轻干警又存在检察业务不够熟悉的情况,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有的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穿“小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比如“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比如今年试行的业务部门设廉政监督员制度,廉政监督员受部门领导和纪检监察双重领导,既办案又监督,其效果可想而知。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并实行一票否决,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

  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服从服务检察工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目的的认识,切实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面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2、健全机构设置,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置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

  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改变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的情况,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

  证。纪检监察工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一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力求达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格执纪执法,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查处打击和预防保护两方面,查处打击要做到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预防保护则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全面维护干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

  要予以保护,对一些针对检察人员的无理甚至恶意投诉,要及时、坚决予以澄清,主持公道.

  (作者:伍剑,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检察院,重庆潼南,402660)

篇五: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中共宁化县石壁镇纪委书记

  罗建强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现阶段,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纪委的协调领导下,基本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取到了较好保障作用。但是,其组织建设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乡镇纪委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难以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对此,本人根据多年的乡镇工作经历,对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在当前中国这种区域性竞争的经济体制下,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为领导政绩的重要体现,导致一些乡镇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局面。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还有少数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办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新创新。

  2、人员配备不强。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看似配齐,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有名无实。委员通常是

  乡镇民政办、财政所、经管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他们没有承当纪委的日常工作,平时都在忙于本部门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导致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二是纪委书记、副书记并非专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都要兼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招商引资等兼管的工作中,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以集中;三是专职不能专用。乡镇虽然设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但是,乡镇配套改革后因人手不够,同时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什么案件可查,所以安排纪委干部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还有认为既然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乡镇纪委干部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纪委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较难管的、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处理。导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纪委干部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地”。

  3、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层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的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导致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4、专业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

  手段。但是目前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着“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高等问题日益严重。

  5、执纪环境不优。当前,由于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窄,保密机制、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少了几分底气,具体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生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也导致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对策

  (一)健全管理体制,合理配备干部

  一是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检副书记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针对县乡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拿出一定的职位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兼职纪检副书记招考进公务员。此举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又能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也对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的事业干部也有激励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执行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三句话要求,做到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的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尽可能地从纪检监察机关懂业务、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物色,或从其他行业文化程度高、懂经济、懂法律、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中选调,并做到依据工作业绩进行提拔重用或交流。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可试行基层纪委由上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以便于纪委独立开展工作,便于有效监督。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首先,要做到守土有责。乡镇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岗位责任制。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经管、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其次,完善考核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做到统筹兼顾,一方面,考核其工作业绩时,对本职工作的考核占大头,其他分管工作占小头;另一方面,考虑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与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差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少,没有内设机构,在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时做到实事求是,不面面俱到,分别确定各乡镇工作重点,实行区域考核。第三,实行报告制度。乡镇纪委每半年至少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年终向县纪委述职。通过实行报告制度,可以使上一级纪委能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以便指导工作,妥善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首先,在加强政治教育的同时,要狠抓业务培训。一是每年可举

  办一次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市场经济知识;二是可实行县纪委业务室与乡镇纪委挂点指导制度,由县纪委各业务室现身传授办案技巧,使他们了解掌握一些案件的发生特点和规律,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三是有计划的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异地考察学习相关业务,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取长补短;四是每年可以通过挑选一些年纪轻、文化高、素质好的乡镇纪检干部到县、市纪委挂职锻炼。其次,要注重实践锻炼。对乡镇纪委能够承办的案件,可尽量交给他们承办,并派出县纪检监察干部下去同他们一起制定具体的责任制和工作方案,给他们教方法,让他们放手工作,定期汇报交帐,对工作中出现的责任问题由县纪委承担,以减轻他们的思想压力。

  (四)、解决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

  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组织名义协同乡镇党委,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工作队伍。具体建议:一是县纪检监察领导要定期监督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的落实情况,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二是要把解决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设置、办案经费、交通、通讯设备等作为乡镇党委硬件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县纪委要主动与组织部门协调,对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时间长、成绩显著的,推荐提拔重用,让纪检监察干部看到了希望,工作更加安心;四是凡上级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如办案津贴等,县纪委也要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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