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三篇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对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对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一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2021年4月
日开始
月
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
日前)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
日至
月
日)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
月
日前报。(三)整治总结阶段(月
日至
月
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二
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
院长)副组长:(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成
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对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21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1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
日开始,月
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
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
日至
月
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
月
日前报。(三)整治总结阶段(月
日至
月
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
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
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
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
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江苏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08.12?
【分
类】其他
正文
省法院发布|江苏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
孙某盼等四人诈骗案——以免费赠送物品及中奖为诱饵诈骗老年人财物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孙某盼购买大量单价几元至十几元的“驼奶粉”“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拉卡拉pos收银刷卡机”等物品,招募他人实施诈骗活动。被招募人员按孙某盼要求,冒充“北京养生堂”工作人员,并根据孙某盼提供的老年人信息拨打电话,谎称只需支付十几元至三十几元的运费,即可免费获赠“价值数百元”的驼奶粉或燕窝。被害人同意后,孙某盼安排他人将驼奶粉或燕窝及刮奖卡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寄送给被害人。其中,刮奖卡必定中“磁疗手表”“眼部按摩仪”以及1000-30000元现金3个奖项。待被害人误以为自己
中奖,并拨打刮奖卡上留下的电话兑奖后,孙某盼等人谎称中奖现金可以发放给被害人或者可以抵扣购买药品的资金,但需要被害人支付刷卡机押金或购买药品资金。被害人同意并在收到货后,按犯罪团伙虚标的货款支付给送货人。被告人孙某盼等人采用上述手法,诈骗财物共78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盼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盼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孙某盼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据此,依法对孙某盼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对其他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免费赠送物品为诱饵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典型案例。许多老年人生活比较节俭,容易被免费赠送物品所打动而放松警惕。本案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的这一心理,先以免费赠送价格低廉产品骗取老年人的信任,然后再以“高额中奖”引诱老年人拨打电话,谎称被害人虽中奖但需要支付刷卡机押金等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信免费赠送、“喜中大奖”等信息,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在任何转账汇款前,要进行多方核实,以防财物受损。
案例二
陈某涛等二十人诈骗案——以免费旅游、虚假检测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
买“保健品”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一审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涛等人以免费旅游为诱饵,白天安排旅游,晚上开讲座诱骗。期间,被告人根据旅游、讲座中了解的被害人情况,安排其他犯罪团伙成员冒充知名医学专家进行门诊咨询、假冒医务人员进行虚假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被害人相信自己有较高的患癌风险。被告人谎称其供应的免疫球蛋白等产品获得国家专利,能够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癌症、肿瘤、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购买该产品享有国家补贴,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产品。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500余名被害人1161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涛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其中陈某涛系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对其他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假检测推销高价“保健品”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保健食品能够调节机体功能,适用于特定人群,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因而,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而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老年人想要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夸大“保健品”功效实施犯罪。本案中,被告人采用免费旅游、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通过虚假诊疗、伪造检测报告,使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然后再以高价推销“保健品”骗取老年人财物。提醒广大老年群众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保健品、进口药。需要购买保健品的,要到正规的机构购买,并认准保健食品特有的“蓝帽子”标识,注意查看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案例三
张某、张某硕诈骗案——以拍卖收藏品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基本案情
2017年,被告人张某、张某硕事先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老年藏家的个人信息,招聘业务员给老年藏家拨打电话,冒充专家夸大藏品价格,并虚构能够通过公司的合作拍卖单位将藏品送至香港高价拍卖。为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前往香港以200元一天的价格招募人员举办虚假拍卖会,拍摄相关视频给被害人观看。至案发前,被告人以收取运作费、场地费和宣传费为由,共骗取60余名老年被害人239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张某系
主犯,张某硕系从犯。两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张某硕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假拍卖收藏品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在收藏热的大背景下,收藏品类诈骗犯罪分子渐渐将矛头对准老年人,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老物件获利的心理实施诈骗。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收藏品和拍卖知识的不足,迎合老年人想高价出手收藏品的心理,夸大收藏品价格,并通过举办虚假拍卖会的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本案的判处,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和收藏品爱好者要对自己的收藏品有合理预期,拍卖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拍卖机构,不可轻信他人报价。
案例四
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诈骗案——谎称电子产品具有治疗功效骗取老年人财物
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伙同他人,先后至江苏省徐州、连云港等地,单人或者是组合成小组,冒充老年健康服务中心等工作人员,选择退休、患病老年人为对象,推销一款名为“氢分子水泡浴器”的电子产品,当场演示使用方法,并将仪器正常化学反应产生的气泡,解释为被害人身体的排毒现象,进而将无医疗作用的“氢分子水泡浴器”谎称为可以治疗癌症、糖尿
病、牛皮癣等多种医学病症的医疗器械,并向老年人承诺三个月包换、包退,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购买上述产品。至案发前,该诈骗团伙先后诈骗60余人共10万余元财物。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黄某山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夏某兴、朱某芳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夏某兴曾因诈骗被行政处罚,再次诈骗,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山、夏某兴、朱某芳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黄某山退缴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夏某兴、朱某芳退缴全部个人违法所得,均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山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夏某兴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芳有期徒刑十个月;对三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将电子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病痛的恐惧、保健养生的需求实施诈骗犯罪。本案中,被告人采取现场体验式营销的作案手法,利用部分老年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弱点,使用伪科学骗取老年人信任,将无医疗作用的电子产品虚假宣传为可以治疗多种疾病的仪器,进而骗取钱财。本案的判处,也提醒老年朋友要增强防骗意识,保持理性,不跟风购买,多渠道了解产品知识。对于自身难以分辨的,可向亲朋好友或是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咨询。
案例五
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诈骗案——冒充牙医兜售“高科技烤瓷牙”诈骗老年人财物
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一)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先后至常熟市、江阴市、张家港市等地菜市场,由孔某青冒充“人民法院斜对面康复牙科”牙医,由马某林、张某利负责宣传、劝说,以免费咨询、免费检查牙齿的名义取得被害人信任。待被害人同意检查牙齿后,孔某青等人以被害人牙齿存在问题为由,进而将使用自凝牙粉做成、单颗成本仅为一两元的“假牙”,冒充“高科技烤瓷牙”,以数百元一颗的价格向被害人推销,并现场制作安装。三人有分有合,共计作案15起,骗得人民币42950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孔某青系主犯;被告人马某林、张某利均系从犯。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马某林、张某利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孔某青、马某林、张某利退出赃款,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孔某青有期徒刑二年,判处马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张某利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对三被告人均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冒充医生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中央政法委要求,要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巡查力度,查处一批非法行医、诈骗老人的“假白大褂”。本案案发地均为乡镇菜场,被告人针对部分老年人医学知识缺乏,乡镇菜场管理松散,身着白大褂,假冒医生,自称“断牙能接,活牙固定;填补牙洞,接补牙缝;口内制作,一次成功”,兜售其所谓的“高科技烤瓷牙”。然而,这种自凝造牙粉做成的合成树脂,不但不能长期使用,还对牙龈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影响身体健康。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看病就医、健康检查一定要认准具备医疗资质的正规机构,千万不要认为穿白大褂的就是医生、标“高科技”的就是正规产品,以免耽误治疗并遭受财产损失。
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法院系统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针对法院系统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的推出,可以看出我国正在进行法治建设的努力。今天,对从严治法队伍要有严格的要求,要以法律安全、法治安全、法治文明的形式实现教育整顿。
首先,行使严肃的法律,服从法治,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在这一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权力部门的政策,守法安全作为一种社会风气,在各级法院中营造秩序良好的环境,从而实现安全社会。
其次,要坚持宪法思想路线,把宪法精神融入到法院系统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教育整顿中,从而领导法院落实宪法政策,弘扬宪法核心价值观。
紧接着,要对法院系统中各级人员以整体法治文化和政治素质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法治培训,注重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培训,使每一名员工都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注重实践教育,充分体现教育的统一性、科学性、执行力,培养法律文化人才。
此外,要着力整治法院系统中的不良现象,防治腐败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加大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让其不敢越权越贡,依法行伎裁量,甘于承担法律责任,严禁随意泄密,确保公益利益未受败坏。
最后,要加大社会普法教育,加强法律宣传。通过网上和社交媒体这样的信息渠道为公众传播法律的知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公众了解法律,让每个人都可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发挥社会的良好影响力。
总之,法治文化是专用于改善当下社会环境,使国家和社会秩序更加规范、科学、安全的有效途径。借助一系列规章制度,改善司法中出现的存在问题,使其更加严格纪律、公平、公正,增进国家与社会的和谐,这就是法院系统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方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08.04.14?
【字
号】陕高法[2008]66号
【施行日期】2008.04.14?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陕高法[2008]66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法官队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率,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要求,现就全省法院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创建“平安陕西”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思想政治建设、司法制度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干警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逐步提高,在
维护全省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群众是比较满意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法院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一是少数法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大局观念不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的不够牢靠;二是有极少数法官干警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漠视群众疾苦,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对群众正当的诉求不积极作为或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严重损伤了群众感情;三是一些审判和执行人员司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因循守旧,方法简单,就案办案,不注重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和不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影响了办案的效果;四是个别法院、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管理和监督不严,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作风拖拉、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和彻底解决,将严重影响法院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影响全省法院“四个一流”工作目标的实现,影响建设西部强省和创建“平安陕西”的工作大局。因此,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非常必要和及时。
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教育整顿活动同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并作为今年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省法院的《实施意见》,摆在重要位置,提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两项活动同时部署,结合继续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际,努力杜绝厌倦思想情绪,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教育活动的方法
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解决法院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保证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具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使广大法官干警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司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公正司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深入细致、狠抓落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作风更加深入;司法为民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效果更加良好;法官干警中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明显减少;因循守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以及耍特权、抖威风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作风拖拉、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得到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和不遵守规则纪律的行为得到严肃查处,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司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民法院和群众的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从而有效推动全省法院“四个一流”工作目标的实现,为构建“和谐陕西”和创建“平安陕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从现在起到今年底,进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立足建设,标本兼治;依靠群众,开门整治”的三条工作原则,并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法是:
第一,抓好学习讨论,端正思想态度。各级法院要根据已经部署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教育整顿实施办法,组织好思想发动。主要领导要率先端正思想,党组成员要作专项教育整顿的表率。要通过党组中心学习组、组织生活会、部门会议等形式,搞好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思想剖析,特别要围绕新时期法院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法官干警学习有关反对特权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的文章和论断,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重点开展如何加强和改进自身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大讨论,力争在思想上产生共鸣、认识上找准差距、目标上明确努力方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要把全体法官干警学习、讨论、自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第二,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总结剖析。各级法院要坚持边学习、讨论,边查找问题的方法,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近年来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教训,切实弄清影响作风建设的症结所在;要结合全国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教训的剖析,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充分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届、服务对象及广大法官干警的意见,并通过以案析理、案件评查、案件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掌握线索,查找问题;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确定几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教育整顿。广大法官干警要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自查、互查、部门查,查找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第三,联系工作实际,扎实进行整改。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精心梳理、制定措施,有方法有步骤的逐步解决。要突出抓好窗口单位、重点岗位和容易滋生问题的部门的整改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规范办事程序,规范法官干警行为,规范监督机制;要大力推行工作目标管理和司法信息化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司法规范化工作的制度体系,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注意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确定本院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要司法环节,有针
对性的抓好整改;二是制定好单位、个人整顿措施;三是及时修订完善司法规范化工作制度。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成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龙凌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主任张其富兼任。各中级、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切实搞好结合。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要以
“大学习、大讨论”为先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效果。要抓好联系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剖析整改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进入专项教育整顿后期,各级法院要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检查的重点是正确的理念是否得到确立,思想分析是否彻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审判质量与效率是否得到提高,活动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是否取得实效。每一个法院、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法官干警,对不规范的行为和不良作风是否得到了必查必纠,对违法违纪的人员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岗位和环节。各级法院要针对重点岗位和司法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调整、换岗、培训。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树立一批不同岗位、不同层面的司法规范化典型,进行推广。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正确把握工作方向,在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存在问题、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要有明显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法院要加强对本院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督促检查,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抓好检查验收工作,通
过细化考评指标、走访当事人、检查案卷、案件倒查、广泛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法,逐级进行验收,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凡对活动中不能自身发现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又不及时加以纠正、整改措施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特别是因作风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省法院或中级法院要派工作组重点指导,严肃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令重新补课,帮助解决问题。
各中级法院请及时将本院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及时报省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处,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书面上报。
附:
省法院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张其富(兼)
副主任:朱菊草
成
员:谭晓峰、张新志、李滨先、杜世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八篇
篇一: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月**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
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月**日、*月**日、*月**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余册,普法手提袋***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个,宣传展板**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篇二: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依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接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即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证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
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接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接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接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接合疫情防控工作,经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且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导致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经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关于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勾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顿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接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顿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证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三: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深入推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职责职能拟制行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022年以来,出动工作人员***人次,检查旅行社124家次。围绕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聚焦与老年群体旅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通过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对涉及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注重发挥监管作用。扎实推进辖区内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篇四: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今年年初,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嫌疑人以投资“养老项目”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中老年客户***人共计2***万元。这是在5月26日召开的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披露
的1起涉养老诈骗的刑事案件。此次调度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强大攻势,有力有序有声有色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局良好,呈现出安排部署有速度、宣传发动有热度、线索摸排有精度、依法打击有力度、整治范围有广度5个特点。全区累计受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三批次56条线索,均第一时间分流交办各市核查,全区摸排的34条线索均在核查办理中。目前在侦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起,涉案金额2***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案件4件9人,追赃挽损182。8万元,法院在审案件1件1人,涉案金额73。8万元,依法打击战果初显。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已进入打击整治阶段关键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再提高,工作节奏再加快,推进力度再加大;进一步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线索核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等核心环节工作,出重拳、下重手、出实招硬招、下真功夫;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聚焦本行业本领域易诱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隐患,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协同推进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提升宣传发动针对性,持续营造舆论热度;强化线索筛查甄别,提升摸排核查质效;持续保持打击声势,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问题隐患。
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办作用,全力统筹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突出科学谋划,强化常态督导,统筹协调推进,压茬用力,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有序。
篇五: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诈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篇六: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篇七: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
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篇八: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诈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机制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发挥审判职能,全力追赃挽损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发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诈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诈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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