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是指对于社会各界开展意识形态教育的一套有序的责任体系,旨在加强全民族意识形态教育,深刻理解、把握国家宗旨、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正确的道德观,落实好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意识形态教育政策,做到精神上的抗击、制止意识形态污染。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行政责任制;二是职能责任制;三是人员责任制。
1、行政责任制
行政责任制是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明确职责,确定具体要求并追究责任,以便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到位。具体来说,上级机关要对下级机关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提出实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具体指标,落实考核措施,加大督促力度,监督检查及时有效,保证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
2、职能责任制
职能责任制是指按照行政责任制规定,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做到有责任心、有担当精神,就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严格执行政策,落实责任,为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搭建起良好的前提。
3、人员责任制
人员责任制是指各单位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分配给具体的个人,明确每一个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的职责,按照职责负责,由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人,其他成员担任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完成意识形态工作。
此外,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要注意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加强考核办法,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制度成功实施。
总之,实施意识形态责任制,首先要把握宗旨,明确行政责任制、职能责任制和人员责任制,做到落实责任、精准考核,完善和加强考核办法,扎实推进意识形态教育,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要通过切实加强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公司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责任与分工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党委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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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公司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好本单位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工作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党委工作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2.党委工作部应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3.组织人事部应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支部,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任务切实抓牢
各支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2-
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切实做到以下“七个纳入”:
1.纳入党委会议(支部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公司党委每半年听取各支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每年至少两次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2.纳入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或研讨。
3.纳入“三学两做一促进”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主动引导、重在建设,大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积极讲好中国故事、企业故事。
4.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在对中层干部培训中安排意识形态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5.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等全面系统化的党建工作考核监督体系。
6.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
7.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标准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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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首善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意识形态工作。
2.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前线杂志、求实杂志和长城网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3.各支部要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思想传播管理与监督。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作品,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座谈会,各类成果展览馆等。同时,要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动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4.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每年设定合理比例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5.各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性,认真学习-4-
贯彻中央和市委下发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努力提升识别能力、治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三)密切关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每半年对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4.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5.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多渠道、多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对京外项目职工思想状况更要加以关注和把握。
(四)严格管控,切实加强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
1.各支部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2.切实维护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在发生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舆情事件时,或在重要时-5-
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五)敢于亮剑,强化意识形态管控处置
1.各支部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要“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3.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事件相关单位党支部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统一口径,同时与属地党委主动沟通、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六)严把关口,履行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责任
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部门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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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照上级要求,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各类宣传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发行的宣传刊物、编写的辅导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更严重后果的。
(七)完善制度,履行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责任
1.报告制度。各支部应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7-
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在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时一并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党委汇报。
2.提示提醒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3.督导检查制度。由公司主责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着重对党委中心组学习、“三学两做一促进”学习教育、党报党刊订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汇报。
4.通报制度。各支部要定期在本单位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考核评价制度。公司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单位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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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X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确定责任部门。
首先,将X局重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派给各分局,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和职能机构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落实工作措施。
1、根据《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办法》,每学年认真组织执行意识形态教育和引导,认真实施直接教育、集体活动、教学调查研究、专题培训、网络教育等,形成完善的意识形态教育机制。
2、从教师和学生中挖掘优秀政治理想、坚定立场、坚守原则、务实作风、国家荣誉背景的典型,通过专题报道、传播宣传来带动全员参与。
3、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积极构建“强有力、深入人心”的学习环境,普及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科学知识,增强学生的政治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主旋律中的积极作用。
4、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教育质量和效果。
三、完善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拓展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水平。
2、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安排,正确处理职责和权力关系,维护正确的教育方向。
3、提高考核质量,形成考核的责任网,使之成为意识形态教
育的有力保障,完善和完善管理机制。
四、加强宣传周密
对实施工作方案进行周密宣传,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使广大工作人员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的统一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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