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3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县各级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优化服务理念,强化资源配置、整合,大力加强投资环境、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我县招商引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土壤。
一、我县营商环境的总体概况近年来,我县在投资软硬环境优化方面相继采取了系列措施,推动投资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在硬环境(基础设施)方面,不断完善了县城工业园区和其他6个产业园区水、电、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吸纳功能不断增强,美化亮化不断提升。贵合高速公路胜利贯通,大塘至xx高速公路抓紧施工,形成了连通南北、纵贯东西的高等级路网。
在软环境(政策、服务环境)方面,我县相继出台了《xx县工业集中区国有工业用地和标准厂房租赁优惠办法》(浦政办发〔xx〕60号)、《xx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修订)》(浦发〔xx〕25号)、《xx县工业集中区项目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浦政政发〔xx〕22号)《关于精准施策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浦发〔201〕16号)、《xx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度》(〔xx〕30号)等政策措施。
在社会治理方面。开展了生态文明治理,着力打造宜居之城、创业之地、重教之乡,于xx年被住建部评为国家园林县城,并被评为“世界长寿之乡”。致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之乡,社会安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连续12年被评为自治区“平安县”,xx—xx年度,xx—xx年度被评为xx平安建设先进县。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为了营造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世界康养胜地”的发展目标,开展了系列创新活动,推动了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突破”性发展。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了《xx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商预审制度》,修改《xx县委托招商管理办法》,提高了项目准入门槛,规范了项目进入,提升了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组织召开了5次项目预审会,对43个拟进入我县的项目进行了会商预审,通过了37个。
二是创新服务理念。对重大项目以“五快一优”(洽谈快、对接快、签约快、开工快、建设快、服务优)工作理念推动项目快速落实。投资35亿元的xx县奥园城市综合体项目,从意向投资考察,项目洽谈、开工、签约到建设,时间仅为3个月。此项目的落户,贯彻落实了县委提出的“招商突破年”的决策,也体现了推进重大项目开工的xx速度。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调整了招商小分队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为组长的9个招商小分队。二是充分利用开放载体招商。通过东莞制衣行业推介会,xx嘉善xx木业产业循环经济推介会,“世界长寿之乡”新闻发布暨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中国厦门、深圳大健康产业推介会,xx果蔬产业博览会及xx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等推介平台,展示我县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认真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做好客商的洽谈对接,捕捉招商信息。三是推进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市场化招商。充分发挥在浦企业及xx籍在外老乡的联络效应,通过主动牵线上下游合作伙伴、商界朋友前来投资。如奥园项目通过在外企业冯德志及老乡陈德俊区长牵线落户,香港天润制衣、成美玩具项目通过原凯兴电子厂牵线落户等等,此类牵线项目达20多个。四是搭建专业化投资促进平台,联合市局在重点产业转移区域实施驻点招商。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xx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五包”(包协调征地、包筹融资、包服务、包进度、包宣传)工作机制。将全年招商引资任务量化到各镇(街道)及9个招商小分队,签订了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状。
三、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成效通过不断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实现了我县“招商引资突破年”新突破。xx年,全县组织实施项目80个,实际到位资金81.8亿元,完成市下达到位资金81亿元任务的100.9%;
外资到位资金2500万美元,完成市下达2500万美元任务的100%;
引进亿元项目20个,完成市下达19个亿元项目的105.3%。签约项目13个,总投资额49.5亿元。xx年截止到6月,引进国内外到位资金66.36亿元,占全年任务82亿元的80.92%,占意向目标任务89亿元的74.56%。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2100万美元,占任务2500万美元的84%,占意向目标任务3000万美元的71%,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四、我县招商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尽管当前我县的投资营商环境总体上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但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项目审批时限过长。比如,今年一个进入的项目,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上,在考察、洽谈等环节一路高歌猛进,但在签约这个环节上,单单是合同协议的拟写、审议就“卡”在某个部门一个多月。这不仅影响了项目落地,也消磨了投资者的信心。
二是项目用地不足。首先是国有土地存量匮乏,储备少,土地储备直接用于市场调控的能力十分有限。其次是限量土地闲置盘活不够。一些占用土地指标的项目,几年也不开工建设,造成了土地闲置,让一些进入的项目“望地兴叹”。
三是园区建设进展缓慢。我县七个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除县城工业园区、泉水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外,其余5个产业园区建设进展缓慢,个别甚至处于“开而不发”的状态。而且,县城工业园、泉水工业园也存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
四是办事效率不高。个别部门办事人员业务不精、相关环节不熟练,办事效率低下,对投资营商环境的优化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关于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一)建立健全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投资营商服务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着力在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上下功夫。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凸显服务效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服务效率来优化投资环境。同时,在服务流程上,一定要简化程序、量化手续,实行办事限结制、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征地措施,加大土地征拆力度。要紧紧围绕我县项目进入、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以前瞻的眼光,谋划土地征拆措施建立,推进征拆工作开展。通过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压实责任、层级分包、分割进行、整体推进的方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满足项目用地建设需求,切实解决项目进入“望地兴叹”的现象。
(三)完善园区建设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加快园区建设进程。充分整合现有财力,采取多元投入、多方受益园区建设投入机制,破解园区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同时,明确落实园区建设责任和时限,扎实推进园区建设。
(四)加大投资软环境督查。要重点对有关部门制定的制约投资、影响投资环境的有关文件进行督查,特别是涉及设置前置条件,影响投资营商环境的有关文件,要及时清理。
(五)强化对服务环境巡查评估。首先,对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股室、人员进行重点督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审批事项,查处“吃拿卡要”、“慵懒散拖怠”行为。其次,设立投资环境投诉平台,舒缓投资者怨气。对有关投诉事项,实行专人处理、专人回复,并在平台予以公布。再次,定期对投资营商环境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曝光影响投资营商环境的事例、相关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全省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动专题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近期,我们组织部分委员,由政协主席牵头抓总,三名副主席分别带队,深入全县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形式,围绕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规范收费等四个重点内容,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监督。
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通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按照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要求,改进作风、优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费用,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目前,我县“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1082项,占政府服务事项的80%以上。企业开办所需费用由445元降至0元,审批时间由2.8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用水环节由5个压缩至3个,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接水总费用由2.5万元降至2.1万元。用电报装环节降至4个,时间压缩至2-4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件数由65.3件压缩至36.5件,办理环节由23.8个压缩至12个,办理时限由138.8个工作日降至28.5个工作日。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企业4617户,减免退税共计10910.9万元。建成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21个,行政审批事项226项。在今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监测评比中,我县名列全省77名,全市第4名。
困难问题一、简政放权方面:一是权力下放衔接不到位。某企业因扩建,在办理土地规划许可时,主管部门解释权力已下放到镇,但镇一级没有专业人员和机构,无法承接,企业多头跑动。二是环评、安评对象范围不清。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不论企业类型、大小,一律要求作环评、安评,但对哪些企业需要做备案登记,哪些企业需要做整体评估评价,哪些企业需要进行设备改进,没有明确要求,企业无所适从。三是政务服务大厅还需完善和加强。我县政务服务大厅刚刚成立,进驻部门21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26项,只占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34%,还不能完全做到人进事进权力进,有些行政审批事项还需报部门领导审批,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部门派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厅对其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强化监管方面:一是执法监管多头高频。某企业反映,某执法部门45天内来企检查5次;
有企业反映,他们一下午就接待3批政府部门检查,多头高频繁检查给企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二是执行政策把握不准。某食品加工企业反映,其生产设施、生产环境均达到食品生产行业要求,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却以无环评、安评手续被关停,但相邻县区此类企业仍能正常生产。某食醋生产企业反映,去年花费300多万购买塑料桶用于食醋包装,但今年主管部门不允许使用塑料桶包装,而周边县(区)对此无硬性要求,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三是环保政策不稳定。一些企业反映,他们去年投入大量资金,对燃煤锅炉进行整改,烟气排放监测达到标准要求,且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今年却被告知政策有变化,35蒸吨以下锅炉要全部拆除,企业不理解,意见较大。
三、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发展环境不优。某企业反映,他们计划修建停车场,提前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缴清了相关费用,因主管部门内部沟通不畅,导致该建设项目被叫停,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某企业反映,他们因扩大生产,申请将相邻的闲地批给他们,但有关部门以旅游用地为由不予批复。二是招聘人才没有平台。不少企业反映,招不到人才,本地大学生不愿来,外地大学生不知道,人才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希望政府搭建人才招聘平台,解决招聘人才难题。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企业反映,蔡家坡东四路、东六路涵洞雨天积水,渭河河堤路与创业路衔接等问题一直困扰驻地企业,几年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四是招商承诺兑现不到位。某企业反映,为了吸引参与开发建设,当时承诺项目建成后,协助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但建成
后,房产手续至今未予办理,直接影响房产开发销售。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顺畅,企业遇到问题不知找谁去说,自身利益诉求缺少有效的表达途径。
四、规范收费方面:一是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水、电、气、暖等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企业没有议价权。天燃气接口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且施工时间长,通气不及时,气压不足,甚至出现气荒等,企业和群众意见较大。二是环评、安评手续办理费用高、周期长。企业集中办理环评、安评手续,中介收费高,时间长。目前,中小规模企业办理环评、安评单项费用由原来的1-2万元涨到3-5万元,企业办完环评、安评手续需10万元左右。三是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由于企业缺乏可供抵押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条件要求较高,服务不够灵活,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需求。
三、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压减自由载量权,减少检查频次,积极推行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二要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三要继续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利益。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努力形成“维护营商环境为荣,损害营商环境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主要成效(一)招商引资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市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助推追赶超越、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有中生新,无中生有”理念,切实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紧盯行业目标企业,突出产业项目主攻方向,不断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充分利用展会平台,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叩门招商、以商招商、点对点招商活动,落实项目落地推进措施,加强督查通报和考核问责,全市上下掀起了“大招商、招大商”工作热潮,形成了全力以
赴抓招商、促转型、谋发展的良好局面。油煤气资源综合利用、轻烃综合利用、大唐热电联产、航空煤油、彩虹玻璃、金风科技、华为大数据中心、圣地河谷·金xx、xx1938、本香新希望等一批大的产业项目相继建成或投运,270家新经济新业态企业落地生根、逐步发力。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904个,总投资3035亿元,到位资金1867亿元,资金到位率61.5%,年度到位资金增长率6.1%,招商项目完成投资占全市固投的37%,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
(二)营商环境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行动迅速。全市上下坚持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市和首批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特别是面对二季度营商环境全省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被动落后局面,市委、市政府直面问题,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大综合整治和问责力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市上及时召开了全市营商环境整治大会,把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到经济转型升级、干部转变作风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审视,持续深入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亲自检查调研并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彻底整治营商环境,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攻坚战,迅速扭转被动落后局面。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见事早、行动快,迅速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八办四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月分析、季点评、年总结”和定期会商、定期通报机制,研究制定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整改方案和考核问责办法,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有序落实。大力度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再造,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把坚决打赢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攻坚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予以推进。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紧紧抓住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市历史机遇,勇敢面对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坚持刀刃向内,统筹审批职能,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着力打造“五个一”(一章、一厅、一网、一流程、一保障)审批模式,将106项原分散在部门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同时,建立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审管联动机制、容缺承诺机制和中介管理机制,实行审管责任倒查追
究。统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便民措施,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社会信用”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为实现前台事项能查、能用、能办和后台信息共享、共用、互认奠定了基础。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政府投资类和企业投资类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分别缩减至120和90个工作日。认真抓好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采取专家咨询、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完成了18个行业的企业问卷调查和21套部门数据统计上报,圆满完成我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出台《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实施意见》《xx市开展首批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信用制度、督查通报机制、企业联合奖惩机制,强化企业、个人失信守信管控。
三是强化督查与考核问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市政府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聚焦重点考核指标,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市营商办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综合调度“八办四组”,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补齐短板,加强研判分析。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坚持把经济管理权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社会管理权放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有力推动了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监测显示三季度考核排名将会有大的提升。1—8月份,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104户,同比增长30%;
企业贡献税收72.2亿元,同比增长27%,占地方财政收入63.2%;
新增就业12880个,同比增长7.6%;
新增民间投资104.21亿元,同比增长61.4%,企业运行综合成本降低5.31亿元。
二、存在问题虽然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招商引资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仍是当前全市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与xx所处的特殊政治地位和重大政治影响不相适应,与全市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的形势不相适应,与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期盼不相适应。
(一)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一是思想观念落后。一些县区和部门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放发展意识不强,受传统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长期影响,依靠财政、依赖油煤、坐等扶持政策思想严重,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招商引资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正形成发展靠招商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总认为xx不沿江、不靠海、交通落后、信息闭塞,没有明显优势,走出去招商既是一件求人的事情,又是一种额外负担,思想上怕麻烦、有顾虑、缺乏信心,工作上消极应付、有畏难情绪,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项目策划包装滞后。多数县区、部门对招商项目的特殊性和策划包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自己不会策划项目,又舍不得加大资金投入外请专业机构,生怕打水漂担风险。招商项目包装策划前期论证、准备不充分,聚焦xx资源优势、产业特征和国家产业导向政策不到位,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储备少,策划包装缺乏专业性、实用性,项目质量不高、缺乏吸引力。一些项目落地条件不成熟,有的甚至还只是一个概念,并不具备向外推出的条件就开始招商,导致项目搁浅甚至放弃。
三是统筹谋划不到位。县区之间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产业定位不清晰,优惠政策无底线,漫无边际广撒网,拾到篮子都是菜,同质化竞争严重,差异互补效应不明显。
四是方式方法不精准。目前招商主要是通过组团参加会展、外出考察等大轰大嗡方式集团化作战,追求轰动效应和协议数量,方法不灵活、不奏效,针对性不强,多数项目实际都是在会前洽谈对接好再拿到会上签约。
五是招商队伍专业人才短缺。多数县区招商局靠挂在商务局,人员编制少,力量不足。现有人员对经济形势、产业导向、行业规划、优惠政策不熟悉,缺乏对外推介能力、谈判策略技巧。
六是项目落地难、推进慢。签订的意向协议多、涉及资金数额大,能真正开工的合同项目少,群众对招商引资成效的真实感受与部门宣传的招商成果反差较大。多数工业园区规划、土地储备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承载能力弱,手续代办服务差。今年1—8月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总投资数、实际到位资金数与往年相比均出现大幅回落。
(二)营商环境问题突出,企业、群众反映强烈一是思想观念不解放。总体来看,我市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全省也处于后进地位,外来投资企业和当地群众对此感同身受、反响强烈。从考核通报情况看,市县区营商环境排名总体靠后,一季度我市排全省第七,二季度排倒数第一,其中后10位中我市就有6个县区。从问卷调查看,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仅为61.9%。一些县区、部门包括涉及考核指标的企业单位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口惠而实不至,对涉及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不愿刀刃向内、先向自己开刀、革自己的命。一些干部官本位思想作祟,对需要交给市场配置的审批权力把持不放,专项行动没有采取实质性压减举措,数据上报稀里糊涂,没有加强预警监测与联络对接。
二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部门权责不明,各自为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事前审批改革简政放权不彻底,虽然表面上将分散在部门的审批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进行审批,但移交衔接没有完全到位,老单位一交了之、不管事,新机构改革创新不足,因循守旧有余,权力边界没有厘清,尚处于业务整合、队伍磨合、技能提升期,新的审批经办人员新瓶装旧酒,仍就沿袭传统思维方式按惯例搞审批。从调研情况和省上通报的考核指标看,事前审批事项环节多、申报材料数量多、耗时长依然是主要问题。企业开办所需时间全省平均2.2个工作日,xx4.8日为全省最多,主要是一些县区市场主体注册多,公安刻章耗时长,需排队等待,办事人员得来回跑。政务大厅导服力量不足,窗口单位授权不充分,一些驻厅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冷漠生硬,群众反映办事仍不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薄弱。房产交易登记、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消防、人防、质检、地质灾害评估等特定行业利用垄断地位形成的入围企业或中介机构指定服务,收费不规范、不议价,配套工程费用高,企业颇有微词。企业市场准入存在壁垒,一些民营建筑企业反映,现在本地具备资质的企业要拿到项目,大多数必须靠挂央企、省企或从他们手里分包、转包,无形中降低了利润、加重了企业负担。一些精简的审批事项还没有成文的政策法规配套和审计认同支撑。部分企业施工时遭遇农民阻挡,基层政府没有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市水务投资建设公司反映,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不到位,延河综合整治项目,有文件需要24人签字,历时至少需1个月以上,影响工程进度。
三是运行体制机制不健全。扩权强县有名无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省上不对口,请示报告不时遇到“闭门羹”;
审批与监管权责边界不清,审管联动不畅,部分涉及市级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原部门权限移交不到位、不彻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时经常还要反回来询问部门的意见,导致审批更难、时限更长;
房产和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办理整合不到位,仍然没有实现一个窗口办理;
一些县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到位,审批事项、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录入缓慢,网络纵向未连通、横向不兼容,互联互通不畅,数据、信息传输存在壁垒,不能实现网络信息实时共享,群众反映网上办事不方便。
四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政府类投资项目建成投运多年拖着不决算、不竣工验收,甚至把没有审计决算(实为不安排审计决算)作为不及时结算的挡箭牌,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出现农民工上访、政府吃官司。一些地方政府行为失信,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彩虹玻璃反映,市政府在招商时承诺的低电价、低气价一直未兑现。市公交总公司反映,市政府承诺对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学生半价乘车和新区线路运行造成的亏损给予补贴,但补贴一直没有到位。
五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高,获取信贷申请材料全省平均11.2件,xx需19.4件为全省最多。贷款审批达到一定额度还须报上级行批准,用时相对较长。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
三、几点建议(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把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追赶超越、提升发展能力和竞争力重要抓手,把便企利民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出发点,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坚决破除利益藩篱和阻滞招商、营商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舆论宣传,将新的政务服务方式告知企业群众,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刀刃向内,重拳出击,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台账管理,立说立行整改。进一步优化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树立强烈的对标意识,对照标准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目标抓整改,督促检查抓落实。坚持一手抓招商引资,一手抓营商环境整治,聚焦衡量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的主要考核指标,全面梳理当前企业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以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精简申报材料为重点,实施清障提效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尽快明晰审批与监管部门权责关系,厘清权责边界,进一步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审管权责清晰、高效联动工作格局,开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推行“最多跑一次”,完善一次告知、一口办理、预约服务、预审代办等举措,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中介服务行为监管,打通数据、信息壁垒,强化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建立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快捷便利的退出机制,让干部多跑腿、信息多跑路、企业少操心,努力推动市场主体总量和民间投资注册资本持续增长,企业运行成本和负担不断降低,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经营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强化项目策划包装,聚焦产业导向,改进招商方式,突出靶向招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行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建立健全服务推进机制,打开绿色通道。针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少、推进慢、项目签约不开工、政策不兑现、合同不履行、投产达产慢等问题,分层分类拿出解决方案,努力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和资金到位率。开展政府、企业失信专项治理,加强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服务、诚信建设、纠纷调处工作职责,构建更加有效的投资权益保障和投诉调处机制。
(四)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把招商项目履约率、投资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问责,督促整改,确保引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加大对营商环境整治的督查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机制,对力度大、进展快的要及时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
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着不办的,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
持续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慵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搭建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开通投诉热线,建立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监督制度,实行排名倒逼,真正形成投诉受理和快速反映机制。
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作?案2021-04-15为进?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按照《2021年市营商环境评价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作?案》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我镇精?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案如下:?、整改?标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决?不动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着?解决?批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努?实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镇,打造?流?态乡镇”的奋??标,为我镇经济社会?质量发展增添动?。?、主要问题1.为群众服务??总体?作满意度低。整改措施:(1)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平。?是贴近群众,做群众的知??。镇村?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和群众进?交流,了解他们的冷暖,让他们把我们当朋友。?是服务群众,做群众的暖??。镇村?部要热情接待群众,当好“服务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要为他们解决?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便民中??作?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平。(2)提?群众?活质量。?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活垃圾收集转运?度,做到?产?清。?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中修、通户?程、公厕、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让城乡环境整治成为群众满意、?民受益的“民??程”。三是丰富?常活动,结合新时代?明实践活动开展百姓?讲堂活动,??建设农家书屋,不断更新书籍和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化?活;四是完善健?设施,实现体育器材镇村全覆盖。做好现有健?器材管护?作,对损坏的健?器材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和?安全隐患。(3)加强?部作风建设。进?步整治“四凤”问题,加??部作风督查?度,规范窗??作?员?作纪律,坚决惩处服务群众?作中的作风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镇纪委、镇清洁办、镇宣传线、镇?化站、镇新村办、镇便民服务中?。2.落实上级政策(惠农、惠民等政策)??总体?作满意度。(1)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镇村?部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让镇村?部成为政策的“明??”。(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播、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宣传,由各村(居)挂点领导带领蹲点?部进村?户,深?群众,?对?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3)规范政策落实。规范各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办理程序,将申请、调查、评议、公?、审批、建档等每?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实施。(4)公开政策享受。及时公开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政策享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站、镇民政所、镇农医所、镇宣传线、镇便民服务中?。3.便民服务中??作效率和?作?员?作作风、服务态度满意度低。(1)严格?作纪律。做到便民服务中??作?员定岗定?,?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做好?常值班安排,按时上下班,加强错时延时服务,镇纪委不定期进?督查。(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热情诚恳,做到“微笑服务”,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作制度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持以?为本,设置接待室、指?牌、?件袋、便民眼镜、?伞等物品,营造温馨办事环境。(3)提?服务效率。加强?部业务培训,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耐?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时转办上报,实?群众问题台账管理,落实解决问题销号机制。(4)建?评价机制。在每项便民事项办理结束后,由办事群众对?作?员进?服务评价,并将评价纳?年终考核体系。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便民服务中?三、?作要求(?)提?思想认识。各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务必提?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对照评价分项指标,认真梳理第三?评价和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剖析??不?,举?反三,进?整改,确保我镇营商环境2021年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市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前列。(?)抓好整改落实。各站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整改?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作部署,要亲?过问,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站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强??作合?,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严格检查督查。镇营商办将组织?量于4?中旬开始对各站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督查,对整改滞后或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站所进?督办,对敷衍应付、不作为、推诿扯?的进?全镇通报,并视情况报镇主要领导,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委处理。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好?章需要你的?励你需要服务吗?提供?对?服务,获得独家原创范?了解详情期刊发表服务,轻松见刊提供论?发表指导服务,1~3?即可见刊了解详情被举报?档标题: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作?案被举报?档地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汇报题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尊敬的领导们、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们集体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近年来,企业营商环境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及地方政府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利于企业营商环境改善的政策与措施。
在此,我们公司深入贯彻国家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科技改造和投资,抓紧实施创新改革,全面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促进注册资本数量和质量提升,形成政策落实和执行配套有效,立法审查和检查制度顺畅,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和稳定发展。
以上,我们公司主要是围绕以下几方面,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完善政策监管体系,建立了营商环境改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机制,不断改善政府服务体系,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其次,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正常化,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行政权力考核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遏制不正当竞争,抑制不正当负担;
再者,深入推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国际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完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分析机制,实施支持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高。
最后,促进经济结构改革协同发展,创新营商环境改善举措,增强市场化功能,营造良好的公平发展竞争环境,促进企业自身发展能力提高。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受益比较大,给全体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此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就到此结束,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欢迎您随时发言交流,感谢!总结题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
本次汇报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为主题,我们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了政策监管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行政权力考核机制,创新营商环境改善举措,增强市场化功能等,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善了营商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全体企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3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1篇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本局职能,自20xx年12月成立以来,相继办理政务服务业务近150万件、行政审批业务近4万件,新增市场主体16000余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效为先,推动营商环境科学发展
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助企复工复产。为破解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我们确立了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审批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凡是能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免费邮寄材料,线下不再办理;凡是能容缺受理的事项,一律容缺受理;凡是能压缩审批流程的事项,一律对审批人员充分授权,加快内部流转的"四个一律"保障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例如,受疫情影响,湖北格林凯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1000多吨订单的生产,跨省落户,实现异地重生,为满足企业快速落地需要,我局加急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企业仅用十三天时间就完成从注册到生产,被新闻联播赞为"火神山"速度。
(二)以质为果,托举营商环境向上发展
一是职权下放,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为更好促进乡镇驻地的企业发展,提高乡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办事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我局结合重点镇建设,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拉出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司设立等首批30个大项80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下放重点镇,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让驻乡镇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精准对接,打通企业"优质发展通道"。为全面加快企业建设进程,缩短企业落地周期,先后三次召开涉及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与企业精准对接行政审批服务11项;先后5次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集中开展业务研讨会20余次,解决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个。
三是局长陪跑,建立完善"政企交流通道"。为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流程,检验改革成效,从群众视角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行局长陪跑制度,以现场体验、陪同企业办理、跟踪企业问效的方式,及时发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依法为本,推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立程序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省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通用平台,实现线上无缝隙对接和帮办代办,做到线下无审批,全面建立我县依法审批环境。20xx年我局组织40余人参加执法证考试,2020年将做到全员覆盖,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并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二是指导企业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发展。我们不仅为企业送去便企惠企的好政策、好措施,同时也送去助力企业优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利用召开企业座谈会、"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注册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多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让企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轨道,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推行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推进快速发展。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放宽准入门槛,保证企业快速落地,切切实实让企业感到发展有希望、落地可作为。
(四)以商为重,促进营商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实行"大受理模式",让企业到一窗办所有事。专门建设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形成40个大项、191个小项"受理标准一元化",推行综合受理,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踏勘、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进一门、到一窗、办所有事"。
二是实行"不见面审批",让企业不出门办成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具体要求,推进"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214个行政许可事项主项、382个实施子项纳入网上平台运行,形成全程电子化链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让企业不出家门就能办成事。
三是实行"投诉受理机制",让企业做推进改革的"主人翁"。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建立政企沟通平台,定期听取企业对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专门吐槽找茬和投诉受理窗口,公开投诉受理电话,方便办事企业反馈意见建议,让企业参与改革,多提诉求,确立企业在改革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建立起与企业发展沟通的桥梁,着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在工作中继续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政务服务还存在短板。目前,政务服务"一链式"办理链条还没有完全形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分领域内还难以实现"综合受理",造成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体验感不强,整个政务服务事项中还存在个别服务环节超时现象。
二是降本增效不彻底,服务企业还不全面。企业在开办过程中,还不能做到"只进一扇门,开办全完成",仍需要跑多个地方、多个部门。虽然企业登记已经实现了全程免费,但企业刻章、税控盘仍需要企业交费。
三是行业规划不足,审管不畅。由于缺少行业、部门规划,导致我们在审批过程中缺少审批依据,审管互动还不够顺畅,业务协同不够的情况依然存在,制约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也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
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问题。线上审批链条还未建成,落实线上大项目工改系统还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个别部门职能未划转到位,政务服
务链条上的"三集中三到位"进驻工作未完全落实,无法真正开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工作,给企业带来推诿办、拖着办等困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紧盯问题短板,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补齐政务短板。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从政府层面加强调度,推动"一链式"办理模式,将服务链条上涉及的公安、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民政等关系到群众和企业切实利益的民生事项应进尽进,切实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二是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包含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发票等在内的"服务礼包";同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转变帮办服务模式,以化繁为简、一目了然为目标,制作流程化、清单化、模块化服务指南,便于企业快办快结。
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及建议,通过企业评、第三方评、申请人当面评、背对背评等评价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牢服务为民、真情为民意识,让企业和群众不仅把事办成,还要办的暖心、舒心,最终实现让群众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狠抓落实、担当作为,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2篇
根据王清宪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
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
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xx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xx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
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xx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xx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
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第3篇
优化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摆在首要位置,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直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新年伊始,我区将再度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继续严把政务服务关口,力争将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严格贯彻落实
(一)政务服务迁驻新大厅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进行搬迁,先将原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银海区社会服务综合业务用房--A栋业务用房(区人武部大院内)1楼办公,待该楼2、3装修完成后,再全部搬迁到位,届时工商、税务也将入驻。同时,解决了群众呼声比较高的停车难问题,新停车场可以停泊100多辆车,大大方便群众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银海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迁建了新政务服务大厅,修建了3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相关道路,一举解决了原政务大厅面积小、停车难,没有无障碍通道等问题。
(二)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
当前,银海区全力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清理冗余事项,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新迁建政务服务大厅,全区178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达7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5.3%,可网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2%。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银海区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出席会议。此次会议聘选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均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党代表、党外代表人士,还有商协会代表,实现全方位监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充分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银海区将采用"一证、一册、一码"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规范监督员的行为。也会全力为监
督员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确保监督员职能的有效发挥。该项创新举措,旨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倒逼改革深化,全面增强聚集要素的吸引力,搭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1月7日至8日,银海区非公办组织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税务局、安监环保局、商旅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企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炳康带队先后走访了平阳商会、北海宏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俊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林炳康一行都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企业送上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对各部门的这种现场办公方式,企业家们非常感动,表示企业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银海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林炳康一行先后到实地进行考察,就企业建设用地问题给出了意见建议。林炳康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主动性,坚持经常走访企业,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二是要注重服务针对性,着重绕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三是要突出服务实效性,能做的工作必须马上做,不能马上做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企业,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四)实施政务服务人员晨会机制
为时刻绷紧高标准、严要求这根弦,对标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从上周开始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天早上8:05召集全体窗口人员召开晨会,由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结点评各窗口服务人员前天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提醒注意事项和新要求,真心真情真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5篇)
第一篇: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
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
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
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
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第二篇:**区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思茅区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根据《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有关文件的通知》,区民政局围绕《办法》规定内容,对标对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在民政工作业务中,严肃整治机关作风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六个“不让”常抓不懈:不让该办的件在我手中延误,不让该批的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因我受冷淡,不让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不让窗口形象因我受影响。
二是规范登记,把好进口关。
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登记工作程序,促进区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申办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属性、名称、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等事项的严格审核。
三是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遏制乱收费和违规收费行为。
为促进民政营商环境优化,区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同时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规行约和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推进行业自律,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意识,优化服务。
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动态调整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通过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AB岗制等服务制度,不断提升民政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思茅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第三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
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
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
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
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
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
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
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优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念好“紧箍咒”
持续念好营商环境优化“紧箍咒”
**区人大常委会
**“这次评议交办的问题都是客观存在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正视问题找差距、真查真改补漏洞、举一反三促提升,确保以评促改、边评边改、彻底整改到位。在9月10日召开的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问题清单交办会上,区教育局局长涂华军表示。
据悉,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的第二年,区委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区人民政府及各被评议单位高度配合,工作推进有序、开展有力。
今年5月份以来,驻区市人大代表和全体区人大代表走访调查以及区人大各专委集中评议调查全面开展,各评议调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走访调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形成了详实具体的问题清单。之后,各评议调查组带着问题清单,走访了相关企业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查阅了资料台账,对问题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确保了评议工作有底气、被评议单位能服气。
“我认为区住建局对我们社区大楼改造项目的行政处罚执法程序不规范。施工方因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被罚款3万元,但至今当
事人都没有收到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票据。”在5月30日召开的企业、群众座谈会上,群众如实反映。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第七评议调查组火速将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随后,区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经过调查证实该情况属实,局党组对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口头教育,并且将其调离了执法岗位,罚款票据目前已开具给当事人。”在整改回复座谈会上,区住建局详细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2018年以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开展以来,共交办问题104个,整改落实71个。今年交办的33个问题,均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小城镇建设、卫生教育等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11个被评议单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整改。
笔者了解到,截至9月30日,该区已全面完成区人大代表民主测评及第三方机构民主测评工作。11月份,该区将召开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对11个被评议单位进行打分排名,进行结果运用。
“为确保区人大代表民主测评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和严肃性,我们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民主测评实施细则》,对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工作要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每个乡镇、街道片区测评都有测评指导组和区纪委监委同志现场监督,测评结束后,由测评指导组组长、代表团团长和纪委监委同志三方签字后,将测评表统一封存,之后将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集中开封统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跃华介绍。
“评议工作既要有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还需要在跟踪问题整改中念好“紧箍咒”,务必督促相关单位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并整章建制,确保发现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堵塞一个漏洞。要严肃认真对待,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精益求精;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心悦诚服;要严格结果运用,确保评议成果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在10月23日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君的讲话掷地有声。
第五篇:公安分局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公安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将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落位落地,工作中推出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七项措施》,开通了优化营商环境、户籍便民措施24小时直通车,工作中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破影响营商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警告
23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现将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抓推进。
分局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军任组长,分局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分局各警种及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七项措施》、《公安分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吸纳人才来铜落户实施办法》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了服务程序、切实提高服务实效,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层层负责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二、岗位对标,主动作为抓落实。
工作中一是从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等七个方面抓好落实,对全区确定的重点项目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包联民警,夯实责任,为投资
企业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在重点项目建立了项目建设警务室,落实民警、辅警进驻制度,配备了警务装备,规范了台账资料,切实做到警务前移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三、一站办理,便民利企抓服务。
分局将相关审批许可业务入驻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进一步规范窗口印章刻制备案事项申请,统一办事须知、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流程,要求工作人员1小时内完成刻制。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新增企业公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担,真正将“便民利企”措施落到实处。
四、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抓护航。
一是成立了由刑警大队大队长张群合任组长的专案侦办组,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的刑事案件建立专案制度,快侦快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点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金伟任组长的清查整治组,针对重点企业周边开展治安突出问题的清查整治。二是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确保重点项目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扰乱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案件,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54起,查处破坏投资环境行政案件23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警告
23人。
五、广泛宣传,多种形式造氛围。
为了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环境的知晓率,我局上下动员,采取横幅、固定宣传板、LED屏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就省、市、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知晓率,赢得了广泛的支持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共制作悬挂宣传条幅28条,制作悬挂固定包联责任表33块,开展LED屏宣传标语12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
六、加强督导,强化问责重监督。
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强势推进,我局加强督导,抓落实、抓落地,见实效,分局还不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常态化督导,由周军局长、杨春保副局长亲自带队,对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短板不足,落实了整改措施,工作中发督察通报2期,确保了此项活动强势推进。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我局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狠抓了工作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常态化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和重点项目、企业的座谈交流的频率和密度还需要加大,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七项措施的内容,按照层层包联、挂牌保护、警务前移、严
打整治、报告工作、规范服务工作内容,层层规范,立足本职岗位,对标任务,完善资料台帐,积极开展工作,全力抓好落实,推进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今年以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打造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为目标,着眼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加强学习、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标采购交易****项,交易总全额***亿元,节约*****万元;土地挂牌**项,交易额*****万元。
一、完善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完善相关软硬件设备及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即:交易场地“物理隔离”,防止违规操作“技术隔离”,交易环节“流程隔离”,得到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交易现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制作电子招标操作指南,保证金退还流程等,方便交易双方更明白的了解进场交易相关事项,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对所有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边办手续边招标,确保项目早进场,早受理,早安排,早服务。
3、实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容缺承诺受理”服务规则》,开展容缺承诺受理服务,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开评标,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
三、加强学习,完善操作规程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按第(九)规定:“(九)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自20xx年6月27日起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按照《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xx〕4号)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规定:“(六)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20xx年8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
1、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为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事业负担,中心花费大量时间,想法设法联系投标企事业,清退往年沉淀保证金。
3、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求代理机构在文件制作中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舒适感和幸福感,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2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我县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事项标准化建设和“一网通办”目标任务,针对我县
在网上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推广移动政务服务、创新应用服务模式等为重点,推广运用“天府通办”等线上政务服务品牌,积极推进“一次办、网上办”“一证通办”“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动态调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一次办、网上办”改革。
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一目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户籍管理等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9月底前各行权单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业群众“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二是组织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取消,形成“一事一次办”新办理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三是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推进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连办、一次办好。四是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现场办事引导服务,推行温馨服务、文明服务,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相关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满意。
(二)积极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
一是结合实际梳理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二是在公安、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医保、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高频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缺失的审批事项,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依申请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之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时限补正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大厅设立容缺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人向窗口递交材料经初审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开具容缺受理告知单,申请人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后,容缺受理窗口开具受理通知书。未
在期限内补正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并作退件处理。三是11月底前梳理形成“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部分事项仅需凭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等就能“网上办”掌上办”。四是推动高频事项的移动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真正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规范统一政务服务事项。
一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一目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户籍管理等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9月底前各行权单位梳理出50件以上企业群众“一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二是组织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取消,形成“一事一次办”新办理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三是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推进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连办、一次办好。四是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现场办事引导服务,推行温馨服务、文明服务,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相关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一次办好审批服务事项,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满意。
(四)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我局于20xx年8月起,开始着手好好差评系统建设,耗时一个月,总投资9万余元的系统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行从目前的的`情况来看:我县的大多数部门都是用的是各个业务上级部门的专网,由于上级部门的专网还没有与省级的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所以,还不能实现好差评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数据传输。目前,税务系统正准备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到时,税务系统就可以运用“好差评系统了。
(五)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相对集中行权事项事项清理工作方面:8月25日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清理上报相对集中形式权力事项的函》,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情况,拟划转87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它行权事项,我局也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权单位对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努力推动和清理中。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3xx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部署,坚持为百姓服务、请百姓参与、让百姓满意的百姓城管理念,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以新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以新的思路谋划城市发展,以新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改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解放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年初召开县城管系统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会,解放思想,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全县城管系统亲清营商系列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县城管系统开展服务对象大走访活动。活动本着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力争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走访中着力听意见、找问题、晰差距、明思路。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集中把问题清单汇总报送到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根据职能和属地原则进行分工,逐项分解到具体责任区和对口业务单位,拿出改进措施和期限,限期解决;对于不属于城管职责范围的,主动向县政府报告,统一协调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上门做好解释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县城管局服务窗口与办理服务对象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营造政商亲清互动、共谋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方面精简程序,压缩流程。在确保服务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把广告设置、门头审批、渣土处置审批等业务与广大市民联系较为密切的,进一步压缩工作日。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共平台公布宣传我局政策,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打造三声五心窗口。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坚持把服务对象的满意作为服务的最高标准,用三声五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做到态度热情、语言得体;五心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专心、回答问题耐心、办理业务细心、接受意见虚心,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的发生,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夯实基础,深化作风建设
按照住建部开展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县城管局着力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
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近期举行了县城管系统作风纪律整顿暨队列训练和执法知识竞赛活动,结合十九大学习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向作风要效率,向纪律要战力,以作风纪律建设新成效新气象助推城市管理工作新发展。
狠抓业务提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执法技能、队容风纪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案件点评、法律竞赛、队列会操等活动,全力提升城管队伍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依法办案能力,立足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杜绝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不严、管理宽松等问题。
强化纪律约束。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久拖不办、推诿扯皮以及企业反映大的反面典型,推行六不准,即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乱检查、不准强迫代理、不准刁难报复企业、不准向企业索拿卡要,涉企检查必须做到入企检查备案,不得私自打着单位的名义变相检查。
三、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效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我县四宜城市建设,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凡企业和个人到县城市管理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不论涉及几个科室,全部实行一口受理,即由一个科室牵头负责,统一按规定时限办结。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重新梳理所有的审批事项,简化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各审批事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三是公开优化涉企收费清单和流程。对收费标准和文件一律公开公示,对收费程序进一步优化。四是城市管理执法实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五
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实行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制度,留有执法资料。六是改进工作作风。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作为,为企业上门服务,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并注重工作效率,做到事不过夜,马上就办。七是加强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露天烧烤大整治等工作,大力优化城市环境。八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坚决取缔占道露天烧烤行为。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形势,县城管局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将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创新推进,力促城管工作上台阶
下步,xx县城管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领导关心和市民关注的问题,按照两全两无要求,坚持六化六执原则,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学习活动,持续弘扬xx稻改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聚心聚力抓落实,力促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新xx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召开城管系统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夯实基础,深化作风建设。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杜绝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问题。
三是创新机制,优化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给广大市民和投资商创建干净的生活环境、整洁的市容环境、优美的休闲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观念、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创新之举干实,把惠民之事做实,努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佳的和谐城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4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都是为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我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主攻方向。
营商局作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单位,义不容辞的要为全区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不懈努力。
一、我们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审批效能。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全网通办”“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着力推广不见面审批。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除有特殊规定外,承担依申请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事项及人员做到
“应进必进”
三、是代帮办服务及延时服务。我区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和项目代帮办窗口,成立代帮办队伍,并安排专人为企业办事、项目办理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在每个窗口公开了窗口人员电话,在非工作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延迟服务,要解决部分窗口办事集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建设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完善“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在“中心”办结,杜绝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的现象,实现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我局要充分发挥营商局职能,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升级传统产业过程中追求内涵式发展,在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形成多点支撑格局。从而构建具有弓长岭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5一、精准帮扶走访对象
区内106家规模工业企业。
二、走访内容
1、进行涉企惠企政策宣传、辅导。
2、了解企业存在的资金、人才、用工、市场等问题,以及制约企
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瓶颈问题。
3、要求填报XXX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和XX经济开发区20xx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企业需帮扶的有关事项。
4、结合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检查,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事项。
三、任务分解
1、成立帮扶小组。经济开发区成立2个工作组,由XXX具体承担走访安排、问题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事项。
2、人员分组情况。共25人,分成2大组,具体为:
第一组:
第二组:
3、任务分解情况。每组53家规模工业企业。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4月10前制定活动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20xx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对全区106家规模工业企业,通过走访了解、发放调查表等方式,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摸清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帮扶的关键问题,建立表格式问题清单。
3、20xx年5月10日至6月5日,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的对策措施,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精准帮扶计划,细化分解企业困难帮扶的解决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边,务求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20xx年6月5日至8月25日,各帮扶小组要对开展精准帮扶企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活动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小组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了;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时效。
2、力求真实有效,掌握好第一手调研资料,为开发区的工作部署和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
3、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团结协作,轻车简从,切实深入企业进行
走访调研。
4、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工作具体、到位,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加大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帮扶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6楼坝近年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部署,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推进简政放权,攻坚流程再造,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以实施流程再造为抓手,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一)深化简政放权。近年来,我们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35项,调整454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含委托下发)行政审批事项67项、下放(含委托下发)乡镇行政审批41项。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市级下放事项175项(直接行使52项、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的123项),构建了市县扁平化审批体制。通过简政放权和市县同权改革,及时取消调整承接和下发行政许可事项,特别是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及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审批事项被取消,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打造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网络智能化、数字化建设,20xx年投资913万元高标准建设县为民服务中心智慧大厅,配备智能叫号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填表机和样表机,智能化、数字化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进一步优化功能区、窗口布局,按照办事流程中各职能部门关联程度,设立14个功能区,将全县43家县直部门、单位的1270项政务服务事项,1158项“一次办好”颗粒化事项集中到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投资项目服务区,集合了国土、住建、发改、环保等审批职能,企
业在一个功能区就可咨询、办理全部关联事项,减少企业跑腿次数。14个功能区共设置窗口185个,有工作人员330余人,基本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和“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目标。目前中心每日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平均每日办件量1000余件。
(三)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通过模拟审批、容缺审批、联合审图、踏勘前置、承诺制、帮办代办等方式打破原来条块分割、互为前置的诸多壁垒,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在审批局梳理完成“一链办理”事项55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汇总公安、税务等窗口“一链办理”高频事项清单,并制作成二维码墙。通过流程再造,明确“马上办”事项47项;“容缺办”事项26项,共容缺材料57件;首批涉企告知承诺事项32个;共精简材料98项、压缩环节58个、压缩时限137天。目前,企业开办4个小时即可拿照,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均可1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项目全过程不超过80天。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重新梳理制作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制作规范化填报样本和经典案例;按照主题模块编制民生一本通、投资项目报批报建指南、经商办企业一口清等,打造XX便民利企的审批服务标准化百科全书。通过“政务服务大讲堂”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为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延伸。积极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梳理印发了133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61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及66项城市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制定45项《镇(街)村(社区)为民服务建设标准》;推进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进驻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在镇街中心实施“一窗受理”改革,在深入镇街现场开展调研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印发《推进镇街“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四
个层面、五项重点指导今年全年镇村中心建设。大力推行帮办代办、预约、延时等服务,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标。
二、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努力营造企业群众满意型服务环境
(一)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制定吐槽找茬、好差评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网上评价等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流程的意见建议;在大厅咨询台设置专门找茬窗口,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找茬专窗进行投诉和意见反馈。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落实,不能当场整改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解决后第一时间反馈企业,力求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审批局必有所应。
(二)大力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积极倡导、引导企业群众加大外网申报力度,能线上办的不线下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预约服务、全程帮办代办、免费邮寄等便民措施,确保了企业群众“重、急、特”事项顺利审批。近期根据企业群众反馈“网上办”缺乏直观操作指导的问题,审批局工作人员自己动手,精心录制20余项高频事项网上申报流程小视频,分批次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让群众网上办事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收到了广大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深入了解企业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开展审批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为园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项目预审、解答疑惑、出谋划策服务,实现园区事项集中办。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专人代办,变企业亲自跑为行政审批局代跑,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最快时限办理有关手续,以最短时间助力项目落地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一路绿灯。利用午休下班时间,为企业群众提供“送证上门”服务,持续擦亮主动服务品牌。
三、以干部执行力为前提,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既不管死、也不放松,对内研究办法、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对外借力发力,重在提醒、咬耳扯袖,以政务服务队伍执行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一)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出台《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县为民服务中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等文件,坚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大厅带队巡查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设置纪检监察室,邀请第四纪工委同志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大厅巡查。
(二)提升业务素养。制定政务服务大讲堂年度授课计划,利用大讲堂,为干部职工将党课、讲业务、讲礼仪、讲作风、讲纪律,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执行力。
(三)严格风险防控。制定出台了《XX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程序风险廉控机制》、《XX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对权责清单所有事项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档次。
四、以体制机制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重点,扎实做好营评准备工作
(一)明确目标,完善措施。5月3日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5月17日县委常委会对今年的营评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指标牵头部门对标先进县市区进行学习。在对标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制定配套措施,近期将召开营评动员会。
(二)健全体制,强化领导。组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抽调精英骨干,进一步充实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加强对各牵头指标工作线的培训指导;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成立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明确组成人员,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调度,全面推进。县领导每月召开一次营评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重点;县优化营商环境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牵头部门营评碰头会,掌握各指标营评进度;各指标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营评碰头会,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四)过程管理、调研督导。县优化营商环境组充分发挥工作引领作用,加大营评日常基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调研督导,定期抽查各牵头指标工作台账,每月对各指标营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各牵头部门加大对各配合部门的调研督导工作。
(五)周密备考,冲刺营评。一是确定填报标准;二是加大回访力度;三是积极选调人员参加填报团队;四是加强调度指导,营评准备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五是市对营评工作进行周密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有力的督查指导。
(六)督查考核,强化动力。由县纪检监察、县督查事务中心、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加强营评工作督查考核,对牵头不力和配合不够影响工作进展的,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增加营评考核权重,增强营评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7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
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8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
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xx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xx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xx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xx项、取消审批事项x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xx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x个部门x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x月x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xx件,办结xx件,办结率xx%。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
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xx”、“xx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xx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xx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xx年x月x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xx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合计新增xx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xx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②根据《沧新征函字【xx】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xx】28号)要求,于xx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xx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x月x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
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xx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9近年来,滨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打造“六种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的职能作用,以立足本职为核心、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
一、认真贯彻部署,思想认识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光峰书记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落实意见,部署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
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出台了《滨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全市追赶超越的意见》,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就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抓纪律不减弱,抓作风不放松。定期组织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就加强纪律、改进作风制定了“十个严禁”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作风纪律领导小组,采用“突袭”检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举报电话、xx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服务,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跟踪督查办理结果,大力整治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对发生各种严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同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发挥统计职能,措施行动到位
(一)加强基层调研分析。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到基层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及时提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建议。
(二)减轻企业调查负担。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革,减少整合统计报表的种类和指标,调整统计报表报送的频率和期限,进一步方便企业填报,减轻调查企业报表负担。缩减、整合涉及企业的统计业务会议,除上级机关要求外,取消市及以下开展的各类涉及企业
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三)改进服务方式。在做好为党委政府服务的同时,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在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设立服务窗口,开通服务热线,努力满足企业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多种统计产品和网络、电话、函询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
三、执行规定要求,工作落实到位
(一)抓好廉洁统计建设。落实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规范清理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禁止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参加企业安排的任何公务宴请,禁止违反规定接受企业赠送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等。同时设立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组织各科室(中心)、队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的原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调整下放县区1项,保留仅1项。行政审批人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工作,统计行政审批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做到“三集中”,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审批权限也能做到“两到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在局外网网站开辟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申请、公示公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子栏目,制作完成全市统一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方便企业、社会、公众享受及时、快捷的统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0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
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
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
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
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
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
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
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
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
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
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
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
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
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
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
限执行收费标准。
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
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
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
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
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
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
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
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1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乡党政办。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二、存在问题
1、营商意识淡薄。在安排执行营商工作过程中,存在轻视营商工作的现象,行动迟缓、走近企业进行调研不够扎实、不够深入,政策宣传不到位。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1、强化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责任
对全乡营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人人懂营商、人人做营商。联系驻村部门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对营商工作进行承诺制,责任到人。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
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220xx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先进,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县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评估指数稳步提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前排。
一、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修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联调机制,确保各类清单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机构管理。编制《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xxx版)》并向社会公开。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三)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清理规范、督查抽检和暗访暗查工作,分类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单。
(四)清理整治行政审批隐形门槛。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隐形门槛、特殊环节、兜底条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审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关”等模糊
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规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税务等领域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有序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八)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xx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
(九)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市场主体注销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在企业注销同时并联办理社保、医保、税务、商务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十)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
(十一)不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三、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十三)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制定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类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
(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点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有效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强系统稳定性、便利性。
(十五)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管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建立健全区域评估的事前指导协调、事中跟踪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相关部门管理依据。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方
式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审图效率,同步加强勘查设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十八)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府办发〔xxxx〕xx号)等相关规定,将xx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商品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协议电子供货平台进行采购,致力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持续推进市场提质增效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xx年培育知识产权试点x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x.xx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按照估值给予合理授信贷款,助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门槛高、合作银行少、授信额度低等问题。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按照《x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x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探索建立体现行业人才特点、注重人才实绩、分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形成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服务专员制度,发挥“人才之家”作用,切实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
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税时效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无纸化单证备案。
(二十三)持续推进高质量利用外资。坚决执行《x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县外商投资服务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十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x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关政策宣传,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争取融资支持,推动在息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企业资金接续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十五)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制定“无产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产审判专门化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机制。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
(二十六)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通审判、执行系统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加强与银行、住房公积金、房管、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被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六、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二十七)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
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导向和重点内容,制定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办事流程中实地勘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清理规范,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政务服务ISOxx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农业农村、教育、人社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县政务服务“零跑腿”全程网办率达到xx%。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xx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xx项事项异地办理,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20xx年底前实现省内事项“全省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改革,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xx%,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xx%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展集成套餐服务范围,20xx年底前实现县级网上集成办理套餐x个以上。建成县政务大厅“xx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采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依托省“贵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十一)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
互认共享。根据x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20xx年底前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全部完成审批电子印章制作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网站、APP、小程序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
(三十三)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完善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审批在线巡查监督机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在线巡查监督,对网厅信息错漏、办理事项颗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评价数据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评价结果考核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六)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扩大x日办、x日办、当场办、即时办业务类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费用减免,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邮寄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便快捷缴费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确保适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需求。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七)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数据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房产交易、缴
税、登记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开通或变更同步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单位并联办理相关业务。
(三十八)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大力推广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缴纳税费时间压减至xx小时/年,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总税费负担率。优化社(医)保缴纳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动智慧办税建设,提高办税缴费体验,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探索涉税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推行留抵退税联动办,依托电子退税信息,简化办理流程,提速退税办理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关注税企互动平台,纳税服务前端化。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凭证的广泛使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三十九)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各项非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十)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结婚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四十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环节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四十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评价渠道,并
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导诊断等服务。
(四十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x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五)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精准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四十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培训机构私设职业技能培训门槛。依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七)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四十八)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县促进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婴幼儿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
照护服务水平。到20xx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x-x岁婴幼儿托位数x.x个。
(五十)提高水电气供给可及性。推进水电气“一站式”集成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水电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和“装表接电”x个流程,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电、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x个、xx个、xx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x个环节,涉及外线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报装水电气需要在红线外新增配套设施建设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十一)提高水电气供给可靠性。加强对水电气服务单位供给可靠率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供给单位提升供给可靠性和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x个、xx个小时以内。
(五十二)提升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效率。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接电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气接入工程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报装接入中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规范供水工程市场秩序,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客户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企业,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停复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停水次数和时间。加快推行供水接入报装“零上门、零材料、零收费”服务。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水电气供给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水电气报装及相关接入施工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免费
提供工程造价标准咨询服务。加强对水电气供给项目廉政风险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八、持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五十五)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指标体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情况的,要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销,并消除不良影响。
(五十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动税务、公积金、社保和金融机构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公积金缴纳等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续开展清欠工作。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十九)推广实施容缺审批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审批管理办法。调整规范容缺审批后补事项清单,提高清单含金量。建立容缺审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九、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监管。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xx%。建立与信用、风险挂钩的“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工程,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规范抽查行为、公示行为和后续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业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负责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环节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六十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
(六十五)加大对医疗机构规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六十六)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健全金融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管理,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六十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编制商协会涉企收费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十、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做好x市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调度工作,以评促改,重点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争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细则,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
(七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同监督机制,设置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及处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认真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十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充分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分配、预算执行以及监督反馈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常态化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以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商协会参与的外部咨询监督机制,持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定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义务监督员聘任、激励和退出机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出台全县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修订完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县安商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库,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兑现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作出承诺、签订合同约定的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用好县“贵商易”民营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涉及企业,政策咨询、政策建议、问题投诉等服务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3自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按照安排部署,成立市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进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按要求认领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完成河南政务服务网事项录入及网上办理工作。目前,我局18项34个业务办理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减少50%以上,达到了工作指标要求。目前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正在于省厅积极最接,实现了线上申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二、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前提下,制定进一步
放宽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结合我局实际,目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已做到承诺制办理,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同级审批;
根据《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商“放管服”组办〔20xx〕24号)涉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已经取消;取水许可,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增加、核减,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已下放。建筑业资质的审批权限在住建部门,我科协助住建部门对水利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水利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已经于20xx年8月下放。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按照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通办有关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涉水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优化政府服务,建立完善监管及评估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篇14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总结
近年来,和平县发改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对国家和省、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了《和平县现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清
单》、《和平县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明确了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及时在县政府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切实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确保取消、减免、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目录,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提供指导。根据省发改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地方性市场准入事项梳理相关工作。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制订印发了《和平县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保障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镇、各单位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自我审查和存量清理,确保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县发改局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多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
20xx年8月,通过在和平广播电视台、和平县政府网、“和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以及市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和平县20xx年一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公告(《关于发布和平县20xx年第一批诚信“红黑榜”名单的公告》和发改〔20xx〕199号),让守信企业上“红榜”,失信企业上“黑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企
业发展良好环境。
(篇一)
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风景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像关文
件要求,风景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景区工作实
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保
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
的合法权益,结合景区工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风景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像关
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景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创造良好
工作氛围,提高泛博职工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加强监
督教育工作,提升全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
性。立足群众需求,提升本单位的机关工作水平,注重政务
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向有
关载体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更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及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及时
完成风景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推行。
认真准备5.15公开日活动及5月16日的优化营商
环境宣传周活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公
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积极准备活动宣传内容及单位展台、展板,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及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风景局把景
区相关情况做为本次政务公开及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的宣
传重点,于5月15日、16日两天分别按照文件统一要求在
环保局和工人文化宫门前,设置“真正解决群众办事难,打
造发展环境最优景区”标语的大型展板及定点宣传展台,展
台上配设有“咨询接待”和“投诉受理”桌牌,并由负责领
导带队,组成4人小组参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疑
问咨询,在活动现场对泛博市民发放宣传图册,讲解景区具
体情况,加强市民对凤凰山景区情况了解,认真听取各方
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完善风景局工作机制,为
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风景局设立有经营科专门负责景区内经营工作的管理
和监督。每年初,风景局经营科都会组织全体景区经营业户
召开专项会议,传达景区全年经营工作的具体事项,并签订
有正式合同及食品安全责任状。保证景区内商品的安全、卫
生。凤凰山景区内所有经营网点均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人
员穿着统一服饰佩戴工作证件,所有商品全部实行明码标
价,并以公示板的形式公开公示,坚决杜绝恶意载客、黑商、黑户行为及随口要价、加价等问题。风景局制定有经营管理
制度,实行经济处罚模式,对违反规定浮现扰乱景区营商环
境的经营业户,视情况赋予1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发现,立刻取销其在景区内
的经营资格。景区内索道、观光车等营运公司,所有票价均
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不存在增加收费、胡乱收费、无故收
费等情况,同时各项收费均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制作公开展
示板向泛博游客公示,保护游客知情权,绝不欺客、宰客。
风景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认真落实
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宣传材料内容及制作展板。按照提
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深化和规划机关工作
的流程和程序,使我局的政务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简
洁化,保证了泛博人民的利益,让公众了解,让群众监督,让百姓受益。并按便民原则,通过网站、报刊、数字电视、行政办公室、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切当做好工作信息载体的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做
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
机构体系。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使我
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区
委、区政府**年度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全面深
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目
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国际、对标上海,加快政府职能转
变,为实现我区营商环境东北最优区的战略目标不懈努力,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深化审批改
革,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事项办理提质增效1.大力推进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努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
结、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破解难题,消除阻力,需
要勇气,更需要智慧。中心把营商环境建设和便民利企的重
点确定在应进必进、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公开、透明、高效”
目标上来,致力打造“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
务”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两办”下发了《关于向普兰店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选派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知》(普委办发[**]26号),对人员、事项进驻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据此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原则,从源头上确保了所
有涉企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
符合硬性条件。在此基础上,对大厅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
标准和和更严格要求。这个文件的出台,开创了我区公共行
政服务管理工作斩新局面。截至目前,大厅进驻18个部门
中,17家区直和垂管单位的一把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科负责
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进驻事项276项,基本实现了“应进
必进”。其中,72项审批事项可以即时办结,办件即时办结
量达到75%,提前办结率95%,上半年,大厅办件12473件,无一例超时办结。
2.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全面提速,优化服务见真招。
所有进厅办理的审批事项,按照规定不需要采取现场核查
的,全部即时办结;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全
部压缩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比大连市提出的目标提高了
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
告知制等多项制度得到了全面有效贯彻,审批效率大幅度提
升,事好办、好办事、办事快局面正形成。区市场监管局窗
口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
资本登记条件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
准入门坎。不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全程电子
化登记工作,企业注册在5证合一基础上,已经实现了26证合一;开通了网上名称预先核准,做到零见面审批(电子
出照)。区林水局在与审批科负责人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率先启用审批专用章,并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要求
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环绕行政审批高效开展现场勘查,且把
现场勘查时限同步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区卫计局12项不需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并做
浮现场勘查“最多去一次”的承诺。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培训,典型教育,工
作作风转变明显见效1.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
事、管权。重新修改和完善了《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管理考核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中心
根据《考核办法》制定对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评
分标准和配套10项管理制度,建立起1+2+10的管理体系,加强了制度管理运用力度,推行日巡查、日统计、季通报管
理机制,形成为了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2.建立制度,制定计划,强化学习培训。每月月末周五
下午15时--17时为大厅工作人员理论学习时间。中心制定
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省
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专业知识,及
时了解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业务动态,提高工作人员为民
服务本领。
3.深入开展“文明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提高效率、强化服务、提升形象,有效解决好办事的问题,人是最根本
和最关键的因素。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
素质、服务理念、职业道德素质,中心延续深入开展了“文
明大讲堂”系列讲座,礼聘专家教授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市
场经济理论、公务文明礼仪知识和行政审批法律知识讲座,丰富知识结构,拓展服务视野。同时,为了提高大厅窗口工
作人员的心理调整能力,中心还增开了以“快乐工作、健康
生活”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为窗口工作人员保持
健康心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打好心理基础。
4.深入开展“向120、110先进集体学习”等系列活动。
扎实推进学楷模、做标兵、立足本职岗位争先创优活动,弘
扬“120”“110”先进集体优良作风,评选
“巾帼文明岗”“文
明服务标兵”把学习先进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展示新作为,树立大厅为民服务良
好形象。开展“莲城-廉诚”廉洁自律承诺活动。引导大家
洁身自爱,亲清有度。
(三)强化服务措施,拓展方式方法,解决“办事难”
大有成效在加强办事难专项整治、推进营商环境改善、打造
营商环境东北最优区进程中,中心坚持秉承“处处是营商环
境、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无小事”
的管理服务理念,始终聚焦创建“一流环境、一流队伍、一
流效率、一流作风、一流形象”的目标导向,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和区委作风
建设大会、区纪委廉政会议精神,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致力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审批服务提质增
效,真抓实管向“办事难”宣战,为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助
推企经神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依托**省网上审
批服务平台,将每一个审批事项102个要素公开。
二是解决“中
梗阻”问题。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进大厅的审批科长姓名、电话和工作分工。
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信息共享、数据共享。
三是开设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区、设立纵横联办窗口,将所
有的投资建设项目通纵横同步、上下联动、一窗受理、内部
流转、一窗出证。变企业跑路为窗口人员跑腿,在38个工
作日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四是增设多证联办窗口。
对四个单位留个事项实行
“一窗受理、全程帮办、内部流
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五是开通了“双休日”无休窗
口,做到双休日无差异对外办公服务,落实了领导带班制度。
六是开通查询功能通过自助服务电脑和触摸屏,实时发布进
厅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样书样表,使办事企业
能第一时间掌握申请材料填报标准和办事流程,有效解决了
办事企业因对政策法规掌握不清不明而导致审批效率不高
的问题。七是开放停车场,免费对社会提供停车位。八是部
门驱动创新。区国地税窗口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
单;
区商务局、教文体局、卫计局6项审批事项纳入我区《首
批实行
“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区交通局推行
“容
缺受理”;区林水局为大连中耀木材交易市场提供定征服务;
提速增效、又好又快的审批服务新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
遍好评。今年以来,企业和群众多次来电、来信、赠送锦旗
感谢。人民网、腾讯网、**日报、大连日报和普兰店发布等
多家媒体先后十多次宣传报导了我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
验。
(四)加大投入,升级改造,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
服务”提档对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方向,不断推进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标准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中心加
大软硬件资金投入,有效解决网络和技术方面难题。一是加
大网络设备硬件投入和进行审批平台系统升级改造。依托大
连市政务服务网,整合和再造审批流程,打破信息孤岛,推
进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大审
批系统运营维护力度,保障网络硬件系统夯实可靠、软件系
统安全稳定。完善触摸查询系统的便民服务功能,启动内网
审批系统预警提醒功能设计,确保审批事项录入不超期、不
超时。二是开通运行中心微信公众号,打造中心文化活动宣
传主阵地。设计开通运行普兰店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
众号,共计发布文章22篇。主要功能为宣传党中央重大活
动、国家政策法规、向群众发布中心丰富多彩的工作动态和
工作写照,先进典型事例等宣传功能。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影
响力。同时,探索并推行微信咨询、投诉、评价、查询等功
能,真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满意服务。
(篇三)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任务、新要求,陈仓区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化提升投资发展环境既是生产力
又是竞争力的理念,工作紧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这一主
线,以降成本、优服务为方向,努力做强促进投资发展的“硬
环境”,同时着力做优保障投资的“软环境”,工作扎实有序
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五合一”推进,全方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坚持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目标,将“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相对集中
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四项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五合一”推
进,设立“五合一”工作秘书处,统筹安排五项工作,细化
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五项工作遇到
的艰难和问题,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持
续优化。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
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
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
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陈仓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
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0+3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成立了8个专项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把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集中在工作一线,对具体行动方案再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3.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
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打开创业“路障”,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一季度以来,全区新发展市场主体918户,较去年同期增长68%,累计在册市场主体达15594户。
一是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改革。去年8月,全市首
张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区成功颁发。全程电子化登记,实
现了企业名称申请与核准、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
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
过微信办理登记注册,把过去8小时服务延伸为24小时不
间断服务。二是全面普及“政银通”业务。随着商事制度改
革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长迅速,我区切实把准服务企业新
路径,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多、覆盖面广、“互联网+”应用优
势,与区内四大银行联手,签署“政银通”合作协议。
群众、企业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由其免费进行网上登记申
请,实现了“信息申报、登记审批、代理发照、开户结算、综合金融”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查阅机制。依
法保障投资者、企业享有的咨询、查阅、复制等获取相关信
用信息的权利,设置档案查询“三个一”时限,即书式档案
查询1个小时内办结,电子档案查询1刻钟内办结,机读档
案查询1分钟内办结。
4.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聚焦行政审批体制创新,着力推动相对集中许可试点改
革,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市统一规范县(区)行
政许可项目的要求,印发《区审改办关于调整完善行政许可
事项汇总目录和权责清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陈审改办
发〔**〕1号)文件,组织18个区级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
规规定,对照《陕西省市县(区)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对
所承担的许可权开展修订,为集中许可打好坚实基础。二是
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环节,印发《宝
鸡市陈仓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确定中
介服务事项27项,并清理中介服务事项5项。三是探索行
政审批体制创新。主动承担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
任务,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深入结合我区区情实际,研
究制定《宝鸡市陈仓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工作实施
方案》,组建机构、充实人员,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着力构建审管分离的新机制,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集
中审批。
5.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
平
以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优化流程,改进服务,切实推进服务群众新举措。一是梳理发布事项清
单。按照“全面梳理、分批发布”的工作思路,从与群众和
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着力突破一批
难点、打通一批堵点、去除一批痛点,实现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区、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综合服务站,构建“横向整
合、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集
中办理政府所有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全程代办、易地
办理等新模式,最终实现“办千件事、进一扇门”。三是拓
展服务方式。在“五证合一”改革中,开通电话热线,提供
全程指导服务,减少企业因程序不明而来回跑路的负担;在
健康证办理中,充分调研、审慎论证,推出
“谁体检谁发证”,既落实责任,又让群众少跑路,极大缩短了发证时间。
二、工作成效
一是跑一次就解决问题。继续梳理群众企业办事“最多
跑一次”事项,第一批公开区级117项、镇街23项“最多
跑一次”清单,目前正在梳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代办、网络、邮递、上门等方式,持续改进群众企业办
事体验,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二是政务中心一窗式办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
设,高标准完成为了政务大厅建设,6月
20日区级部门进驻,实现“一窗式”集成受理,极大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目
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区级部门11个(发改、教育、民
政、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环保、国土、卫计),承担办理许可事项152项。同时,按照《陕西省简
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率先在区政
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印章刻制窗口,减少了中间环节,压缩了
刻制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干部登门服务解决难题。积极动员全区联企干部主
动作为,切实做好项目陪跑、手续陪办等工作,先后为企业
办理实事、难事70多件,协助66个重点项目、18户涉农企
业对接融资需求,将30户企业列入规模企业哺育行列。持
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清单的动态管理,调
整发布《陈仓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清
单》,确定保留项目34项,严格执行“照单”收费,切实规
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企业很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慷慨案及“10+3”行动方案,全面
推进
“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手段,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目的,以缩短期、简化手续、提
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推动经济高质
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简化各项审
批流程,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抓好常规政务服务。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10+3”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计划报告、督查考评、座谈走访、定期通报、信息
报送、工作联络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点评工作
发展,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构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其企业和投资者排难解纷。健全政企沟通机
制,拓宽企业反馈、交流问题渠道,结合县域营商环境监测
评价,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实际
艰难,听取意见建议,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主动调整工作方
向,积极匡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面临的实际艰难,努力营造
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是精简审批程序和时间。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
革试点,探索决策、审批、监管分离又协调的改革新路径,协调指导审批职能移交、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等工
作。扩大“最多跑一次”覆盖面,在群众、企业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寻求新突破,分批次梳理并发布群众企业办
事“最多跑一次”清单,最终实现覆盖全部权力和服务事项90%目标,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四是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和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加强与
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和网上办事大
厅建设,以“五公开”为重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试点,以
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营商环境愈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优化营商环境,是加强市场监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包括完善法律法规、简化行政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五个方面。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行政手续;办事流程;社会信用体系;国际合作
一、前言
营商环境是指政府提供服务的效率、市场健康有序运作的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综合因素。营商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企业前进的底气,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发展运行质量。发展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新时代的必然要求。
二、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加快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落实执行力度。建立健全行政保护机制,有效解决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简化行政手续
繁琐的行政手续会阻碍企业办事的效率,降低市场竞争力。为此,政府需进一步简化行政手续,削减审批项目和时间。采用“一次办好”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企业跑腿时间。
采用透明的服务、公开的标准和流程,优化行政执法的过程,加强权利和责任的维护。
四、优化办事流程
政府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办事流程,通过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优化服务手段和方式,快速、高效地处理相关手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同时,政府还需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落实考核责任,确保政策落地。
五、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措施。政府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公示与使用,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严惩失信行为,加快构建信用约束机制和失信纠错机制,从技术、法制和制度三个层面打好基础,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拥护诚信的共识和社会风尚,从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经验和国际合作也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应对介入国际营商环境评价组织,了解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趋势,提高对营商环境的学习借鉴意识,倡导并参与国际规则制订,提高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七、结语
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简化行政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国际合作五个方面进行工作,营造一个优良的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体而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经济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建设健全的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加强法律法规、简化行政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国际合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这样的改革不仅有利于吸引外资,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经济活力,为今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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