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6篇

时间:2023-08-08 08:00:07  阅读:

篇一: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

  【摘要】本文根据最新《

  企业

  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从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计量形式及账务处理三个方面简述了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核算的认识与做法。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不涉及债务豁免与所得税的减免。

  一、政府补助及其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按其关联情况分类,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例如,某些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国家给予的经营补贴、国家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费拨款等国家给予企业的财务支持,以扶持其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发展

  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当然,对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能一概确认为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应根据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的性质、补助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政府拨款等,应按照收到的和应收的金额计量,即按照确认资产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即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二)后续计量

  1.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政府补助。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冲减相关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方法

  关于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有资本法与收益法两种。

  1.资本法。它是将政府补贴直接贷记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

  2.收益法。它是指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利润表中补助收入,增加企业收入。

  (二)账务处理

  1.《

  企业

  会计

  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省环境保护局拨付给本公司用以建造环保项目的款项人民币451000000元,存入开户银行。上述拨付的款项于环保项目完工时将无需偿还。2004年12月31日,与拨付款项对应之环保项目尚未完工;同时,公司收到环保部门从国外进口的专用设备一台,验收入库,按名义金额500000元入账。根据进账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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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政府补助的特征;(2)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机构,国际的类似组织也在其范围之内。

  (一)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二是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二)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

  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

  例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在实务中发生较少,有时会存在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货币性资产补助和非货币性资产补助,并采用收益法和总额法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收益法是指企业将政府补助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者费用的扣减。

  (一)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二)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价值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似类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即为人民币1元。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是指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一项负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形成并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补助。此类政府补助不是以“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作为政策条件或使用条件。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一项负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篇三: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十六章

  政府补助

  第一节

  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在迸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有关承诺,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技术研究等领域。比如,对粮、棉、油等生产或储备企业给予的定额补助,这些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其价格往往不能随行就市,售价低于成本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政府来弥补。再如,为了环境保护,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环保支出。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的,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二)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的补贴对象通常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某个综合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研发费用、人员开支、购买服务等,也可以是单项的,比如仅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属于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主要有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实务中这种情况已经很少。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补助体现为以上几种形式,但并非所有这些形式的经济支持均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应严格按照政府补助的定义来界定。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这是因为两类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从而在具体账务处理上存在差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一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如政府拨付的用于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政府对企业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相关贷款给与的财政贴息等,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在很少的情况下,这类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从理论上讲,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6—1】A储备粮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20×7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5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斤0.039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7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585000贷:递延收益

  5850000(2)20×7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585000贷:其他应收款

  5850000(3)20×7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95000贷:营业外收入

  195000020×7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例16—2】B粮食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于20×8年3月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6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自20×8年4月开始,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于每季度初,按照B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给B企业贴息资金。

  B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4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54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54000贷:递延收益

  540000(2)将补偿20×8年4月份利息费用的财政贴息18万元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8000贷:营业外收入

  18000020×7年5月和6月的分录同上。

  【例16—3】C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20×7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50万元。20×7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105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5000贷:营业外收入

  1050000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例16—4】A公司20×6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6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其中,购置固定资产80万元、场地租赁费40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万元。

  20×7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A公司的申报,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A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万元。(如果不通过验收,则不支付第二笔款项)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00贷:递延收益

  600000(2)自20×7年1月1日至20×9年1月1日: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配)

  借:递延收益

  30000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3)20×9年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于5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60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000贷:营业外收入

  600000【例16—5】20×7年9月,乙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

  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7年3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000万元,项目期2.5年,已投入资金6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14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8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2年。

  经审核,20×7年11月政府批准拨付乙公司贴息资金70万元,分别在20×8年10月和20×9年10月支付30万元和40万元。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0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贷:递延收益

  300000(2)20×8年10月起,在项目期内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月分配)

  借:递延收益

  2500贷:营业外收入

  25000(3)20×9年10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4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00贷:营业外收入

  40000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16-6】20×1年2月,甲企业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1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1年4月31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年3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210000贷:递延收益

  2100000(2)20×1年4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000贷:银行存款

  4800000(3)自20×2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4000贷:累计折旧

  400000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

  1750贷:营业外收入

  17500(4)20×9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000累计折旧

  384000贷:固定资产

  4800000借:银行存款

  12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00营业外收入

  240000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

  42000贷:营业外收入

  420000【例16—7】20×7年1月1日,乙企业为建造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当年12月31日,乙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500万元给与乙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30万元,分2次支付。20×8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12万元到账。2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8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

  乙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2000贷:递延收益

  120000(2)20×8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8000贷:递延收益

  180000(3)20×8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

  自20×8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收益

  250贷:营业外收入

  2500其他分录略。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了避免财务报表产生误导,对于不能合理确定价值的政府补助,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政府补助的性质、范围和期限。

篇四: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即政府对企业投资、控股或参股等)。我国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企业收到时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不属于政府补助。

  2.分类。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我国目前主要的政府补助形式有退税、政策贴息、研究开发补贴、中小企业拓展补贴、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政策性定额补贴、国家储备商品的差价补贴等,而政策性资产无偿划拨以及相关的非货币性资产补助等情况并不多见。

  3.确认和计量。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①种类及金额;

  ②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③本期返还的金额及原因。

  二、新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变化

  旧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就政府补助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对补贴收入及捐赠规定了账务处理的方法。《企业会计制度》专门对“补贴收入”科目进行了解释: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新准则以一项具体准则的形式专门对政府补助核算进行了规范。

  新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关于“政府补助应当在与其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相配比的期间内,系统地确认为收益,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的内容,将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当期损益等形式配比并系统地确认为收益,取消了原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特殊形式。

  新准则在政府补助方面的规定与现行会计制度相比,有非常大的区别,其主要变化如下:

  1.核算范围改变。会计制度对政府补贴和捐赠事项均进行了规定。新准则的范围更小,没有对捐赠事项的会计处理予以规定,主要是因为目前企业收到捐赠越来越少,而且国际准则对我国企业接受捐赠这种特殊情况不予理解,因而新准则取消了对捐赠行为的定义和会计处理规范。

  2.确认计量条件和方法不同。会计制度规定,先征后返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不管收到还是没收到都应按应收到的金额,计入补贴收入。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助,只有当企业收到时才计入补贴收入,尚未收到的不计。接受现金或非现金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对研发拨款等文件明确了会计处理方法

  的,应从其规定(例如将专项拨款视同国家投资,计入资本公积);没有特殊规定的才计入收益。获得财政贴息的,应当按照应收或收取的实际金额,冲减当期财务费用或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用净额法核算)。

  新准则规定采用全面收益法,凡是政府给的无论是现金补助还是非现金补助,都要通过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核算。无论是实际收到的还是应该收到的政府补助,都应该计入相对应科目。对于国家财政扶持的各种形式的补助,即使没有收到,也应按照应收金额计入相关科目。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政府部门无偿调入的非货币性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为人账价值。新准则规定:

  ①在非货币性资产补助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新准则会计处理的关键点

  1.关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名义金额计价问题。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应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实际上就是以1元来计价。以名义金额计价的目的,主要是在账面象征性地反映该项资产,以避免不记账而形成资产流失。同时也为在以后能够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时,对该项资产重新计量提供基础。

  2.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问题。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慎重选择和确定使用寿命,一旦确定不得轻易更改。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后期间的递延问题。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4.国家储备商品差价补贴特殊情况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四、执行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企业接受的所有政府补助将通过递延收益或当期损益反映在利润中,这样将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因而有可能增加企业税负。这就要求企业寻求相关依据,争取减免税政策。

  2.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名义金额、使用寿命期递延收益等概念,这增加了人为确定和评估的可能性,也增加了人为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单就某一项政府补助而言,入账当年会对当期利润形成较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还是相对平滑的。

  3.接受政府补助资产,在享有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也可予以确认。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会虚增企业资产或负债。

  4.新旧会计准则之间不存在类似追溯调整的问题。

篇五: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准则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000贷:递延收益1000000(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000贷:无形资产10000002.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与企业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递延到“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政府补助准则会计处理

  【提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何确定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可以根据政府补偿的成本费用是否是营业利润中的相关项目。

  (2)净额法:由于采用净额法时,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所形成的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在后续处理中,只需要按冲减后的资产的成本进行后续处理即可。

  【例2】承【例1】甲企业取得的该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无残值,摊销的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甲公司采用与无形资产一致的方法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相关账务处理:

  (1)总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3000000/10*6/12=150000元

  借:管理费用15000贷:累计摊销150000②摊销递延收益:递延收益2017年摊销金额=1000000/10*6/12=50000元

  借:递延收益5000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50000【提示】具体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考试中一般会有说明,实务中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

  (2)净额法:

  ①摊销无形资产:无形资产2017年摊销金额=2000000/10*6/12=100000元

  借:管理费用10000贷:累计摊销100000需要说明的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在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上,新旧准则区别不大,同样也是判断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还是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

  政府补助准则会计处理

  (1)总额法:当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采用合理的方法摊销递延收益,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净额法: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由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会形成长期资产,所以采用净额法时不会冲减相关资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提示】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支”,同样也是要区分补助的经济活动实质上是与日常活动相关,还是与非日常活动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其他收益”,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摊销递延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如:企业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政府财政拨款30万元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损失,企业收到此笔政府补助款,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满足所附条件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摊销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①收到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等

  【例4】甲企业于2017年6月1日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0万元,并于2017年8月1日收到当地政府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损失。

  由于是补偿自然灾害的损失,与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且补偿已发生的损失,则不必通过“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30000贷:营业外收入30000政府补助准则会计处理

  企业在确认相关政府补助时,应当区分该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并选择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可能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区分,且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无法区分的综合性政府补助,应当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篇六: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a.选择总额法的,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b.选择净额法的,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收到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两种情况)

  a.如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则应当先作为预收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

  b.如收到补助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定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例17-5】

  甲企业于2×14年3月15日与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实

  用

  文

  档

  资金。协议同时还约定,甲企业自获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本区,否则政府有权追回奖励资金。

  甲企业于2×14年4月10日收到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别类高管年度资金。

  本例中,甲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补助资金时应当先判断是否满足递延收益确认条件:

  如果客观情况表明甲企业在未来10年内离开该地区的可能性很小,比如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甲企业迁离该地区的成本大大高于收益,这家企业在收到补助资金时,应当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实际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时再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答案】

  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①2×14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贴资金

  借:银行存款

  1000000贷:递延收益

  1000000②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甲企业将补贴资金发放高管奖金时,相应结转递延收益:

  实

  用

  文

  档

  借:递延收益

  400000贷:管理费用

  400000借:递延收益

  300000贷:管理费用

  300000借:递延收益

  300000贷:管理费用

  300000注:

  如果甲企业在收到补助资金时暂时无法确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即在未来10年内不得离开该地区),则应当将收到的补助资金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转入“递延收益”科目。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这类补助通常与企业已经发生的行为有关,是对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偿,或是对企业过去行为的奖励。

  【例17-6】

  乙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

  用

  文

  档

  乙企业2×17年8月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对归属于7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提交退税申请,经主观税务机关审核后的退税额为10万元。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与企业的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乙企业2×17年8月申请退税并确定了增值税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答案】

  借:银行存款

  10000贷:其他收益

  10000【例17-7】

  丙企业2×15年11月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并与2×15年12月20日收到了政府补助资金200万元。

  2×15年12月20日,丙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并选择按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答案】

  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营业外收入

  200000【例17-8】

  实

  用

  文

  档

  丁企业是集芳烃技术研发、生产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芳烃的原料是石脑油,石脑油按成品油项目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使用燃料油、石脑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所含消费税。

  假设丁企业石脑油单价为5333元/吨(其中,消费税2105元/吨)。本期将115吨石脑油投入生产,石脑油转换率1.15:1(即1.15吨石脑油可生产1吨乙烯芳烃),共生产乙烯芳烃100吨,丁企业根据当期产量及所购原料供应商的消费税证明,申请退还相应的消费税,当期应退消费税为100×1.15×2105=242075(元),丁企业在期末结转存货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之前,账务处理如下:

  【答案】

  借:其他应收款

  242075贷:生产成本

  242075【补充例题?单选题】(2018年)

  甲公司为从事集成电器设计和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1)20×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政府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300万元;

  (2)20×7年3月12日,甲公司收到当地财政部门为支持其购买实验设备拨付的款项120万元;

  实

  用

  文

  档

  (3)20×7年9月26日,甲公司购买不需要安装的实验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实际成本为2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其借款;

  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10年,预计无净残值,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7年度因政府补助应确认的收益是()。

  A.303万元

  B.300万元

  C.420万元

  D.309万元

  【答案】A

  【解析】甲公司20×7年度因政府补助应确认的收益=300+120/10×3/12=303(万元)。

  四、政府补助的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需要在退回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实

  用

  文

  档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例17-9】

  接【例17-4】(补助款210万元用于购买环保设备),假设2×19年5月(过了1年),有关部门在对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丁企业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要求丁企业退回补助款,丁企业于当月退回了补助款210万元。

  【答案】

  丁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方法一:

  丁企业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结转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并将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因为以前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所以本例中这部分退回的补助冲减应退回当期的其他收益。

  2×19年5月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

  借:递延收益

  1890000(尚未摊销数)

  其他收益

  210000(2100000÷10年)

  实

  用

  文

  档

  贷:银行存款

  210000方法二:

  丁企业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视同一开始就没有收到政府补助,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实际退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调整数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为本例中以前期间实际冲减了制造费用,所以本例中这部分退回的补助补记退回当期的制造费用。

  2×19年5月份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

  借:固定资产

  189000制造费用

  210000(倒挤)

  贷:银行存款

  210000【例17-10】

  甲企业于2×14年11月与某开发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开发区内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协议约定,开发区政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企业提供300万元产业补贴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甲企业自获得补贴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得迁离本区,如果甲企业在此期限内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允许甲企业按照实际留在本区的时间保留部分补贴,并按剩余时间追回补贴资金。甲企业于2×15年1月3日收到补贴资金。

  实

  用

  文

  档

  假设甲企业在实际收到补贴资金时,客观情况表明甲企业在未来5年内搬离开发区的可能性很小,甲企业应当在收到补贴资金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由于协议约定如果甲企业提前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有权追回部分补助,说明企业每多留在开发区内一年,就有权取得与这一年相关的补助,与这一年内补助有关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补贴收益得以实现,所以甲企业应当将该补助在5年内平均摊销结转计入损益。

  【答案】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15年1月3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贴资金:

  借:银行存款

  300000贷:递延收益

  300000(2)2×15年12月31日及以后年度,甲企业分期将递延收益结转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

  60000贷:其他收益

  60000假设2×17年1月(过了2年),因甲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根据协议要求甲企业退回补贴180万元。

  借:递延收益

  180000实

  用

  文

  档

  贷:其他应付款

  180000【补充例题?计算题】(2017年)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17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四、其他资料

  1.甲公司对于政府补助按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2.本题不考虑增值税和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

  资料一、甲公司生产并销售环保设备。该设备的生产成本为每台600万元,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780万元。甲公司按照国家确定的价格以每台500万元对外销售;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每销售1台环保设备由政府给予甲公司补助250万元。

  2×17年,甲公司销售环保设备20台,50%款项尚未收到;当年收到政府给予的环保设备销售补助款5000万元。

  要求:

  根据资料一,说明甲公司收到政府的补助款的性质及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并说明理由;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实

  用

  文

  档

  甲公司与政府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与日常活动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商品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5000+500×20×50%)

  应收账款

  5000(500×20×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20×7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600×20)

  贷:库存商品

  1200资料二、甲公司为采用新技术生产更先进的环保设备,于3月1日起对某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的原价为10000万元,已计提折旧6500万元,旧设备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假定无残值),新安装设备的购进成本为8000万元;另发生其他直接相关费用1200万元。相关支出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于12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甲公司更新改造该生产线属于国家鼓励并给予补助的项目,经甲公司申请,于12月20日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可获得政府补助3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补助款项尚未收到,但甲公司预计能够取得。

  要求:

  实

  用

  文

  档

  11根据资料二,说明甲公司获得政府的补助款的分类;编制与生产线更新改造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甲公司获得政府的补助款用于补偿生产线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在建工程

  350累计折旧

  650贷:固定资产

  1000借:营业外支出

  30贷:在建工程

  30借:在建工程

  9200(8000+1200)

  贷:银行存款

  920借:固定资产

  12400(3500-300+9200)

  贷:在建工程

  1240因政府已经批准给予补助,但款项尚未收到,故:

  借:其他应收款

  300实

  用

  文

  档

  12贷:递延收益

  300借:递延收益

  300贷:固定资产

  300资料三、5月10日,甲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为了引进人才,与甲公司签订了人才引进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才专用资金,用于甲公司引进与研发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技术人才,但甲公司必须承诺在当地注册并至少八年内注册地址不变且不搬离本地区,如八年内甲公司注册地变更或搬离本地区的,政府有权收回该补助资金。

  该资金分三年使用,每年500万元。每年年初,甲公司需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人才引进及资金使用计划,每年11月末,由当地政府请中介机构评估甲公司人才引进是否符合年初计划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甲公司预计八年内不会变更注册地,也不会撤离该地区,且承诺按规定使用资金。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提供的1500万元补助资金。

  要求:

  根据资料三,说明甲公司收到政府的补助款的分类;编制甲2×17年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实

  用

  文

  档

  13甲公司获得政府的补助款用于补偿甲公司引进与研发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技术人才的支出,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属于对以后期间发生支出的补偿。

  借:银行存款

  150贷:递延收益

  150年末

  借:递延收益

  50贷:管理费用

  50五、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

  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企业需要将其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例17-11】

  2×13年6月15日,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与乙企业签订了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拟对乙企业的新药临床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补助资金,该项目总预算为600万元,其中,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助200万元,乙企业自筹400万元,政府补助的200万实

  用

  文

  档

  14元用于补助设备费60万元,材料费15万元,测试化验加工费9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专家咨询费8万元,管理费用7万元。

  本例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各项费用都计入研究支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乙企业,根据双方约定,乙企业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助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期满后乙企业如未通过验收,在该项目实施期满后3年内不得再向市政府申请科技补贴资金。

  乙企业于2×13年7月10日收到补助资金,在项目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了补助资金,其中乙企业于2×13年7月25日按项目合同书的约定,购置了相关设备,设备成本1500000元,其中使用补助资金600000元,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假设办理中不考虑相关税费.

  本例中,乙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需要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分别进行处理,假设乙企业对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乙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答案】

  a.2×13年7月10日,乙企业实际收到补贴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贷:递延收益

  200000实

  用

  文

  档

  15b.2×13年7月25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150000贷:银行存款

  150000借:递延收益

  60000贷:固定资产

  60000c.2×13年8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折旧费用计入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

  7500[(1500000-600000)÷10÷12]

  贷:累计折旧

  750d.对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乙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企业按规定用途实际使用补助资金时计入损益,或者在实际使用的当期期末根据当期累计使用的金额计入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有关损益科目

  (二)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借款利息给予的补贴,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实

  用

  文

  档

  16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这种方式下,受益企业按照优惠利率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没有直接从政府取得利息补助,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二者选其一)

  一是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通常情况下,实际收到的金额即为借款本金;

  二是以借款的公允价值(本利和折现)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的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特别提示】

  在这种情况下,向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并不是受益主体,其仍然按照市场利率收取利息,只是一部分利息来自企业,另一部分利息来自财政贴息,所以金融企业发挥的是中介作用,并不需要确认与贷款相关的递延收益。

  【例17-12】(拨付给银行)

  2×15年1月1日,丙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2年(24个月),按月计息,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实

  用

  文

  档

  1由于这笔贷款资金将被用于国家扶持产业,符合财政贴息的条件,所以贷款利率显著低于丙企业取得同类贷款的市场利率,假设丙企业取得同类贷款的年市场利率为9%(月利率0.75%=9%÷12),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为3%,丙企业按年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财政按年向银行拨付贴息资金,贴息后,实际支付的年利息率为3%,贷款期间的利息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计入相关在建工程的成本。

  表17-1相关借款费用的测算和递延收益的摊销

  实际现金流实际支财政

  实际折现④=

  长期借款摊销金长期借款月付的银现金各期实际额⑥=贴息

  的期末账度

  行利息流出2500÷(1利息⑤=⑤-2面价值⑦①

  ②③

  +0.75%)

  ⑦×0.75%

  50n

  890554750500250248166741789473375050025024636711421189894475050025024456742424290318675050025024266774427490746实

  用

  文

  档

  1750500250240680643069117667505002502396834339161047505002502373687143719204757505002502355690444049248775050025023369344392931575050025023269744793378511750500250230370034503938281275050025022867034539428251375050025022670744571947391475050025022527105460595200295615750500250223571446464216750500250221717546759613117505002502202721471966021750500250218572454745970772实

  用

  文

  档

  11750500250275050025021750500250227505002502375050025010025021621532132121210572817317353738742647814814853488492697555398036985222990111995032475050083792174634963100000890554合计

  (本利和折现)

  109446注:

  (1)实际现金流折现④是每个月实际现金流③2500元按照月市场利率0.75%(9%÷12)折现的金额;

  (2)长期借款各期实际利息⑤为每个月长期借款账面价值⑦与月市场利率0.75%的乘积;

  实

  用

  文

  档

  2(3)摊销金额⑥是长期借款各期实际利息⑤扣减每月实际利息支出③2500元后的金额。

  【答案】

  方法一

  方法二

  借:银行存款

  100000①2×15借:银行存款

  1000年1月100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09日,丙企446贷:长期借款—本金

  业取得银

  贷:长期借款—本金

  1000行货款

  100100万元

  00000递延收益

  109446②2×15借:在建工程

  250借:在建工程

  667年1月

  贷:应付利息

  250贷:应付利息

  25031日起企业实际承担的利息支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每月月出

  417末,丙企业按月计=1000000×3%÷12同时:摊销递延收益

  提利息

  =2500(元)

  借:递延收益

  417实

  用

  文

  档

  21贷:在建工程

  417在这两种方法下,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是一致的,均为2500元,所不同的是第一种方法下,银行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账面价值为1000000元,第二种方法下,银行贷款的入账价值为890554元,递延收益为109446元,各月需要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企业先按照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财政部门定期与企业结算贴息,在这种方式下,由于企业将按照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通常是借款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应借款费用。

  【例17-13】(拨付给企业)

  接【例17-13】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为9%,丙企业按月计提利息,按季度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以付息凭证向财政申请贴息资金,财政按年与丙企业结算贴息资金

  ①2×15年1月1日,丙企业取得银行贷款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实

  用

  文

  档

  22贷:长期借款——本金

  100000②2×15年1月31日起每月月末,丙企业按月计提利息,应向银行支付的利息金额为1000000×9%÷12=7500(元),企业实际承担的利息支出为1000000×3%÷12=2500(元),应收政府贴息为5000元:

  借:在建工程

  750贷:应付利息

  750借:其他应收款

  500贷:在建工程

  500第三节

  政府补助的列报

  一、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上的列示

  1.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应;

  2.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在相关成本费用项目中反应;

  3.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支项目中列报。

  实

  用

  文

  档

  23二、政府补助的附注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

  1.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3.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及原因。

  本章小结

  1.理解政府补助的定义、特征、主要形式

  2.掌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3.掌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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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

  用

  文

  档

  24实

  用

  文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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