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纪委2022年开展同级监督的工作报告范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来,XXXX镇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加大同级监督力度,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成效
(一)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一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立足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全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三类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考核评价,促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覆盖各部门、各方面。年初,督促党委书记与副职领导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份,涉及xx大类xx个方面内容,确定时间节点,厘清职责边界,持续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履责无死角。
二是注重运行监督。督促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履职尽责。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司法等监督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是健全镇党委班子成员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检组织备案,同级纪检组织必要时可按程序进行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廉政提醒”制,由镇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前打招呼、敲警钟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
一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镇纪委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决策的监督,监督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杏合乎社情民意等。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推进科级干部队伍“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由镇纪委根据“廉政档案”,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党风廉政情况出具“廉政鉴定”,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签字背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
三是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坚决执行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市区财政投入重点工程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事前警示、过程督查。督察主管科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纠正查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征地、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政不廉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意识
一是分层分类分岗教育。从“菜单式”教育入手,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别、层次和岗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针对全区历年来腐败典型案件、党风廉政政策解渎、作风建设新规等设定宣讲课程,筑牢一把手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找准执纪用权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行使,建立内控机制,编好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搭建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库”,全镇科级以上干部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配偶情况、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房产、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家庭从事或参与的经营性活动等情况上报,建立利益冲突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避免造成利益冲突,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
当前镇纪委在加强同级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镇纪委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镇纪检工作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监督缺少独立性。镇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
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容易导致对同级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顶层,强化自上而下地带动作用,上级要为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作出刚性规定,对同级党委接受监督作出硬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方便操作,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通过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搭建监督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重点监督内容措施。扎实做好政治监督,纪委通过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党委会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在重大决策上,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拟提拔、交
流的干部人选,明确纪委全程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规范和解决“钱怎么用、事怎么定”的问题。
(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要用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关于同级监督的调研报告三篇
【篇一】
一、开展同级监督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督主体尚未明确。**年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没有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表述。《党章》第44、45条,对各级纪委发现同级党委委员有违纪行为,虽然分别作出了纪律审查的程序性规定,但在现实层面上,通行是上级纪委审查。同时,纪律审查仅仅是监督工作一部分,不能代替同级监督的全部内涵。
(二)监督对象地位特殊。在现在纪检体制下,各级纪委主要职责是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委与同级党委合作共事,聚焦对下监督,落实同级监督往往碍于情面。尤为重要的,对“一把手”监督的是个难题,对主要领导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想监督问题较为突出。在现实层面上,发现“一把手”有小问题的时候,一般也无人敢及时提醒和警戒,当问题到了严重违纪违法的时候,只能是上级纪委立案审查。
(三)监督工作不便开展。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纪委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财、物权归同级党委掌控,事权归上级纪委掌握。对于同级党委没有认可和支持的事情,纪委一般难有作为。在现实层面上讲,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面临诸多不便。何况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必须依纪依规、依照程序,否则,要么难以施展,要么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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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同级监督的依据和地位
(一)明晰党委的职责和权力。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权力的边界,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出台各级党委会组成人员岗位职责、党代会职责、全委会职责、党委常委会职责,严格落实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真正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二)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规则。制定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职责的监督意见、履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整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等监督检查规则,实现对同级党委权力运行监督的全覆盖。通过确权、限权、监权、晒权,建立健全规范党委权力运行和加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制度体系。
(三)导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权力运行规则,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和公开制度、大额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办法和公开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全程记实和重要人事任免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廉洁性审查、备案制度等。
三、突出同级监督的内容和重点
(一)突出选人用人监督。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改革,坚持民主推荐,健全推荐程序,真正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2—
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人事任免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建立选人用人重大失察失误行为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干部任免公平公正。
(二)突出重大决策监督。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健全民主集中制配套制度,特别是党委常委会决策前调研、咨询、论证、听证、评估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逐步健全领导、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机制,为重大事项决策设置程序“保障墙”,做到不证不决、不议不决、不谋不决。
(三)突出关键领域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高发领域,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
四、规范同级监督的程序和路径
(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公开权力本身内容,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反情形,让干部群众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公开权力运行情况,特别要推动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公开透明,逐步把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事项纳入公开范畴,让干部群众知道权力是否规范运行。公开权力行使者信息,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常委会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一定范围公示,强化抽查核实,进一步健全拒报、瞒报、虚报行为的发现和惩处机制,—3—
通过公开个人真实信息,厘清领导干部公私利益界线,通过推进公开透明倒逼权力规范运行。
(二)依规保障监督程序。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同时报告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涉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可不经过本人直接报告上级纪委,上级纪委必要时可与下级纪委共同开展初核。纪委认为同级党委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政策,存在有重大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或建议,党委应暂缓实施并认真研究。对同级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纪委掌握有确实违纪行为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纪委书x在同级党委书x办公会上可以行使否决权,干部酝酿推荐考察程序终止。
(三)全面压实监督责任。把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作为纪委监督责任重要内容,纳入上级对下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推动纪委同级监督工作,对履责不力的,失责追责。主要路径有:通过纪委对同级党委讨论和票决“三重一大”事项过程建立档案,实行备案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常态”,对发现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在个人有关婚丧嫁娶等事项,实行谈话提醒制度,采取不定期约谈方式,防止小过错变成大问题。
最后,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必须改革双重领导体制,实施统一的集中分区、分口派驻改革,全面落实“两个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直接对同级党委—4—
实施监督。同时,必须打破不合时宜的惯例做法,真正把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篇二】
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各级纪委面临的重大课题,笔者对如何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作一些思考。
一、当前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地方就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了创新实践,特别是一些纪检组织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比如: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纪检组织推行纪委书x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从**区情况看,区纪委监察局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定出台《**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和《**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5—
(试行)》等,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任职回避、党风巡查、勤廉公示和任前廉政考试等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厘清区委全会权力6项、区委常委会权力18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权力78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年建立并实施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听取或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度;**年以来,深入实施“一述两谈”制度,先后组织28名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现场测评等。
二、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是: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纪委抓监督检查时,往往只盯着下属单位和一般党员干部,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面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新的“灯下黑”。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6—
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加之目前对党政正职人事管理上提,使对其的监督权与管理权脱节,导致了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一把手”。最终形成党内监督体制局限,如“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晚”。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督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非常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的路径思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有效监督的路径思考:
(一)以推行权力清单为基础,完善党委权力运行机制。一是科学规权。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权力的边界,—7—
详列权力清单。根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具体的常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常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公开晒权。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反情形,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常委会一把手或参会排名最前的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时不提前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以改革纪检体制为契机,保障纪委监督的独立性。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根据《决定》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和“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增强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8—
二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明确纪委书x例行参加党委书x办公会和纪委副书x列席常委会会议,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认真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决。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否决权。三是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初步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查处理机制。试行党委常委会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查。纪委根据相关线索发现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关常委会成员;涉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可不经过本人直接报告上级纪委。
(三)以转方式为切入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一是注重体现“监督的再监督”。
二是注重体现执纪监督。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效果。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三是注重体现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重点问题,抓—9—
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等重要、敏感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行政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
(四)以监督重大事项为重点,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一是抓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界定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细化相关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二是抓监督程序建设。制定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事项的会前准备、会中讨论和会后检查程序,不搞临时动议;健全完善领导、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介入监督的程序。制定纪委对涉案党委常委会成员处置规则,最大限度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违反程序性规定的纪律处分规定,确保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都能按照程序行使权力。三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常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高发领域,纪委按照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对党委常委会的重—10—
大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具体分管的党委成员必须进行答复和解释。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五)以严肃问责追究为手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一是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如果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包括本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党风廉政问题,党委都要承担主体责任,最后还要落实到党委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和常委会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需要问责的,可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委主要负责人。三是有序导入社会监督。纪委的同级监督,仍然是体制内的监督,难以彻底摆脱同体监督的局限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开放的监督平台,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既要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力量,也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媒—11—
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培育公共监督的客观精神和理性表达,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将群众的监督诉求与党政机关的治理绩效相衔接,通过公开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篇三】
如何加强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这一问题,本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作了梳理汇总,进行了分析与探讨,现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现存状况
从调研情况看,乡镇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工作做了创新实践,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推行纪委书x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乡镇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的机制不畅。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对同级行使监督权。乡镇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都由同—12—
级党委会研究决定,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和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解决。这在客观上导致了乡镇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政主要领导。
二是监督的意识不强。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乡镇党委视乡镇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班子成员作为党委的重要领导,这造成了纪检干部心存敬畏心理,怕得罪部门、得罪领导,难以有效的开展对同级党委成员的监督工作。
三是监督的权威不足。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就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当乡镇纪委与同级党委意见不一致时,按照现行领导体制,纪委必须服从党委,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委实施党内监督的权威性。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中存在的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监督制度不多、刚性不足等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以探索和改进。
(一)增强监督能力,保障纪委监督的独立性。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和“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增强纪委监督能力。二是健全乡—13—
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决策干预机制。党委作出重要决策和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时,应征求乡镇纪委意见。三是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x、副书x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上下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促使纪委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
(二)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一是建立《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工作制度》,明确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职责,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完善述廉内容,注重对结果的运用,强化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探索实行谈话提醒警示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群众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同级党委成员的问题,要求同级党委就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是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决策,落实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探索实行党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14—
操作的空间。
(四)抓住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镇纪委要督促同级党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制度,乡镇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查,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拓展审计范围,在党委成员任期内,根据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五)突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一是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乡镇纪委全程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的监督。强化同级乡镇纪委在研究决策阶段的监督作用。三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乡镇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党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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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级监督的调研报告三篇
【篇1】
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强化党内权利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党内生活,实现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如果纪委不能监督同级党委,在监督下级党组织时必将不可能真正到位。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不敢监督、不好监督、不会监督”等困难。
1、存在的困难及缘由分析
纪检监察机关抓监督,常常眼睛盯着下级部门,而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造成新的“灯下黑”,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意愿不够强。目前,还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自己肩负的责任认识不够深入,责任感、使命感还不够强。少数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1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漠视和淡化纪委在同级监督方面的职能,轻视纪委的地位和权威,虽在口头上许诺接受监督,却在思想上抵牾监督,在行动上回避监督,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以外。另外,少数纪检干部认识上也存在偏差,怕得罪领导,有“老好人”的思想,把依纪依法实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对峙起来,过量地强调对党委的服从意识,而忽视了作为纪委的监督职责,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风格不正、言行不检、为政不廉等问题不够重视,不愿、不敢、不能大胆实行同级监督职责。
(2)监督体制不够顺。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
委员会两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外一方面,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1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以业务工作方面的指点为主。加上,目前对党政正职人事管理上提,有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还兼任上级党委常委等,使对其的监督权与管理权脱节,客观上致使了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主要领导。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利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目前监督机构1般没有直接的参与决策权,没有对被监督的同级领导干部直接的考察权,在对背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这样的监督体制,难以实现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3)监督渠道不够多。从监督的内容和情势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背纪背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平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在展开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虽然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了明确要求,但仍缺少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甚么、如何监督、什么时候监督等问题上未能作出明确规定,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致使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近期,各地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任务沉重,党委部署给纪委参与的工作愈来愈多,纪检机关存在“10处打锣9处在”现象,事事参与、无所不管,乃至角色错位,部份工作越俎代庖等,造成了人手紧张,对本职工作反而顾不上。加上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1些新的政策规定学习得不够、新的监管手段掌握不好,致使了不善于实行监督职能,终究使得同级监督的效果不能不打了折扣。
2、对监督同级党委的几点建议
(1)强化廉政教育意识。加强对党委班子及常委会成员的教育。重视发挥廉政教育的实效性,积极构建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教育引导机制,结合“两学1做”学习教育,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心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4个方面入手,把提高党委常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1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举行党委常委会成员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辅导讲座、测试答题、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情势,教育引导常委会成员正确认识新时期面临的新情势、新任务、建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党委常委会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和政府在新情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2)着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1是建立同级党委常委会接受同级纪委监督机制,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2是建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初步核对制度。纪委根据相干线索发现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违背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干常委会成员,保障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3是通过展开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展开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搭建监督平台。
(3)积极协助上级纪委查处背纪。加强与上级纪委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纪委查处背纪的党委常委会成员。根据党章的规定,对背犯党纪的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纪委经报同级党委会后报上1级纪委批准就能够进行立案检查。这是1种直接的监督,但是,这样的监督常常由于碍于情面,关系复杂,阻力较大,不好查处,具有局限性。因此,纪委1般不直接查处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而是依照干管权限通过上级纪委来进行。这是1种间接监督,其好处是可以摆脱1些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容易冲破1些阻力,查处起来更得心应手,效力也会高些。纪委应借助这个渠道,加强与上级纪委的联系和沟通,以积极的姿态协助和配合好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包括查处在内的监督。
(4)做好舆论搜集及时反馈。党委常委会成员,在本地区是领导核心成员,其1举1动,1言1行都广受关注,特别是1些不当乃至是负面的言行,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纪委这时候的监督,就体现为,及时搜集这方面的社会舆情,包括民间的、媒体的、上级的、下级的、党内的、党外的各方面,随时掌握这些动态信息。通过梳理、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构成质量较高的意见或建议,在适当的场合或途径反馈给常委会成员,让他们“照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把不当的、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
(5)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打铁要靠本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保持苏醒认识,树牢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准确掌控纪检监察职能新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延续深化“3转”,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掌控政策能力。以铁的信仰立身,坚定政治立场,做对党虔诚的卫士;以铁的纪律律己,保持清正廉洁,做个人干净的楷模;以铁的担当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勇于担当的先锋,认真实行好党和人民赋予职责。
【篇2】
以推行权利清单为基础,健全党委权利运行机制
监督的条件是规范,将党委的权利运行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是强化纪委同级监督的基础。1是科学配置权利。根据党内法规和“3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利,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利关系,明确权利的边界,详列权利清单,明确每项权利的基本内容。根据权利清单,明确权利行使的条件、运行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公道分解权利和责任,将党委权利配置到具体的常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1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构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利体系,强化常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2是公然晒权。以党务公然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坚持公然是原则、不公然是例外,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背情形,推动党务等各类信息公然,特别要推动党委“3重1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然。3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创新履行党内民主制度,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利运行机制,对凡属“3重1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试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常委会1把手或参会排名最前的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时不提早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以改革纪检体制为契机,保障纪委监督权相对独立
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利对权利的制约,通过纪检体制的改革拓展纪委的权利资源,是强化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纪检体制的改革,进1步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为同级监督提供了有效的组
织架构和工作机制。1是强化两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根据《决定》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两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行意见,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和“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增强纪委监督能力。2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明确纪委书记例行参加党委书记办公会和纪委副书记列席常委会会议,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认真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决。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实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1票否决权。3是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初步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究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对处理机制。试行党委常委会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对。纪委根据相干线索发现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违背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干常委会成员,保障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触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可不经过本人直接报告上级纪委。
以监督重大事项为重点,加强程序性监督
监督与管理相区分,不是简单的全覆盖,必须掌控住监督重点,特别是对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民主性进行监督,增强针对性。1是抓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从规范权利运行入手,明确界定党委“3重1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细化相干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行全方位的监督。2是抓监督程序建设。制定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事项的会前准备、会中讨论和会后检查程序,不弄临时动议;健全完善
领导、专家、大众“3位1体”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干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参与监督的程序。制定纪委对涉案党委常委会成员处置规则,最大限度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相对独立性。制定违背程序性规定的纪律处罚规定,确保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都能依照程序行使权利。3是抓履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常委会决策的全进程,强化履行监督和进程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多发领域,纪委依照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对党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在履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具体分管的党委成员必须进行答复和解释。纪委通过1定情势,跟踪参与常委会决策前调研、咨询、论证、听证、评估等程序,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利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利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以严肃问责追究为手段,强化监督实效
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要确保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决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制定实行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相干的制度规定缺失或不落实,鲜有哪一个地方、哪一个部门的党委或纪委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要强化同级监督,必须建立正确的问责导向,构建刚性的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1。1是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实行好第1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
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如果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包括本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党风廉政问题,党委都要承当主体责任,最后还要落实到党委主要领导承当主体责任。2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实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两重领导下展开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和常委会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该请示的请示,该上报的上报,需要问责的,可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委实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委主要负责人。3是有序导入社会监督。纪委的同级监督,依然是体制内的监督,难以完全摆脱同体监督的局限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开放的监督平台,既要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气力,也要积极引导大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培养公共监督的客观精神和理性表达,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将大众的监督诉求与党政机关的治理绩效相衔接,通过公然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篇3】
加强同级党委监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中央推动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今年以来,我区依照市纪委办公厅《关于“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改革项目实行方案》要求,结合本身实际积极进行试点,获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试点,总结积累了1些加强同级监督的工作经验,如何在更具体深入有效上实现突破,需要进1步的探索和思考。
1、**区加强同级监督的探索与实践
在实践中,我们充分应用中纪委、中组部在我区展开的“县委权利公然透明运行”试点成果,广泛学习鉴戒其他地方纪检改革试点的有益做法,坚持党委领导兼顾推动,依法依规稳妥推动,“编笼”关权务实推动,鉴戒纳新创新推动,以常委会成员为主体,突出监督重点,逐渐探索构成了以“两重点、3报告、双问责、双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模式。
(1)抓关键,强化党委组织领导。加强同级监督是中央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1项重大决定,更是对同级党委的1场本身革命。因此,党委重视、领导推动是加强同级监督的关键。1是“1把手”带头推动。区委书记、区长亲身听取情况汇报,亲身审定推动方案,亲身部署工作任务,深入思考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并带头接受监督,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是“1班人”主动推动。在试点工作进程中,区委常委1班人给予了充分的理解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并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了群策群力的作用。3是领导小组兼顾推动。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区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干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后召开5次联系会议,商讨完善方案,调和工作推动。4是精心准备积极推动。出台《**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分工》,拟制《**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推动意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同时组织人员到江苏、湖北等地学习考察,约请4川大学、新华社4川分社等单位学者教授座谈咨询,为同级监督试点顺利推动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
(2)重创新,构建新型监督模式。习总书记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如何破解同体监督的困难,必须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探索实践中,我们着力构建新型的监督模式,1是在监督内容上突出“两重点”,重视针对性。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遵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突出出来,加强对区委常委会成员实行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监管责任的监督;加强对履行上级党委和区委决策唆使部署情况,遵照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反对“4风”、遵照8项规定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进1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党委权威、严明组织纪律、保护班子团结。2是在监督方式上实行“3报告”,重视操作性。通过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廉政情况专报和廉政履责“双报告”,做到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区委常委会成员进1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区纪委已编发报送3期廉情专报,提示催促相干常委会成员负责牵头抓好整改,效果比较明显。3是在监督责任上强化“双问责”,重视束缚性。严格依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区委常委会成员个人或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产生违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案件,顶风违背中央8项规定精神的“4风”行动和产生系统性腐败等8个方面问题,区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4风”不力等6个方面问题,启动“双问责”,做到责任共担、风险共担、压力共担。4是在监督机制上建立“双保障”,重视实效性。作为推动同级监督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逐渐构建统1的组织领导机制、各部门的调和联动机制,构成各司其责、履职到位的协力监督工作格局。
(3)固成果,构成同级监督长效。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
结,固化制度成果,把同级监督引向深化。1是着力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通过实行廉政履责“双报告”,展开区委常委会成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启动“双问责”,对出现严重背纪背规问题的单位,随案问责分管区委常委会成员实行“1岗双责”情况和纪检组织实行监督责任情况,既让区委常委会成员进1步明确在党风廉政方面“担甚么责”、“如何担责”和“应当担责”,也让区纪委进1步明确“问甚么责”、“如何问责”和“必须问责”,推动构成从责任分解、责任检查,到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闭合系统,增进了“两个责任”深入落实。2是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廉洁勤政。通过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实行廉情专报制度,和区纪委对区委常委会成员背纪背规问题在“双报告”的同时按程序进行初核,对区委常委会成员个人或分管领域产生问题的进行问责等,让区委常委会成员深入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监督才能护航,时刻感遭到“身旁的监督”无处不在、“组织的保护”无处不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3是着力推动行政权利规范运行。通过完善并公示职责权利清单、权利运行清单等制度,实行党政主要领导5个不直接分管、常委会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示,和加强常委会成员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措施,使领导干部行使“3权”进1步规范,权利运行得到制约。
2、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实践中,我们感到,加强同级监督是1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等思路困惑和破解难点,主要表现出的问题及缘由是:
1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时间以来,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1些部门和单位视纪委为同级党委的1个部门,自觉接受
监督的意识不强。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对班子成员—“领导中的领导”进行监督,需要很大的勇气,冒很大的风险,付很大的代价,主动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不够。
2是监督体制不顺。在目前体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展开工作,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常委会成员,所有的人财物管理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主要也是业务上的指点,客观上带来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难度。
3是监督制度不细。纪委加强同级监督,虽然党章等党内法规已有明确要求,但仍缺少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时机、监督保障和监督问责等问题上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措施,致使在实践探索中不好掌控。
4是监督方法不多。现实中,党委常委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1块,各种信息难和时掌握,加上又没有有效的沟通途径,容易出现监督盲点。从实践探索情况看,同级监督还存在监督背纪背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平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监管防控少,权利运行监督多、思想风格监督少,领导干部本人监督多、亲属身旁人员监督少等问题。
5是监督能力不足。打铁还需本身硬。从纪委的本身建设来说,还存在不会监督、不懂监督的问题,致使在设计1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容易出现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影响同级监督的效果。
3、深化同级监督的对策建议
(1)深化试点成果,增强监督的实践性。通过前期的实践探索,获得初步成果,构成了**区《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试行意见》。下1步,1是加快试行完善。用半年
时间作为试点运行期,进1步细化“两重点3报告双问责双保障”的相干办法和操作规范,推动试点工作向常态工作转变。2是拓宽改革视野。更加主动向市纪委汇报试点情况,及时学习鉴戒其他地方加强同级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完善,拓宽深化改革举措。3是重视探索创新。催促加快建立完善相干制度机制保障,做好相干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努力创新探索出1套符合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体现**监督特点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办法。
(2)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同级监督,接受监督是基础。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自觉强化接受党内监督的意识,克服不愿意接受监督或仅仅把监督当作1种情势的毛病思想,真心诚意把自己的1言1行、1举1动纳入党内监督的范围以内,从本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束缚自己,做到不越雷池1步;积极主动地与纪委加强沟通,按要求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主体责任实行情况,和廉洁自律遵照情况,自觉把自己置于纪委的监督之下;认真听取纪委的意见建议,催促抓好分管系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支持的态度为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创造条件。
(3)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加强同级监督,党委和班子是主体。1是进1步推动权利清单制度。重点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利,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利关系,明确权利边界,详列权利清单,建立“负面清单”。2是进1步健全党务公然制度。规范并公布党委及班子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推动党务等各类信息公然,特别要推动党委“3重1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然,稳步推动班子成员权利运行情况和个人信息公然。3是进1步完善程序性监督机制。创新履行党内民主制度,对凡属“3重
1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严格落实1把手“5不分管”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推行党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4是进1步建立问题倒逼机制。通过纪委编发廉情专报,和整改通知单,倒逼班子成员认真实行“1岗双责”,催促抓好分管单位的问题整改,不断营建良好的监督环境。
(4)强化上级领导,增强监督的权威性。1是建议制定区(市)县纪委两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措施意见,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从机制层面进1步解决“同体监督”的困难。2是探索细化“两为主”、“双报告”的实行细则,在内容、时机、程序和关系等难点上予以明确,增强操作,不断赋予同级纪委的监督权威。3是推行区(市)县纪委书记易地交换、易地提拔和定期轮换制度,试行纪委各室主任、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提拔任用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从1定程度上弱化纪委受同级党委制约的程度。
(5)推动纪检改革,增强监督的专业性。1是加快推动机构调剂,尽快出台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剂指点方案,进1步优化构成,整协力量,聚焦主业,着力建设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纪检监察机关。2是深入推动“3转”,进1步明晰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厘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边界,切实实现应转尽转,集中精力和人力抓好主业。认真落实区(市)县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分管或兼职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逐渐解决好专职监督“不专”的问题。3是创新纪检监督体制,探索推动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成员向集中精力监督下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协助上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转变,进1步强化纪委的监督能力。4是延续打造过硬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赏罚鼓励机制,坚持从严
内部监管,努力建设1支勇于担当、勇于监督、勇于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6)加大问责力度,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1是严格执纪。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1把尺子量到底、1寸不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应用好监督执纪的“4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催促推动党委班子成员严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恪尽职守,坚守纪律底线。2是“双向问责”。既认真落实“1岗双责”又严格实行“1责双问”,对本系统、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既查处当事人,又问责分管领导乃至分管党委常委,同时还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3是“搭台”监督。善于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气力,积极引导大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强化社会评价的结果应用,通过公然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中层干部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层干部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有强烈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干好工作的基本要求,没有责任心或责任心不强,工作难免出现瑕疵。我们评价一个人工作干得好与坏也常常从其责任心上来看待。责任心决定了他人和组织对一个中层干部的定性评价,也决定了其成长进程。责任心事关个人的成长进步,事关组织重托的完成。监督职责的履行正是中层干部责任心在工作过程中的外在表现。中层干部是本部门的领头羊,对本部门的工作起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的作用。监督不到位,工作上的偏差就不能得到及时修正,其结果就会让人大失所望,不但不能达到之前所制定的目标要求,还可能影响到中层干部自身的成长与进步。在日常工作中,有些中层干部常常对此不以为然,受到上司的点拨教化时,才恍然大悟,有所警觉,但未彻底觉醒,一句“没注意到、没想到”应付了之,仍旧是我行我素,难改常态。这样的态度会在其成长和进步的道路上埋下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很少有人能坐下来静心地回味一下,总结一下得失,想一想当下该怎么做、能怎么做、必须怎么做;
也很少有人能坐下来静心地展望一下未来,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蓝图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责任意识的缺失、创新意识的缺失、进步激情的缺失,是对自己成长进步的不关心,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中层干部必须坚决摒弃这种态度,细致地履行好监督职责,有所长进,有所发展。
二、有宽阔的胸怀监督的过程本是一个修正错误的过程、解决矛盾的过程,其间因观点不同、方法不同难免产生分歧和争执,但目的是相同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中层干部切不可因为和下属起争执而产生怨气或得出其不服从管理的结论。争执可能有时会使领导显得很没有面子、很不自在,难免心中不畅,但回过头来仔细想一想,都是为了工作,哪有什么个人间的仇怨呢?产生争执是因为你的观点和方法没有被下属领会接受,下属的观点没有被你认知。因此,领导应当谦虚为人,放下架子与下属心平气和地沟通讨论,达成合作共识。这既增长了才识,又赢得了尊重。干工作难免产生分歧和差错,对于分歧和差错要有一颗包容理解的心,不可求全责备。要从分歧上找出共同点和正确的处理措施,对下属耐心帮助、悉心指导。中层干部一定要对自己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正确的评价,不要认为自己总比下属强,要知道自己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下属学习;
既要学习为人,又要学习处世,努力增强自身的才干,使
自己拥有宽阔的胸怀和高尚的品格修养。要切实改变盲目自满、狂妄自大的错误认识,切实消除以为是、唯我是从、嫉贤妒能、容不得别人半点意见的狭隘心态,切实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和只讲结果不讲原因、只讲服从不许异议的霸道做法。为此,中层干部必须拥有宽阔的胸怀,能容得下他人工作上的错误,装得下他人的不是,忍得住他人的非难。有包容才能显出胸怀,有胸怀才能成就事业。
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监督不是对下属的责难,更不是一味的批评,因为这样会涣散斗志,不能形成战斗力。监督是指导,是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上的指导和教育就是一个沟通的过程,其沟通技能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团队的战斗力,影响着工作结果。可有些中层干部常常忽视这一点,遇到问题不是胡乱应付,就是吵闹一通,事中不监管、不沟通,布置了事,事后责难,不是严厉批评就是牢骚责怪,摆出一副领导架势,不可一世,完全不顾下属的尊严。这样不仅会降低自己的威信,也会破坏团队的凝聚力。有些中层干部遇到问题不是冷静分析、查找原因、伸手帮助、与下属分忧担责,而是在责骂中推卸责任;
不是从自身查找问题、沟通了解,而是盛气凌人、使人难堪。针对这样的问题,中层干部必须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加强沟通了解,搞好调查研究,既当好指导员、研究
员,又当好宣传员、战斗员,在参与工作过程中指导解决问题。实际上,指导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一个提升领导力、形成凝聚力的过程。为此,中层干部必须在提升沟通能力上下功夫:一要“望、闻、问、切”,即观察工作动态,听取各方心声,在打探矛盾焦点中摸清情况。二要分清沟通对象,采取不同的沟通方法,个别问题单独交流,普遍问题开会或集体沟通。三要掌握沟通技巧。面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事情、不同的时机,沟通的方法是不一样的,必须灵活多样、不失分寸。四要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不要让下属看见你就躲着、藏着,而要让他们从你身上看到希望,愿意向你诉说。通过沟通拉近距离,变沟通为合作共事的领导力量。
四、有浓厚的亲和力监督存在于修正错误的过程中。修正下属错误做法,矫正其错误思想认识,是与下属思想和观点交融的过程,归根结底是领导者与下属的心灵上的碰撞过程。这种碰撞是产生令人不悦的阵痛,还是激发工作热情,关键要看中层干部是否有浓厚的亲和力。亲和力决定了凝聚力,决定了战斗力,而战斗力事关工作成败,事关个人前途命运。有亲和力就能团结同志,就能奠定群众基础,助推成功。如何培养亲和力?对于中层干部来说,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有提升自我的思想意识。虚心向实践学习、向书本学习,持续提升自己,注重细节,不因细节坏形象,不因细节败名
誉,在实际工作中塑造自己良好的品格德行。二要有关爱下属的思想意识。克服监督过程中“脸难看、话难听”的不当做法,常思常想,换位思考,既为下属分忧解难,又推功揽过,在监督履职中体现关爱和友情。有关爱才能有友情,有友情才能有合力,有合力才能成就理想。三要有推荐保举的思想意识。中层干部最接地气,对本部门人员最熟悉、最了解、最有发言权。推荐保举是一种责任担当,下属被组织提拔重用,既是对其部门领导培养教育成果的肯定,也是其所在部门的荣耀。中层干部要积极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甘当人梯,甘做良师益友,把监督的过程当作培养人才的过程,把工作岗位当作培养人才的摇篮。四要有充当“调味剂”的思想意识。工作的氛围不能像一潭死水一样,要充满生机,荡漾喜悦。要让下属在重复的劳动中获得新意,消除乏味郁闷的心境,充满激情,在愉悦的心境中完成工作。在监督中,中层干部既要严肃不失祥和,又要认真不失欢悦;
既要调整思绪让下属心情愉悦,又要改变工作方法助推工作成效。要少一点批评、多一点表扬,变批评为鼓励。这样,我们的事业就一定有希望,工作就一定能取得骄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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