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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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认定................................................................................................................11.工作时间的分类......................................................................................................12.加班的概念................................................................................................................23.加班法规....................................................................................................................24.加班认定相关问题..................................................................................................2二、加班薪资计算........................................................................................................31.加班薪资公式............................................................................................................32.薪资基数....................................................................................................................33.时间基数..................................................................................................................34.倍数..........................................................................................................................45.加班薪资相关问题....................................................................................................4三、加班相关仲裁........................................................................................................41.仲裁法对加班管理的影响........................................................................................42.加班仲裁相关问题....................................................................................................53.加班仲裁相关..........................................................................................................5四、加班管理控制......................................................................................................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时间的分类
①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②综合计算工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制度。例如:铁路、渔业、航空等工作者。需备案。
③不定时工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例如:高管、外勤人员、出租车司机等。需备案。
④特殊工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加班的概念
①广义理解:加班是指由于生产需要所有延长劳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点
②狭义理解:加班: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加点:正常工作日延长劳动工作时间
3.加班法规
①程序限制: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定情形不能单方强制安排员工加班,员工自愿加班也不认定为加班。
②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③对象限制: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能安排加班和夜班劳动;实习生不能加班。
④违法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加班条例按每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加班认定相关问题
①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提供本职工作劳动算加班,处于休息状态不算加班,出差往返占用双休算加班;
②节假日值班算加班吗?---------不算,值班指劳动者从事本职无关联的工作,可以休息;
加班则指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③周六开会培训算加班吗?----------强制安排则算加班,员工自愿参与可不算加班
④考勤记录能否作为加班的证据?---------不能,考勤只能说明员工到达和离开公司的时间,公司应明确规定加班审批制度
⑤一周工作六天是否属于加班?----------符合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则不算加班。如每天6.5小时每周6天不算加班
二、加班薪资计算
1.加班薪资公式=薪资基数/21.75*加班天数*倍数
2.薪资基数
①劳动合同有约定月薪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②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计算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薪资标准
3.时间基数
①月平均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一般无用处)
②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双休日)/12个月=21.75天(计算加班日工资的时间基数由来)
③加班日工资计算=薪资基数/21.75(月计薪天数)
④加班小时工资计算=薪资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4.倍数
①标准工时:工作日加班:不能调休,1.5倍薪资;双休日加班:优先调休,不能补休2倍;法定节假日:不能调休,3倍薪资
②综合计算工时制:工作日加班:可调休,或1.5倍薪资;双休日加班:可调休,或1.5倍薪资;法定节假日:不能调休,3倍薪资
③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日与双休日不存在加班薪资支付问题。法定节假日:不能调休,3倍薪资
5.加班薪资相关问题
①高管的加班费处理?--------"对单位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管岗位,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岗位都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②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的2倍、3倍、4倍?--------法定假节日加班,按照3倍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自愿加班有无加班费?--------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④保安、门卫等特殊岗有无加班费?-------根据岗位性质认定为值班而非加班,所以一般无加班费,可以适当给予值班津贴
⑤安排的是值班就没有加班费了吗-------根据岗位性质认定为值班而非加班,所以一般无加班费,可以适当给予值班津贴
⑥未填申请表就没有加班费了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看单位是否有加班相关审批制度
三、加班相关仲裁
1.仲裁法对加班管理的影响
①追溯时效:(1)劳动关系解除的追溯时效为一年内(2)员工劳动关系续存期间不存在追溯时效
②加班费举证:2年内的加班费由企业举证,2年之外的由员工举证。
③加班举证责任:谁管理谁举证—企业的举证责任
④免收仲裁费对加班费争议的影响:仲裁成本低,员工仲裁积极性高。
2.加班仲裁相关问题
①加班工资的追溯期限?---------(1)劳动关系解除的追溯时效为一年内(2)员工劳动关系续存期间不存在追溯时限
②加班工资争议中的举证规则?--------2年内的加班费由企业举证,2年之外的由员工举证
③加班要审批的规定或约定有效吗?法院是否认可?-------法律保护劳动者健康权和休息权,不提倡加班,因此公司加班审批制度有效,并要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
④超时加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⑤员工拒绝加班,公司能否认定旷工?-------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不能认定为旷工,该发的全勤奖还要发放。
3.加班仲裁相关
①案例一(高管加班费)
吴某曾在一家酒店担任副总经理,劳动合同约定,年薪20万、奖金、绩效工资以及各类补贴,但是没有股权分红,但没有和吴某商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到7月初,被另外一家四星级酒店挖走,办理离职时吴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但是公司以“高管不打卡,工作时间不定,加班时间难以确定”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吴某不服,向上城区某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公司支付了部分加班工资,吴某也决定不再追究。
解析:如果高管有股权加班费不予支持,因为依据《公司法》,股东本身负有勤勉义务。
关于加班费,如该岗位的定位是不定时工时制,则不能要求加班费。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经相关部门报批,审核通过才可以。如果是标准工时制,超时的部分可以要求加班费,但要劳动者自行证明加班事实。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企业是实行考勤制度的,企业如不出具考勤相关材料则承担不利后果。
在案例中,吴先生如能证明其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时制,且单位无法证明其岗位为不定时工时制的,那么,他就超过部分是可以主张加班费的。
②案例二(自愿加班)
徐某是某公司文员岗位,合同中规定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期间,徐某努力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在下班后自己加班完成,每天下班前都向领导汇报当日工作进展,同时在邮件中说明任务需要加班完成。一年后,徐某对公司的工作安排难以承受提出离职,但要求公司支付其一年内的加班工资,开出了一年内延长工作的考勤记录以及每天的工作汇报。公司对此表示称有相应的加班制度,公司未安排徐某加班,徐某加班是个人自愿行为,公司对徐某的要求予以拒绝。双方发生了争议。
解析:《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据此,企业可以定制不抵触法律的加班制度,可以规定适当的审批程序,对符合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和争议处理的依据之一。
另外,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表明,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根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本案中,公司虽然对徐某实行标准工时制,但徐某平时的加班不是公司安排的,而是其自愿进行的,公司有规定的加班制度,徐某在加班时并未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因此,徐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自愿且未履行手续的加班工资缺乏依据。
③案例三(未足额支付加班薪资)
2010年4月,左先生申诉称:公司对加班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计算基数为每小时6元。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他就同意了。随着时间推移,其加班小时及工作量均已达到比较高水准。而他获得的报酬,仅加班费就比国家规定少3800多元。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并要求公司给予1.6万元经济补偿。公司拒绝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双方发生争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请求,而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的,劳动者才能据此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企业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本案不存在拒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形,只是加班费低于法定标准,应予纠正。由于左先生对此约定也已同意,故依据《劳动法》第44条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规定,裁决该公司按标准补足加班工资差额,驳回左先生的经济补偿金的申诉请求。
四、加班管理控制
①加班制度完善---审批流程规范
②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③加强加班考核监督---避免“磨洋工”、混加班的现象发生
④利用特殊工时制---避免特殊岗位的加班问题
⑤部门进行工作梳理---梳理工作量,避免长期的工作量不平衡
⑥约定加班费基数---计算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薪资即可
⑦引入派遣员工---忙碌时期过后可以撤出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1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制作本加班制度。本加班制度为公司劳动制度的一部分,对公司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有约束效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从事
建材
及其他相关事业,为了明确加班规则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没有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字书面指示加班,员工不得加班。
第三条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补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额作为加班费基数计算及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工作奖金、补贴、津贴等其它金额不得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论职务、职位如何变动,均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加班审批
第六条
加班情形
(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必须继续工作的情况,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种:
1、工作日加班:员工在每日超过8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2、工作周加班:员工在每周超过40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
要求加班工作的;
3、休息日加班:每周超过六天时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
4、节假日加班: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的。
(二)主管指定员工加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给人事存档。
(三)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1、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具体按照劳动保障部所公布的现行月计薪天数计算。
2、劳动者本人日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审批
(一)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
(二)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应写明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实际加班时间应据实填写。
(三)部门主管填在《加班确认单》中应明确加班事由。
(四)《加班确认单》经部门主管及员工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加班。
(五)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六)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第八条
打卡纪录
无论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经总裁批准无需打卡者除外),记录进出公司时间,该进出时间记录不代表有加班事实也不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九条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
第十条
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
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加班天数、当日基本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当日基本工资
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国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当年日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四)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300%。
4.带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日加班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300%。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2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
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
二、基本原则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
5、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
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
6、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
三、操作程序
7、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
8、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
9、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
四、加班计费
10、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30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
1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
五、附则
12、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
13、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1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3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餐厅管理,规范就餐秩序,确保员工吃饱饭、吃热饭、现就员工相关规定重申以下几点:
1、从7月28日起员工加班用中餐、晚餐一律自费,当天加班到22:00后(22:00前不供应夜宵)公司食堂提供免费夜宵,夜宵申请流程是:由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加班用餐申请表》经部长审批同意后当天13:00前交到后勤管理员处,后勤管理员通知食堂负责人做好夜宵准备工作,夜宵供应时间:22:00—22:30,用夜宵地点一般设在食堂,夜宵标准10元/人。
2、日常加班需用餐的员工由加班部门主管统计加班人数,周六日加班的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后勤管理员,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到22:00前的当天13:00前通知后勤管理员,以便食堂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饭菜。
3、文明就餐,餐厅内不得随意吐痰、吸烟、喧哗,就餐人员要厉行节约按自需量取用饭菜,做到不剩饭不剩菜。
4、就餐人员用餐时禁止将鱼刺、猪骨头等杂物随意扔在地上,用餐完毕后要自行整理桌面保持桌面干净,餐盘餐具放置指定回收处。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4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
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
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
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
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
(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
(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
(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
(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
(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
(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
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顺延。
5、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
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61.目的为加强员工加班餐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保证广大职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当中,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员工加班餐申请、报销管理。
3.实施细则
3.1加班用餐指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安排晚上或周末加班,需要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为加班员工提供伙食或安排就餐。
3.2加班餐的申请
目前公司统一提供的工作餐为中午一餐,各部门如有员工加班须统一提供加班工作餐的必须提前将加班就餐人员明细向综合部门后勤主管申请:
3.3.1如遇晚上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当天下午2点以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3.2周末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周六下午下班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3.3如因后勤部门无法提供加班餐,加班人员可在外就餐,并由后勤主管在《加班餐供应申请表》上签字说明以作为报销凭据。
3.3加班餐的报销
3.3.1报销条件
公司为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必须是工厂食堂无法提供加班餐而必须在外就餐所产生的费用,如果食堂提供了加班餐而不在工厂就餐的除伙食费加倍扣除外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3.2报销标准
在外就餐一律按每人每次12元的标准进行报销,超过此标准的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不再报销。
3.3.3报销审批流程
申报部门填写加班餐费用报销申请单→后勤主管签字→申请单报综合部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报销并存档备查
3.3.4结算时间
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不接受零星结算。
3.3.5未按本规定流程签字审批的上一级审批主管有权拒绝受理。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综合部具有最终解释权。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7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
实践中,几乎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也往往会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主动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双方对加班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导致加班争议成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类型。
对单位来说,只有未雨绸缪,事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加班工资争议风险。
明确工时制度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可以分为三类: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有三项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三项标准:
1、平时加班1.5倍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资。
可见,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较严格,而且企业负担的经济成本较大。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8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
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9第一条本公司同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二种:
(一)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者。
(二)休假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休假日工作者。
第二条本公司同仁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同仁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填写加班单(附表7.3.9)(生产单位以打卡为准),经单位主管签认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如下:
(一)平日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
(二)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
(三)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含误餐费)。
(四)例假日(含星期假日)加班工资加倍发给(含误餐费)。
(五)误餐费每餐规定为30元(如情形特殊,午餐伙食费比照误餐费支付固定津贴时,每人每月暂以600元计算)
(六)固定加班费(司机除外),点心费一律不得支付。
第五条上列加班时间,除生产单位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准在下半夜(指夜间12点以后)加班。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级以外的作业员加班,悉依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柒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篇10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再次法规,结合本公司再次情况,特制定本再次。
本再次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再次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再次及原则
(一)再次:加班系指在再次工作时间外,因再次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再次工作者,称为再次。
(二)原则:
1.公司再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再次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再次作任务,原则上不再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再次内未完成的本再次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再次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再次,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再次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再次日,累计8小时为1个再次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再次的依据。(加班时间再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再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再次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再次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再次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再次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再次
1.工作日再次:
需在再次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再次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再次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再次:
员工需在再次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再次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再次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再次:
员工需在再次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再次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再次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再次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再次安排加班者:
不需再次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再次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再次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再次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再次,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再次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再次加班时间将视为再次。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再次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再次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再次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再次或分管领导要在再次申请单上加以再次。
6.领导再次或公出:
如果再次提出申请时,需要再次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再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再次征得领导的同意,并再次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再次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再次日、双休日或是再次日加班,员工均应再次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再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再次;
2、正常工作再次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再次培训;
3、正常工作再次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再次的;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制作本加班制度。本加班制度为公司劳动制度的一部分,对公司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有约束效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从事
建材
及其他相关事业,为了明确加班规则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没有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字书面指示加班,员工不得加班。
第三条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补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额作为加班费基数计算及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工作奖金、补贴、津贴等其它金额不得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论职务、职位如何变动,均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加班审批
第六条
加班情形
(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必须继续工作的情况,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种:
1、工作日加班:员工在每日超过8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2、工作周加班:员工在每周超过40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3、休息日加班:每周超过六天时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4、节假日加班: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的。
(二)主管指定员工加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给人事存档。
(三)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1、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具体按照劳动保障部所公布的现行月计薪天数计算。
2、劳动者本人日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审批
(一)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
(二)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应写明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实际加班时间应据实填写。
(三)部门主管填在《加班确认单》中应明确加班事由。
(四)《加班确认单》经部门主管及员工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加班。
(五)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六)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第八条
打卡纪录
无论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经总裁批准无需打卡者除外),记录进出公司时间,该进出时间记录不代表有加班事实也不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九条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
第十条
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事业单位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加班天数、当日基本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当日基本工资
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国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当年日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四)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300%。
4.带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日加班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300%。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全面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三、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
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
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附件二)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各科(处)室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要及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天数、事由及加班类别,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定为加班后,将加班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用于兑现加班工资。
(二)***行政办公室每月月底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劳安科,由劳安科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形成加班工资发放表,连同加班工资申请表一同报单位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三)劳安科将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加班工资发放表及相关申请表复印件送财务科,由财务科据此发放加班工资。
(四)劳安科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表的存档管理工作,以供备查。
五、加班天数、当日基本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当日基本工资
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国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当年日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全年计薪天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四)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300%。
4.带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日加班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300%。
六、相关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节假日出差,如按规定计发加班费的,不得再报销差旅费和公杂费。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施工补助和农村公路督查等补助期间,不再计发加班费和报销差旅费。
(三)驾驶员在公休、节假日正常天气出差的,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不再计发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如遇极端天气节假日出差的,确认后按加班规定办理。
(四)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申请和发放应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多报瞒报,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申请,一律不予计发加班工资,已经计入的,一经发现必须全部扣回。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
2.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附件一: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
申请科室
科室负责人
加班事由
加班始止
时
间
加班天数
加班人员
姓
名
加班类别
□工作日加班
□公休日加班
□节假日加班
□带薪年休假加班
分管领导
意见
主管领导
审批
办公室
审核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二:
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科室:
申
请
人
参加工作时间
申请休假起止时间
科室负责人意见
工
作
岗
位
本年度应休假天数
本年度已休假天数
天。
分管领导意见
月
日至
月
日
共
主管领导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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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加班费支付标准: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月工资收入÷174小时;3、用【你的月工资收入】÷174小时得到的就是你的每小时工资,得到基数。
加班费的申请单范文
申请部门:____________申请员工:____________加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班时间:上午____:____至____:____下午____:____至____:____晚____:____至____:____申请人姓名:
加班事由:
部门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__审批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事业单位加班费的倍率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如能补休,不付。
3、休假日安排工作,不论是否安排补休,都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4、用小时工资×相应倍率-小时工资×100%,得到的就是加班工资
经市、区、县人事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支付加班工资必须从严掌握,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拨款,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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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加班费发放规定是什么?
导读:事业单位加班费发放规定是:平时的加班费为1、5倍,双休日是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是3倍,在具体的发放加班费过程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一般来说,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一、事业单位加班费发放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事业单位要求员工加班是比较常见的,在工作繁忙的时候,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与员工协商加班相关事宜,但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加班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定的数值,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不得低于相关标准,具体应当依法进行。
事业单位加班费基数规定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单位加班费基数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市属各高等院校人事处:
我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职工的工作时间缩短为每周40小时,充分维护了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加班工资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加班后要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通知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三、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日工资用本人月基本工资除以21.5天计算。小时工资用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五、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六、经市、区、县人事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七、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
八、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职工,应按第四条
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九、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
十、支付加班工资必须从严掌握,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拨款,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定的方法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方法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
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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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导读: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规定的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规定的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三、加班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目前,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占用职工法定假期或者双休日正常上班的,应参照《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额外调休。
四、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
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些企业为了按时的完成业务上的需求,回选择让员工加班的方式来达成目的,那么就会涉及到员工加班补助等问题。一般情况下根据企业内部的规定以及加班的时间段的不同,得到的补助也就存在差异。具体的加班补助等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人员。
行政单位加班费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计算方法:
1、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spanide;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spanide;(21.75×8)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spanide;21.75天×300%×加班天数
4、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spanide;21.75天×200%×加班天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
1、实物或过节费不能代替加班工资
有的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发放诸如月饼、粽子、食用油等过节礼品或者过节费来代替加班工资。
过节发实物或节日费,都是因节日而发,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属于过节福利;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节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因此,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2、加班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不管劳动者每月是否加班,加多少班,每月都发放固定数额的加班津贴,以津贴的形式对加班做出补偿。
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单位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而加班工资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加班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如果每月发放的加班津贴超过了每月依法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当然无可厚非,但是若没有达到,仍属于违法行为。
[行政单位加班费规定]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及数据分析报告
汶上县二○○六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工作及数据分析报告
县政府: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的规定,财政部决定2007年度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经过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各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我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及管理信息统计工作主要情况
资产清查和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定产权关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一是迅速整理了上级资产清查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向县政府领导做了汇报;二是成立了我县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汶上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召开了全县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部署并安排了资产清查业务培训;四是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均于3月12日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操作,严格审核.一是对有条件的单位逐户安装了系统软件,做好数据的程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照各单位2005年资产统计报表,做到数据衔接无误;对照部门决算报表,做到人员情况、收支情况及其他相关数据无误.清查中发现的违规处置资产,已经核销减账的已冲回;三是采取单位自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清查上表后,事务所对其报表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详实的审计报告.
(三)夯实基础,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对所有单位(不含乡镇),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一是单位填写占有登记表;二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清查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及有关权属证书进行审定;三是换发新证,做到了资产清查与产权占有登记同步,共为县直112个单位换发了新的产权登记证.
二、数据分析情况
(一)资产清查单位户数情况.据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统计报表显示,本次资产清查截至2006年底,共清查登记全县各类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166户,其中县直单位112户,乡镇单位54户.
(二)资产负债结构.全县资产总额138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17万元,增长17.24%;负债总额为46542万元,比上年增加
13800万元,增长42.15%;净资产总额为91624万元,比上年增加6517万元,增长7.6%;资产负债率为33.68%.总资产负债率比上年提高9.9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最主要的资产形态,固定资产净值84139万元,占了资产总额的60.89%,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所占固定资产比重超过50%.
(三)主要资产实物量结构.县直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土地总面积为4877.67平方米,其中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86.39万平方米;拥有房屋建筑物在账面积109.49万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为25.93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及增减变动状况.年末在账固定资产原值87806万元.按使用情况分,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为82713万元,闲置63.8万元,毁损、报废待处理固定资产原值503万元;按经济用途分,房屋建筑物为47606万元,通用设备747万元,专业设备6068万元,交通运输设备6142万元,土地19772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3150万元,家具用具22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模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固定资产(原值)本年新增6601万元,减少1021万元,增减相抵后净增5580万元,增幅为8%.新增固定资产中:无偿拨入159万元,新购建固定资产5068万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28.87万元,盘盈、账务调整等其他原因增加固定资产1345.143万元.减少的固定资产中:报废资产233.87万元,毁损核销资产26.6万元,无偿调出资产369.56万元,有偿转让资产56.44万元,会计差错调减和其他原因减少资产335.21万元.
三、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06年度,我县财政局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一起,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努力,全县上下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所有、财政分级监管、单位占有
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资产统计体系,全面实施资产监控.一是通过编报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清查报表,基本摸清了“家底”.按照实物量管理与价值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要求各单位对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各项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清查,保证了家底常清.通过资产清查,盘盈入账的资产价值37.85万元;二是按照统计报表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表在资产清查的同时,还要求对土地、房屋、车辆、设备等重点资产的产权、产籍进行详细清理、核实,从根源上解决产权不清现象,切实避免产权纠纷的发生;三是按照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统计报告要求详细披露本年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未按规定程序配置和处置资产的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纠正价值48.57万元;四是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今后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促进有效使用为目的,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管理.加强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监管,是确保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和防止国有资产及其收入流失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程序办事,通过三项措施加强对资产处置及其收益的管理.一是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杜绝了私自处置资产的行为.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随意处置、低价买卖,确保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活动等改变用途的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鼓励盘活存量资产;三是强化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积极加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通用专用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急需研究解决.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当前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脱节的问题,不仅造成了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而且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资产购建预算与资产存量信息不对称,编制预算缺少信息支持.二是对资产购建预算的执行情况缺乏跟踪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标准、进度配置资产,严重削弱了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政策性.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账实不符现象严重.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目前,相当一部分单位存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脱节的现象,没有形成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事前购置与财务资金计划脱节,事中使用、处置与财务会计处理脱节,事后资产统计与年终财务决算脱节,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入账手续.如:不少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特别是对上级调拨或捐赠等渠道无偿获得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未在账房屋建筑物面积16068平方米、未在账交通运输工具24辆、未在账设备5878台(件).
(三)资产处置存在随意性.近几年,资产的处置管理虽然得到加强和规范,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仍存在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处置资产的情况.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规定限额内的自行处置资产事项,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管理漏洞较大;另一方面有不少单位对于规定限额以上资产处置事项,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变卖、处置车辆,拆除、出让房屋,越权报废、调拨固定资产.
(四)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不高.利用好这部分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单位自我创收能力,缓解经费不足等问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这部分资产的运营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效益低下和对外投资潜在风险严重.
五、建议措施
财政部两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实施职能到位.财政部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实业务管理人员,并在办公设备、业务经费等履行职能所需条件方面给予保障,确保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施资产管理科学化.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切实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财政改革相结合的配套机制.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对接;二是资产配置要与部门预算对接;三是资产购置要与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对接;四是国有资产收益与“收支两条线”对接;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配置标准,尽快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化;六是按照“因事制宜、阳光操作、市场
运作”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资产,推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按市场化取向,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搭建平台,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和质量,切实增加财政收入.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由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已出让土地)、房屋、汽车和大项资产处置项目、经营性房屋公开招标、公开拍卖,资产处置收入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现财政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三)建立资产网络台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为彻底扭转行政事业单位以财务账代替固定资产账和没有固定资产账、“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和实物卡片的基础上按土地、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建立网络台账,做到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相符,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相符,实行网络管理.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全县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借鉴外地经验,改革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的房产、地产全部收回,由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和以其它方式所得收益收归县金财公司所有.将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经营性资产,全部收归县金财公司统一经营,收益归政府所有.彻底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占有政府公共资源不同而造成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
特此报告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行政单位辞职申请书
行政单位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某某部门的员工,叫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来到贵单位有(x)个月了,在这几个月里,我感觉到我不大适应这份工作,也不能胜任下去,在这里上班我也感觉自己与本地的语言很不服合,也考虑到做文员方面的工作,是女性工作人的专长,她们心细一些.所以为了单位以后的发展,也出于不让贵单位埋没人才,有一个更好的管理体制.我想请领导批准我辞职.谢谢!!!
祝单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已决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离职,所以特提前半月向您提交这份辞职申请行政单位辞职申请书范文行政单位辞职申请书范文。还请留意一下简历中是否有适合接替我工作的人选,感谢你这几年对我的照顾和帮助,非常感谢!
记得年前已经跟你谈过一次,谈过我的想法,所以想必我的辞职对你来说应该不会太意外。我是公司刚起步不久就过来帮你创业了,到现在为止已经做了快3年多了,看着公司一天天成长壮大,慢慢的走上正轨我心里也是蛮高兴的。老实说离开公司多少还是有些不
舍。我知道你的想法点子也很多,以前每一次你有新想法我都很支持你,都会全心全意按着你的想法去做事。公司出现了什么问题,我都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帮你处理好。因为我很重承诺,我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现在公司已经走上正轨而且新鲜血液不断供给,我想我可以激流勇退了,也请你给我一次机会,一次让我实现自己想法的机会。
望领导早日批准我的申请书,在此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尊敬的Z主任:
您好!
在这里,特别感谢YYY(XXX的上级单位)A主任、B主任、C主任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尤其感谢XXXZ主任在XXX近二年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YYY、XXX事业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开始,几年来,紧紧围绕提高资产管理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个中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现有的体制和机制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用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国有资产经营好,把国有资产管理这篇文章做大。
一、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设立专司机构,明确职能定位。市政府发文成立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产局),正县级事业机构,挂靠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兼任国产局局长。市国产局编制12人,内设综合、产权管理、资产评价三个科室,从而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市国产局作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司机构,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在职能定位上,将其定位在延伸财政职能上,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来进行。
(二)推动资产的整合。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对资产优化整合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主要方面。市本级先后启动了行政中心、建设大厦、文化艺术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重点资产整合项目。通过这些资产整合项目的实施,既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又整合了大量的闲置房地产,从而激活存量资产,实现保值提效。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拓宽了财政收入渠道,增加了地方可
用财力,实现了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有效结合。近几年,通过统一管理国有产权,对国有资产统一整合运营,全市累计实现国有资产收入5亿多元,(三)改革国有资产的配置模式。在全市初步建立了资产构建预算制度。资产购建预算是从源头上管理资产“进口”的主要环节,是规范资产配置,实现资产配置科学性、均等性、计划性的重要的国有资产
资产经营的基本思路
金融危机爆发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我们以投资带动为主要特征的增长方式,在突破发展中保增长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充分运用所拥有的资产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调整一是资产经营的载体和主体,负责资产开发、转让、出租等经营业务。
二是负责对原政府部门投资举办的经济实体进行整合,并对其实行集约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充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
三是进行自主开发。对增值潜力大,开发价值高的项目,实行自主开发,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对有的资产可按照开发--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对有的资产可按照抵押--融资--收购(征地)--开发--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四是夯实公司职责。按年度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通过规范资产运营,建立国有资产补偿机制,向财政上交国有资产收益、按期收缴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出租收益金和利润等手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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