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3年度关于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汇报材料范本(范本3篇)

时间:2023-08-15 08:18:01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关于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汇报材料范本(范本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度关于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汇报材料范本(范本3篇)

2023年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材料范文3篇

2023年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材料范文篇1

在新材料 新技术 新机遇——硅产业发展

高峰论坛上的致辞

关永健

(2009年10月17日)

尊敬的龙永图部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今天,新材料新技术新机遇——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东海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中共东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莅临本届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欢迎!

东海是一片神奇瑰丽的土地,矿藏资源量大质优,非金属矿藏独具特色,迄今已探明矿藏37种,其中石英储量3亿吨,石英的含硅量高达99.99%,储量、质量均居全国之首。近年来,东海依托特色资源优势,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实施科技项目为抓手,加强集成、重点突破,推动了硅资源深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继2007年硅材料产业产值突破百亿元后,2008年又成功跻身全国百佳产业集群。截至目前,全县硅材料生产加工企业达600余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2家,建有省级石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今年以来,东海抢抓江苏沿海开发重大机遇,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扶持晶海洋半导体、中材高新等新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国家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报建设,积极与南京大学合作建设新材料研发中心,正倾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硅材料产业集群。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通知,其中多晶硅等新兴产业重复建设问题引起关注,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多晶硅摊子太大、投入过热、污染大、耗能多。东海的多晶硅生产采取物理法提纯,环保、节能,避免了西门子还原法的缺点,这对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来说将是一次革命,正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可以说,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东海硅产业已经迎来壮大规模、提升层次的重大历史机遇。

当前,就东海如何把握好硅材料产业的发展走向,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实现产业转型,赢得主动,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举办这次论坛,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集思广益、不吝赐教,为东海硅产业发展开启新思路,找到好办法,共同推动东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我们衷心地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在东海期间多走走、多看看,增进了解,加深印象,为东海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坚信,在各位领导、专家的支持帮助下,东海发展的路径会更加清晰,步伐会更加坚定,前景会更加美好!

最后,预祝新材料新技术新机遇——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福如东海!

谢谢大家!

2023年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材料范文篇2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意见

【法规类别】技术进出口与国际合作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08

【实施日期】2012.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促进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转型升级项目投资

1.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2000万元以上建设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按新增固定资产(补助的范围为设备、多层厂房)投资额的 1%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 300 万元。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按 2%一次性补助,最高400万元。其中,对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期最长不超过 1 年;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年;
对投资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2.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新增投资建设的项目,在项目竣工后,对前期费用(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费用)予以一次性补助。投资额在1亿元-3亿元的补助20万元,投资额在3亿元-10亿元的,补助50万元;
投资额在10亿元-50亿元的,补助100 万元;
50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200万元。对列入《马鞍山市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马鞍山市投资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3.对列入国家级高技术项目给予补助。对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项目拨款的研发项目,给予项目所获资助经费的50%、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

二、鼓励企业在转型中发展壮大

4.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列入企业升级计划的企业,首次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亿元的,奖励10万元;
超过 5 亿元的,奖励20万元;
超过 10 亿元的,奖励 50万元;
超过5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
超过百亿元的,奖励200万元;
超过200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特别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万元奖励。

5.鼓励企业多产多销。以企业当年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各按50%加权作为计算奖励的依据。凡增幅达 30%以上,规模在 2000 万元-1 亿元企业奖励 10万元,1亿-5亿元企业奖励20万元,5亿-10亿元企业奖励30 万元,10 亿-50 亿元企业奖励50 万元,50 亿元以上企业奖励100万元。

6.鼓励企业快速成长。新办或从外地整体搬迁来我市的中小企业,竣工投产后,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 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

三、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自主创新

7.支持企业提升装备水平。对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购置单机设备价款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其设备购置价的2%给予补助,每户企业设备补助累计最高200万元。已按本政策第2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不重复补助。

8.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列入《马鞍山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库》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对列入《马鞍山市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马鞍山市投资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两化融合”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新列为国家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新列为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9.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2023年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材料范文篇3

集群式创新与浙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作者:楼杏丹;徐维祥;寿萍

作者机构: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浙江省诸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浙江省诸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浙江省诸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经济论坛

ISSN:1003-3580

年:2005

卷:000

期:011

页码:14-16

页数:3

中图分类:F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集群式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浙江;技术创新活动;专业化分工;相关产业;地理位置;聚集效应;组织形式;创新优势;逻辑顺序;企业

摘要:集群式创新(clustering innovation)是指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企业,通过地理位置上的集中或靠近,产生创新聚集效应,从而获得创新优势的一种创新组织形式。从逻辑顺序来说,集群式创新首先是企业的聚集,然后是企业在集群中进行技术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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