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强化督查范本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强化督查4篇
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根据《臧湾乡意识形态责任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上周乡纪委对乡属各党(总)支部、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如下:
在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态势,意识形态领域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2、相关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
3、意识形态工作不能形成合力,出现问题后无法追责,责任落实不到位。
4、对境内宗教管理薄弱。
5、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机构不健全
请各党(总)支部和相关部门对照通报的问题,及时反查,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017年9月28日
为全面掌握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10月开始,由镇党委副书记带队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全镇各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强调要切实履行好镇党委年初提出的六个责任:一是要坚定主心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二是要弘扬主旋律,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孝道文化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切实履行思想引领之责;三是要筑牢主阵地,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四是要坚守主战场,大力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切实履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之责;五是要打好主动仗,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切实履行打好主动仗之责;六是要建强主力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履行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之责。
通过此次督查,进一步增强全镇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坚定性。
乡镇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报告(二)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0 2020 年 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集体研讨会上的发言0 1320 字文稿
接到会议通知后,我结合这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而就如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思考。
今年以来,在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一是带领分管线上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辨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三是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注重对街区运营商及商户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力求引导积极健康的主流思想覆盖街区。
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期、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叠加、集中呈现,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各种社会思想意识交流、交融、交锋,容易出现理想信念迷失、党员意识弱化、政治立场不坚定、政策执行有偏差、政策宣传不到位、政治引领导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斗争和较量是长期的、复杂的。
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保持清醒头脑,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仅要做好单位分管线上的意识形态工作,也要打造好正能量街区。
( ( 一) ) 抓好党建,做到守土负责
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监督的实效性研究作者:张烨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6年第19期
[摘 要]作为同级监督的主要主体,纪委部门在预防和惩治党委常委的腐败工作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由于我国纪委的领导体制等制度以及选人用人机制、工作方式等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其对同级党委常委的监督存在缺陷和漏洞,因此有必要就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的监督功能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以增强纪委的监督效能,保障同级党委常委的正常良好运转。
[关键词]纪委;
党委常委;
监督;
实效性;
对策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261-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作为同级监督的重要主体,纪委无疑在预防和惩治党委常委的腐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纪委的监督效能由于受到领导体制、人才队伍以及工作方式方面问题的影响等没有实现应有的高度,因此有必要就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的监督实效性进行深入探讨。
一、完善纪委领导体制
要切实提高纪委的监督效能,最关键的首先是要靠制度保障和约束。一项好的制度必将有利于纪委工作的开展和监督的实施,反之则必将影响到纪委监督工作的进程,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限制。有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监督方面领导制度的强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优化已有的双重管理体制。当前地方纪委的双重领导模式指的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辅,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业务指导主要由上级纪委负责,而人财物的管理则由同级党委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常委会成员之一的纪委书记既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又要担负起对党委进行监督的工作就成为了一件不易平衡的难事,很可能会出现纪委不作为或者难作为的情况。换句话说,当前的双重领导体制严重影响了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腐败的监督和惩治效能,因此必须优化当前的领导体制,将双重管理体制调整为以上级指导为主,而同级党委为辅的领导体制,增强纪委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出纪委的监督实效性;
(2)确保纪委的监督地位。纪委的监督地位是由历史和现实因素共同决定的。从历史方面来说,中共五大上我党就已经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负责对领导干部以及党员进行工作纪律和政治方向方面的监督并明确了中央、省监察委员会以及各党委之间的关系,这是党内监督的最初开端。而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恢复了文革期间已被解散的各级纪律监察机关,纪委又重新开始发挥自身的党内监督功能。从现实方面来说,《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章程与条例同样继续明确了纪委在同级党委常委监督方面的责任与权力。纪委对同级党员大会负责,其地位和权威由法律规定,在根本上保障了纪委在监督方面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3)规范纪委工作制度。纪委的监督工作能否落到实处还取决于监督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首先监督工作要依法进行,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其次,案件的处理流程要遵循现有的程序与流程。最后,还应注重引入纪检工作的工作评议制度,通过各方力量的综合监督党委常委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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