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驻村主题培训经验做法(范本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干部驻村主题培训经验做法5篇
驻村干部参加培训心得体会
三天的培训班很快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让我们基层党务工作者收获的却是引领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工作启发和方向。几位领导的授课从不同层面丰富了我们的党建知识,也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身的差距和社区党建发展的不足之处,对今后党建工作的拓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培训学习交流,学到了理论,掌握了方法,明确了方向,把握了重点,受益匪浅,感触颇深。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
党建工作常常被认为是务“虚”,这个“虚”要务得有水平,悟出实效,推动实践,这才是务“虚”的境界。雷部长的讲话紧密结合实际,给我们提出了要求。是的,基层党建工作亟待加强,我们这些党务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要不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能力,要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贡献精神,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之路。
二、丰富了自身党建知识。
常言道:温故而知新。作为一名新进的驻村干部,应该熟悉党建理论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才能让自己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可常常因为工作忙碌而忽视学习,有时候一些政策性强的业务知识要翻书才能肯定,自己也很想有时间好好学习。这次能够专心地重温、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听王主任、魏主任等人传授从理论到实际结合的运用,基层党建的业务具体知识,如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支部组建等实用而且理论性强的知识再次得到学习、复习,深植于脑,非常及时。
三、明确了工作方向。
党建工作今年工作重点是什么?薄弱环节在哪?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而“见子打子”的做法更是无序。X副部长对今年基层党建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的一一展开,让我们对党建工作方向更明确。X副部长提出了:“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党建;
突出重点,以决战决胜的干劲抓党建;
提高素质能力,以科学有效的方法抓党建”,对照我们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宁远党建发展。宁远党建要以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大力推广“五化建设”这一重点,带动党员发展、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等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驻村干部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驻村干部交流材料
很荣幸能有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驻村工作的酸甜苦辣,说的不对,敬请各位批评指正。我叫张x,工作单位xx县工商联,驻二里乡钟家湾村。自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家开展以来,深入村寨,走访慰问了全村x%以上的农户,召开秋冬种、抗旱工作群众会x次,集中宣讲党的政策x次,协调解决资金3万元,帮助解决群众生活饮水点x个,xx电视台报道x次,接受省、市督查各x次,得到省、市督查组的好评。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1、走村入户,全面掌握和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借原县委书记李x同志到本村开展两天调研活动之机,全程参与走访慰问了全村农户,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受灾情况,实地查看了群众急需解决的人饮工程兴沟大堰、龙井沟工程,现场接受了县委书记集中宣讲党的政策,受益非浅,掌握了实情,拟清了工作思路。
2、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村支两委一起,共商发展,制定了驻村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协调顺达驾校、江涛汽车公司、城乡客运、建筑公司等4家企业送去x桶水。协调解决资金x元,在龙井沟处修建小水窖一个,人饮管道x米,较好地解决了x个组x户家庭的饮人问题,沿途农作物和一个生姜基地得到有效灌溉。积极落实李凌书记在调研期间抗旱人饮工程资金的指示精神,与乡水利站、村干部一起,认真选址、做方案、做预算,邀请县水利局2名技术人员亲自到人饮工程现场勘测,跟踪落实项目、资金落地。深入细致做好旱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建立受灾群众档案。对贫困家庭、计生后遗症农户送去慰问金。
3、宣传党的政策。县委、政府每一次重大安排,我们都通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安排布署工作。龙井沟和兴沟大堰人饮工程,我们通过召开群众会一事一议的方式,对欠缺资金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提高了民主、扩大了参与,增强了责任,激发了活力。对秋冬种、养老保险等工作,我们也分组召开群众会,及时把党的政策贯彻下去。
以上工作的开展,得益于四个方面:
1、钟家湾村是县委书记挂帮点,特别有幸的是能全程陪同县委书记同吃同住同劳动,使我能尽快的熟悉情况,拟清思路。
2、乡党政领导对驻村工作高度重视,对我们工作、生活给予很大帮助。同时,村党支部极具战斗力,组织放心、群众信任。
3、工商联联系广泛的优势,使其能汇集众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投身新农村建设。
4、群众民风淳朴,思想认识高。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渴望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积极性高。群众思想素质高还表现在基本每户庭家有一个铁饭碗,村10多年没有刑事案件发生,在外务工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基本无离婚现象。
篇二:村在全市驻村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材料
村在全市驻村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材料
**镇东纪二村是拥有2700多人,42名党员的大村。由于历届村班子战斗力不强,群众威信不高,各项工作没能正常开展,已成为小有名气的“难缠村”。自86年以来,18年间先后有9人曾任过该村支部书记,班子涣散、矛盾纠纷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抢占乱占宅基地现象时有发生,人地矛盾非常突出,集体债务超过60万元,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出现了违法生育,被省、济宁市纳入计划生育重点管理范围。
4月26日,我们**镇工作组驻村以后,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按照
“解决问题与长远发展两步走”的总体思路,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牢牢抓住土地调整、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三项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使东纪二村多年积压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村容村貌和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一、抓班子强队伍、夯实村级基层组织
我们认为,“治软治散先治人,治人先治带头人”,从根本上改变东纪二村的落后面貌,关键是建立一个团结实干、富有战斗力的党支部班子。第一,配套健全基层组织。我们了解到东二村班子涣散,主要原因在于村两委成员不团结,以武力论权势,工作组把这一情况汇报党委,并请示了由一名经验丰富的镇工作人员挂职东纪二村的支部书记,同时配全充实了职能组织,由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以培养后备干部使村两委拧成一股绳。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工作组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按照“五个好”要求,协助村里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促使东纪二村逐渐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第三,加强阵地建设。为积极发挥党员活动室的载体作用,我们帮助村两委建起了党员活动室,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旗子、有桌子、有凳子的“五有”标准,完善内部设施,加强硬件建设。第四,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我们多次召开两委会,党员代表会,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统一干部思想。七一期间,我们利用三天的时间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同时,与他们一道协商发展规划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教育整顿,东纪二村的班子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二、强措施解难题、确保重点工作的开展
我们工作组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以点带面、以整体工作化解局部矛盾”的思路推动工作的开展。
(一)多措并举,创建平安村庄。由于多年来该村各项工作混乱,治安状况差,群众缺乏安全感,加之塌陷地补偿等问题,村民多次上访,已成为闻名的“问题村”、“钉子村”、“上访村”。我们工作组针对这一情况首先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活动。联合镇司法、派出所等部门,印制《矛盾纠纷排查表》,深入到户做好思想工作,及时疏理矛盾纠纷,力争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建立完善村级治安联防制度。我们协助村两委制定了夜间巡逻值班表、十户联防轮流制度,工作组与村两委成员交叉轮流巡逻值班,并要求所有成员24小时手机开机,办公室24小时轮流值守,随时接待来访群众,消除隐患。第三,大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提高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财务不清是每个后进村的焦点问题,我们邀请镇审计办、经管站的人员参加,理清了村的财务,并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把债权、债务等开支帐目摆放桌面,及时张榜公布,让干部清白了,群众明白了。在处理群众的来访问题上,我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目前,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共化解矛盾纠纷43起。
(二)集思广益,搞好土地调整。由于该村近20年没有调整土地,造成了人地矛盾突出,成为全村的矛盾焦点。为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及群众意见,相继召开了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印发了《致东纪二村全体村民的一封信》,户均一份,阐明了工作组的思路,动员全体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土地调整工作中来。制定了《〈东纪二村20XX年土地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设立了11个意见箱,并公开了村情民意举报电话(*******),在经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制定了《土地调整方案》,帮助各经营组也制定了《实施细则》。方案确定后,为确保东纪二村的所有村民都能平均分配到土地,我们工作组的全体同志同村两委一道,冒着36度以上的烈日连续奋斗了10多天的时间,对各经营组的土地进行实地丈量。我们先从遗留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第八经营组入手,逐组调整,做到第八经营组土地已经调整完毕,分地到户;
第十二、十三、十五经营组在调整之中。目前,东纪二村的土地调整工作已基本结束。
(三)深入细致,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组驻村以来,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该村过去计划生育工作经验教训,从夯实计生工作基础入手,下大力气,做好计生工作。一是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我们工作组结合计生办的工作,利用广播、发放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讲解宣传计生知识。二是建设了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维修粉刷门、窗、墙壁,制作了高标准制度匾牌,并上墙。三是调整计划生育工作专职队伍。四是组织计生办站人员40多人先后两次对东纪二村展开了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彻底清除了计划外怀孕、手术、持证流引产等六项底子。五是对49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从新建档立卡,确保档案簿的清晰规范。通过春、夏两次的健康查体,目前,没有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年底跳
篇三:住村工作组典型经验材料
住村工作组典型经验材料
自“三民”活动开展以来,XX乡住村工作组严格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六项任务”的工作思路,从解决(:驻村干部经验交流材料)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使XX村多年积压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村容村貌和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一、开展调研座谈,落实工作任务。
“三民”活动开展以来,工作组紧紧围绕住村工作八项任务要求,及时到全村各农户开展“三民”活动大走访,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群众、宗教人士、“四老人员”、国家公职人员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民情民意,掌握基本情况,把群众最急切、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做为住村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建立问题消号台帐,统一研究部署,逐项进行帮助解决,落实解决完成一项打勾消号一项。截止目前,第一轮入户走访已全部结束,共走访农户XX户,研究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XX件,对工作组自身难以解决的XX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及时向乡政府进行了汇报,尤其是为解决适龄儿童上学出行困难的问题,将XX村X组至X村XX组总长为XX米的土路铺设为石子路,工作组专门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解决XX乡XX村热难点问题报告》,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的帮助。
二、深入走访群众,多种形式做宣传。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贯彻“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我住村工作组以政策宣传为重点,以调查村情民意为中心,以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三民”活动舆论宣传。一是认真做好“三民”活动宣传。住村工作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面对面宣讲等形式,结合“党日”、“宣讲日”和“电教日”等活动载体,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学习自治区党委、地委、和
县委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精神,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知晓,并通过座谈和召开声讨大会,大力宣传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各项优惠政策,深该揭批“三股势力”妄图分裂国家,破坏社会安定的反动本质,真正使广大群众明白了团结是福,分裂是祸。二是认真摸清住村情况。为深入掌握村庄经济、稳定形式等整体情况,住村工作组深入村户进行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重点针对有发展想法的村民、困难群众和老上访户、有带动能力的党员干部,了解群众的困难和想法,全面了解所住村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村“两委”班子工作现状。通过分层次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农民代表、年青人等进行座谈讨论,详细了解了所住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班子运行、重点人员管控、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为住村工作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工作切入点。
三、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帮扶措施。
本着强化活动力度,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积极引导村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为突破口,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帮助农民树立改变家乡面貌和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根据本村和各户的特点,发挥优势,做好种养业结构调整及外出务工工作,XX年全年力争达到:一是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养殖业,大畜存栏量XX头,比去年增加XX头,育肥羊达XX只,比去年增加XX只,家禽XX只,比去年增加XX只。二是帮助农民抓好农产品收入,对农作物种植规划进行调整,种植XX亩经济林(核桃),XX亩早熟西甜瓜,建立XX户畜牧养殖基地,种植棉花XX亩,小麦XX亩。三是利用“三民”活动平台,积极鼓励村民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渠道,外出务工人员达XX人次,比去年增加XX人次,培养各类技术务工人员XX人,比去年增加XX人。四是积极发挥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作用,教育有知识、有学历的年青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造就专业技能新型农民。五是根据帮扶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为贫困户提供
当好驻村干部的六点经验
陈正权
【期刊名称】《村委主任》
【年(卷),期】2011(000)006
【摘要】@@ 乡镇干部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通常还得驻村.要想把驻村工作做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笔者在乡镇工作了22年,年年都驻村,积累了以下几点经验.
【总页数】1页(15)
【关键词】
【作者】陈正权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党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当好驻村干部的六点经验 [J], 陈正权
2.驻村点与驻村干部的双向机遇——永泰县驻村干部谈三年驻村苦亦乐 [J], 康进昌; 郑景顺; 郭海燕
3.驻村干部沉下去 精准扶贫抓起来——贵阳市以“六化”措施推进驻村干部发挥“五员”职责 [J], 谭仕伦
4.驻村干部的“助村”情结——记福建省第三批省派泉州驻村干部董立开 [J], 郑景顺; 郭海燕
5.关于提升驻村干部能力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的建议 [J], 张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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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懂法用法依法治村的村干部
各位领导、同志位,大家下午好!我今天讲课的主题是做懂法用法依法治村的村干部,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讲法律知识,但是法律本身是一门大学问,其内容繁多复杂,由于时间关系加上本人能力有限,我们今天就对比五组简单的词语,通过对比这五组词语一起来了解一些常见的常用的法律知识。
这五组词语是……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一、人治与法治
凡是讲到法律啊,我们都要讲一讲法律的作用、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进步,实际上我觉得我们国家法律最大的进步就是从以前封建社会的人治发展到了现代社会的法治。
人治和法治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是相对的,但不代表说人治社会就没得法律,封建社会帝王时代就是人治社会,它同样有法律,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法没得人大。
封建社会哪个最大?皇帝最大,什么事情都是皇帝说了算,皇帝掌握一切生杀大权。我们还经常听到一句话,叫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那只不过是当时的老百姓的一种愿望罢了。你见过哪部史书上记载了某某皇帝被判刑的呀?你看到过哪一部电视剧里演过皇上犯了法被抓起来的呀?都没有吧?
其实从“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流传已久的话就可以看出啊,几千年前的老百姓就已经认识到了法治比人治好!
为啥子说法治比人治好呢?人治缺点太多了!所谓人治,就是用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自我约束。你我都知道那个自己管自己哪里管得住呢?所以人治的核心就是强调国家管理者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如果管理者自己没有管好自己,自己的道德出了问题,那整个社会的秩序就乱套了。所以说像封建时代,那些老百姓都期待出现一个英明神武的皇帝来管理国家,但往往是事与愿违啊,基本上都是一个朝代的开国皇帝英明神武一点,后面的皇帝就去贪图富贵争权夺位去了,老百姓仍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法治就不同了,法治是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管理社会事务,任何人都必需遵守法律。虽然法律也是人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去进行,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法治与人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治社会是人大过法,而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法学界流传着这样一个经典的故事。《德国那座磨坊》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图片为证!这个故事就说明了司法独立,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党章。1999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被写入了宪法,中国结束了几千年以来以权治国、权法兼治到以法治国的这样一个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什么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从这一段话我们可以看出依法治国的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第二,“依法”依的是什么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体现为国家意志的宪法和法律;
是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宪法和法律;
是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极大稳定性的宪法和法律。
第三,“治国”的内涵是什么?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什么这样说呢?
大家都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从以前的自然经济时代发展到了现在的市场经济时代,人们过的是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的生活,当然现在是叫小康生活了,就是说不光是物质特别丰富,对精神享受的追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吃得好穿得好还不说,平时还要打点麻将斗斗地主,还要去酒吧happy一下喝点儿酒唱唱歌。这些都是源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不是市场经济,你可以想象得到拿起钱都找不到地方消费!以前旧社会,也就是人治社会的时候,都兴帮派,啥子斧头帮啊、盐帮啊、华山派呀、崆同派呀还有丐帮,为啥子会有这么多的帮派?一个的原因是不以帮派的形式团结起来要被人欺负,第二个原因是有了帮派就可以保护辖区内的人,从而收点儿保护费之类的,又有了饭吃。现在我们靠哪个保护?靠法律保护!正是由于法律的健全、法治的完善,市场经济才能够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够得到进步!所以说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正是因为依法治国,才没有像封建社会一样的帮派横行,有了冲突可以靠法律来解决,利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依靠法律来维护。如果没得法律,没得依法治国,帮派与帮派之间天天为了争夺地盘儿火拼,人与人之间的个人恩怨都像武侠小说里一样复仇你杀我我杀你的话,哪里还有安宁的日子呢,所以说依法治国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前面说这么多,其实就是这三句话,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三句话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依法治国的路是走对了的,我们要坚决拥护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各位干部不但要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村,还肩负着提高各自辖区内群众法律意识的使命,所以更要学法、懂法。那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来认识什么是法律。所以,我们要对比的第二组词语是法律和政策。
二、法律与政策
平常我们口头上经常都在说法律、政策等,往往把这些概念混为一谈,其实法律与政策是有区别的,它们各自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这句话读起都拗口。说简单一点,法律就是统治者编织的一张网,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规范,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也不可以做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做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就要受到惩罚。也就是说人们只能在法律这张网里行动,这张网就像通了电的电线,只要有人敢越过这张网,就要触电,国家的暴力机关军队、警察、监狱就要打击你。
什么是政策?
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与法律相比,政策就有这些区别:
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第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策是通过行政机关的引导和控制来实施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前,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的。
第四,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
第五,法律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
政策有大有小,有的政策就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具有普遍约束力,例如计生政策,我们国家就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小政策,例如医保政策呀、低保政策呀就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约束力,而且灵活,变得快。
通过法律与政策这两个词语的对比,我们弄清楚了法律的本质,也知道了法律和政策是有区别的。但是还有一组词语是我们经常容易混淆的,那就是我们的要对比的第三组词语。
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为什么要把这一组词语拿出来对比呢?因为通常我们在说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时候也是把这些概念混淆了的,前面我们对比法律与政策的时候,那个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但是法律法规一起出现的时候,这个法律就是狭义上的法律了。所以一定要弄清楚宪法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和关系,才能够正确掌握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才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效力。
(一) “宪法”
首先要讲到的是宪法,宪法也是法律,只不过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规定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规定了我国的五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科教兴国和对外开放;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宪法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是我国制订普通法律的依据。所以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都必须同宪法的内容保持一致。如果普通法的内容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那么这种违反宪法的法律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就必须加以修改或是废除。
(二)“法律”
从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三)“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是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四)“规章”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一是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另一种是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民法与刑法、行政法
(一)民法
民法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的含义:
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范;
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主体和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解释又补充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保持当地生活水平的一般状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包括:其实总的来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行为一种,但如果真的是如此则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故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人身权益权利五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在农村社会中,我们比较常见的像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劳动合同法等都属于民法范畴,它们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我选取《侵权责任法》和《婚姻家庭继承法》的一些基本知识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二)刑法
1、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2、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定义既揭示了犯罪危害社会的本质与法律特征,又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是对形形色色的犯罪现象所作的科学概括,也是我们认定犯罪、划分罪与非罪的基本依据。
所以,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惩处的行为。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对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也更加严重。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区别:
(1)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一般从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范围、手段和后果这几个方面具体衡量社会危害性大小。如盗窃罪以数额大小不同区分违法与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调必须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罪则一般导致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2)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从客观方面来看,构成犯罪要求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
违法则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关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3)认定的机关不同。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决定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违法则可以由公安、工商、税务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加以认定。
(4)法律后果不同。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可能被判处刑罚。而违法行为则要接受行政处罚。由于刑罚可以长期剥夺人的自由甚至剥夺人的生命,因此更加严厉(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也可以剥夺人的自由,但是不得超过15日,即使有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的也不得超过20日)。
(三)行政法
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一般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
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职权和职责;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
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
特别行政法:指规范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财政、海关、人事、土地、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
例如: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都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在我们依法治村工作中,治安管理处罚法接触得比较多,所以我们单独讲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们最后要对比的一组词语是:
五、调解与诉讼
(一)人民调解
我们这里讲的调解是指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一种机制,是由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包括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具有意思自治性、非严格的规范性等特点。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多年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内容: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这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三者,第三者不好当啊,要想当好这个第三者,我们必须更进一步的来认识什么是人民调解。
1、调解的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4、调委会的经费保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5、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成年公民。
偏袒一方、侮辱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6、调解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7、协议的效力和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调解不成功,矛盾纠纷化解不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保障,并不是就无路可走了。我在调解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赔偿纠纷里,赔偿责任人不肯承担赔偿责任,调解效果不明显,赔偿权利人就很着急,往往问我一句话:“那他不赔钱未必就这样算了吗?”。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便知道了,调解解决不了纠纷,维不了权,我们还可以走诉讼途径。在村干部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也会被村民问到打官司的门路,所以我们有必要在这里讲一下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二)诉讼
诉讼,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加下,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机制。虽然诉讼也是通过居间第三者来进行的解决,居间第三者只能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包括国家各级人民法院。具体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控告合同的另一方,一般要求法院判令另一方当事人以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也有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
1、管辖(为什么要讲管辖?不能指错路)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a.重大涉外案件;
b.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a.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b.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代理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4、起诉
(1)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起诉书的内容:
a.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b.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c.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审理和判决
5、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6、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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