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推会县长讲话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推会县长讲话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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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围绕食品安全各环节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努力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网络。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萍乡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40%的乡镇(街道)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上市猪肉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上市猪肉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四)流通销售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85%的乡镇(街道)、75%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
(五)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少于30%,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6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实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发布的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 组织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机构、有部署、有考核、有经费。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与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都要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有关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要纳入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对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做到兑现责任书、承诺书和目标考核中的奖惩。
3、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站,做到有机构牌子、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设备、经费、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档案资料。乡(镇、街道、管理处)设1―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行政村(社区)设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有“两员”工作职责、培训制度、工作记录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县(区)、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定期统一发布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2、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确定一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
3、应急体系建设。预防为主,力争不发生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制定并完善《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迅速,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处置措施及时准确。
4、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加投入,配备设备和人员,按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逐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制定统一的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发布信息。
5、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宣传媒体,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科学知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基层、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五进一上”的宣传活动,做到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社区)有一名兼职宣传员、一块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标语或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设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
(三)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兽(渔)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产、禁售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2、认真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年数量增加。制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划或计划,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处)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齐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有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抽检合格达标。
(四)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强检、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达到有效遏制,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扶优除劣整治措施,有效整合食品小企业、小作坊。
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对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社区)食杂店均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到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基本消除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和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经营。
3、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设施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
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乡(镇、管理处)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
(六)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1、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对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要整治到位,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现象。
2、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
四、实施步聚
按照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计划在两年内达到创建目标,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6月)
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
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市政府2008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坚持分步实施与全面推进的原则,于2008年确定1―2个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街道、管理处)开展创建活动,要将市委市政府建设的100个幸福村纳入示范村建设,2009年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到2010年5月底,基本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示范县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督查。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阶段性创建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基层和具体人员。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阶段(2010年6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市里的考核验收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
县(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示范县创建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对通过考评的县(区),由市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县”牌匾。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帮扶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要与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管理处)结成“创建”对子,从经费、设备和制度建设上帮扶乡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3、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将创建工作阶段性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在全市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5、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途经,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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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会议讲话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参加大会的领导有: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以及区直有关部门领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指导工作.下面,我就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的繁衍生息,社会的发展进步,时刻离不开安全卫生的食品.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当前,农村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不高,思想重视重视不够,各种劣质食品以较低的价格充斥农村消费市场,给广大农村群众带来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统一群众思想,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是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提.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我镇要深入广泛的展开食品安全宣传.
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食品信息员培训会、涉食单位工作会,印发资料,入户宣传、两阵地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感的认识.要大力开展涉食单位的大检查活动,净化食品消费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形成人人远离不法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消费环境,切实增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健全制度,齐抓共管,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是履.
行政府职能的德政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推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工程.因而搞好我镇的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村、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紧密配合,加强协作,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确保全镇食品市场的安全稳定.
农业、畜牧、水产部门抓好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抓好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规范.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
今年3月以来,以落实《**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为中心的创建工作全面展开。我公司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工作,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配送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手段,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食品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全面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现将这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有***、***、**,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信息员,落实了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主持制订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其与之配套的《食品质量责任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九项制度,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体系 为了将我公司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纳入全县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行动,按照县局要求,积极建立起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体系,通过公司的局域网,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个配送中心和公司乡镇直营超市、村级直营超市的食品安全信息,按照规定向县局办公室每月申报两次。公司掌握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也通过局域网及时传达给各配送中心和乡、村直营超市,迅速作出反应。 四、稳步推进信用建设体系 我公司是**县目前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食品类商品占零售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为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采购食品首先考查生产企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是否具备,否则不与其建立供货关系。购进食品必须索取发票,入库前进行检验,逐笔逐项载入台帐,确保可追索率达到100%。 五、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根据**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我公司是应急预案的执行单位之一,积极落实应承担的职责,建立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 六、全面实施名牌战略 抢抓国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机遇,我公司在**市5县区和**市4县区发展连锁经营的农家店****户,其中乡、村直超市***户,在全省商业企业中有比较高的声誉,实现了快速发展,做大做强的初步目标。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信誉,我公司坚持扶优扶强的策略,积极销售名牌食品、质量信得过食品。 七、建立食品物流配送新机制 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我公司先后建成开业*个物流配送中心,其中**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标准最高、规模最大、有专门的食品仓库,确保了食品类商品储存质量。在全县建成开业*户乡镇直营超市,**户村级直营超市,平均每个乡镇有*户以上的“食品安全规范店”。对这些超市,我公司实行“六统一管理”,所有商品100%由我公司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建立起生产厂家与直营超市之间的质量安全链条,商品质量责任可追索率达到100%,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了食品质量安全。 八、公司获得的荣誉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我公司始终贯彻“顾客至上,诚信经营”的宗旨,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近几年来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略) 九、今后工作目标 我们决心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为契机,站在新起点,图谋大发展,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经营工作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为安全经营食品做出示范,保证广大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报告】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2018年以来,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尉氏县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宣传及实地查看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自查情况
全县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80%以上、支持率达90%以上,顺利通过了省食安办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1.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作为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工程,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调整完善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累计召开15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动员会、调度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先后7次到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创建工作。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规划。
2.落实党政同责。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尉办发〔2018〕27号),建立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与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考核评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镇(街、园、区)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3%,制定专项考核细则,定期统计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县政府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县政府统一组织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园、区)、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履职尽责,监管措施有力有效。
(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5.基层监管队伍配备到位。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现有人员编制 名,平均每所 名,实际到岗率100%。
6.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 名,覆盖全县 个中心村(社区)。各镇(街、园、区)和县食安办等部门单位每年都对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绩效考核、评先树优,建立工作台账,提升了协管员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了协管员工作的积极性。
7.公安专职队伍建设。县公安局设立了食药环侦大队,配备执法人员11名,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8.人员培训。积极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县农业、市场监管、卫健、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大于40学时。
(三)设施装备配备齐全
9.装备配备到位。认真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指导标准》(食药监财〔2014〕204号)有关规定,基层装备配备全部达到标准,资产价值全部超过90万元。
10.用房保障到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食药监财〔2014〕218号)规定,20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业务及辅助用房均超过 m²,满足了监管执法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逐年增长
11.经费保障。健全监管经费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逐年增长,2017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增长13.96%,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增长21.83%。2017年和2018年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分别为 万元和 万元,均超过4份/千人检测样本量的经费需求。
(五)能力建设不断提高
12.实验室建设。农贸市场快检室、超市快检室,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托管;
县疾控中心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达到100%。
13.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传递快、动态更新及时的优势,为每名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安装“信息管控系统”APP,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等工作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监管效能。为辖区内监管对象建立电子档案,内容涉及许可审批、监督抽检、稽查执法、日常检查等。积极建设创新性、信息化项目,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
(六)创新工作开展有效
14.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农业农村部门成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15. 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管理。农药兽药经营者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亮证经营。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率达100%,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培训覆盖率达100%。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部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建立检测档案,制度上墙公示;
上市农产品出具产地证明或张贴二维码,确保源头质量安全可控可追溯。
(八)畜禽屠宰管理有效
16.畜禽屠宰管理到位。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点证书、标志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污水排放证明等手续齐全。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十一项内部管理制度全部落实,生猪进场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养殖场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齐全,按要求填写了动物进场验收和宰前检验记录表。加强畜禽屠宰现场管理,科学规划厂区布局,生产区单独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产品和人员出入口另设;
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设置齐全,生猪屠宰前停食静养制度落实到位;
屠宰技术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明,按要求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悬挂屠宰操作工艺流程图及检疫检验工序标志牌。
1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了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年底进行一次性补贴, 年落实补助 万元。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制度、台账登记制度,病死畜禽全部委托无害化处理公司处理。畜禽养殖场(户)与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协议,养殖户、处理公司有无害化处理单位出具的交接证明,有无害化处理完整记录。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落实到位
18.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基本建立。为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县将餐厨废弃物纳入管理考核,县财政每年都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城管局与辖区内餐饮饭店、学校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协议,建立处理台账,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三联单”制度,并委托 有限公司处理。
(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到位
19.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规范。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卫生、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和洗涤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标识、出入库登记、人员健康查体等制度落实到位,出入库登记、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各项记录完整,设备及原材料索证齐全。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不断加强
20.规范检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针对食品流通单位、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制定落实了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
21.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由辖区食品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每年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为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96%,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巡查4次以上。
22. 新兴业态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制定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参与网上订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检查,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督促入网餐饮单位建立良好的行为规范。
23.信用档案。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类单位都建立了信用档案,每年进行一次风险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十二)企业管理提档升级
24.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持证率100%。对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了风险清单和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三小”管理规范
25.小作坊治理。对小作坊实施登记管理,全部建立台账和档案,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目前,已规范提升 家小作坊。
26.小餐饮、食品摊点治理。对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逐个进行规范,全部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或场所清洁“六项规范”。
27.疏导点设置与管理。实行食品摊点定点限时集中经营,“六项规范”全部落实,杜绝点外流通食品摊点违规经营。
(十四)综合治理开展到位
28.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尉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制度有效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明显提升。
(十五)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29.建立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县市场监管、农业、畜牧等部门建立实施了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
(十六)监督抽检落实到位
30.监督抽检数量。县食安办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 2018年为 批次, 2019 年为 11000批次,抽检数量达到4份/千人,年底前全部完成抽检任务,抽检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31.问题后处理。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为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社会公布。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问题食品和违法行为,及时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工作,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案件全部进行信息公开。
(十七)整治治理开展有效
32.专项整治。按照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采取联合执法、跨片区检查等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剧毒高毒农药、饲料兽药、畜禽产品、“一非两超”、调味面制品、桶装饮用水、牛羊肉市场、水产市场、酒类市场、学校食堂和农村食品安全等综合整治行动。
33. 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制定《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有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结合12331投诉举报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力度。
34.行刑衔接。强化“三安”联动,建立了“三安联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十八)产业发展提档升级
35.升级改造。制定了《尉氏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方案》,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36.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积极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行动方案》及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37.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制定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计划开展创建活动,2019年指导2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申报2家食品安全可追溯样板超市。
38.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制定了《先行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餐饮质量提升等工作。
(十九)应急管理规范到位
39.应急管理规范到位。制定了《尉氏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管理领导和指挥机构,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各监管部门也制定了部门应急方案,编制了操作手册,进行集中培训,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次。
(二十)企业管理严格规范
40.主体合法。经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单位,全部取得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等证明材料,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符合许可条件。
41.健全制度。域内获证、登记、备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并健全了长效机制。
42.专职机构。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全县中小学校全部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和月度自查制度。
43.岗位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材、影像资料等培训记录完整,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均不少于40小时。
44.从业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全部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材、影像资料等培训记录完整。
(二十一)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到位
45.明确责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开办者按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依法落实了主体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配齐了工作人员;
入场销售者档案、日常定期检查记录、检验检测记录完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按要求签订到位。
46.入场审查。交易市场负责查验并留存经营者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定期进行自查,自查记录完整。按要求进行入场经营条件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47.检验能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每天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置结果。
(二十二)追溯机制健全完善
48.准入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部建立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在宣传栏进行公示,场内经营业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检测公示等制度,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进货票据、产地证明材料。
49.问题食品召回。实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建立问题食品登记台账,制定相应的召回问题食品无害化处理方案。召回食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十三)品牌建设加快推进
50.品牌建设。(我县品牌产品获得荣誉,创建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二十四)诚信体系加快建设
51.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二十五)责任保险逐年扩大
52.推进责任保险工作。在酒类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2018年 家单位入保,2019年增至 家,入保范围逐年扩大。
(二十六)监督举报制度健全
53.投诉举报。整合设立了投诉举报中心,利用12315投诉平台,24小时受理投诉,及时将办理情况进行回复。
54.奖励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并及时兑现奖励。
55.媒体监督。通报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食安创城情况。每年曝光1次食品安全典型案件。
56.人大政协监督。县人大先后对县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县政协 次视察我县农产品市场建设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情况。
57.行业自律。积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完善工作章程,促进行业自律。
(二十七)宣传教育全覆盖
58.科普宣传。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园、区)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教的基础上,每年面向广大群众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不少于12场。通过食安公园、校园宣传、电视、广播、网络、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均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对乡村、街道社区、重要场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的覆盖率为100%。
59.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制定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程计划,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均超过4学时,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学校宣传栏、板报、宣传册和科普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建立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
下步,我们将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继续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成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自查自评得分情况 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宣传及实地查看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要求,我县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经自查,我县无否决事项,自评基础得分 分,5个加分项得分 分,倒扣0分,累计得分 分,达到创建标准要求,通过自评。
三、依据材料 详见光盘提供的反映创建工作的文件材料扫描件、影像资料等。
[安全生产]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暨市食安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既是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又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推进推动。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是上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重视,抓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地方美誉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鸣飞同志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信心很足、措施有力,要对照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新部署,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有新观念、新措施、新作为、新气象。
(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后,对新常态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公共安全”体系,列入了“党政同责”范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党的十九大将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了战略高度,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们吃的放心”。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定位,拓展了监管工作的政治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和第一位的要求。政治站位决定着方向、决定着态度、决定着视野、决定着作风,也最终决定着工作的结果和成效。因此,我市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要站在惠民生的高度推动工作。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健康安全有了更高期待,已经从过去追求吃饱、吃好到追求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的健康。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就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正在大力开展的“双创双服”活动,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再联系到今年的创城工作,在创建标准中,把“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不低于70%”作为否决项之一,充分说明让群众满意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核心标准。因此我们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事情做起,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真正做到为民谋利、改善民生。
(三)要站在促发展的高度推动工作。食品产业是廊坊主导特色产业之一,在我市产业体系中占有较大比重。食品产业要想健康发展,安全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一个知名品牌、知名商标就可能毁于一旦,对当地的产业发展、城市形象也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在这方面全国有很多案例,虽然全力应对度过了危机,但带来的损失仍很惨重,其恶劣影响至今未彻底消除。同时,在国际上,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这是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这方面一旦查出问题,会严重阻碍和遏制一个地方食品产业发展。因此,这次我市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是推动食品产业发展、提升廊坊城市形象的一次重大机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主动作为,牢牢把住食品安全这条生命线,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我市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平台,为廊坊再添发展新动力、再塑靓丽新名片。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从现在起到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当前面临的创建工作,可谓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挑战严峻。所谓时间紧迫,是指马上就要进入第二季度,距离国家和省级验收,我们有效的创建时间不足一年半;
所谓任务繁重,是指20XX年12月2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了新修订的,标准设定7大项55个分项,共涉及110项具体工作指标,标准更严,涵盖更广,难度更大,给创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多的短板需要弥补。面对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鼓足干劲、振奋精神,以务求必胜、志在必得的决心,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毅力,紧盯目标,抓住关键,科学施策,重点突破,坚决打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战。
(一)狠抓源头治理,把好食品安全关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加强食品安全必须正本清源,抓好源头,把好关口。要抓好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要把工作往前移,重点管好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做到定点经营、定量使用。要抓好生产许可。通过“严进”把好第一道关口,具体要做到严格准入门槛,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发证检验“三个严格”。要抓好示范带动。依托基础好的农业龙头企业,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化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扶持其做大做强,向规模要质量、要安全,走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突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把问题研究透彻,把制度建立起来,形成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中还要突出地方特色食品和生产相对聚集的产品,如广阳、固安、永清要突出蔬菜安全,大厂县、香河县要突出牛羊肉、酒类安全等,要加快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保障产品安全,打造知名品牌。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重点领域,突出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突出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四个关键环节,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具有针对性、季节性、联动性、持续性、实效性的专项整治,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当前,摆在我们面前首要的任务就是抓好小餐桌综合治理。在座的各位应该都知道,近期省委第六督导组对我市108家“小饭桌”进行了明查暗访,给出的结论是“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监管不力”。这十二个字字字千钧、砸在我的心头,参加小餐桌的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学生,一旦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公共安全问题,殃及最大的就是这孩子及他们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如果我们连学生最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何谈强国之梦。因此,打赢这场小餐桌安全保卫战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食药监、教育、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小餐桌”综合治理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真正将小餐桌安全问题管起来、管到位,切实扭转当前这种被动局面。
(三)强化技术支撑,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食品安全监管本质上是风险管理,需要强有力的技术作保障。要加快建设市县两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指挥中心,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完善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公共服务等功能,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用好国家政策,力争能够通过电子技术,准确追溯食品质量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有效解决食品市场鱼龙混杂、良莠难辨,真功实料得不到有效保护,偷工减料得不到应有惩处的问题。
(四)加强检验检测,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是推动监管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范”转变的食品安全之盾。一方面,要加强检验检测基础建设。加快建立起以市级机构为中心、县级机构为骨干、乡镇快检为辅助、第三方机构为补充、企业检测为基础、快检广覆盖的检验检测体系,其中市级检验检测项目要确保如期投用,要能够达到全省一流,全国领先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把有能力、够专业的人员充实到食品检验检测队伍;
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做好应急处置,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市、县、乡三级要分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构建统一协调、快捷高效的应急联动处置体系,做到“有效预防、有序应对、有力控制”。要加强日常监测,在抓好日常分析、评估和预警基础上,每年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全面排查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抓小抓早,实事求是进行处理。要提升防控能力,针对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或者是以外地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为案例,坚持每年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防控能力。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快建立以及时化解事故、有效引导舆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应对,科学处置,严控事态发展。尤其是在出现突发事件时,有关领导要到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综合考虑事件的社会影响及影响程度,依法依规处理。
(六)推进产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我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推进食品产业发展。食品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下一步,要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倒逼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体讲,就是抓好“三个一批”、建好“两个基地”。一要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着力打造开发区食品园区、霸州休闲食品产业园等,实现工业化生产,推动特色食品产业做大做强。二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没有农业龙头企业就没有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各地要围绕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放眼全球,招大引优,积极引进品牌效应强、市场信誉高的企业,实现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三要打造一批知名品牌。食品产业不仅要追求产量最大,更要形成规模化生产,否则长远发展就缺乏后劲。在这方面,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以知名品牌创建为带动,努力把产业规模做起来,形成特色产品的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同时,结合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精心打造高标准农产品规范化基地,推动食品产业水平全面提升。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由陈平同志任组长,凯军同志、 秉舜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会后,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职责分工,迅速把各项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下去,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管、每个细节抓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市级领导分包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市直和县(市、区)部门包社区、包路段、包门店,级级沉到底,层层抓落实。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县(市、区)是创建工作主战场,各地党委、政府要把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财政部门要对照指标要求,将监管经费和检测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保障创建工作需要。市直创建单位尤其是农业、公安、卫计委、食药监、综合执法等主创单位,要坚持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着力组建专业队伍,建立起“纵到底、横到边”的创建工作体系,真正成为创建的行家里手,指导好分管领域的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出重拳、用重典,有案必查、严厉打击,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督导检查组要围绕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
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而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广泛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搞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电视上有画面、电台中有声音、报纸上有专栏,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广大市民的组织引导,使大家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监督创建,真正成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主体和生力军。
同志们,开弓没有回头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已经确定,号角已经吹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真重视、下真功,排除困难、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XX市2015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X食药监〔2015〕9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强化民生保障为主线,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典型培育,通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
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工作责任、督查考核、技术支撑和监管保障“五大”体系,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推动食品产业不断改造升级和健康发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XX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目标和标准
按照“打造一批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力争年内基本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及时,宣传工作深入,基本品种安全,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总体目标。具体达到如下四项目标: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本年度辖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在上级对下级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成效明显,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辖区内有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且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良好。
(四)群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高。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作为衡量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应在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东华街道办、工业园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达到创建活动要求的相关指标。
(一)食安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各乡镇(东华街道办、工业园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协调上级出台食品“四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安全信用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二)农牧局: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注水肉、私宰肉、病害肉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完善县乡两级事权划分意见,实行“网格化”管理,使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100%,“四小”企业备案率达到80%;
建立完善“四品一械”电子信息数据库,落实“664”监管频次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禁散销售、专区(专柜)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措施。推进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采取物理消毒或集中消毒。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信息公示覆盖率和“外置化”率均达到95%以上(其中学校食堂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批发企业“阳光仓储”建设全面达标,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率达到建设总任务的80%,食品生产、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食堂和学校食堂电子追溯平台应用率达到100%,其他生产经营主体达到60%。规范应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食品抽样检测和计分管理系统,推进实施负面清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切实做好农村红白事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和培训管理。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活动,加强对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散装白酒等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继续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餐饮具洗消保洁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成东华、东华街道办、安口、马峡4个食药监所规范化建设及2条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3个示范学校食堂、14户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任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有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违法案件查办、重大案件移送、结案率达到100%,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制定和实施年度监测计划,对风险监测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发布预警信息;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五)工商局:负责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和消费维权,依法加强食品商标、食品广告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六)质监局:负责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对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七)民宗局:负责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全面做好清真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行为。
(八)执法局:负责牵头对流动食品摊贩、学校及幼儿园周边200米之内和占道经营食品摊点的取缔及城区固定性夜市的规范整治工作。
(九)公安局:负责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十)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县食药监局做好食品经营销售监管工作。
(十二)财政局:加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把监管部门、综合监督、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等经费列入预算,及时划拨到位。
(十三)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饮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食品安全监管动态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
在电视台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十四)各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领导和切实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和实施食品安全专项项目。工信局负责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林业局负责林果类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和实施,对初级可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状况进行检测。环保局负责对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盐务局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对碘盐的运销、经营和质量检测实行统一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商务局负责酒类商品批发许可、零售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科技局负责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开展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物价局对全县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价格欺诈和违法收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食品价格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5年6月开始,到2015年11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制定印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明确职责,细化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县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创建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围绕自身职能、对照创建目标,于7月1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同时,着力打造创建工作亮点和示范点,有力推动创建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自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认真自查;
县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完善提高。
(四)申报迎检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县上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申报材料,向市局和省局提出验收申请,全面扎实的做好迎接省、市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县政府组织各乡镇、部门每季度研究一次创建工作,掌握创建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强力推进,顺利进行。
(二)开展创建活动。各乡镇和各监管部门要在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全面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同时,制定完善各自监管领域的监管工作规范或制度,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各行业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 “四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管理,规范马路市场和流动食品摊贩,引导入市经营,着力提升“四小”管理服务水平;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示范种养殖基地等创建活动,以小创建推动大创建,对已达标命名的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实施动态管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形成示范创建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广泛宣传教育。要精心谋划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在各乡镇和城区的主要街区和路段(路口)设置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牌,在农村制作食品安全文化墙,充分利用人民广场LED显示屏、“村村响”广播、政信通短信平台等媒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工作动态,曝光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深入开展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五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加强指导督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创建任务的有关工作事项及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协调和指导,并适时召开汇报会、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均衡发展。同时要对各乡镇创建各阶段重点工作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整体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责任追究。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财政部门要及时解决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等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必备财力保障。
附件: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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