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3年度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报告集合4篇

时间:2023-08-17 15:00:34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报告集合4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度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报告集合4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报告4篇

【篇一】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报告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一:

  为更好地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和街道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等“三到位”抓实抓牢。

  一是宣传到位。中和街道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社区六职干部大会、自查培训会(12个社区和街道科室负责人)等专题会,通过街道QQ群、微信工作群、街道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社区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

  二是落实到位。街道制定了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专项整治五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联系社区领导)、科室(社区)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分解细化到人,落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方式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查找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督查到位。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的专项督查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全程跟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着眼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实实在在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二: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3月28日,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河南省调研时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重大。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为建设美丽厦门典范翔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的迫切要求,是确保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本文将结合翔安区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归纳总结,我们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政令不畅型。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
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如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经查,2014年7月,翔安区新店镇吕塘社区“两委”研究决定将社区300多亩集体虾池对外发包转型,并决定由社区居民代表投票决定承包单位。厦门东石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行贿获得承包权,并伙同社区干部,在开发项目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虾池退养、填土等工作,给虾池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对相关社区干部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贪污受贿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 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
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如,经查,翔安区执法局马巷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洪某云,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在明知部分村民存在违建行为的情况下,接受贿赂及请托说情,违反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造成辖区内违建风气泛滥,社会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又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某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再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某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截留挪用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
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
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经查,2004年10月-2015年5月,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先后挪用120万元社区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自家房屋装修费用、购买小轿车、支付个人欠款和日常开支。蔡某沂在担任社区主任期间,截留征地补偿款、宅基地款、农贸市场店面转让、出租款等,私设“小金库”,款项高达800余万元。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将蔡某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侵占“三资”型。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为村跑项目之名,“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
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
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
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一些有利可图的工程,村干部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渔利。

  5.玩忽职守型。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
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
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翔安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某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又如,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某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6.徇私舞弊型。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
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

【篇二】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报告

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纪委“6.25”会议精神和省纪委书记王xx同志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县纪委要求,xx乡于近期对本乡XX年度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大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及时与各站所、村等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狠抓工作落实。在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乡党委、纪委、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工作目标任务;
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进行量化考核,乡党委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是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全年共计召开相关会议10余次,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4次,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6次(件),通报典型案例10余件,收看警示教育片3次,受教育人员达50余人。
  三是党委书记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制定并通过《xx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副科以上干部共计5人全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全年定期对相关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纪委成员每月召开会议,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10余次;
及时组织干部学习相关制度、条例4次;
严格相关案件受理程序与办理时限,及时处理和回复案件3件。
  二是建立了相关工作台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主动开展督查情况、群众反映情况、案件办理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梳理、处理和上报。经统计,截至目前共计开展督查17次,受理群众反映情况4例,均详细记录在册,为总结工作经验和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方便。
  三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上级指示,全年组织机关、村、组干部召开专题会3次,对市、县内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及时将乡境内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制定了“一案双查”实施方案,明确乡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各村主要领导干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管、监管责任,杜绝以“个人行为”推托领导责任、以集体责任逃避个人责任行为;
始终坚持对日常管理失职、失察,包庇、纵容等行为亮“红灯”“发黄牌”;
让“一案双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严格管理下、在乡纪委的严格监督下,XX年xx乡无贪腐案件发生,全年相关工作开展顺利。“反腐倡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廉洁行政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继续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力求做到:权力公开透明,施政廉洁高效!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9日

【篇三】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卫计系统近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我局在多次业务会议上,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XX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计费、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由局班子人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要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五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

二、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学习教育

局督查组多次到督导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及时完善资料,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

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洁教育片《四风之害》,深刻了解了“四风”对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是妨碍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座大山。同时,机关人员均手写了心得体会

三、加强问题收集,认真解决落实

近期,卫计系统通过自查、督导检查、市长热线、纪检监察反馈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件,涉及工作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对 件问题线索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写检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篇四】群众身边腐败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报告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屡屡出现为哪般

作者:岳朗;

作者机构:不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ISSN:1001-2109

年:2018

卷:000

期:009

页码:P.53-53

页数:2

中图分类:D630.9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作风问题;腐败;群众;中央纪委;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党中央;通报

摘要:公开曝光,重拳不停。4月,中央纪委密集通报,既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又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就通报了两次,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高度重视,态度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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