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队伍公开招聘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服务期未满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xx年12月31日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专科学历”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仙游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22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县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一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即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各学科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我局官方网站,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xx]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xx]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xx〕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县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县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只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仙游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公告)。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围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招聘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 使用教材: 现行教材(具体见附件2)。
7. 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
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
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仙游县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考核对象;
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者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的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我县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汇总、报经市人社局、教育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我县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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