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福州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1626
福州市鼓楼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财政拨款4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在福州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召开第十七届人大会议及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工作评议等活动;
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鼓楼区人大代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二)组织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调研活动;
(三)组织人大代表培训;
(四)组织市代表(鼓楼团)活动;
(五)审议一府两院工作;
(六)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
(七)开展评选履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
(八)接待群众来访、来信;
(九)选举产生鼓楼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为106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换届选举鼓楼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0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98万元,公用支出96.80万元,项目支出377.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3.0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628.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人大会议46.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支出。
(三)人大监督10.00万元。主要用于鼓楼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委视察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支出。
(四)代表工作294.5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以及保障代表履职的相关支出;
选举鼓楼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支出。
(五)其它人大事务支出26.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横向交流和春节慰问活动支出。
(八)事业运行58.28万元。主要用于鼓楼区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人员及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8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5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人大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2.5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来我区交流人员的人数和批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12.0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00万元,公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共设置4个项目绩效目标,共涉及资金277.55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0万元,比2020年下降2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福州市鼓楼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预算6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预算6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福州市鼓楼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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