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合同签订培训文档(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合同培训文档 ( 辣爸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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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基本概念:
1. 合同的分类:
a) 按照操作主体分类:
◆总部统谈品牌合同,即 0 5400 模式:
◇总部统购品牌合同:总部统谈统签并由总部各采销管理中心进行日常业务操作的模式;
◇总部大盘品牌合同:总部统谈统签但由分公司进行日常业务操作的模式;
◇总部框架品牌合同:总部签订政策框架备忘,分公司按照政策标准与代理商签订合同操作;
◆分公司自操作品牌协议,即销售公司模式。分公司发起谈判并与代理商签订合同操作的模式。
b) 按照操作模式分类:
◆经销操作模式:物权归我司,按照进货进行付款结算的一种模式;
◆代销操作模式:物权不发生改变,按照实际销售进行付款计算的一种模式;
代销:分为供价代销和联营模式,供价代销按照供价进行结算,联营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进行结算;
联营模式分管库存和不管库存,管库存按照单品进行管理,不管库存实行通码管理。
c) 按照 A SOA 系统的分类:
◆大盘合同:大盘合同是 XX 和供应商统一洽谈、签订合同,这个合同对应的供应商编码是单独创建的虚拟供应商总部;
◆参加大盘合同:参加大盘合同是 XX 分部和供应商的分部或者下级代理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或者分支机构协议。总部统谈大盘合同确定后,会在 SOA 中生成大盘合同号,需要参加总部统谈大盘的分公司走 SOA 合同三阶段“参加大盘”流程进行参加大盘,将相关数据扩展到分公司后即可正常操作;
◆非大盘合同:SOA 中大盘合同和参加大盘合同以外的合同,这类合同对应的供应商是唯一的,不存在供应商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关系。
2. 合同文本的组成:
操作模式
合同及附件组成
必签
选签
附件名称
签订条件
经销 《商品推广与销售主合同》【J】
《销售政策合同 J》 《结算合同 J》 《甲方促销员管理合同》 《市场价格调查确认合同》 《 样机政策合同-J 常规供方样机》
《年度固定折让及特别折扣合同 J》
《 宣传位使用合同》
《年度促销服务合同》
三方协议
甲方、乙方及甲方指定的其分支机构三者之间对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XX 自营门店操作协议》(J) 对甲方进入乙方自营门店操作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商品推广及甲方促销员补充协议》 对于甲方进驻乙方门店进行商品推广及促销员派驻事宜进行约定 代销 《商品推广与销售主合同》【D D】
《销售政策合同 LY》 《结算合同 D》 《甲方促销员管理合同》 《市场价格调查确认合同》 《年度固定折让及特别折扣合同 D》
《年度代理服务合同》
《宣传位使用合同》
《年度促销服务合同》
四方担保协议 甲乙双方各指定特定分支机构作为履行合同责任和享受义务的另一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XX 自营门店操作协议》(D)
对甲方进入乙方自营门店操作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商品推广及甲方促销员补充协议》 对于甲方进驻乙方门店进行商品推广及促销员派驻事宜进行约定
◆专项合同协议:保荐独销机销售协议、促销协议、工程机协议、特价机协议、大单采购协议、分公司自采赠品合同、总部统购赠品合同 3 3 、合同文本签订要求:
◆原则上必须签订我司合同版本,特殊品牌签订工厂版本;
工厂版本必须经过我司法务中心审核;
如果为我司版本,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必须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签订,不得在原合同及附件上进行修改;
◆经销采购模式需方名称和发票抬头统一为 XX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采购中心,代销采购模式为各销售公司;
◆合同文本不得留空白,非必填项可以打“/”,代表人处必须签订后方能盖章
3. 合同相关名词解释:
1) 产品相关名词:
◆促销品:甲方为促进甲方供应商品的销售而给予乙方的实物折扣。
◆残次品:在乙方售前、售中或者售后中出现的、非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商品的外观、性能、质量、包装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地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的甲方供应的商品。
乙方享有无任何附加条件退货的权利。甲方不得以是保荐独销机、特价机以及乙方已支付货款等其他任何理拒绝。甲乙双方约定每月具体时间(每月至少一次)进行有问题商品的处理。乙方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者退货,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滞销品:甲方供应商品自乙方入库时间起在库时间(库龄)达到或者超过以下期限而乙方仍未售出的商品。库龄期限根据商品品类不同分两类:
手机、电脑、数码类商品为二十天;
其他商品为三十天 2) 机型相关名词:
◆工程机:乙方针对价格或付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购买量较大的个人进行销售的商品。该商品由甲方以特殊优惠的供价向乙方提供。
◆惊爆机: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供应的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品:
a)远低于正常供价(至少低于百分之四十);
b)濒临制造成本;
c)用于短期或者限量销售。
◆特价机: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以特殊的供价(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 1 、与甲方供应的同类品牌商品相似机型供价相比有竞争力,且甲乙双方让利比例不小于 ( 2 :1 1)
);
2 2 、与同档次其他品牌相似机型相比具有明显竞争力)向乙方供应的商品。
◆保荐独销机:甲方保荐乙方独家销售机型,指甲方因自身利益原因(如:产品渠道区隔以降低恶性价格战风险、集中处理尾货或滞销品、借助乙方推广新品、激励乙方主推甲方供应商品))而向乙方推荐并提供的性能、外观与甲方其他型号的商品有明显区别,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提供价格保护的、有乙方独家销售的商品。
a) 保荐独销机的综合折扣率必须高于常规机综合折扣率。
b) 保荐独销机可以以包销机、定制机、特供机、买断机等形式或者名义出现。
3) 合 合 同政策相关名词:
◆供价:甲方制定的向乙方供货时的该商品的含税价格。
供价并非双方达成一致的供价,而是甲方单方面基于该商品的市场实际最低零售价及加以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得毛利(主要以商业折扣的形式体现)而确定的供价。供价不高于市场最低零售价,并将作为商业折扣的计算基准。甲方可以主动控制供价(包括涨价或降价)以及主动控制促销策略来调整自己的利益,而乙方只能在基于应得毛利的基础上被动接受甲方制定的供价。甲方在制定供价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及不利状况,包含但不仅限于:
a)市场实际零售价下调会给予乙方相应的价格补差;
b)因价格原因可能造成商品滞销及乙方退货。
甲乙双方确认:颜色、型号不同,但性能、外观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型号商品,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最低的供价执行。
◆铺底:指甲方给予乙方的无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信用额度:指甲方给予乙方先进货,再根据双方约定期限进行结算的最高资金占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乙方提货时无需付款,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选择退货或支付货款。
以上两者的区别:经销模式下,铺底和信用额度都是比较好的交易条件,可以减少我司的资金占用。铺底不需要结算,信用额度是需要结算的。比如说铺底+信用额度(100+1000 万),表示我司可以不需要付款拥有 100 万的商品进行出样和库存周转,所有权属于工厂,合同结束后才需要清算;
但信用额度 1000 万,如果信用额度提货已满,则必须付款提货,也可以不提货但按照账期付款还原信用额度。
◆现款现货:甲方货物到达乙方仓库,乙方验收无误并入库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提货额(仅限经销):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实际与乙方交割入库的、按照供价计算的商品总金额。
◆销售额(经销模式):在约定时间内,乙方以供价计算的实际销售总金额,具体销售数量按照乙方 ERP 数据为准。
◆销售额(供价代销模式):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按供价计算的乙方售出甲方供应商品的实际销售总金额,具体销售数量按乙方 ERP 数据为准。
◆销售额(联营模式):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按乙方实际收款金额计算的乙方售出甲方供应商品的总金额。
◆回款额: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甲方给予乙方除降价补差、退货款以外的各种转货款(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内的各种商业折扣、费用扣款)。
◆销售补差额:按照合同约定,因市场原因乙方销售的甲方供应的商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使得乙方销售该商品的账面毛利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水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弥补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供方送装:是代销的一种特殊运作方式,可以是供价代销也可以是联营管库方式。具体是指甲方供应的商品经乙方预售给消费者后,由甲方直接从甲方仓库配送至消费者指定地点,并由甲方负责安装(若有需要)。之后,甲方凭从消费者处收取的乙方为消费者开具的《配送销售收货单》以及《安装单》(若有)同乙方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货款的合作模式。
◆销售支持:乙方销售甲方商品的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人员支持、价格折让、资金、促销品以及合作开展促销活动等各项优惠条件。
◆商品推广:乙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宣传、推广甲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的行为。其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
a)乙方在其连锁店外部、内部利用各种海报、灯箱、展柜、展台、展厅、展位、展示空间展
示和宣传甲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b)利用网上商城展示和宣传甲方供应的商品或品牌;
c)利用各种促销和广告媒体宣传推广甲方供应的商品或者品牌。
◆撤柜:甲方提供的展示机、展示柜/架、促销品以及甲方派驻乙方的促销员撤出门店的行为。
二、合同数据化系统操作手册 1 1 、目录
1 1 、A SOA 主合同申请表单操作说明
1.1 基本操作说明(大盘合同、非大盘合同)
1.2 参加大盘合同录入的说明(参加大盘合同)
1.3 合同操作范围重复时的提示与处理 1.4 合同操作模式冲突时的提示与处理 2 2 、A SOA 主合同变更(延长和终止)表单操作说明
1 1 、A SOA 主合同申请表单操作说明
A 1.1 SOA 合同表单的基本操作
A 1.1.1 SOA 登录界面操作
登录 http://oa.cnsuning.com;
点击最上端点草中心,进入流程起草页面:
点击起草中心后进入以下页面,在左侧 “起草中心- - 合同三阶段”双击需要录入的表单即可进入录入界面;
如何选择适合的合同表单:
(1)选择操作模式:如果一份合同签订了多种操作模式,请拆分为多个合同录入。
(2)操作范围:全国、区域、子公司,对于非经销合同只有大盘是到全国或者区域范围的,一般都是到子公司的;对于经销合同,总部统谈全国操作就是“全国”,大区统谈的都是“区域”的,子公司自谈的就是“子公司”的,特殊情况下总部和大区也会选择“子公司”。
(3)大盘、非大盘、参加大盘这个区分方法是:
A 大盘合同是 XX 和供应商统一谈的政策框架合同,这个合同对应的供应商编码是单独创建的虚拟供应商总部;
B 参加大盘合同是 XX 分部和供应商的分部或者下级代理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或者分支机构协议,这种合同一般在 SAP 系统中有真实的往来供应商编码。参加大盘合同政策和大盘政策是完全一致的,如果有不同就只能申请为非大盘合同。
C 非大盘合同就是大盘和参加大盘合同之外的合同,这类合同对应的供应商是唯一的,不存在供应商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关系。
D D :
特殊情况:(a)总部统谈非经销合同,无论其对应 SAP 真实供应商是一个还是多个,一般都需要设置一个虚拟供应商和总部合同对应,都是全国大盘合同。
(b)经销全国统购,合同只有一个供应商主体与 XX 操作,属于非大盘合同。如果是全国所有公司都参加的经销统购,选择“非大盘经销合同-全国操作”;
如果是大区所有公司都参加的经销统购,选择“非大盘经销合同-区域操作”;
如果是全国的 部分公司或者大区下的 部分公司参加的经销统购,选择“非大盘经销分公司自操作合同”。例如:某统购供应商,在一级公司签订的是一种合同政策,在二级公司签订的是另外一种合同政策,这种一级公司和二级公司是具体到每个不同公司级别的,无法笼统定义到全国或者区域,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录入两份合同“非大盘经销分公司自操作合同”,分别在这两份合同中手动选择多个 DC 与对应的操作分公司。
(C)非经销的全国大盘合同,如果存在“一级公司”政策和“二级公司”政策不同的情况,可以录入多份非经销全国大盘合同,在备注上注明参加该大盘合同的前期条件,即必须是“一级公司”,或者直接将这些具体公司的名称复制粘贴上去。审批参加大盘合同的人员,要注意核对参加大盘的公司是否具备参加该大盘的资格。
2 1.1.2 合同表单中的具体操作
以“全国大盘合同”为表单举例说明:
在起草中心的左端菜单里,进入合同三阶段,根据合同类型选择菜单,比如选择大盘合同->经销->大盘经销合同->全国大盘经销合同,即进入合同内容录入界面。
表单抬头:
标题:表单保存或提交时自动生成,生成逻辑为:合同发起公司名称+事业部+“发起”+合同开始日期+“至”+合同结束日期+“与”+供应商名称+“操作”+合同范围+合同类别+操作模式+ “合同”(其中带引号的是中文,不带引号的是表单中的字段)
合同发起公司 代码:
如果是新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发起公司等于申请人所在公司,特殊情况下合同需要其他公司代签订(总部代大区或者子公司签订合同,大区代子公司签订合同,共用 DC 的一个公司代其他共用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合同发起公司将不等于申请人所在公司,表单中“发起公司”需填写被代签的公司代码。
如果是合同是总部发起的,输入代码“5400”。
结算政策数据已经通过 L EXCEL 上报:
此字段仅可选“否”。选择“否”表示属于新录入新签订合同,表单在流程结束后将导入 SAP 数据化。
合同格式:
(1)
我司合同文本:一般都应该和供应商按照我司合同标准文本签订合同,选择此项。
(2)
非我司合同文本:如果是用供应商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请选择此项。
(3)
备忘录:如果总部和供应商谈的备忘录,请选择此项(分公司和大区签订的合同不允许按备忘录谈)
(4)
临时协议:如果是经过总部特许的少数公司,可以与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谈临时协议上报。原则上,不允许和供应商谈临时协议。
主数据范围:
大盘供应商编码:大盘合同表单里需要输入大盘供应商编码,该供应商是大盘虚拟供应商,其编码是由大盘签订部门统一申请的,如发现没有大盘供应商请先走供应申请流程申请大盘供应商,表样请从 oa 此路径下 知识管理\知识专区\共享知识\各类表样下载\
下载大盘供应商新增表样!
供应商编码:非大盘合同和参加大盘合同,需要录入供应商编码,如果没有供应商编码,需走供应商主数据申请流程申请。
大区代码:如果是区域合同需要输入大区代码。
采购地点信息:经销自操作合同中,需要手工录入采购地点;
对于区域经销合同,系统将依据大区代码带出对应的 DC,通过可以点击“查询采购地点”,可以看到明细,但是不能删除DC;
对于全国操作范围的经销合同,系统将列出所有 DC,同样可以点击“查询采购地点”,看到明细,但是不可以删除 DC。如果区域操作合同和全国操作合同,只操作其中部分 DC 的,请选择经销自操作合同录入。
操作公司信息:
(1)对于经销合同,依据采购地点自动带出;
对于经销自操作合同,可以依据实际合同操作范围手工选择性删除。
(2)对于非经销自操作合同,操作公司默认等于合同发起公司代码。
(3)对于非经销的区域操作合同,操作公司可依据大区自动带出来。
商品范围:依据销售政策中的商品范围自动汇总。
注:点击 查询相关的代码信息,点击 可以增加或者删除相关的明细。
结算政策
帐期:按照结算合同具体约定进行填写;
经销预付款的合同无出单日、付款日;
对于其他合同,出单日、付款日为必输字段。
出单日:请依据合同政策填写,系统会给予控制:非经销合同的出单日大于等于 3,经销合同(固定帐期)出单日必须大于等于1,经销合同(滚动帐期)出单日必须大于等于 1 小于等于 7。(注意帐期结束后第*日出单,是指第*日晚 24:00 出单;
每周*出单,是指每周*早上 00:00 出单。)
付款日:请依据合同政策填写,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请参照帐期天数填写,如 10 天帐期就填 10。
出单方式:其选择项目,由系统自动依据供应商主数据带出,如果不正确,请走供应商主数据修改流程,建议对此有疑问时尽快和总部结算联系。
货款支付方式:其选择项目,由系统自动依据供应商主数据带出,如果不正确,请走供应商主数据修改流程,如果有其他情况,请在“补充说明”中注明。
坏滞机处理:点下拉框进行选择,如有多选,选择时可选择常用项目,然后请在“补充说明”栏中注明。
销售政策:
按照销售政策合同约定进行填写
增加销售政策:如果合同里面有多套销售政策,即不同的商品组品牌对应不同的折扣等政策时,需要点击“增加销售政策”,定义多套政策。(点击后,下方将出现销售政策 2,再点击,以此类推,如果需要删除,选择需要删除的政策前面的勾选项目,点击“删除销售政策”)
商品范围:合同约定到商品组则点击“增加品类”进行填写 ,可以增加多行输入;
约定到单品则点击“增加商品”进行填写;
如果合同约定既操作品类又操作单品需要分开两个销售政策进行填写。
规则折扣:常规机扣点、特价机扣点、保荐独销机扣点均为必填,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常规机扣点,则定义为 0,如果合同中没有定义特价机和保荐独销机扣点,则定义为常规机扣点,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样机扣点,则定义为 0。
常规机、特价机、保荐独销扣点将导入 SAP 系统。
规则折扣- - 折扣是否定义到 DC:改选项为默认项目,即总部发起的合同默认是不定义到 DC,大区和子公司发起的合同默认定义到 DC,如果总部需要将折扣定义到 DC,可以选择是。
明细备注:如果规则折扣的组成复杂,可以在这里备注,例如:规则折扣 6%=“市场推广费2%+广告位使用费 1%+月度折扣 3%”
不规则折扣月度、不规则折扣季度、不规则折扣年度:依据合同谈判情况勾选,勾选后则可以录入。
特价机补差扣点:依据实际谈判情况填写,如果合同未明确可按此逻辑填写:特价机补差扣点=常规机扣点—特价机扣点。
保底补差:
点击“增加保底补差”出现下列表单;
(1)保底总金额=保底期间金额总和。
(2)保底渠道:少数事业部保底会分渠道来谈,则可以定义多个保底补差,注意选择不同渠道,如果不是按渠道谈的合同,请选择渠道为“全部” (3)期间保底录入:保底期间保持日期连续性,而且注意保底期间分解到月,期间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依据帐期来确定,如果帐期不是一个月的,注意合并为一个月。例如某供应商帐期是 10 天,1-10,11-20,21-月底,那么其保底期间可以录入为:2007-01-01到 2007-01-31,保底***,2007-02-01 到 2007-02-28 保底***,建议输入保底期间时输完一行再增加一行,下一个期间的开始日期会自动带出,不需要手动输入。
(4)结算主体:会依据供应商自动带出,如果是大盘,则需要人为定义。
(5)结算方式、总保底金额、保底补差扣点等:依据合同填写完整。
注意:销售政策页面输入完毕后,请点击“查看所有品类,商品及明细”,核查合同的品类和品牌是否都已经定义完整。
规模折扣和其他约定:
销售政策和其他约定及所有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到此栏。
填写规模折扣时以下图所示勾选规模折扣前面小框,此栏便会自动展开。
注意:如果约定了规模返,“规模折扣备注”中尽量 把规模返利的中文说明写清楚,包括台阶和返利点数。这样可以在后期统计报表中展示,否则报表中无法显示规模返信息。
其他费用:下图为其他费用
注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费用,在“收取标准”处,请用文字概要地写清楚费用的项目和金额概要信息,方便后期出相关报表,否则后期报表将无法看到这个部分信息。
促销员约定、其他: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填写
合同电子文档的上载:
方式一:上了共享公司如有扫描仪可以将合同文本在 S3 系统中扫描号填写在表单中,后通过“预览”查看 方式二:没有扫描仪的话可以通过附件形式上传
方式一操作方法:
如果首次使用通过扫描号直接查询扫描文件需要通过此按钮 ,下载相关控件,然后安装,具体的安装方法详见下载的压缩包内的相关文件
点击“增加”按钮,出现
填入扫描号,相关说明可以填写在“说明”文本框中
按预览 就可以看到相关文件 方式二操作方法:
点击浏览选择需要上载的文件
相关文件的路径显示在以下单元格内,说明上载成功
如需要增加多个附件,请点击“增加附件”按钮
如需要删除相关上载的附件,请对准行项目按 按钮即可
3 1.1.3 合同的保存和提交
合同起草中途,如果需要保存,可以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草稿,如下图 ,点击保存即可 保存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按下图操作:
如需要提交则点击提交 4 1.1.4 合同的被驳回后的操作
如果合同提交后被驳回,可以在待办中看到,如下图:
双击后,可以进入修改再提交。
也可以取消此合同,但需注意取消后此合同将彻底消失,无法再查看或者使用。取消操作如下图:
2 1.2 参加大盘合同录入的说明
选择“参加大盘合同”的表单后,将进入以下界面:
合同选择界面操作步骤如下:
(1)
录入合同发起公司代码 (2)
选择查询方式:按合同内容查询、按照合同编号查询、按公文号查询。一般都可以依据总部的大盘操作指导书,找到合同编号、合同日期、大盘供应商编码、品牌、商品组等信息,依据已知的信息选择相应的查询方式即可。
(3)
输入具体的查询条件:在上图 3 处输入各项已知的信息。
(4)
输入完毕后点击“查询”,在上图 5 处将看到相应的明细 (5)
如上图 5 选择合适的合同 (6)
如上图 6,点击“选择大盘合同”,进入合同录入界面
如上图合同录入界面操作步骤如下:
(1)
联系电话:如果联系电话自动带出,则无需输入,如果为空,手工填入。
(2)
结算政策数据已通过 EXCEL 上报:选择否。
(3)
合同格式:参加大盘,原则上只允许选择我司合同文本 (4)
选择主数据范围:有部分大盘会特别备注操作范围文字说明,在最下方的“补充说明”中,请录入人员仔细核对,是否符合申报操作公司大盘范围要求,如不符合,需要另外再选择正确的大盘合同。
(5)
填写供应商编码,此供应商编码是和发起公司往来的真实供应商编码,此供应商可以是大盘供应商下的分公司或者代理商。
(6)
采购地点信息、操作公司信息依据合同实际操作范围来填写和选择。
(7)
大盘合同商品范围:进入此界面可以看到大盘合同操作哪些品类和品牌,供核对使用,如果发现选择的合同有误,请立即退出操作,重新选正确的大盘合同。
(8)
其他:这里主要录入各地与参加大盘供应商额外谈判合同的一些信息,包括质保金、场地费、促销费的补充约定等。
合同的保存和提交等同于其他合同,不再说明。
3 1.3 合同操作范围重复时的提示与处理
1 1.3.1 如果合同提交时与已经录入系统的合同存在全部或者部分重复,系统将给予警告,样例如下:
2 1.3.2 警告的原理:
供应商+操作公司+操作模式+商品组(如果是商品组层次,分解到商品组)+品牌+合同有效期(合同开始日期 到 合同延长至),如果这里每个项目都和其他合同都存在部分或者全部重复,那么系统就会报警。
3 1.3.3 处理方法:
A.确认冲突的合同在哪里。如果是本人提交了两份有重复内容的合同,那么需要自己查看原合同和本合同是否是重复录入;
如果是他人提交的合同与本人合同重复,需依据警告中的联系人和电话找到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B.仔细分析重复的部分在哪里,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如果是旧合同还未失效,新合同签订了,此时重复的警告提示是正常的,需要尽快申请终止老合同。如果是合同整体都重复,大部分内容都一样,则很可能是操作失误,即是将同一份合同申请了两遍,此时应立即退出合申请。
4 1.4 合同操作模式冲突时的提示与处理
1 1.4.1 两份合同存在模式冲突,即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的合同关联的同一个商品(或者品类+品牌)+同一个地点下模式不同,此时系统将会提示错误,错误样例如下:
2 1.4.2 处理方法:
查看对比操作模式冲突的多份合同,分析操作模式冲突是否合理,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模式冲突,因为这将导致新模式覆盖旧模式,导入 SAP 处理时,如果其他合同正在操作而且对应的地点还有库存,系统将无法切换为新模式。
对于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A、供应商下大部分商品都是一个操作模式,只有少数商品操作其他的操作模式,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当定义第一份合同时,合同到品类品牌,定义到第二份合同时,合同定义到单品,此时将会报错。营销人员看到报错后,应该立即清理这些商品对应的地点库存,库存清理为0,然后再提交到单品的新模式合同。此时需在合同审批表中备注说明老模式库存已经清理完毕,提交表单时系统仍会报错,但是可以忽略,点击“是”。
B、不同供应商在同一个公司下的同一商品(或者品类+品牌),由于操作模式冲突,导致报错。此时,营销人员应该尽快与供应商协调,尽可能错开经营范围,或者统一操作模式,在合同谈判协调后最终修改合同操作模式或者合同范围,按照新的谈判结果录入合同审批表单。
2 2 、A SOA 主合同变更(延 长和终止)表单操作说明
1 2.1 合同延长
首先找到 SOA 对应的菜单,如下图:
双击后,进入合同查询界面,合同查询方法有以下三种:
A.选择“按照合同内容查询”,输入对应的查询条件,可以查出需要延长的合同
如上图,点击主合同号前面的 ,然后点击 ,即可进入延长界面。
B.选择“按照合同编号查询”,输入对应的合同编号,可以查出需要延长的合同
如上图,点击主合同号前面的 ,然后点击 ,即可进入延长界面。
C.选择“按照公文号查询”,输入对应的合同编号,可以查出需要延长的合同
如上图,点击主合同号前面的 ,然后点击 ,即可进入延长界面。
如上图,进入合同延长界面 (1)在“新合同延长期”中填写合同延长天数,这个天数是指合同调整延长期后,新的延长天数,参照基数都是合同结束日期。如果原来延长了 10 天,现在需要申请要延长 20 天,就填写 20 天。注意:合同即使是多次延长,累计延长期最多是 1 年。
(2)观察“新合同延长至”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调整新合同延长期 (3)检查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可以手工更新 (4)备注合同延长的原因或者理由。
(5)原则上每一份合同都可以被发起人或审批人查询到,但由于前期组织架构调整,不排除会出现部分合同发起人与审批人均查询不到的情况,现将合同查询权限开通情况明确如下:
a、运营部总经理及所属大区结算负责人可以查询到本运营部的全部合同;
b、B 类公司总经理及所属大区结算负责人可以查询到本公司的全部合同;
c、大区总经理、营销总监、大区结算负责人可以查询到本大区的全部合同,各品类采销经理可以查询到大区内该品类所有的合同;
d、结算管理中心合同组、主数据维护部可以查询到全国所有的合同,各采销管理中心总经理、结算管理中心各品类结算经理可以查询到相应品类内的所有合同。
一旦出现合同发起人与审批人均查询不到合同的情况,可根据以上合同查询权限岗位设置逐级反馈,寻求解决,若存在仍然查询不到的情况,可最终联系流程优化中心结算优化部 杜晨(888603)。
2 2.2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的操作步骤基本等同于合同延长,不同之处在于:
1 1、 、 进入合同终止界面后,输入“合同终止日期至”,这个日期就是合同需要终止到的日期。例如合同原本到 2008.07.18,现在需要提前终止到 2008.07.13。
注意:“合同终止日期至”必须在该表单的申请日期之后,否则将导致严重的定价错误。
2、 新合同终止天数:该字段将显示合同被提前终止的天数
3、 联系电话:可以手动更新 4、 合同终止备注:可以备注终止合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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