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万安县深化“五型”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各单位要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归集整理公开我县历史规划(计划)。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依托“赣服通”4.0版,加快建设为企服务特色平台“惠企通”,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等“零跑即享”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三)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12345热线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和实体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省、市、县转办的政务舆情,要迅速核实处置,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作出回复,以解决政务舆情背后问题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普惠金融中心、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落实)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和会前审核程序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和会前审核程序的通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以“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为基础,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及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2021年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本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及时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峻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9月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有关信息归集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 “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公开。(县发改委牵头落实、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落实)
(三)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以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以专题形式集中展示有关内容。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开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服务网”“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县政府门户网站 “行政执法”“信用万安”等栏目、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分别牵头落实)
(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中央和省、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公开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落实)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輸、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线上专栏建设,强化同乘疫情查询、口罩服务、心理热线等疫情服务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县卫健委牵头落实)
(一)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在2021年8月底前,相关单位要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xx年本)》,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分别牵头落实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再梳理调整和相关信息公开)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对口部委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发布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认真落实《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安县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xx〕159号)要求,大力开展“两乡十村”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创建2个乡镇(街道)、10个村(居)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示范区。2021年11月底前,由各乡镇场、村(居)自愿申报,村(居)由各乡镇场组织考察(每个乡镇场报1个示范村(居),所在乡镇场汇总报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负责落实)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单位在市有关主管单位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订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认真按照《关于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代办点)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的指导意见 》(万府办字〔20xx〕253号)、《关于印发万安县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21〕126号)要求,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坚持 “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等常规服务外,可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2021年11月上旬前,全面完成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县直各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需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见附件),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依托政府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各部委逐步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各单位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对江西政务服务网万安分厅“阳光政务”栏目,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各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2021年9月底前,采取“市里统建,市、县共用”模式,完成县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和应用能力支撑。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本级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依托政府网站稳步推动政府公报工作,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政府办公系统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管部门职责,各地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并逐步提高分值权重。
(二)加强培训指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对本方案提出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参加主管部门以外单位举办的评比排名活动,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等活动。
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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