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自治县全员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2-06-13 10:06:02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治县全员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自治县全员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活动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机构数量

  根据我县2021年全员培训目标任务项目制培训2000人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1112人次)和就业服务工作实际需求,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0家培训机构。

  三、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许可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农广校等;

  (二)属于20xx年省内人社部门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且年审为合格;

  (三)熟练掌握省、市、县有关贫困劳动力及五类人群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四)自觉接受县农民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遵守省、市、县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阶段(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8:30至18:00,)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2.报名地址:印江自治县人社局。

  3.联系人:黄进波、龙源林。

  4.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印江自治县公开遴选2021年定点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
②人社部门批复定点机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聘用3至5名专任教师的资质证明、20xx年度年检合格文件;
③提供上年度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培训实绩评价材料(内容包括培训合格率和就业情况等,上年度在本县内培训的机构不提供此项资料);
④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2021年5月24日)。县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对资料进行评分,评分按照百分制计算。

  (三)实地评估(2021年5月26日前)。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全员培训领导小组根据实地评估的培训学校规模、师资、培训工种、档案管理等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评估结果不符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入选资格,20xx年开展过实地评估的培训学校不再重复开展。

  (四)评审组现场评定(2021年5月27日)。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现场演讲或PPT演示等方式向评审组展示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评审规则如下:

  1.评审内容: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人在5分钟内通过演讲或PPT演示等方式向评审组展示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

  2.评分标准:10位评委按照100分计算,对现场展示的培训机构进行打分,平均分作为此环节的最终得分。

  3.综合成绩:培训机构综合成绩按照资料初审20%,实地评估30%,现场评审50%成绩计算。

  (五)确定入围机构公示。根据资格初审、实地评估、现场评定及兼顾全县培训工作需求实际,经农民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印江自治县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五、有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20xx年培训合格低于80%、就业率低于30%的。

  4.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遴选会场工作纪律规定的。

  5.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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