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方面
20xx年11月30日前,将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压缩在60个工作日以内(涵盖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等全过程),项目办理成本压缩至总投资的3.5%以内,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有关标准,将建筑质量控制指数提高到15以上。
对已获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和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内生产工艺简单的项目(如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和小型项目,以及园区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备案类低风险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审批时间压缩至23个工作日。
(二)获得用水指标方面
获得用水环节优化至3个。压缩无户外管线工程的获得用水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压缩有外线工程(外线工程长度≤50米)的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降低外部连线工程费用。完善水价机制。全市实现掌上移动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办理。
(三)获得用气指标方面
获得用水环节优化至3个。压缩室内管线、有户外管线办理环节和时间。降低外部连线工程费用。加快大用户直供气改革,理顺天然气价格管理机制。实现用气办理移动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加快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四)基本公共配套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方面
提高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
(一)办理建筑许可方面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将由同一个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合并办理,主要划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开通在竣工验收阶段并行办理。依业主申请,分别按照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用水和获得用气等相应方案实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长期)
2、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1)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有关标准,将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31日)
(2)制定属于玉林市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办理流程图,在不超过自治区住建厅的《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下,可结合玉林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减少办理时限和环节。(责任单位: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
(3)简化向部门登记提交的文件材料。(责任单位: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
(4)全面推广使用广西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等环节全程无纸化,建设单位可24小时在线报审,审图专家实时在线审图,设计单位及时修改,提高审图效率的同时确保了审图质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xx年9月30日)
(5)免于办理不排污许可、环评登记,提高社会投资项目审查效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20xx年11月31日)
3、实现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图合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划定三条控制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20xx年5月31日)
4、降低办理成本。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体育设施(不包括附设营业性的餐馆、招待所、商店等设施);
市政设施(道路、桥梁、路灯、环卫、防洪堤、供排水管道、煤气、街道绿化)、环境保护、节能设施及城防、慈善事业的建设(不含营业性用房)可免交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落实《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桂建发﹝20xx﹞1号)中关于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用结算的参考标准,鼓励各单位按照参考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责任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
降低地质勘察、土壤检测的中介机构费用,降低设计、监理收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
创新土地供应方式、为优质项目落地做好保障。清理各类土地收益中的计提资金,取消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自定,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
5、提高质量控制指数。
(1)建筑法规获得便利性。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有关标准,各级各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应及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公布办理事项的清单、流程、办事指南和收费标准;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免费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查询服务。(责任单位:玉林市各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2)责任和保险制度指数。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3)加强对专业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专业人员的从业年限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6、推行中介超市,引进竞争机制。在网上中介超市收集并每月公布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可研、初设、环评、节能等审批所需报告时间和成本等的排行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配合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内容和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责任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在作出施工许可决定3个月内,由住建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对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核查企业承诺的事项、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责任单位: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8、推行区域评估和承诺制审批。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的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对同一区域内的不同评估事项可以实行“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各类区域评估成果由试点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分担成本。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评估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项目单独开展各项评估工作。落实区域评估经费,完成工业园区等区域评估。自治区相关部门、各设区市要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范围、具体要求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官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二)获得用水方面
1、获得用水环节优化为用水申请、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通水3个环节;
无户外管线工程的获得用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通水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其中报装用水环节不超过2个工作日);
有外线工程(外线工程≤50米)的获得用水时间从正式受理报装申请到装表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间,其中报装用水环节不超过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管网的覆盖率,降低用户接入市政管线成本;
按属地化原则下放城镇及工业园区供水价格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3、全市实现掌上移动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20xx年12月31日)
(三)获得用气方面
1、将供气合同签订整合进获得用气办理环节,优化为用户咨询、报装申请和通气使用(含供气合同签订)3个环节;
压缩室内管线2个工作日提供方案,6个工作日通气;
压缩有户外管线3个工作日提供方案,11个工作日通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进一步提升管网的覆盖率,减低用户接入市政管线成本;
鼓励天然气大型用户直接向上游供气企业购买天然气,减少中间环节和费用;
按照属地原则下放天然气配气和销售价格管理权限赋予市、县政府更多定价自主权,修订完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3、实现用气办理移动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
结合“五网建设大会站”实施天然气互通工程,加快支线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四)基本公共配套及生态环境质量方面
1、提高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增加管网长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绿化覆盖率高于20xx年。(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需要按照统一部署,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分解落实工作,明确完成各项任务分解表安排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人力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对涉及由多个责任单位完成的,责任单位应主动对接,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二)加强指标任务监测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统计市住建局牵头相关指标数据汇总工作,相关单位部门需要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指标完成情况报送机制,明确指标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络员,每月30号前报送相关情况,各相关单位部门联络人员需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完成情况;
同时要注意收集指标任务的先进典型案例和做法,及时报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三)严格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价及社会监督,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红榜”通报,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问责,列入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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