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全市强一产促增长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集中力量抓好乡村振兴,突出抓好生猪、粮食、糖料蔗、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等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大做强一产,加快特色示范区创建及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全市农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一)总目标。
力争实现2021年全市一产增加值增长6.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各县(市、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
(二)行业目标。
按照20xx年各产业占比为基数进行测算,要实现2021年全市一产增加值增长6.5%的奋战目标,农林牧渔各产业须达到以下增速:农业(种植业)产值增长5%、畜牧业产值增长10%、渔业产值增长6%、林业产值增长8%。(详见附件3)
1.农业(种植业)。
(1)粮食生产:播种面积414.2万亩、产量149万吨、增长1.5%。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1。
(2)蔬菜生产:种植面积 123.55万亩、增长2%,产量238.84万吨(其中食用菌产量1.72万吨)、增长5%。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2。
(3)园林水果:水果产量55.63万吨、增长10%。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3。
(4)中药材:种植面积13万亩,产量5.2万吨、增长13.91%。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4。
(5)茶叶:种植面积7万亩,产量0.56万吨、增长5.76%。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5。
(6)糖料蔗:产量175万吨、增长3%。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6。
2.畜牧业。
(7)生猪生产:生猪出栏300万头、增长25.94%,猪肉产量23万吨、增长25%。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7。
(8)家禽生产:家禽出栏稳定在6319万羽,禽肉产量10.38万吨,与20xx年持平。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7。
(9)牛羊生产:全市肉牛、肉羊分别出栏13.5万头、6.5万头,分别增长8.87%、4.84%;
牛肉、羊肉产量为1.36万吨、0.11万吨,分别增长7.09%、10%。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7。
(10)蚕茧生产:桑园面积稳定在9万亩,蚕茧产量1.85万吨、增长5.7%。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8。
3.渔业。
(11)水产品:全市水产品产量21.58万吨,增长7.2%。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9。
4.林业。
(12)木材采伐量:全市木材采伐量283.2万立方米,增长7.9%。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10。
(13)造林面积:全市造林面积7.99万亩,增长7.7%。各县(市、区)目标分解见附件4-10。
(一)狠抓种植业生产,努力实现产值增长5%。
一是抓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狠抓耕地撂荒治理,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大力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单产,增总产,确保粮食安全。
二是深入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常年时令蔬菜生产,大力发展优质错季蔬菜,抓好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等,加大中小规模蔬菜基地的扶持力度,提高品质,实现蔬菜品种的多样化、品质化,提高蔬菜生产效益;
建立规模蔬菜保供基地,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一批保供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平稳。
三是大力发展茶、桑、果、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加快推进标准化果园建设,抓好荔枝、龙眼等传统水果的提质增效,制定《贵港市荔枝品种品质改良2021-2025年行动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沃柑、火龙果、大青枣等特色水果。保持茶叶、桑蚕、中药材平稳增长,制定《贵港市穿心莲产业“十四五”发展行动方案》。
四是抓好糖料蔗生产。充分发挥糖料蔗“双高”基地项目效益,以点带面发动群众种植糖料蔗,年内新增糖料蔗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加快“非双高”糖料蔗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甘蔗种植生产条件,加大力度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提单产,增效益。五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完成2019年1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20xx年12.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0%完工,2021年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开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水利局、市农机中心)
(二)重抓生猪恢复生产,努力实现畜牧业产值增长10%。
1.抓好生猪规模生产。强化地方负责制,将生猪出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养殖场。继续推广“铁桶计划”,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生猪就近就地育肥出栏,加快推进扬翔、汉世伟、海大、德康、西江、新希望等大型养殖场的新增产能项目的建成投产,重点推动新希望六和集团(马皮)1.65万头种猪场建设项目、汉世伟1.8万头元金母猪场、1.8万头川山母猪二场、扬翔公司(瓦塘)5万头种猪代售场项目的竣工投产。通过“公司+”等多种模式发展养猪,以点带面,力争全年实现生猪存栏250万头、出栏300万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大力发展可替代性强的家禽、白鸽、肉牛、肉羊等产业,推动港北、覃塘等甘蔗种植较多的地方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推动港南发展白鸽产业,桂平、平南发展家禽产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养殖规模,提高产能,实现肉类产品增产保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努力实现渔业产值增长6%。
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圆桶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重点抓好平南县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200亩稻鳖、平南县幸佳种养合作社400亩稻渔、平南县群林种养合作社350亩稻渔、港北区庄润公司670亩稻渔种养等项目的实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农机中心)
(四)大力发展林业,努力实现产值增长8%。
大力发展林木种植和林下经济,继续抓好油茶“双千”计划、森林抚育和林下经济等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木材生产管理,加快木材采伐证的审批、发放速度,积极向自治区争取砍伐指标,增加砍伐量和植树造林面积,确保林业产值增长8%。(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农业服务业指导,努力实现服务业收入增长5%。
根据农业生产的用工需求和社会化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鼓励用人主体就地解决用工需求,增加地方服务业收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机中心、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抓好农产品销售,努力实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
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及时了解全市农产品成熟上市时间,通过线上和线下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深入到全国大中城市召开推介会,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全区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继续举办全市性农产品交易会,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销售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强一产促增长”工作专班,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冯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张体泽同志、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黄永新同志担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积极包装农业稳增长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投入到一产中,立足本级财政,大力挖掘农业增长潜力,支持农业提速发展。加大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商超、生鲜平台、大型企业与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者合作,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效益。加快推进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项目,整合国家对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的扶持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
(三)加强督促检查,主动沟通汇报。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检查农业稳增长工作开展情况。承担一产主要行业增长指标任务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强化沟通,及时收集各项经济增长支撑材料,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亮点措施,于每季度末20日前报送到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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