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

时间:2022-05-31 17:54:02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4篇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篇1

意识形态工作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 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
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
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
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
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
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街道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街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街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街道事件信息;
介绍街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外界对街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
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街道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街道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街道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
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政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街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街道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街道党政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街道工作动态信息,由街道党政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街道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街道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街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街道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政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街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篇2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 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教育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党支部每半年向教育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分别在6 月22 日前和12 月22 日前落实。

3. 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支部随时向教育局党组报告。

4.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组报告是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总结和年初工作计划。

5.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篇3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
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制度篇4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各坊每季度报告请示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陈诉的紧张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布告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范畴环境阐发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范畴情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办理步伐。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庞大决议计划、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庞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干的庞大运动,在制定出台、构造实行或考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体系的观察,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危害对应计谋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变乱时,书记
  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环境阐发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步伐举行处理,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分的相同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
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范畴的庞大环境,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紧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紧张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分构造的相干培训。(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构造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分。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重要负责人举行约谈。(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然检验或公然致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法可以单独利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办理原则,建立健全消息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范畴的渗入渗出。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变乱消息应急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
  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卖力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理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宁静工作领导小组。发现庞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德律风或短信陈诉宣传部。同时根据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理。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办理部分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存案。严酷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照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向导考核后方能公布。严禁在QQ群、微信公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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