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制度】曲江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曲江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机关各股室
二、评议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是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
(四)公开效果是否明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公开、更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得到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得到及时落实。
三、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或在网上公布,供群众评议;
(二)代表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等进行专题评议。
(三)监督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四)网络评议。在网站开设专栏,让群众发表意见或建议进行评议。
四、评议活动
(一)评议活动原则上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一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征集社会评议时,要突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局组织社会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二)评议结果要向被评股室反馈,并作为被评股室年度绩效考评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对社会评议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整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要向评议人反馈解释,并报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整改。对于评议反映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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