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各项基本制度
以下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及相关参考内容:
1.党组织建制:
党支部应具备3名以上正式党员,遵循"一个支部一个联系人、一个联系人一名支部成员"的原则。
2.党的领导:
党支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依法依规履行党的职能。
3.党员参加和组织群众活动:
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党性教育:
党支部应组织开展定期的党性教育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思想引领和队伍建设。
5.党员发展:
党支部应依据党的条件,科学选人,按规定手续审批党员发展、转正和停止党籍。
6.党风廉政:
党支部应强化党员廉政意识,重视防止腐败,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7.党内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加强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民主议事决策。
8.党的组织生活会: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应秉持积极思想,讲真话、说实话,严守纪律,认真落实组织决定。
9.党纪处分:
党支部应认真执行党章和有关党纪处分规定,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和管理。
10.党建工作考核:
党支部应承担定期的党建工作考核与评估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和整改。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在党支部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行之有效的、能够涵盖支部生活方方面面的、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下面着重介绍几种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作为全党的最基层组织,也不能例外,它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为此,党支部的制度建设,首先就是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
支部大会的任务。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大会的次数。支部大会一般是3个月召开一次。
支部大会的准备。召开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准备:首先,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其次,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支部大会的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要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会议的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等。
会议的次数。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应每月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
出席会议人数。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作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与支部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作为支部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它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为了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同支部党员大会一样,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
(三)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除了以上所说的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外,还应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
党支部的选举制,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如何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各种有关规定。党支部有没有完善的、能够体现党员意志的选举制度,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在这个问题上,要特别注意做到这样几点:(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支部的表决制度,是党支部内部(主要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作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换句话说,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程序。缺了它,就不成为民主集中制。实行这种表决制,就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表决的方式有各种各样,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反之,就算未通过。
二、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从领导制度说,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每个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支部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实施正确的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现象的产生;同时,每个支部委员又有明确的分工,可以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重要内容包括: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不是分片包干,不是指分管哪一部分工作的领导对自己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情也可以个人说了算,而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去执行集体的意志。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手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也是我们之所以组织严密而且有战斗力的重要原因之一。这里的关键是,党支部是否真正落实这项规定。为了使这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就是说,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一般也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自己应尽的职责。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制定相应的有关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制度。根据各地经验,这方面的制度除了上面已经讲到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种。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一般说来,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上一次。坚持这一制度,要注意质量,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这是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员工作的一种制度。加强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对于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它要求党支部将组织的制约性和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党员的目标要由党员自定、小组考评、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党支部通过对目标的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条件,又要为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依据。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各种规定。
思想教育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引导党员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
为指导;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做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端正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批判各种错误言行;坚持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要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做无私的奉献。
思想教育的原则。思想教育必须遵循这样几个原则:(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教育中一定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要敢于触及广大党员关注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力求通过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理论上有明显提高。(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3)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运用多种方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4)把思想教育与管理、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这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基层党支部及其党员,一时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为了使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可以将其制度化,建立起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这种制度,从党支部来说,可以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也可以建立重大事情通报制,每遇什么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对党员来说,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农村党支部和企业车间党支部,还可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户的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帮助他们了解实际问题。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总之,建立和加强这一制度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密切党群关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它是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提交的书面汇报。执行这一制度,一是要注意提高党员坚持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的十五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为了保证学习取得实效,需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2)根据“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对党员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3)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学习党章、学习十五大文件和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及科学文化结合起来,使党员真正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锋战士,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定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做好经常性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它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它是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对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所试行的一种《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以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缴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党支部不仅要教育管理好党员,而且要不断发展新党员。发展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发展党员的工作,除了特殊情况,上面各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吸收党员外,一般都是由基层党支部来做。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这项制度有以下几个要点: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自发的发展过程,它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养和教育的过程。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通常有这样几种做法: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再次,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最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如果大会讨论通过,就可列入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人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帮助教育。
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对党要忠诚老实的教育。
3.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会前的准备。党支部在大会召开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1)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3)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4)召开支委会,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5)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到会人数的要求。支部党员都应参加。如确有重要事不能参加,可以请假,但请假者不得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一半。如果超过,会议就应改期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已超过一半,但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也应改期举行。
会议的程序。主要程序有:(1)支部书记宣布开会,报告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5)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举行讨论;(6)申请者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问题作说明;(7)会议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8)党支部书记总结。
4.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之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组织好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政治责任,表示对党的忠诚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宣誓表现入党的庄严性和严肃性。它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人要帮助预备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及时了解预备党员各个方面的表现;负责填写考察记录;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草率从事。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1)必须及时讨论和审批。即使预备期满而条件仍欠缺的同志,也不能用拖延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2)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要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必须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精选4篇)
党支部各项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
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2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
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
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3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
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篇4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各项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具有了党籍。
2、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存放和涂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失去了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
4、对特殊情况党员党籍的审理,党支部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5、涉及外单位党籍问题及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求上级党组织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上级党组织关于交纳党费的规定按期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基数少交。如有隐瞒收入或少交党费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4、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时限。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申报制度,所有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私自决策,出现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受馈赠及子女就业等问题,都要提前或事后向上级党组织如实申报。
2、严格纪律要求。本着“正当、从简、文明”的原则,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谋取隐性收入;不准挪用公款,利用公车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其他借口收受贿赂;不准搞权钱交易。
3、领导班子成员发现行政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班子中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在班子内无力解决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领导班子成员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应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解释。
5、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摆自查,陈述重大事情办理的结果,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制度落实。对如实申报的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拒不申报,隐瞒事实,态度蛮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或有何特殊情况,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2、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规定,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员培训和党课教育,参加党支部所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3、每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讲政治、讲党性,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员身份的事。
4、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公仆意识。
5、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支部决议,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每个党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一般情况下,不能让人代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的党费,逾期不交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8、党支部每年要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同时进行党员鉴定。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民主生活会要多方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并组织班子成员主动下访,广泛深入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专题,作出提纲,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结合对照党章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敢揭丑,不护短。
4、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开好一次生活会,确保质量,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向上级领导会前通知,会后汇报。
5、在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列进去,做到工作和制度同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内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3、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6、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7、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属及子女捞取好处。
8、倡导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踏实认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9、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挥霍公款,不贪占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大操大办,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要提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按规定的时间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和教育。
2、党支部每季度初,五日内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问题和其他工作。
3、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支部决议,开展支部活动或进行党课教育。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但二季度和四季度的生活会,视其情况可与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并进行。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党员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解决党组织自身问题。
6、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健全和规范,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每次会议都要由本人签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支部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7、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党支部半年统计一次,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公布,并列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鉴定制度
1、党员鉴定是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一种有效方法。党支部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党员做出组织鉴定,存入党员档案。
2、进行党员鉴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由党员本人做出自我总结和鉴定,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和组织考核掌握情况作出支部鉴定。
3、支部鉴定在存档前要同本人见面,党员本人对支部鉴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意见正确的,党支部应予以采纳;意见不正确的,党支部应做耐心的说服和解释。经解释党员仍坚持自己意见的,可以保留,或由党组织将意见做出鉴定。
4、党员鉴定必须反映被鉴定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要实事求是,鉴定准确。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以任何借口拒绝党组织的正确鉴定。
5、党员鉴定通常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性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一起进行,通过表彰或处理等手段,使党员鉴定起到教育和监督党员的作用。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时间。
2、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原则上根据区委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党支部统一安排活动内容和组织开展活动。
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既可以安排党内活动,也可以吸收非党群众开展文体、演讲、专题报告、歌咏、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可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做好事的奉献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
4、党员活动日要注意实际和实效性,内容上要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党内活动的严肃性,形式上又要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趣味性。
5、党员活动日活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考勤、有总结,党支部自行组织的活动,事后一周内把活动内容、安排进行情况和效果、反响等情况书面总结,由支部整理存档并上报区委。
6、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帮助组织好活动。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要进行帮助教育,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做出组织处理。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4、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对其进行重点培养考察,由培养人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6、重点培养对象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要以党章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与本单位开展的各种活动相结合,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
2、民主评议党员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沟通思想,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党员必须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本人要在事后主动找支部书记谈话,并记录在案。
4、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布置集中进行,评议时间要从实际出发,评议活动要认真组织,不走过场,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
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区的能力。
(二)全体干部学习组
1、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
2、月初、月末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集中在机关会议室学习,其它的星期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
3、机关集中学习由值班书记或分管常委负责召集,办公室、宣教室具体准备,班子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人。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发改方面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机关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
2、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
3、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支部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党员集体活动。
4、党支部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和社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活动形式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既有吸引力,又富有成效。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本支部的所有在册党员。
二、谈话时间: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是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前后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支部在每年初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依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2、由党支部确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人。
3、党员的政治生日谈话由党支部委员负责(指定专人)。
4、由谈话人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赠送"生日贺卡",在贺卡上写明对党员的希望和要求。
5、党员在谈话时,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谈话内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1、围绕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基础上进行。
2、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3、党支部在与党员谈话时,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体贴、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教育和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身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五、谈话方式和要求
1、谈话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
2、谈话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
3、谈话前,谈话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谈话后,由谈话人将谈话情况记入专项手册。
六、检查落实
党支部每学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支委会会议,对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联系制度
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服从所在党小组长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和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二、党小组长依靠小组党员共同搞好工作,遇事多与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
三、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每年应有重点地与部分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组织的要求,作好团结教育工作。
四、党小组长要经常与本小组党员交流思想,并带动党员多与本小组非党员同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以及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学期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时间是每学期放假前一周。
2、汇报内容:执行党支部决议、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的情况;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了解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
3、在每学期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教学、思想及发挥作用情况。
4、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实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怀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为了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支部研究制定"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试行)。
一、告诫原则:
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一经查实,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二、告诫范围:
有一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不作为党员"实行告诫:
1、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甚至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无所进取,在工作、生活和各项学校与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长期不起党员作用的。
4、个人主义严重,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把个人利益置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于集体利益之上的。
5、对于损坏集体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或事,不制止、不举报、听之任之的。
6、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有违纪现象,但不够党纪处分的。
7、不能教育引导亲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区、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的。
8、对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活动不制制,甚至参与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四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四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10、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参评党员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
11、其它问题需要告诫的。
三、告诫形式和期限:
1、告诫采用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2、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期限一般都为一个月,从找其谈话和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告诫程序:
1、组织审定
党支部对所属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在广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党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分析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不作为党员"。并将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组织实施
对确定的“不作为党员”要找其谈话。谈话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视敢于触及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在认真听取本人陈述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进行口头告诫,确定告诫期限。
3、整改处理
被告诫的党员在口头告诫期间,党支部指派专人分工负责,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告诫期满后,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审定,如被告诫党员仍没有改正错误的,党支部再次找其谈话,并进行书面告诫,下达《告诫通知书》确定告诫期限。《党员告诫通知书》一式两份,党支部留存一份,党员本人一份。
书面告诫期满后,被告诫的党员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并在一周内将自查情况,书面送党支部,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对认真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再延长告诫期一月,并实行一对一帮教,到期后经教育仍无改变的,采取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名。
对"不作为党员"的审定和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劝党员退党或除名,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被告诫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连续二次以上书面告诫的党员年终作不合格党员处理,并予以劝退或除名。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间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及时存档。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以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相逢模范作用。每个党员既要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其他党员和组织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每个党员必须坚持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党员或不良倾向敢于揭露,大胆批评;对缺点和错误,要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对别人的批评,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三、党支部要加强对每个党员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考察并作出记载。
四、党小组长要注意收集本小组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将评议情况及时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反馈给本人。
党员群众评议支部制度
1、党支部要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外群众监督工作,组织作好党员、职工群众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
2、每学期听取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委作用发挥和勤政廉洁;支部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的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事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上下工夫。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教职工的满意程度进行征求意见,确保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
4、积极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做到方针政策党员先学一步;重大事情党员先知一步;学校改革措施党员先议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党员先行一步的工作方针,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5、每学年组织教师对党支部思想工作效果、方法、措施;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6、每学年组织教师对支部、党员“争先创优”、“三会一课”工作;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议。
7、对教职工群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对党员、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每季度对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一次。
3、支部委员对分析出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步骤。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坚持间周一次的党员与教师的政治学习。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突出学习效果。
5、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形成“一岗双责”大政工格区。每个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每月对对子进行帮助和分析,重大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
6、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倾向和要求,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要经常同联系对子谈心或家访。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同志要按照要求,做到“必谈、必访”。
7、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把系统教育与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党员和问题较多的职工,由支部委员包保,了解思想,定期谈心促其提高。
8、坚持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把宣传本系统、本校先进党员、先进教师的事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
党支部各项常用制度
面,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1、党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
2、工作计划要在学期第一次党员大会上下达。
3、支部计划下达后,支部委员要按照支委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支部大会报告。同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设想。
5、支部计划总结上报时间为开学第二周和其末放假前二周。
6、及时对支部工作中的好做法进行总结、对党员中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党支部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我们来看看党支部工作制度欢迎阅读借鉴。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二、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mingzhu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mingzhu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mingzhu生活会制度
党的mingzhu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mingzhu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mingzhu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七、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mingzhu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mingzhu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
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mingzhu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十、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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