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导语】:时间依旧定格在这里,画面依旧在这繁忙的街道中,不过我看到天上的乌云正在散开。悬浮在空气中的水珠折射着太阳的光辉,把温暖的阳光打在一群被时间定格着的忙碌的人群的脸上。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一、“两委”职责
二、村干部职责
三、村务监督制度
四、学习制度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六、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八、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九、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
十、民主生活会制度
十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四、党员教育制度
十五、村“两委”干部值班制度
十六、村“两委”干部例会制度
十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十七、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十八、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
“两委”职责
(一)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村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乡党委的要求,做好本村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搞好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村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本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总体部署,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法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认真搞好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
村干部职责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为了规范每个组成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村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努力搞好全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村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
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村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村委会成员工作。
4、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没,依照法律规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6、对村里的重大问题,经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三、村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搞好本职工作,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帐务做到日清月结,一月一报表,半年一清理,—年—审计,并将帐务清理和审计后情况如实出榜公布。
3、坚决杜绝挪用、贪污行为,坚决控制乱开支,对不合理开支、不符合手续的条据不予报销记帐,督促出纳按时交帐、定期对帐。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任务。
四、治安主任、团支书、民兵营长职责:
1、负责本村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组织青年开展活动,搞好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钻研法律知识,在全村开展好普法教育,教育群众遵纪守法。
3、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保一方平安。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
4、在处理问题时,严格公正执法,为人正直,不徇私情,坚决依法办事,依法从政。
5、在坚决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和中心工作。
6、配合执法部门,与违反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五、妇女主任、计生专干职责:
1、负责全村的妇女工作和计划
生育工作。
2、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做好妇代会工作,带领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每三年召开一次妇代会。
4、做好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工作,不虚报、不漏报、不瞒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好中心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村务监督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由乡统一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3、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4、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监督村“两委”工作等情况。每月1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报告乡纪委。
5、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
6、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乡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
7、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乡纪委核实后,原未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
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正常履行职责。
8、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要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15日;(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村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
一、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每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离退休人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三、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
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一课是指:党课。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一、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根据自身能力特长和职能等实际,提出合理可行的承诺事项。
二、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承诺事项审核通过后,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三、党员按照承诺事项,细化承诺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
四、评议结果应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践诺表现不佳、群众意见较大的,应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村班子联席会议流程
(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①事项报告(由负责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介绍提议事项的具体内容)→②集体讨论(与会人员就提议事项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或表态,党支部综合讨论意见形成集体初步意见)→③形成决议(与会人员对集体初步意见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或无记名票决,形成决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全体班子成员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村党群联席会议流程p>
农村两委工作规范
为使村“两委”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确保“两委”关系协调,运转有序、高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职责要求
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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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并做好本村生产的服务协调工作,带领村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家庭和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保持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
(4)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好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事业等,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村委会要定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定期向村民公开村务,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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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按时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
3、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思想上引导。村民委员会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选拔任用
4、村党支部换届或改选
(1)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村党支部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村党支部换届或改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方式选配党支部班子。“两推一选”,就是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或改选中,先由党员和群众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推荐支部书记候选人,由乡镇党委根据得票和考察情况,按组织程序确定候选人,再在党内通过选举产生支部书记。条件成熟的地方,“两推一选”可以扩大到支部委员。
(3)经选举没有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后备干部或企事业单位党员中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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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党支部书记任免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5)对换届或改选后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任期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5、村委会换届
(1)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任。
(2)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
(3)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一般多于应选名额的20左右。
(4)投票选举是有选举权利的村民行使选举权的具体体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照法律程序有序进行,防止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要坚决杜绝利用宗派、宗族和非法宗教势力干扰选举的违法行为。如果发生此类问题,必须严肃查处。
6、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成员,鼓励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进入村党支部班子,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三、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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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行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1)村民委员会应每月向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
(2)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A、工作的进展、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B、对下步工作的想法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C、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自身建设情况。
(3)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要认真坚持主动自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开展工作的统一。
(4)村党支部要对村民委员会所报告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实行“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
(2)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人员为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两委”成员参加会议人数分别达到半数以上,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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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决策。
(4)“两委”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案,所做决策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9、重大村务实行民主决策
(1)凡重大村务决策,要按照“四步法”程序进行决策,即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议案;村党支部召集党员大会,对议案进行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的初步方案,在全村范围内公示,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决定。
(2)村民会议应有50以上村民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有效,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有效,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应有完整、合法记录。
(3)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必须经民主决策后,报乡镇党委批准方可办理:
A、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B、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C、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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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E、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F、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G、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H、村集体林地的出售、机动地的发包、其他重大经济活动和事项(包括林下开发、房屋等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合同签定等)。
I、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
10、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接受村民监督。
11、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是:
(1)议事规则中第9条第3项A至I条;
(2)财务收支情况;
(3)计划生育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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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扶、社会救济及核灾、赈灾情况;
(5)宅基地审批;
(6)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
(7)集体和农户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决策;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12、村务公开的重点要始终放在财务公开上。同时,不同村、不同时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同,可以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其他重点内容。
13、村务公开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的事项和指标要简洁明了,便于群众了解。公开前需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通过。财务公开,原则上要根据农经部门的规定按时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4、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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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于个别村干部违纪问题,不纳入村务公开中来,由乡镇党委调查了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开。
16、村务公开阵地要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防止由此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加重农民负担。
17、及时搞好归档、备案。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过程、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以书面材料整理归档,并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备案。
五、财务管理
18、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吉林省农村财务会计代理制实施意见》和靖宇县农经总站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9、村委会每半年向村民公布一次村级账目。
20、账目日清月结,收入支出手续齐全,严格执行5人汇签制度(经手人签字、村委会主任签字、村支部书记签字、理财小组长签字、乡镇经站站长审批盖章)。
21、取消村级招待费。
22、杜绝帐外帐及小金库。
23、超过500元的支出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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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考核
24、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对村“两委”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不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决定、批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推萎扯皮,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的;
(3)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麻木不仁,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
(4)闹不团结,工作上不配合,互相拆台,各自为政的;
(5)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打出租车、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公款配备手机和公款核销话费的;
(6)违反财经纪律,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用账外资金支付吃喝费或其它不合理费用的;
(7)乱收费、乱摊派,增强农民负担的;
(8)贪污、挪用、挤占民政救济款、转移支付资金、粮食补贴、财政支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
(9)以职权之便向村里高息放贷的;违反规定高息抬款、借抬款或偿还债务之机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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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借集体资源出租,林木采伐出售和搞基建工程之机,暗箱操作,捞取好处的;
(1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12)违反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不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随意散布对党和政府不满言论的;参与、支持非法组织活动,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25、监督方式:
(1)实行村务公开。
(2)建立工作汇报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分别向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并回答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质询。
(3)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村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重点评议党员、村干部。对非党村干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村民代表中进行民主评议。
(4)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对分管的行政村的干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经常性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帮助。对失察失管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责任。
(5)实行村帐乡(镇)管制度。各村帐目由乡镇经管站统一管理。
(6)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群众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署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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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考核。由乡镇党委主持对“两委”班子的考核,每年末进行一次。如“两委”班子出现问题,可随时进行考核。班子考核采取述职、民主测评、谈话等方式进行。
A、述职。支部成员述职时,召开党员大会,支部每位成员分别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村委会成员述职时,召开户代表会议,村委会每位成员分别在户代表会上进行述职。
B、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包括十项:法律政策观念、组织领导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民主作风、团结协作、公正性、廉洁自律、为群众办事、工作成效。测评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述职完毕后,分别由党员、户代表在测评票上给每位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划票。划票实行无记名,做到划票不受干扰和影响,要设置投票箱。投票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清点测评票,公开核定结果。被测评人员十项测评内容中有7项(含7项)以上为优秀的,综合评定档次为优秀;有7项(含7项)以上为不称职的,综合评定档次为不称职;其余情况为称职。支部、村委会成员分别获得党员、户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优秀票的即为优秀村干部;获得二分以一以上称职票的即为称职村干部;获得二分之一以上不称职的即为不称职村干部。
C、谈话。民主测评后,考核小组要找“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针对每一位“两委”成员,就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谈话。最后,对每一位“两委”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七、责任追究
26、诫勉谈话。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村“两委”干部,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改正。
27、通报批评。对有一定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两委”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12-
28、经济处罚。对存在经济问题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退赔、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经济处罚。
29、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由乡镇纪委对其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须进行组织处理的,由党委或政府对其进行责令辞职、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辞职或免去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A、在任职期间,自动提出辞职要求的;
B、对工作严重失职或所犯错误比较严重的;
C、经考核或民主测评为不称职干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村委会主任或委员启动罢免程序:
A、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的;
B、经民主测评为不称职干部的。
罢免程序:提出罢免要求时,应当说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的一个月内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如果村民委员会拒绝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村民会议。罢免村民委员会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13-
八、附则
30、本《工作规范》由靖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法规、条例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法规、条例执行。
31、本《工作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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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规章制度
篇一: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20XX最新)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20XX)
一、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二、村委会工作制度三、党员学习制度四、民主生活会制度五、组织生活会制度六、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七、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员汇报制度十、党员教育制度十一、村干部值班制度十二、村“两委”例会制度十三、村委会主任职责十四、村委会副主任职责十五、村“两委”成员职责十六、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十七、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职责十八、村“两委”学习制度十九、村党支部职责二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二十一、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二十二、村干部职责
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负责本村农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办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村民之间、村际之间和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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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团结互助,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和利益。
6.教育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8.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移风移俗,树立新的道德风尚。
9.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红白简办,禁止大操大办,村里对白事丧主进行安慰,并帮助处理后事。
10.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或村民报帐。
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2.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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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武装干事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臵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臵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党支部可依托学校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臵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篇二:村级组织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级组织、村委会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村党组织、村委的高效运作,推进集体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党组织、村委的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特修订本规则。
一、议事准则
1、发挥党内民主,实行有效集中
村党组织、村委必须发扬民主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反对的意见;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保障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集中党员和群众的正确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
(1)村党组织、村委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议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党组织、村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2)在村党组织、村委集体成员中,书记和各成员之间是平等的,但书记在集体成员中负主要责任,书记应充分听取各成员之间的意见,集中和发挥各成员的智慧和创造性,实现在民主基础上的个人意志、组织决议和行动的统一,各成员要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书记开展工作。
二、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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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党组织、村委会议一般一星期召开一次,如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
2、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为主的村级组织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
3、村党组织下属的党组织书记例会每月召开一次.4、党日活动每月一次,由下属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5、村党组织会议、村级组织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6、村党组织会议、村级组织联席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
7、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8、遇时间紧迫,可采用党组织委员临时碰头形式作出决议,在紧急情况下,又无法召开会议,在场支部委员有责任作出临时处置,但事后应迅速向党支部报告。
9、各类会议都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三、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发布的指示、任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本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措施;
3、本村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4、村集体经营所得和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和使用方案;
5、镇街道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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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集体资产的投资、租赁、承包方案;
7、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及违纪方面的问题;
8、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
9、村镇建设等项目的招投标、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
10、村干部享受误工补贴标准及交际招待费、数额巨大的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
11、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安排方案;
12、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经济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13、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程序
1、需议事的工作,其分管成员事先需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必须填写好重大事项审批表。
2、党组织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
3、列入会议的议题,提议人或分管的委员应事先准备好意见,委员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
4、每次集体议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做好存档备案。
五、议事细则
(一)人事
1、村党组织下属支委会的班子人选由党组织提出,报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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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级后备干部的人选由村党组织推荐,报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决定。
3、村脱产干部的调整由党组织提出方案报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审批。
4、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由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审批。
5、脱产人员的使用,在征求镇街道有关部门同意后,由村党组织讨论决定并报镇街道党工委备案。
(二)财务
1、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调整由各系提出,经村党组织会议讨论后提交有关会议审议通过。
2、完善建立下列十项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贷款担保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村属工程招(投)标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3、村交际费、接待费开支严格按镇街道党工委、政府
有关文件执行。
4、干部工资、奖金发放,按镇街道党工委文件执行并报镇街道纪委备案。
(三)物资及其他
1、村属财产的购置、拍卖,由各系提出,报村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2、村各项政策由分管成员提出报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
3、村属基建项目的确定,由各系提出,10万元以下的由村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街道城建办审核;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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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由村提出建议,报镇街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表决方式
1、党组织会议、村级组织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2、表决一般采用举手或口头两种方式,以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赞同方为通过。
3、讨论时如意见发生原则性分歧,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
数人意见执行外,可暂缓作出决议,应进一步调查酝酿或向上级报告请示。
七、决议实施
篇三: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1、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参加成员必须是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经济组织成员,必要时可邀请驻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集。一般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决定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和依法办事,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4、遇有下列情况须经联席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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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工作,贯彻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2)讨论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理本村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负责换届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事宜。(4)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5)审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6)讨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村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分工。
(7)拟定本村享受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
用,收缴农业税以及返还使用情况。
(8)兴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承包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初步使用方案。
(9)研究、落实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10)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认为应当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主要职责
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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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活动。
6、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向会议报告工作;贯彻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2、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理本村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承担本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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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其合法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4、依法管理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水、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计划生育、五保供养、义务教育、服兵役、拥军优属、抢险救灾、纳税等义务。督促村民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劳务,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6、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新风尚。防范和制止封建迷信、宗派、宗族势力和非法邪教活动。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协调与驻本村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8、组织村民防盗、防灾害事故,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村的治安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村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其他刑罚但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农村社会稳定。
9、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管理本村财务。10、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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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管理好本村村务,负责本村的日常工作,制定生产规划,搞好经营管理,使全村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负责指挥和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3、负责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抓好下属各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切实做好调解、治保、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工作,支持妇代会、共青团、协会等开展工作。
4、负责各项任务的分配和落实,发动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切实控制人口增长,严格土地管理。
5、负责兴办各项公益事业,搞好村容村貌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6、深入持久地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
7、坚持村务公开。
8、落实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别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结合村中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委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建立村委会干部值班制度,村委会干部坚持轮流值班处理村务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交接班,因有事不能值班的,必须预先向村主任请假。
七、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坚持联系村民小组的工作制度,村委会成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二个村民小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联系帮助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村民规章制度
[村“两委”规章制度汇编(条例类)]村两委工作规章制度
村“两委”规章制度汇编(条例类)××村村民自治章程
(二〇〇八年×月×日村民会议通过)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___宪法》和《中华人民_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
民
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职责
一、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三、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
六、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推选为村民代表,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应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依村民会议授权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会前应充分征求所在村民小组村民___、建议。
村民委员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本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妇女参加,其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_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成员接受村民会议的评议。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依照宪法和法律,在村党支部的支持和保障下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四、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___、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尊重和保障村民合法权利和权益;
六、管理村级土地和公共财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对刑释改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八、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维护民族团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应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对治保会作出的治安部署如巡逻防控等,村民要大力支持。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第二十四条村干部应自觉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抓好经济文化、公益事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产安全、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财务理财小组
第二十五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第二十六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三、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投诉,调查村民反映的问题,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要督促村委会整改;
四、应督促村委员会重新公
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询问。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第二十七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罢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
第二十九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与本届村委会相同,其职责是对村财务及村级企业的收支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审核。
第三十条村务财务公开,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财务理财小组负责,每季度上墙公布一次。
村务处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凡提交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应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
会后应及时公布结果;
凡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应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发和发包、村办企业成立或改制,必须经村民会议通过。村民小组的公共财产处分和土地的发包、转包、宅基地的划定,应经本小组村民会议决定。
第三十四条
村级公益事业,由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凡通过的,村民应支持和参与。
第三十五条
对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计、出纳实行任期、离任审计,审计工作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全村村民应自觉遵守本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诚实信用,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共同建设一个社会**、村**睦、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村规民约
(二〇〇八年×月×日全村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两委”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我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
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
严禁吸毒以、贩毒、赌博违法行为。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八条
不得在公路上打扬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
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九条
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十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一条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毁林开荒或在空地上开荒,不准在田边、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二条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要切实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十三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
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在我村长期居住并购买了房屋或对我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的外地公民在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村委会同意后可在我村落户。
二、村风民俗
第十四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五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
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六条
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
第十七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八条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
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及时清理,柴草、粪土按指定地点堆放。
第十九条
服从村乡(镇)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
拆旧翻新,须经村民委员会核实,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
三、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一条
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服从村民委员会安排,不争水、争电、争农具,不随意更换、移动地界标志;
发扬风格,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二十二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老宅基地要尊重历史状况,新宅基地按镇、村规划执行,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二十三条
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经济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除外);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按有关监护制度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四条
全体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遵守家庭美德,建立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十五条
婚姻自由,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六条
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房屋出租户如将房屋出租给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居住,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家庭暴力,不准打骂配偶,夫妻双方和睦相处,共同承担生产、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不准遗弃、虐待老年人。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保证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老人生病就医,生活服务,由子女承担费用。村民委员会每年对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人、特困残疾人进行慰问。
第二十九条
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遗弃、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
第三十条
对合法的遗产,男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五、文化教育
第三十一条
村民应当按时参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的各种文化学习及会议,村民小组应当对村民参加会议的情况记录考勤。
第三十二条
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
鼓励村民为国家、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凡本村村民考取大专学校者,村民委员会应协调社会各界给予支持。
六、土地山林
第三十四条
土地属国家、村集体所有。村民所承包的责任田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非农业生产及建房使用,违者责令其复耕。如不执行者,申请土地执法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
事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村民建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交村民委员会核实并上报乡(镇)土管所审批后方可按规划建盖。严禁少批多建和不批就建,如有违反,责令其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村民因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而需租用集体土地的,须经村民小组签署意见,交村民委员会核实并上报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用途使用,不准将合同用地进行非法
出租和转手倒卖,违者村民委员会将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七条
村民不得私自乱开、乱挖集体土地。已经开荒的,应无偿恢复原状。如遇开发建设需征占土地时,村委会将按土地承包册上的田地亩分计算,其余均按开荒地处理。
(一)如属村民委员会同意农户使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委员会需要征用的,村民应当服从集体,具体补偿办法:田、地及附着物的赔偿按政府部门同期的地方赔偿标准执行。
(二)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私自开荒使用的土地以及土地内的果树、作物,如国家、集体征用时只赔付青苗费或只赔付附着物(附着物按政府同期相关规定赔付),不再作其它任何赔偿。
(三)机耕道路、乡村公路属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能蚕食机耕道路、乡村公路,违者将处以3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树立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村民在家及野外用火,引发的火灾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凡属村民委员会和农户栽种的山林、树木,未经村民委员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违者必须按规定补种成活树木,并缴纳合理的育林金;
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林业及有关部门查处。
七、执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委员会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第四十条
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一条
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收取过错人调解费50至200元;
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村民因违反《村规民约》而交纳的违约金由村民委员会收取,全部用于村内公益事业。
第四十三条
本《村规民约》于二〇〇八年×月×日起执行,原村规民约自行作废,涉及到的条款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大会另行讨论决定。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月×日
××村村务管理规则(二〇〇八年×月×日全村党员、村民___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及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村务管理坚持以___理论和“___”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增强村级组织效能,促进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运行。
第二章
村级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村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中华人民___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日常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五条
村共青团是农村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村妇代会是联系村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村民兵组织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___助手和后备力量;
村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
村调解会协助村委会依法治村,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安置,依法化解村民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七条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计生等村级配套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本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的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第九条
村两委联席会议是处理本村重要村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商后共同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
村务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本村村务实施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意见;
(二)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三)对村
务、财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村内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监督;
(五)协查信访,并如实向村民解释。
第三章
村务类别及内容
第十一条
根据村务重要程度、性质不同,将本村村务分为重大村务、重要村务及一般性村务;
村务管理分为组织人事管理、集体经济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及其它事务管理等类型。
第十二条
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大村务事项是:
(一)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干部;
(二)制订和修改村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和修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
(三)通过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
(四)决定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分配方案;
(五)5万元以上的村道路、桥梁、办公楼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
(六)需要村民筹资的方案;
(七)决定价值1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投资及资源的承包;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的方案,农村低保、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安排方案;
(九)制订和修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本规则;
(十一)决定或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1/3村民代表提出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
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要村务事项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决议和决定,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研究部署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措施;
(三)研究通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人事问题;
(四)审议或起草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提交议案;
(五)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六)制订、执行本村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
(七)研究落实土地征用措施、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
(八)研究年度村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和修改,安排财务收支,决定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5万元以下的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安排及1万元以下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出租等事项;
(九)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慰问、救济、奖学金及补助计划等事项;
(十)讨论以村两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或其他需要商议的事项。
第十四条
一般性村务,是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能自主处理的村务。
第四章
村务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属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村务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要村务事项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决策;
第十四条规定的一般性村务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处理。
第十六条
村务决策程序一般分议题的提出、讨论、确定、表决、执行、监督等六个环节。
第十七条
重大村务决策方案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
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如村委会、配套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的,一般须提请党支部研究后,提出方案。重要村务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商、酝酿后提出方案。
第十八条
议题的讨论应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村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重大事项议题经讨论后,一般须在一周内提请法律、政策部门进行咨询,对暂时不提请咨询的,必须向提出者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确定重大事项议题应经过法律政策咨询。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经营及重大工程建设的意向性项目、准备签署的合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草案等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其它需要通过法律政策咨询决定的事项,就内容合法性或程序性问题,应向法律服务机构或上级有关部门咨询。没有通过法律**策论证的,不能提交决策。
第二十条
议题的表决应根据权限通过村党员大会、村委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会议表决可以用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决议有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必须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
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议有效,且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执行决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它配套组织根据各自职责或授权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决议执行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进行有效监督。对村务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村有关组织应在7天内予以正式答复。
第五章
办事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村级配套组织(村共青团、妇代
会、民兵组织等)人事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听取多方意见提出,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后,根据有关章程和管理权限决定。村委会成员分工及其调解会、治保会、护村联防队成员等人事问题由村委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协商后,提出方案,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乡(镇)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设×名,一般应有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普通村民等各方人员。其人选由村党支部酝酿后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委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撤销其成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选举与村民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本村村民代表设×名,其人选一般由村党支部提名(村党支部成员、优秀党员、村委会成员、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可按法定程序进入村民代表),经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投票,并经本小组全体村民的半数以上通过,即行生效。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联名或会议表决罢免本小组村民代表的,即行罢免。
第二十六条
村民小组长根据授权协助管理涉及本小组村民的各项村务。本村村民小组长设×名,其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名,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同意即当选;
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提出罢免或会议表决通过即生效。
第二十七条
村集体经济属本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属村集体所有的房产、鱼塘、果园、山林、企业等实行承包或者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经营者。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公益事业、村级组织开支等。
第二
十八条
统一管理全村用水。采用承包经营管理自来水,应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承包指标及管理费用,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行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依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严格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推行村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财务开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签审批。
(二)20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签署,2000元以上开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签署。生产性开支应根据合同、会议决议授权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签。
(三)村财务主管、当事人违反村财务规定而招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三十条
村干部报酬及补贴等。
(一)本村村干部月固定工资基数不超过520元,视工作岗位分开档次,具体数额由村两委提出方案,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其它不享受固定工资的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制,每人每工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5元。
(二)实行村两委干部年度评议奖罚制。在年度村两委干部(包括村办公室主任)评议中村干部个人被评“优秀”
等次的奖100元,“不称职”
等次的扣发村干部个人年固定工资的10%。奖金按年度发放。
(三)村干部因公事出县差旅费报销执行县财政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差报销标准。
第三十一条
编制村乡(镇)规划,要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提请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实施。村民**、扩建、改建房屋及其它建设用地,须向村委会书面申请,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按照程序审批。
第三十二条
需要村民筹资的,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并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十三条
加强村内矛盾的控制和化解,实现村内组织间、村级组织与村民间、村民与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在村范围内能妥善解决。
(一)推行村干部民情值勤制。村两委成员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等3名干部组成每周三、周日夜间值勤,办理事务,受理村民咨询、信访,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等。
(二)推行村干部民情访谈制。村两委成员至少每月一次深入村民家中访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民情访谈会,组织村民与村干部交流。
(三)推行村干部探视村民制。遇村民重病或去世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等,应安排村干部探视慰问(党员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前往探视)。
第三十四条
会议管理。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题的确定。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邀请镇党委召集并主持;
村委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委会主任提议,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并主持。村务监督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
实行会前预告。召开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村民会议应提前7天,村民代表会议须在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口头、电话或广播等形式通知应到会人员。
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会议、村民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会议有效(村党支部换届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办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村民代表到会,会议有效。
与会者参加会议应签名,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会议决议一般应通过广播、公开栏张贴等形式告知党员、村民(涉及机密不得公开)。对上级下达指示、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召开村级有关会议的,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可先行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乡(镇)党委、政府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印鉴管理。村支部委员会印鉴由支委会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鉴由村副主任保管,村委会主任长监督使用。其它村级配套组织的印鉴根据章程由各自负责人保管。印鉴保管人离**工作岗位时,须同时移交印鉴。不及时移交印鉴、滥用印章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档案管理。村内各个组织会议记录、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经济合同、文书档案以及农村经济建设和村务决策管理等各种类型的档案,由村委会副主任及时收集、、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章
民主监督
第三十七条
推行村干部任期承诺制。村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党员、选民投票前,应向党员、村民公开书面承诺(承诺不得违___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表达当选后本人的任期承诺。当选后的村两委成员,须将承诺书列入档案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接受党员、村民、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另选他人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也按此规定进行补办。
第三十八条
村务和党务应及时公开。对村民关心的村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村财务结算实行月清月结季公开,严格按照乡(镇)政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公开,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
第三十九条
实行村民质询村务制。党员、村民就具体村务、村干部具体行为可以向村各个组织、村干部本人质询。质询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设在7月20日后一周内,下半年设在1月20日后一周内(与村干部年度报告、评议会同时召开)。
质询会召开一周前,要进行村务公开,同时将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告。质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会议前二天提交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两委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并在质询会议上逐件予以答复。本级答复不了的,应当向村民作出说明、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咨询。
第四十条
实行村两委年度报告和村干部述职制。村两委年度报告、村干部述职、质询会、干部评议会议应一并召开,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对象___党员、村民代表,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20日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告内容、述职方式须在会前5天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支部委员会的报告由驻村干部审定),通知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并告示全体村民。
村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报告一年来本村党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村党(党支部)支部副书记和每位支部委员就本人本年度工作情况应进行述职。村委会主任和每一名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就村委会履行职责、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述职。村干部述职后,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讨论,并接受村民(党员)就具体村务当场质询,村干部应作出详尽的解释。当场答复不了,应承诺在会后7天内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
实行年度评议村干部制。年度评议村干部与第四十条规定同时进行。在村干部述职和村民当场质询结束后,即组织全体党员对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予以公布。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表格上设满意、不满意两栏,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满意率超过80%的定为“优秀”等次,满意率超过65%的为“称职”等次,满意率在50%至65%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为“不称职”。
其中,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在评议中不满意率超过2/3,视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
第四十二条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按照省、州、县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任期届中或届满时,应及时对其进行审计。正常审计有关费用由村集体支出。
第七章
违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对村干部思想不正、行为不规、长期闹不团结、不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违反村务管理规则等等,情节较轻,由村党支部给予诫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给予诫勉。
第四十四条
村干部存在下列违规决策、违规管理或个人侵权行为造成村集体损失的,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四十五条
实行村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出辞职经乡(镇)党委批准即可生效;
党支部委员提出辞职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即可生效;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提出辞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应当集体辞职。村两委成员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
行。过去与本规则不一致的规定,按本规则执行;
与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条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解。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议事章程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___、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___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一)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三)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四)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六)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七)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九)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十)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十一)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十二)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一)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___,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二)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___,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
___。
(三)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四)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五)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一)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___,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二)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三)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村外来人口管理办法
凡居住在本村内的外来人员,除必须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外,还要遵守外来人员管理办法。
一、凡外来人员到本村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须在三天内报知村委会。
二、出租户应在住户到来或离开后三天内到村暂住人口管理登记处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或注销有关手续,真正落实好“人来登记,人走取消”,做好暂住人口信息变动记录。
中共××村支部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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