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以来的残疾人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联讲话】副市长2013年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讲话【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以来的残疾人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刚才,大会对县(市)区2012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举行了市级首批扶残助残爱心乡镇(街道)授牌仪式;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希望获得荣誉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争取更大的成绩。11个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狠抓落实,兑现承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上,市民政、市地税、江东区政府、鄞州区云龙镇残联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去年以来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残联组织按照“优先率先、共建共享、维权维利”的工作目标和“平等、参与、共享”的工作要求,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抓手,扎实推进残疾人各项工作,全市残疾人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残疾人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据省监测表明,2012年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81.5%,我市为87.96%,高出全省平均数6.46个百分点。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市残联被省残联评为2012年度残疾人工作优秀单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大残疾人社保补助力度。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6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300元。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其个人自负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目前,我市三大医疗保险残疾人(户籍人口)参保率已达95%。二是开展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全市共走访、慰问补助50545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补助金4770余万元。三是做好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市本级下拨特困助残金740万元,累计对全市2.5万余户因灾、因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二)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一是康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实施阳光品质康复、康复人才培养等四大工程,努力提升康复服务水平。2012年,全市为14335名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了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康复服务。二是教育就业全面推进。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共培训残疾人2405人(次)。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下拨扶贫基地市级补助资金和风险补助资金共计795万元,扶持了79个省、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全市新安置残疾人就业1269名,完成省下达我市年度任务的113 %,市残联被市政府评为“就业先进单位”。三是托(安)养工作深入开展。市级集中托养补助指导线从9600元调整到13200元,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市级补助指导线从4000元调整到5280元。我市的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做法在全国得到推广。
(三)爱心助残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成效明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创的生动局面,创建成果取得实效,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二是残疾人事业影响力日益提高。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重点推出了刘佳芬、龚金川等残疾人工作者典型和杨洋、王益楠、黄成、卓立甬等残疾人典型。通过隆重举行伦敦残奥会庆功表彰大会、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成果展示等大型活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三是残疾人社会参与环境不断改善。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施行后,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批示,为进一步优化无障碍环境、改善残疾人社会参与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来甬检查后,对我市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残疾人事业发展浙江走在全国前列,宁波则在浙江领先”。
(四)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进一步形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市政府出台了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政策等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调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的要求,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2012年,全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2%,其中,市本级投入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92%。二是市政府残工委强化职责,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分解落实残疾人工作年度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各地政府残工委和残联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残联换届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市、县、乡三级残联按期顺利完成了换届任务,配齐配强了残联领导班子。
2012年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残联组织团结协作、努力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残疾人朋友、残疾人工作者和为残疾人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一是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受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还有待于加强。二是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如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就业扶持比例为61%,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为7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补助金)覆盖率为59%,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仅为52%,康复服务比例为75%。三是服务残疾人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机构、专业设施和专业人才尚存在一定缺口。
二、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残疾人是一个最需要关爱的特殊社会群体,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播撒人间真情、闪耀人道光辉、体现人性温暖的崇高事业。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下决心把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问题解决好。夏宝龙书记在省残联六代会上指出,残疾人也有美好的梦想,实现他们的梦想,是中国梦的题中之意,这不仅需要残疾人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帮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的战略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残联六代会及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按照《2013年度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的要求,拉高标杆、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积极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加强保障,着力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一是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建立残疾人稳定可靠的民生安全网。二是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由政策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拓展、保障水平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提升,对符合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全市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会平均比例、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占社会平均比例,要分别较上年增长1.4%和1%。加快残疾人家庭增收步伐,完成残疾人扶贫脱困2680人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递增15%以上。三是把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更好地纳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体系,着力完善针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家庭和无业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的辅具与家居无障碍补贴以及残疾津贴制度,切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不断改善残疾人的医疗、住房和就学条件。
(二)突出重点,着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建设一批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使残疾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县(市)区要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家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或康复中心。二是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加强残疾人产品的研发运用和技术推广,推进残疾人服务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专业康复设施、残疾人专业托养设施建设力度,研究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三)多措并举,着力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一是加强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免费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继续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帮扶力度,重点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较上年增长3%。全面执行2012年省政府残疾人就业责任书规定的残保金征收标准,并确保2013年征收总额较上年增长10%以上。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所属的事业单位要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快推进福利企业发展,大力开发、购买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公益性岗位和庇护产品,积极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二是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的大盘子,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残疾人的重点倾斜和扶持。要依托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加快扶贫基地建设,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对省里下达的扶贫任务,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任务完成。三是切实抓好政策措施的制订落实。上半年我市已出台了《宁波市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范围的通知(试行)》等政策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在出台相关民生政策文件时,注重向残疾人群体倾斜,真正体现普惠加特惠。同时要大力宣传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让广大残疾人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要深入基层和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生活状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切实把各项惠残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残疾人真正享受到惠残政策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立足实际,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一要完善政策法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一步完善扶助残疾人的法规政策,不断增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能力水平。二要加强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并做好相关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三要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充分发挥以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为支干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网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服务。健全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妥善解决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因保障服务不到位或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工作,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在于对群众倾注深厚感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创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一)发挥组织优势,注重支持协作。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加大资源投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做好残疾人工作。下半年要重点抓好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书的落实,专题研究责任书涉及的有关工作,及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要求和责任,并将此次签约内容列入当地政府的年度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营造良好环境,凝聚社会力量。残疾人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更加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培育和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要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要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强化残联组织,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要结合正在全市 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和残疾人的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水平。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投身社会生活,带领他们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文明的事业,也是艰辛的事业。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和省、市残联六代会精神,紧紧依靠全社会,团结广大残疾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共同谱写伟大“中国梦”的精彩宁波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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