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全区市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一封信(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洪泽区广大市民:
近年来,我区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洪泽”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区的统一 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
其中,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为了维护洪泽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幸福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以下 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 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 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 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 抢劫、 滋扰等暴力威 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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