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林业方案】浮梁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4 18:54:02  阅读:

浮梁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2015]12号)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为确保我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浮梁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浮梁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浮梁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2015]12号)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为确保我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现结合我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现状,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我县通道绿化租田及苗木长势情况,按照“分类指导、因情施策”的原则,妥善解决好租田种树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稳定民心,保护利用好有价值的苗木和树木,巩固造林绿化成效。

二、整改原则

1.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指导,因情施策的原则;

2.坚持基本农田全部返耕还田的原则;

3.坚持县政府指导,乡(镇)政府实施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利用的原则。

三、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工作,妥善解除全县通道沿线两侧边沟外租用的2558.544亩田地(农田2076.616亩,旱地481.928亩)的租用合同,并返耕还田。同时做好苗木的移栽工作,科学合理用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等绿化建设中。落实好通道路基、匝道、互通转盘等非农田、旱地上绿化苗木的经营管护部门责任,提升通道绿化建设水平,实现农民权益得到保障、通道绿化水平得到提高。整改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底。

四、整改任务及措施

1.租用田地为基本农田的,必须协商终止租用合同;租用田地为非基本农田或旱地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协商解除租用合同。非基本农田和旱地上苗木成活较好且集中连片,具有保留价值的,经农户同意及乡(镇)政府审核、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可适当延缓解除合同。

2. 解除租用合同后,成活苗木的所有权归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用于当地小城镇、新农村、县乡村通道、“青山白化治理”等工程建设绿化,并落实好经营管护主体,确保苗木有效利用;暂不解除租用合同现有成活苗木的所有权归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委托原农户或绿化苗木经营大户、公司培育管理等方式,落实好经营管护主体,培育管护好苗木;通道路基上的绿化带、高速公路匝道和互通转盘内的绿化带严禁采挖、移栽,按公路管理权属分别移交相关部门经营管护;通道经过的沿线乡(镇)、村庄栽植的绿化苗(非农田、旱地上)严禁采挖、移栽,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落实好经营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3.对解除合同的租用田地,在做好苗木移植的基础上,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农户自行负责或统一组织实施等形式,做好租用田地恢复原状、灌溉系统修复等工作,确保田能种得上,水能灌得到,农民无意见。

4、景瑶公路扩建等工程已征用的通道绿化租用田地,原通道绿化租用合同要无条件解除,田地上成活苗木所有权归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5.县政府根据现有租田地面积,按照原租金标准(农田年亩400元,旱地年亩200元),以三年期租金总额安排本次整改资金,直接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包干,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整改工作。整改资金分叁次拨付,即:整改工作启动前拨付50%;整改基本结束,经县财政局和林业局核实,拨付30%;整改结束后,经县政府组织验收合格,拨付剩余20%

五、工作安排

通道绿化租田种树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阶段:623--75日,对租田及苗木保存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逐地逐块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实施阶段:76--1031日,按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按时解除合同,移栽苗木,修复灌溉系统,恢复田地原状。

3.检查验收阶段:111--1110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全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长:洪贵胜 副县长

副组长:戴泽民 县林业局局长

 员:吴云清 县财政局局长

        吴金发 县交运局局长

        秦小毛 县公路局局长

        郭卫华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汪国良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各有关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国良同志兼任,负责全县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整改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好本乡(镇)租田种树整改的各项工作。

2.强化责任意识。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通道绿化成果的巩固,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发,自觉将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县政府的重要决策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整改工作中去,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各项工作。

3.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通道绿化租田种树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通道绿化租田种树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整改过程中的指导、协调、移交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整改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管等工作;县交运局、县公路分局负责通道路基、匝道、互通转盘等绿化带的接收、管护等工作。

4.确保取得实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协商,妥善解除租用合同,确保租用田地返耕还田,成活苗木科学利用,租用田地恢复原状,灌溉系统畅通无阻,路基苗木管护到位。同时及时有效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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