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
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
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
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
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
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象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室内整洁卫生,无乱泼、乱倒现象,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无露天粪坑的,记10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五)村庄卫生30分
1、辖区内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摆现象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村庄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的,记6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村庄里无乱丢、乱堆、乱倒垃圾,特别是不见成堆成片垃圾,垃圾都进入固定收集设施,进行密闭管理,村庄里公共区域及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4、村庄里沟渠、河(港)道、池塘无漂浮垃圾,塘(港)堤无成堆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的,计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如因季度整治工作重点不同,需增加考核内容及项目的,在检查前两周告知各村(居),并确定增加的检查项目及分值。
五、奖惩办法
实行保证金制度,包片班子成员、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个人交纳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3000元,年末考核加权平均得分高于80分的,按所交保证金数额进行奖励。
每月考核一次,一个季度为一个奖惩周期,各村(居)将本季度三次得分累加在一起,按总分进行排名。对在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其中50%用于奖励支部书记;对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2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5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全额个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年末不予退还。
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每次处罚该村(居)2000元。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对该村(居)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二】
一、乡镇环卫保洁项目的考核奖惩主要对乡镇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奖惩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
二、考评的组织:由区爱卫办牵头成立考评小组单独抽查或通知乡镇保洁工作机构共同考评。
三、考评时间:考评逐月分次进行,分为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定期考评每月不少于4次,分别定在每周一。不定期考评的次数和具体时间由考评小组确定。
四、考评的方法:1、以乡镇为单位,考评采取随机抽样检查责任片区的方法,抽检时责任片区按百分制判分。2、每个乡镇逐月分次考评。
五、评分标准(相应分值按合同规定履行):
(一)上岗有统一穿着专用服装(10分)。发现上岗不穿着专用服装,每人次扣2分;上岗时应带齐工具,发现一人次未带工具无法及时进行清扫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该项每月给二次警告,超过警告次数进行每人次50元的处罚。
(二)乡镇督导队有巡查、没做记录不得分;该项每月给两次警告,超过警告次数进行每次50元的处罚。
(三)责任片区范围内主干道路、巷道、绿化带、公共场地干净(50分)。有落石、土头、污物、垃圾每外扣2分,有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每处扣0.5分。对当次检查该项扣分6分的进行20元/分的处罚。
(四)垃圾按规定地点、方式堆放处理(15分)。发现保洁员处理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处理每处扣2分,乱倒垃圾的每月给一次警告,超警告次数进行每次50元的处罚;对垃圾转运车没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乱倒垃圾的,此项不得分,并进行每车500元的处罚。
(五)垃圾桶清洁(10分)。垃圾桶内及周边垃圾没有清理,垃圾桶不整洁,每处扣2分;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每周清洗一遍,未达到要求的每月一次警告一,超过警告次数进行10元/次的处罚。
六、成绩计算与结果评定
(一)分项抽检逐项判分,各分项扣分不超过该分项的总分。
(二)每月抽检责任片区的分项累计总分的平均分为各单位的检查成绩。
(三)每月考评成绩高于或等于80分为合格。根据一事不两罚原则,如当月考核不合格,按扣款金额高的进行处罚。
(四)考评成绩和评定结果是拨付每月日常经费的主要依据。
(五)日常经费拨付方式按每月考核结果累计,每半年拨付一次。
(六)根据全年考核成绩评选出优秀保洁员、卫生监督员,从每月扣款金额进行全年累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乡镇饲养宠物、家禽和家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宠物、家禽和家畜饲养,加强宠物管理,建设良好乡镇卫生环境,预防宠物疾患与人畜交叉感染危及居民身体健康,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乡镇文明、和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辖区内宠物由派出所、物业公司、乡镇协同管理。
第三条 办法所称宠物包括宠物狗、猫等可供观赏、逗乐玩耍的小型动物;家禽和家畜包括猪、马、牛、羊、鸡、鸭、鹅、食用鸽及依法可食性野生动物等。
第四条 辖区不提倡、不鼓励、不支持饲养宠物,个别有意饲养者,如宠物狗、猫每户限养一只,其他宠物不得超过—对(包括信鸽),并按本办法办理《宠物登记证》;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家禽、家畜等有碍乡镇居民人身安全、卫生的动物。
第五条 辖区内饲养宠物,必须办理如下登记:
(一)申领《宠物登记证》,登记证应配有宠物的照片和名字,并注明饲养户家庭住址与电话号码以及审验记录,由乡镇负责办理。
(二)每年由乡镇负责联系核准的宠物疫苗注射机构对登记的宠物进行免疫注射,费用自理;除宠物狗、猫外其他按规定应免疫的宠物也应定期注射疫苗,预防宠物疾患,避免人畜交叉感染。
(三)对宠物编排号码,发放号牌,号牌应悬挂于宠物明显部位。
第六条 饲养宠物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携宠物出户时必须挂号牌、束链,并由有行为能力人牵领。
(二)严禁携带宠物进入乡镇公共绿地、商场、餐馆等公共场所。
(三)宠物在户外排泄粪便,饲养或牵领人应及时清理。
(四)饲养宠物不得干扰、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宠物恐吓他人,不得驱使宠物伤害他人。
(五)乡镇内饲养宠物狗、猫等,应于室内圈养,不得在户外拴养、放养,不得随意遗弃。
(六)乡镇内无人牵领的宠物狗、猫等,经公告两日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宠物对待,由公安负责处置。
第七条 罚则
(一)凡饲养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一律不得给予低保申报并不得享受并不得享受任何困难补助、补贴,已经享受低保待遇的报经主管部门取消;
(二)宠物狗等伤人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将受伤者送医疗部门救治,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三】
一、工作原则: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乡镇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乡镇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乡镇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乡镇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乡镇每周总评得分由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乡镇主要领导及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乡镇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乡镇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乡镇,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乡镇,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乡镇,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乡镇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乡镇领导责任。
17、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乡镇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乡镇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乡镇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乡镇:重点考核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乡镇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乡镇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四】
为深入推进新农村乡风革命,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高各村干部参与的积极性,落实农户门前三包,提升全镇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村村域范围包括通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池塘、河道、沟渠、公厕、垃圾堆放点及其周围区域的整洁干净,畜禽养殖污水的直排、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农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1、采取明查暗访、每月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明查暗访。镇巡查组不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并拍照建档。
(2)每月检查。镇生态办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项检查,对全镇28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实地检查,检查结果每月进行公布。
2、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交办给所在村,并限期整改,同时根据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四、奖惩措施
1、镇政府设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奖励基金20万元/年。各村以上一年年报人口为准,设立基础奖5元/人。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镇巡查组和生态办交办整改任务的奖励50元/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罚200元/点。但同一点位整治后再次反弹的直接扣罚200元/点。
3、开展全域卫生保洁,落实全民清洁日、门前三包,发挥好村民的主体责任。在县检查中得分低于县平均分的每分扣罚100元,高于平均分的奖励200元/分;列入县红榜村的,一次奖励2000元,列入县黑榜村的一次扣罚2000元。
4、因整治不力、长效管理不到位,被镇、县、市检查或领导点名通报批评的,分别扣罚500元、1000元、2000元,被媒体曝光的,加倍扣罚。
五、本办法根据考核每半年兑现一次。
根据县乡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精神,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全村人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我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村委领导,全民参与。村、组两级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领导,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整治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3.先清运后清扫,先治脏后治乱。先清运历史遗留垃圾,再进行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村环境状况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目标,并通过市县乡验收。
1.“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2.“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
3.“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4.“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绿化,在房前屋后,村道边植树造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达到美化村庄,净化空气的目的。
四、工作方法
1.大宣传:村召开全村党员组长动员大会,各组召开村民大会,县、乡办点干部、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村里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
3.大清扫: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检查: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5.大评比:把检查结果在评比栏公布并进行奖罚,充分调动组长、农户的积极性。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xx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和各组组长为成员。
2.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朱、xx为成员。
(二)划分卫生管理区
实行乡办点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组责任制。
(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各组设立保洁员,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确定保洁员工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四)保障资金投入
采取村、组、农户三级投资方式,村级负责添置卫生整治硬件设施,宣传费用及全村垃圾外运、公共区域保洁经费。组级负责每月对农户卫生评比前三名的奖励经费。农户按每户每月6元的标准筹资,负责各组保洁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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