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3年度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01 14:27:01  阅读: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的自查报告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4号)文件要求,我市按照督查重点和《xxx省人民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4号)文件要求,我市按照督查重点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x政办〔20xx〕16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20xx〕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取消地方保护政策情况。   1.未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无地方推广目录和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的情况。   2.政府及相关部门未出台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的情况。   3.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要求任何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设厂,没有要求任何整车企业采购我市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没有干预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我市市场。   4.xxx现有两个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是xxx经开区xxx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二是望江县安达尔电动车项目。   5.我市至今尚未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措施,故不存在违规政策。   6.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xxx市本地新能源汽车预计于20xx年6月生产下线,目前尚未生产投放市场。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我市只有市公交集团于20xx年购买6辆纯电动公交车,目前尚未给予补贴。   (二)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使用情况。   7.20xx年以前只有试点市才有补贴资金,xxx省只有合肥和芜湖市列入试点,我市不在补贴范围,未得到补助。   8.我市目前没有任何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购置补助资金。   9.目前我市并未获得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10.由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暂未出台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推广应用情况。   11.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市公交集团公司于20xx年底购置6台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投放在33路公交线运营,运营情况良好。   12.根据国家和省政府20xx年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不低于30%的标准要求,我市城区20xx年实现当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   13.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厅20xx年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从20xx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目前我市按照省级的政策执行,并下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x交运函〔20xx〕618号)。   14.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20xx年,我市出台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x交运函〔20xx〕619号),积极扶持和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20xx-2019年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要求,跟踪督导、严格考核。根据市政府专题研究城市公交工作的要求,今后xxx市区新增和更换公交车辆,原则上全部采购新能源车辆。   15.xxx市正在实施两大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线项目。一是与江淮汽车合作,在市经开区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零部件产业园。二是望江县与河北跃迪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安达尔汽车升级改造暨年产5000辆新能源电动客车生产线。   16.目前,我市共注册登记118辆新能源汽车,登记情况正常,未有异常数据发生。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令)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认真审核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证明凭证,核查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参数、燃料种类,比对合格证核查系统信息。对符合国标要求的,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17.我市目前无任何新能源汽车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四)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18.我市已成立专门班子,委托专业机构,正在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提出拟建桩点536处。目前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对项目前期选址情况进行审核,补充提出全市充电站规划建设地点,编制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预计20xx年3月中旬完成。   19.将新能源汽车用地列为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列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地,采取配建方式供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对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充电桩,通过取得地役权进行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用地,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采用协议方式供地;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   由于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建设运营尚未出台补贴政策。   20.全市建成30个(含岳西县)直流快充桩,xxx公交集团已在站前广场建设10个充电桩,均为80KW直流快充;岳西县已建设20个充电桩,均为60KW直流快充,但由于岳西直流快充不兼容,实际正在使用10个充电桩。   (五)组织领导情况。   21.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xxx市新能源汽车双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20xx年以来,我市还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争取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并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xxx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xx-20xx)》,制定了《x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xxx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等文件。目前我们仍在积极跟踪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相关要求组织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工作,争取获得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支持。   22.制定了《x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   23.尚未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的扶持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深刻分析,补缺补差,及时整改到位。二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不制定地方保护政策,不干预市场有序竞争环境。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xxx省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将发展新能源汽车打造成为我市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和实现转型升级主要抓手。   x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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